双双出轨

约翰·约翰逊知道他必须杀掉自己的妻子玛丽,这么做他也很无奈,但他必须为她考虑,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

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婚是不可能的。玛丽对他一直很忠贞,而且还善良、美丽、开朗。结婚这么多年以来,她从不像其他女人那样,整天对着老公唠唠叨叨。她打得一手好桥牌,做得一手好菜,镇上的人几乎没有说她不好的。

他觉得非常遗憾,不得不杀掉她。他要离开她,但他怎么也说不出口,对她来说,这是一种侮辱。再说,他们结婚已经二十年了,在两个月前的结婚纪念日上,他们都说自己的婚姻是世界上最幸福的。

那次,他们当着十几位羡慕他们的朋友的面举杯保证说,他们会一辈子相爱。他们说,他们会海枯石烂、至死不渝。

他们一起经历过许多,如果就这么把玛丽杀了,那他也太卑鄙了。

假如玛丽没有了他,她的生活毫无意义。她也许可以继续开她的商店,那个商店自从开张以来生意一直非常好。但她并不是一个以事业为主的女性,纯粹是为了消遣她才开了那个店。当时的情况是,隔壁的邻居要卖房子,于是他们就买了下来。他们只是在两栋房子中间的墙上装了一扇门,也没怎么装修。玛丽说,她开家具店只是为了丈夫不在时消磨时间。虽然她很有商业头脑,但开这个店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约翰觉得店里乱七八糟,他很少进店。他一进那里就觉得很不安,那里面的所有东西好像随时会掉下来一样,非常拥挤地挤在一块儿。

玛丽的兴趣不是在商店上,全在他身上。如果她想让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她除了商店之外必须爱别的东西。

他如果和她离婚,那么就没有人带她去听音乐会,也没人带她去玩桥牌了。她最喜欢的聚餐晚会,也不可能再参加了,因为没有了他,他们的朋友不会邀请她。她离了婚的话,就剩一个人独自生活,她会像那些老处女和寡妇一样过着悲惨的生活。

玛丽对他一向百依百顺。他确信,如果他要求她离婚,她会同意的。但他怎能让玛丽过那样悲惨的生活呢!

不,她应该得到更好的结局。向她提出离婚对她是一种羞辱。

如果他不曾遇见瑞迪丝就好了!但他一点也不后悔遇见她,在去莱克星顿出差时她认识了瑞迪丝,那一次的相遇让他充满活力。遇见瑞迪丝后,他觉得自己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爱。瑞迪丝和他仅仅见过几次面,就迫不及待地要和他结婚,她说,她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瑞迪丝在等他!瑞迪丝在催他!

他现在必须除掉玛丽,用什么方法除去她呢?安排一次意外事故应该是可以的。在哪里动手呢?拥挤的商店就是一个理想的地方。在那里可以轻而易举地结束玛丽的生命,那里有沉重的石头雕像、吊灯和壁炉架。

他和瑞迪丝上一次在莱克星顿的一家旅馆幽会时,她用让约翰陶醉的、舒缓悦耳的声音催促道:“亲爱的,你必须把我们之间的事告诉你妻子,你必须赶快和她离婚。”

有关瑞迪丝的事,他该怎么告诉玛丽呢?

瑞迪丝为什么吸引约翰,约翰自己甚至都说不上来。

与玛丽的和蔼不同,瑞迪丝很优雅。虽然玛丽比瑞迪丝还要漂亮或迷人,但不知为什么,瑞迪丝的魅力令他无法抵抗。在玛丽面前,他是一个体贴、和气的丈夫;在瑞迪丝面前,他是一个热情、老练的情人。和瑞迪丝在一起,他体验到前所未有的亢奋,觉得生活总是充满**。瑞迪丝是土、气、火和水这四个元素;而玛丽——他强迫自己不去比较她们。但不管如何,他为什么要强迫自己结束和瑞迪丝这种狂热的迷恋呢?

现在,约翰和瑞迪丝在一起。他们正准备去酒吧时,约翰看到了查特·弗莱明,看到他向旅馆的服务台走去。约翰想:他到莱克星顿来干什么?

在任何地方都可能碰上熟人,这是**的人约会时的普遍感受。他们觉得可能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会被人发现。

约翰最不想见到弗莱明,如果自己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被弗莱明看到的话,弗莱明一定会到处传播这事。弗莱明这个大嘴巴会告诉所有认识约翰的人,告诉他们约翰有别的女人。

约翰在瑞迪丝身边,他这时非常不自在。弗莱明在服务台不知在说什么,他只要向四周看几眼,就会发现约翰和瑞迪丝。约翰觉得不躲起来一定会被他发现,便找了个可笑的借口溜到旁边的报摊边。他躲在一本杂志后面直到弗莱明登记完,看着查特·弗莱明乘电梯上了楼,他才敢露头。

他们总算躲过了,太幸运了!

约翰觉得这般躲躲藏藏,玷污了他和瑞迪丝之间高尚的感情,也让他无法忍受下去了。他必须想办法彻底解决这件事,但他不想伤害玛丽。

在美国,每天都有上千的人死掉,他亲爱的玛丽为什么不是其中之一呢?她为什么不能自己死掉呢?

约翰对瑞迪丝道:“我刚才感到非常惊慌,怕查特·弗莱明看到我们后,把我们的事说出去。”

瑞迪丝镇定地说:“亲爱的,我早就说过,这件事你应该马上告诉你妻子。这次意外事件说明我是正确的。你现在明白了吧,我们不能这么继续下去了。”

“宝贝,你说得非常对。我会尽快作出决定。”

“是的,你必须尽快作出决定。”

约翰不知道的是,玛丽现在也坠入了情网,情况和约翰一样。她一直认为,自己深爱着丈夫。但直到那天,她才发现自己以前是多么天真。那天,肯尼斯来到她店里,想买一个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她店里有好几个莫扎特的半身雕像,此外,店里还有巴赫、贝多芬、雨果、巴尔扎克、莎士比亚、华盛顿和哥德的半身雕像。

顾客一般是不说自己姓名的,但他向她说了自己的名字。于是,她也自报家门。听完他的介绍后,她发现他是镇上一位著名的室内设计师。

“实际上,在室内摆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我认为会影响房间的整体效果。”他说,“但我的雇主就是这么要求的,我只能照办。还有别的东西吗?我想看看别的东西。”

她带他参观了商店里的其他存货。他们是什么时候坠入情网的,她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他整个上午都在店里,快中午时,他发现后面有一间小屋。那小屋里堆了许多带抽屉的柜子,他对此好像特别感兴趣,便伸手去拉一个抽屉,但不知怎么回事,最后竟拉住了她的手。

“天哪!你这是要做什么?”她说,“如果有人进来怎么办?”

“让他们自己在店里随便看看。”他说。

虽然她不敢相信,但这种事的确发生了。后来,她在约翰出差时不再感到孤独,有时候反而希望他出差。

玛丽和肯尼斯在那间堆满柜子的小屋里秘密幽会,为此,还专门在小屋里添了一张躺椅。

有一次,他们在小屋里太投入了,没发现已经有客人来到店里。直到来人喊道:“约翰逊太太在吗?我要买东西。”玛丽才急急忙忙地从小屋里跑出来。

她知道,现在自己的口红脏了,头发也很乱。

来人是镇上有名的长舌妇——布丽安太太。如果布丽安太太发现了玛丽和人幽会,她会到处说给别人听,约翰当然也会知道。

幸运的是,布丽安太太那天的注意力全在奶油模子嫁妆箱上,没有注意到玛丽身上的细节。

玛丽对肯尼斯说:“幸好没被发现!”

肯尼斯不高兴地说:“我真的爱你,深深地爱着你。我想,你也是爱我的。但一直这么偷偷摸摸的我怎么受得了,我已经厌倦了,你明白吗?告诉你丈夫,你要离婚,我们必须结婚。”

肯尼斯不停地让她离婚,他认为离婚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她怎能与一个深爱着她二十年的男人离婚呢?这样做很无情,这样做也剥夺了约翰的幸福。

约翰要是死了就好了。美国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死于心脏病,他为什么不能心脏病突发死去呢?她亲爱的约翰为什么不突然死去呢?

如果他死了,一切都好办了。

电话铃响了,铃声听起来都带着怒气。玛丽拿起电话听到肯尼斯愤怒的声音。

“玛丽,今天下午那事真是既荒唐又让人感到羞辱,我无法忍受了。你在那里带顾客看奶油模子,而我却躲在门后!我们必须尽快结婚。”

“耐心点,亲爱的。请你再等等。”

“我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我无法再等下去了。”

她知道,肯尼斯说的话是真的。她觉得,如果失去了肯尼斯,自己的生活将毫无意义,就算对约翰她也从来就没有这么依恋过。

她又怎能把亲爱的约翰一脚踢开呢?他活着就是为了给她快乐,他的存在都是以她为核心的。他们除了认识一些结过婚的夫妇外,其他没有什么朋友。如果她甩掉他的话,约翰将一个人过着孤独可怜的生活,他一个人怎么过剩下的几十年呢?他失去她会成为一个怪人,朋友们出于同情而邀请他去参加一些聚会。看到他,周围的人们会议论道,约翰真可怜啊!他这样还不如死了好呢。他将住到某个破烂单身公寓,因为不会照顾自己,饭也吃不好,一顿饥一顿饱的。不,她怎能忍心看到他过那样的生活。

如果肯尼斯没到她的店里来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就好了。那种半身雕像别的地方多的是,价格还比她卖得便宜。如果她不在家里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就好了。如果她和肯尼斯没有这种疯狂的恋爱就好了。但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事实。

她现在觉得,和肯尼斯在一起一秒钟也胜过和约翰在一起一辈子。

她将寻找一种迅速、有效、干净的办法摆脱约翰。她想只能用这个办法了。

约翰出差回来了,那天晚上他觉得玛丽很漂亮。他脑海里甚至冒出来这样一个念头:觉得这一生有玛丽陪伴就够了。但想到瑞迪丝后,这个念头立刻消失了。为了能和瑞迪丝在一起,他决定照原计划行事。

他决定,就在这天晚上温柔地杀掉玛丽,必须得温柔。当然,他得先吃玛丽为他准备的晚餐。不仅仅是因为礼貌要求他这么做,也是因为他的确饿了。

一边吃一个女人为你准备的奶酪蛋糕,一边准备谋杀她,这听起来似乎很残酷。但残酷并不是他的本意,他是迫不得已。所以,他刚吃完饭,就着手进行谋杀。

他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杀死她。他看到那个堆满半身雕像的地方,也许那里是杀她的好地方。

“刚出差回来,挺累的吧?来,喝点咖啡。”玛丽微笑着递给他一杯咖啡。

“谢谢你,亲爱的。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想喝咖啡了。”

他喝咖啡的时候瞥了一眼桌子对面的玛丽,他看到她脸上的表情很不自然,这让约翰很困惑。一起生活了这么长时间,她一定知道他想干什么,也一定了解他的想法。这时她面带微笑地说道:“亲爱的,我要出去一下,我刚想起店里还有些事要做,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回来。”她的这个灿烂的微笑让他觉得一切正常,她并没有察觉出什么。

她走出餐厅,经过大厅很快走进了商店。

但她并没有马上回来,约翰等了一小会儿,还是不见她回来。他喝了两口咖啡,然后决定去商店看看她为什么还不回来。

他发现她在中间那个屋子里,背向外坐在一个大沙发上,旁边全是放满雕像的架子。他进来的时候她也不知道。

这个时候下手正是时候!她的肩膀怎么在**?难道她在哭泣吗?或者是她知道了他的想法,还是她已经知道他们的共同生活快结束了。但他又觉得她的肩膀这么**着,可能是因为她在笑。他没有时间去猜测,她到底是在哭还是在笑。他不能错过这个绝佳的机会。她正低着头趴在维克多·雨果或本杰明·富兰克林的雕像旁,只要约翰轻推一下雕像,它就会砸到她的头盖骨。

没有太多的犹豫,他推了一下雕像。

杀人是如此简单,推一下就行了。

可怜的玛丽!可怜的女人!

他觉得,玛丽死了,他们三个人都好过。他并没有因为杀了她而责怪自己。但事情这么容易就成功了让他多少有点不敢相信。如果他知道事情是这么容易的话,估计他前几个星期就动手了。

约翰镇静地瞥了玛丽最后一眼。回到餐厅后,他准备给医生打个电话。等警察来了,医生一定会告诉他们,这是个意外。约翰几乎连谎都不用撒,他只需说玛丽可能自己碰到了雕像,然后雕像落地时砸到了她,其他的一切照实说就行。

他慢慢地喝着还温热的咖啡,不禁想起了瑞迪丝,他很想打电话告诉她这一切,他们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就可以结婚了。但是,他决定还是不忙给瑞迪丝打电话,他不想冒险。

他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现在的他觉得快乐而镇静。这种轻松源自一种解脱,他刚才做的事解开了一个难题。他忽然觉得很想睡觉,感觉好像从来没有这么瞌睡过。他还没有给医生打电话,怎么能睡呢?但强烈的瞌睡感驱使他趴在餐桌上就睡了,甚至他想去沙发上躺一下都来不及。

约翰不会想到,玛丽在那杯咖啡里放了过量的安眠药。

玛丽和约翰的朋友一致认为,这场双重悲剧是这样发生的:那天晚上,玛丽在危机四伏的商店里,不小心被雕像砸到头上。约翰发现玛丽死后,伤心过度地意识到,没有玛丽他也无法活下去。在极度绝望的情况下,他在咖啡里放了大量的安眠药,自杀殉情了。

在玛丽和约翰庆祝他们结婚周年时,两人都说过“至死不渝”的话。这样看来,世界上最恩爱的夫妻非他们两个莫属。在这个虚伪和谎言流行的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他们深挚的爱情更动人呢。从那以后,小镇上的人只要想起玛丽和约翰,想起两个人为了曾经的誓言在同一天死去,就会感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