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热的赌徒
九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一点
这天早上,万斯起得很晚。午餐前的一小时里,他一直在翻看安蒂森艺廊的拍卖品目录——拍卖会将在明天举行。当我们赶到史蒂文森俱乐部与马克汉碰面时,刚好是一点钟。
“你得请客,老伙计。”万斯笑着说道,“我的要求不高,一杯咖啡、一块英式培根三明治和一个牛角面包就够了。”
对于他的这番嘲弄,马克汉付之一笑。
“昨晚你的运气差得很,我劝你还是节省点好。”
“是吗?可我觉得,再没有比昨晚更幸运的时刻了。”万斯挑起一边的眉毛说道。
“哦?摸到两次四条却连连输钱,这算是运气吗?”
“要知道,”万斯解释道,“这两次我都很清楚对方手里的牌。”
万斯的这番话让马克汉感到很吃惊。
“在玩牌之前,”万斯强调道,“我早就已经做好了特别的准备,所以你们才会有眼福看到这种惊心动魄的场面。”他的微笑很迷人。
“亲爱的马克汉,你的体贴真让我感动。的确,昨晚我没有事先和你打招呼就把我那位特别的朋友介绍给你,是我不对,对此我感到万分道歉,也有必要解释一下。那位艾伦先生没有优雅的贵族气质,艳俗的外表也会让一些人感到不适——他那排钻石纽扣配上花领带倒是挺时髦的。不过他的这番打扮自有他的道理。事实上,同温迪·布鲁克斯、科波菲尔德以及安第斯·约翰·凯奇这些富豪们比起来,他毫不逊色。你还记得曾带给你许多愉快回忆的威利·艾伦博士吗?就是这位艾伦先生。”
“艾伦博士?你说的是那个经营着艾多拉多俱乐部的老恶棍?”
“没错,就是他。这项充斥着巨额暴利的黑暗行业培育了最为智慧的发牌高手,他就是其中之一。”
“你的意思是,昨晚这家伙在牌桌上耍了老千?”马克汉愤愤地问。
“只是在刚才你提到的那两局里用过。不知你是否注意到,这两局都是艾伦坐庄。我故意坐到他的右手边,就是为了依照他的暗示切牌。但你也看到了,这两局得到好处的只有卡兰佛和史伯斯蒂伍德。我诈赌是真,可并没有因此而获利。尽管艾伦帮我拿到了四条,可这两局我并没有捞到好处,反而全都输掉了。”
万斯的解释让马克汉感到困惑不解,他沉默了片刻。
“从来没有见你那么慷慨过。”马克汉笑道,“昨晚的切牌赌大小,每一次开赌前你都让曼尼斯赌注加倍,最后毫不犹豫地甩给他一千块的支票。你可真够猛的!”
“啊,对这场赌局,站在不同的角度看会有不同的结论。尽管我输了钱——我应该把损失算在你账上的——可这场设计对我来说很成功。昨晚的牌局已使我获得了想要的信息。”
“哦,只不过是这样啊!”马克汉的语气很平淡,似乎这并不是件难懂的事,“我记得你原本想通过这场游戏找出凶手的。”
“记忆力不错嘛!的确如此,但还缺少一条关键的线索,可能的话,今天就能够找到答案。”
“那么请告诉我,应该送给谁一副手铐呢?”
万斯端起咖啡咂了一口,不紧不慢地抽出一根烟。
“说出来,你很可能不会相信,”他显得及其冷静,说话的态度十分认真,“凶手是史伯斯蒂伍德!”
“你不会在开玩笑吧!”马克汉一副疑惑的表情,讽刺道,“史伯斯蒂伍德?哦,亲爱的万斯,你的结论总能令人‘耳目一新’。我这就通知希兹警官,让他带一副新的手铐来。不过遗憾的是,这年头,‘隔山打牛’这种技法似乎早已失传了。要不要再来片牛角面包?”
万斯夸张地挥舞着双手,以表示自己的失望情绪。
“从受过高等教育的角度来看,马克汉,你对视觉所获信息的判断尚处于幼儿园阶段。我的意思是,你现在的判断就像孩子们看见魔术师从帽子里变出兔子,就相信那是真的一样。”
“你这是在讽刺我。”
“我并不否认。”万斯一脸坏笑道,“但这只是提醒你不要再被所谓的‘事实’所蒙骗。你需要好好锻炼一下自己的想象力,老伙计。”
“你的意思是让我蒙上眼睛,想象坐在史蒂文森俱乐部里的史伯斯蒂伍德把手伸到七十一街吗?对此我感到非常抱歉,我只是个精神正常的人,这种想法实在有些荒诞,说是做梦还差不多——你确定你从没吸过印度大麻吗?”
“确实,听起来这的确让人感到荒唐。可是俗话说得好:假若真时真亦假。要知道,在这起凶案中不可能的事即是案情真相。凶手是史伯斯蒂伍德——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现在,我不仅更加肯定我的结论,而且我还会让你也赞同我这项被你认定是幻觉的推论。恕我直言,你的好名声现在已经岌岌可危了,而此时你追查的真凶又逍遥法外。”
从马克汉表情所起的变化来看,万斯这番自信的说法并未使他动怒。
“那么,”他说道,“这个异想天开的结论,你是怎样想出来的呢?”
万斯掐灭了烟头,手臂交叉伏在桌面上。
“就从我提出的‘嫌犯四人帮’说起吧·——曼尼斯、卡兰佛、斯科特还有史伯斯蒂伍德。之前我也说过,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谋杀案——只有疯狂迷恋金丝雀而又陷入绝望之中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因此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只有这四个人符合这样的条件,凶手就在其中。史比被杀时,斯科特正躺在医院里——显然两起凶案是同一个人所为,因而斯科特首先被排除。”
“可是,”马克汉插话道,“欧黛儿被杀当晚,史伯斯蒂伍德同样有不在场证明,而且理由充分。为何单单排除斯科特而怀疑他呢?”
“抱歉,我很难认同你的看法。你想想,斯科特躺在一所大家都知道的医院里,为他作证的又都是医院里不会被收买的人,而且在案发之前和当晚都能为他提供证明;然而史伯斯蒂伍德的情况就不同了。案发当晚他在现场,金丝雀被杀的时间和他出现的时间十分相近,随后他说坐了一刻钟的计程车,可这如何证明呢?从我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没有人曾亲眼看到在史伯斯蒂伍德离开后,金丝雀还活着。”
“可在她活着的时候她曾跟他讲过话,这你得承认吧?”
“是啊,毫无疑问,一具死尸既不会大声喊救命,也不会和杀她的人说话。”
“别卖关子了,”马克汉讽刺道,“难道是史比模仿了她的声音?”
“哦,我的上帝,当然不是这样!这种没水准的话,亏你讲得出口!史比希望没人看到自己,他干吗要这么费神地做这种白痴的事呢?等我揭晓答案的时候,你就会发现我的逻辑既简单又合理。”
“真是振奋人心啊,”马克汉笑道,“赶快说吧,为什么史伯斯蒂伍德会是真凶?”
“除了斯科特,其他三个人和这事都脱不了干系,”万斯说道,“为了能切实了解他们真实的心理状态,我才安排了昨晚那场轻松的聚会。老实说,在此之前,我一直把目标盯在卡兰佛和曼尼斯这两人身上。因为根据他们的口供,这两人都没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所以,昨晚在曼尼斯拒绝上牌桌后,我就想先试试卡兰佛。于是我向艾伦先生打了个暗号,开始了第一场诈赌行动。”万斯突然停下来,抬头观察马克汉的表情。
“想到了吗?正是累积赌注的那一局。当时艾伦发给卡兰佛四张同花顺,我得到三张K。其他人不消说了,要是好牌的话,就不会轮到我开牌了。卡兰佛一直跟进。换牌时我得到了另一张老K,卡兰佛也得到了他想要的牌——拜艾伦所赐,他拿到了同花顺。我的赌注下得都不大,每一次都是他在叫高赌注。我跟进了,当然,最后是他赢了。毫无悬念可言!他只对有把握的事有信心。因为卡兰佛心里有数:我在开牌下注后曾换了两次牌,最多只能拿到四条。因此他在叫高赌注前就已经知道自己胜券在握了。与此同时,我也把他排除在外了。”
“这是为什么呢?”
“要知道,如果一个人只敢赌有把握的牌,那么他就不是真正的赌徒!他缺乏狂热赌徒与生俱来的强烈的自信感,因此他不是那种具有冒险性格的人。从某种意义上看,他的表现具有心理学上所定义的自卑情结——每一个可以利用、可以保护自己的机会,他都不会放过。总之一句话,这种性格不会成就赌博高手。而杀死欧黛儿的凶手却是一位狂热的赌徒,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将自己所有的赌注都押在一盘赌局里——这正符合杀死金丝雀的嗜赌性格。这份不计后果的自信,使他对有把握的赌注不屑一顾。所以,卡兰佛不会是凶手。”
此时,马克汉聚精会神地倾听万斯的分析。
“随后我又试了试史伯斯蒂伍德。”万斯停顿了一下,说道,“我原本打算用在曼尼斯身上的,可他不加入牌局。但这并没有妨碍我的测试。假如事先排除卡兰佛和史伯斯蒂伍德的嫌疑,那么凶犯一定是曼尼斯无疑。而且我会想出其他方法来使他原形毕露;不过,显然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史伯斯蒂伍德在赌局上的表现已经充分地证明了他就是凶手。正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一千个赌徒里也不会有几个人会像他那样,在毫无保障的情况下,押上自己所有的赌注与显然已拿到好牌的对手抗衡。了不起,真是了不起!这或许是自赌博盛行以来最惊人的一次牌局了。他能如此冷静地将自己全部的筹码推到桌子中央,特别是在我已经知道他手里的牌之后,真叫人佩服!你看,他之所以会把所有的筹码压上去,就是因为他深信能够掌握我的思路,然后据此作出自己的抉择,最终胜过我。这得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与胆识!而支撑这一切的非凡的自信力,也决不允许他退后半步——他在这一局牌里所呈现出的心理状况同杀死欧黛儿时的状态一模一样;而我手中的一把好牌对史伯斯蒂伍德的威胁无异于金丝雀对他的恐吓;但他毫无妥协的打算,既不倒牌也不叫我亮牌,不仅如此,还将赌注的金额叫到最上限!他使出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必杀技。哎,我说,马克汉,难道你没发觉他在这局牌里所暴露出来的个性,与犯罪心理学上的说明极其吻合吗?”
马克汉沉默了半晌,似乎还在消化万斯的解说。
“可当时的情形,你自己也并不十分明了,”他终于开了口,“而且实际上,还是一副迷惑不解、焦虑忧愁的神情。”
“是啊,老伙计,我当时愁得不得了呢。事实上,这项证实凶手的实验结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此前我排除了卡兰佛的嫌疑之后,一直认定凶手是曼尼斯。因为种种实证表明,史伯斯蒂伍德不可能是杀害金丝雀的凶手—我得承认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想法。我之前的推论仍是有缺陷的。作为一个有着诸多感受力的人,我还是无法摆脱来自物证与事物表象的影响,遗憾的是,你们这些法律专家们仍在这个世界上制造和散发这些误导人的玩意儿,如同恶臭般无法消除。这使得我在发觉史伯斯蒂伍德的心理特征与作案的要素完全吻合时,我仍旧不能消除对曼尼斯的怀疑——说不准他也会像史伯斯蒂伍德那样大打心理战,这也不是不可能的。这也就是牌局结束后,我仍旧用赌博的话题套他的原因。我很想试试他的心理反应。”
“可这家伙和你赌的时候,也是势如猛虎啊!”
“但这种气势跟史伯斯蒂伍德给人的感觉比起来完全不同。比起史伯斯蒂伍德,曼尼斯只是一名谨慎而怯懦的赌徒。第一,他已掌握二分之一赢的机会,而史伯斯蒂伍德却毫无胜算—好牌在我手里呢。但史伯斯蒂伍德却懂得运用心理战术,故意把赌注的金额提到最大,这可谓是赌徒的至高境界;第二,曼尼斯并没有拼上所有的赌注,因此不必费尽心力筹谋。就像我一开始说的那样,凶手是经过缜密谋划、精心算计之后谋杀的欧黛儿,且具有过人的胆识。试想,有什么样的赌徒会在输了之后,要求赌注加倍继续赌,再度失败后仍要求赌注翻倍地玩下去?我是有意提出这种玩法与曼尼斯对决的,目的就是为了排除发生判断失误的可能。借助这场游戏,我彻底排除了对他的嫌疑,消除了徘徊在心头不去的疑惑。这也算是我输掉的那一千块钱的回报吧!因此,我最终确定凶手是史伯斯蒂伍德——虽然所有表面的物证对他都是有利的。”
“你这番说辞听上去好像蛮有道理的,可我并不信服。”其实在我看来,马克汉已经对此有所认识,只是为了顾全面子才这么说的。果然,没有多久他就发作起来。
“该死!你的这些狗屁结论推翻了多少好不容易构建起来的合乎逻辑的案情基础!”
“你想想,”他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你说凶手是史伯斯蒂伍德,但根据我们所掌握的确凿证据显示,欧黛儿在他离开公寓大约五分钟后,她那恐怖的尖叫声才响起。而当时这个男人正站在总机旁,而且杰苏也在场。他还走到门口和这位惊恐的女士进行了一段简短的对话——当时这个女人总该是活的吧?随后他出了大厅,乘坐一辆计程车离开。一刻钟后,计程车停在了这家俱乐部前。随后他遇到了瑞丰法官。俱乐部到那幢公寓之间足有四十个街口那么远!想要在短时间里往返两地是绝不可能的;除此之外,还有那位计程车司机的记录。因此,他根本没有机会在十一点三十分到十一点五十分这短短二十分钟的时间里作案。不仅如此,如果你还记得的话,就知道他在这家俱乐部里一直玩到凌晨三点钟——这时候离案发时间已经过去几小时了。”
马克汉以摇头的方式强烈坚持他的看法。
“万斯,这些总不会是障眼法吧。它们的的确确曾经发生过,而且这些足以说明史伯斯蒂伍德与此事无关。那一晚,他就像人在北极一样没有机会犯罪。”
万斯丝毫不为所动。
“我对你所提出的每一项证明都不存在疑问,”万斯说道,“可是,还是我之前的那句老话:当物证与心理证据发生冲突时,物证是要退居其后的。在这起案子中,物证或许也能够证明一些真实情形,可我们的确受了它们的欺骗。”
“真是了不起的辩解啊!”马克汉快被万斯的话激怒了,“很好!就请你快告诉我,史伯斯蒂伍德究竟是如何勒死金丝雀,又在她房里大肆破坏的。这样我才好下命令叫希兹警官去捉拿他归案。”
“这——我可做不到,”万斯无奈地说,“万能的上帝还没告诉我。嘿,这该死的家伙!我一定会让他原形毕露的。不过一开始我就没有答应过你说明这畜生是怎么干的,你可不能因此而为难我哟!”
“哼,看来你那超凡的洞察力也不过如此,好吧!我现在就是无所不知的高级心理学教授,我要郑重宣布:杀害金丝雀的凶手是霍利教授。哦,对了,这位教授已经入土了,但这与我刚才采用的犯罪心理论证法并不冲突。你瞧,这家伙的本性完全与这件凶案的神秘特征相吻合嘛。我明天就去申请一张挖尸令。”
对于马克汉这番嘲弄的话,万斯做了一个鬼脸,无奈地叹气道:“我知道,像我这种超凡的才智,当世是无法被人理解了,只有期盼后世能有公允的论断了。但在这之前,我仍然会以一颗坚韧的心忍受所有嘲弄与侮辱,即便为此付出血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他掏出怀表看了看,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过了几分钟,他说道:“马克汉,离三点钟还有一小时,到时我要去听一场音乐会。现在我想到欧黛儿的公寓再看看。史伯斯蒂伍德曾在那儿演过一出精彩绝伦的好戏。要想找到最终的答案,必须重回现场才能发现他的剧本。”
尽管马克汉始终强调作案的不可能是史伯斯蒂伍德,但我觉得他并没有完全了解万斯的意思。所以,一开始他虽然表示反对,但还是和往常一样,最终同意了万斯重返现场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