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悚的一瞥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正午

万斯的话一说完,房间立刻沉寂了下来。马克汉无力地靠在椅背上,神情严肃。这一回,希兹警官案情设想的论调基础已经被彻底推翻了,此刻正带着赞叹的眼神看着万斯,显然是极不情愿的。马克汉对此也有着清醒的认识——他的希望跟着破灭了。

“但愿你那诡异的灵感能带来更大的帮助,”马克汉无力地说道,目光定在万斯脸上,“可以说,你这次重大的发现几乎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开始。”

“别这么唉声叹气的,老伙计。打起精神来,让我们一起面对更大的挑战。可否继续听听我的意见呢?案情的发展有着诸多可能。”万斯调整了坐姿以便让自己更舒服一些。

“显而易见,史比要的是钱——他的绸衬衫还不够天天换着穿。在金丝雀死去的前一周,他的勒索条件被她拒绝后,上周一晚他再次来到公寓。尽管知道她晚上一定不在,还是耐心地等她回来;从上一次的情形看,他很可能会再次遭到拒绝。公寓侧门每晚都会上锁——显然史比也知道,而他总是尽量避免被别人看到自己进出公寓,因此就以晚间来访未遇作掩护,偷偷将侧门打开。随后从巷子返回,在十一点前潜入公寓。当金丝雀在护花使者的陪伴下回到公寓时,他迅速躲到了衣橱里。确定那名男子离开后,他才走出衣橱,由于他的突然出现,欧黛儿吓得大叫起来。等到她认出是史比后,就对敲门的人说没事。之后史伯斯蒂伍德便去找人打牌消遣。在欧黛儿的房间里,两人开始为钱的事争吵起来,也有可能比这还要糟糕。就在这时,电话铃突然响了,史比拿起听筒说女主人外出未归。随后两人继续争吵,此时又出现了另一位追求者。至于他是按门铃还是自己手里有钥匙,我还无法确定;很可能是后者,否则接线生会注意到。于是史比再次躲进衣橱,并且好像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情,就把自己反锁在里面,将眼睛对着钥匙孔一看究竟——每个具有好奇心的人都会这么做。”

“看看这儿,”万斯示意大家看衣橱的门,“钥匙孔正好和沙发处于一条直线上。当史比通过这一小孔向外望时,正好看到了让他汗毛直立的恐怖一幕。这名后来的访客扼住了欧黛儿的喉咙。设想一下史比当时的心情吧,马克汉。躲在密闭衣橱里的他,亲眼目睹了凶手杀害一个女人的全过程——而且就发生在近在咫尺的地方!我想史比当时一定被凶手狠毒的眼神吓得不敢出声。而且凶手一定非常强壮,相比之下,瘦小的史比绝对不是他的对手。可怜的史比什么也做不了,只得屏住呼吸待在衣橱里。他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对不对?”

他说着,脸上显出一副疑惑的神情。

“接下来歹徒又做了什么,我们就无从知晓了,而饱受精神折磨的目击证人——史比也已经和上帝在一块儿了。但可以猜想到,当时凶手已经找到了那个黑色文件盒,并打开了它——钥匙是从欧黛儿的包里找到的,随后就拿走了很多文件,这些文件可能是最为关键的罪证。之后的情形,就如同我们看到的那样。这位严谨的绅士开始了他的大肆破坏,使公寓看起来就像遭了贼一样。可怜的金丝雀也未能幸免。这个家伙扯断了她的肩带,撕破了睡衣上的蕾丝,并把她戴的淡紫色的花饰扔到她腿上,身上戴的首饰也一并扯下来。随后他扳倒台灯,横扫写字桌,打碎梳妆镜,踢翻椅子,撕毁帷帐,把古希腊式的橱柜翻得乱七八糟。此时躲在衣橱里的史比眼睛紧贴在钥匙孔上,一动不动,吓得说不出话来,唯恐被凶手发现而丢掉性命。显而易见,眼前的这个人一定是疯了。你知道史比当时正处于两难的境地:凶手的大肆破坏仍在继续,即使从钥匙孔里看不到,外面的动静却听得真真切切;而他自己如同掉到深井里的一只老鼠,虽然会游泳,却无处可逃。唉,对于史比的处境,我不想再多说些什么。”

“可以想象,马克汉,”万斯变换了一下坐姿,吐出几个烟圈,“那一晚,历经世事的史比度过了人生中最为恐怖的一刻——残暴的凶手企图打开衣橱,而他就在里面!想想看,杀人魔王近在咫尺,他正一步步逼近衣橱,白松木的地板发出嘎嘎的呜咽声……就在紧要关头,凶手突然松开了门把儿转身离去,你能想象出史比当时的样子吗?换作是其他人,或许整个人都虚脱了,但他没有。史比如同被催眠了一般,一直心惊胆战地聆听着,直到他确定这个暴徒离开了公寓,才战战兢兢地走出那间庇护所,用震惊的目光注视着杀戮的现场。”

“场面真够触目惊心的,是不是?”万斯看了一下大家的反应,“女人的尸体横躺在沙发上,脖子上的勒痕令史比汗毛倒竖。他拖着酸软的双腿挪到桌边,并用右手撑着桌子以使自己站稳——这或许能够解释现场为何会留有他的指纹,警官。等到他回过神来,才发觉自己的处境非常危险。他就在死者的房间里,人们都知道他和被害人的关系不一般,最为糟糕的是,对于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有谁会相信他的话呢?就算他能够指认真正的凶手,又该如何解释自己的行踪呢?晚间拜访、九点半出没于公寓楼、和死者有着秘密关系、有犯罪前科、不好的声誉——一切简直糟透了,没有一点对他有利。如果是你,马克汉,你会相信这些吗?”

“别岔开话题,继续讲下去。”马克汉和希兹已被万斯的话吸引住了。

“实证阶段到此为止。从现在开始,进入你们所说的自我发展阶段。”万斯说道,“史比所面临的最为迫切的问题就是尽快逃走,并且不被人发现。紧要关头,这家伙竟变得意志坚定起来。不成功,便成仁!于是他的思维开始飞速旋转:此时从侧门走不会被人发觉,可他无法锁上门,而且当晚早些时候他的来访,很容易被人与打开的侧门联系在一起。因此这样做不行。他觉得不管怎样解释,警方也会认定自己与此事脱不了干系——他与死者不同寻常的关系、自己的身份角色、点点滴滴的生活记录都对他不利。他必须保证自己在逃走时不被人看见,否则自己就会成为逃窜的杀人犯,直至被捕!因此他必须从侧门出去后再把门反锁才会没事,这样一来就没有人能够指证他的行踪了。对他而言,这是唯一能够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方法。尽管有些站不住脚,但只要有出色的律师出面,就能够扭转乾坤。当然,除此之外,他一定还想过别的办法,但都不如这种方法保险。侧门就是唯一的出路,应该怎么做呢?”

说到这里,万斯站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

“当时的史比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在想方法的同时,他也在两个房间里转来转去,或许还偶尔向万能的上帝发出求救的声音。就在火烧眉毛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了镊子。警官,我想你一定很熟悉。对于罪犯来说,反锁门是项普及的技术,欧洲的犯罪文献上记载了不少这样的事例。翰斯·德瑞斯教授的犯罪学著作就花了一整章的篇幅来讨论窃贼进出民宅的方式,但论述的内容都是有关锁门的,而非闩门的手段。不过两者的区别只在技巧上而已。只要用拴线的针或其他类似的东西插入钥匙孔,向下一拉线,即可以从里面把门锁上。但这栋公寓的侧门没有锁,门闩的把手上也没有小孔。或许就在他紧张地寻找有帮助的东西时,偶然看见了梳妆台上的小镊子——如今的漂亮女士哪一个会不用小眉夹呢——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工具的问题就这样解决了,下面只要碰碰运气了。就在他准备出去时,又注意到被凶手弄坏却未被打开的首饰盒,这也就是被他拿去典当的钻石戒指的出处。紧接着,他擦去了首饰盒上的指纹,却忘记了衣橱门内的把手和桌面上也留有自己的指纹。此后发生的事情就如同我刚才示范的那样,史比闩上了侧门,并将镊子装入了口袋,显然他后来也忘了有这么一回事。”

“再狡猾的小偷也有疏忽的时候。”希兹警官严肃地点点头。

“警官,你为什么总和小偷过不去呢?”万斯打了个哈欠,“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完美的,谁能保证自己做事就会万无一失呢?”他眯缝着眼睛,一脸的坏笑道,“即便是明察秋毫的警员,不也是在搜索时漏掉了这支小眉夹。”

希兹警官正仔细地点燃熄灭的香烟,看得出他的脸色不怎么好看。

“你觉得呢,长官?”

“案情并没有明朗化。”马克汉的回答很消极。

“我的这番推测可是有根据的,”万斯解释道,“它并没有使情况变得更混乱,而其中也包含了更为重要的线索——史比一定认得或者知道凶手是谁。他幸运地逃离公寓后又重操旧业,显然,他曾勒索过这名凶手,而且他很可能惹恼了对方,因此丢了小命。除此之外,被撬坏的首饰盒、翻乱的衣橱、当做垃圾丢掉的珠宝——做这一切的人根本不需要它们——以及史比的缄口不语,都得到了很好的解释。同时,我也证实了那扇可疑的侧门是怎样被做手脚的。”

“不错,”马克汉接着说道,“从表面上看,你的这番推论确实有理有据,但始终没弄清楚最为重要的一点——谁是凶手。”

“的确,”万斯打了个哈欠,“我们该去吃午饭了!”

就这样,不可一世的希兹警官带着困惑回局里去了,而我们三人则来到梦丹尼餐厅,那儿的烧烤很美味。

“这么看来,现在最为可疑的人就是卡兰佛和曼尼斯了。”当侍者端来餐后咖啡时,马克汉首先说道,“万斯,假如真像你推断的那样,两起凶案是同一人所为的话,那就不可能是斯科特了,因为周六晚上,他已经躺在埃波苏卡医院里了。”

“没错,”万斯对此表示赞同,“毫无疑问,我们可以排除斯科特医生了。而卡兰佛和曼尼斯,则是嫌疑最大的‘双胞胎’,没有人比他们更可疑了。”

他端起咖啡,眉头紧皱。

“唉,我命名的‘嫌犯四人帮’少了一个人,真是遗憾啊!这么说来,调查范围又小了不少,或者说能够想到的就是这些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倘若卡兰佛和曼尼斯也被排除了,我们又该怎么办呢?倘若凶手当真就在他们四人中,那么我们就不用费多大劲儿了。凶手既不是史伯斯蒂伍德,也不是斯科特,那么卡兰佛和曼尼斯两人就不能幸免了:四减二得二。很简单的算式,不是吗?可真实的情况远没有这么简单。假如我们把代数、球面三角,或者微积分什么的一同用来解题,那么会得出什么样的结果呢?再把得数放到第四、五次元方程式……哦,我的上帝!”他使劲地揉着太阳穴,“答应我,马克汉,在我发疯以后,你一定要为我请位温柔善良的看护。”

“算了吧,这周以来我受的折磨可不比你少。”马克汉撇撇嘴。

“最初锁定的四名疑犯,现在只有两个了。”万斯抱怨道,“我快要被弄得精神崩溃了。不!‘嫌犯四人帮’不能丢掉!”

“你还是知足吧,至少还有两名疑犯呢。”马克汉接话道,“不过其中一个条件不符,另一个还躺在医院里。或许你应该送些花过去——假如这样做能使你重获新生的话。”

“一个还躺在医院……躺在医院——”万斯喃喃地说道,“可不是吗,四减一得三,确切地说还有三个人。在我看来,没有一条线索是直线进行的,都是弯曲的,它们在立体的空间里绕成圈。从表面上看,它们都是直线的,可表象毕竟是不可信的!好吧,现在让我们心平气和地想一想,静下心来想。”

万斯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吸着烟,站在窗边,望着外面的第五大道。等他再次开口时,明显已换上了另一副镇定的语气。

“马克汉,可否以你的名义将曼尼斯、卡兰佛和史伯斯蒂伍德三人请到你那儿,就今晚,如何?”

“又玩什么花样?”马克汉把咖啡杯重重地放到桌上,眯缝着眼盯着万斯。

“说正经的!别打岔。”

“好啊,当然可以。”马克汉略微踌躇了片刻,“目前,他们还处于我的管辖之下。”

“所以可以用与案件有关的名义发出邀请,对不对?这样一来,他们就没办法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了,是不是,老伙计?”

“嗯,他们不会不合作的。”

“在你家的话,你建议他们玩玩扑克牌,应该不会显得很奇怪吧?”

“或许,”马克汉嘴上虽答应着,心里却对万斯的要求感到不解,“卡兰佛和史伯斯蒂伍德这两人都会玩扑克,曼尼斯大概也会。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你不会已经被你的那套理论弄得神志不清了吧?”

“哦,放心,我还是很清醒的。”万斯坚持自己的提议,“等着看好戏吧!玩扑克牌即是侦破本案的关键。我很清楚卡兰佛有着高超的牌技。而史伯斯蒂伍德嘛,上周一晚上他曾在瑞丰法官面前露过一手。这才使我想到这个点子。至于曼尼斯的牌技,暂时先假设他会玩吧。”

万斯坐直了身子,开始向我们讲解他的想法。

“大多数时候,扑克游戏可以充当一项考验人们心智的活动。一名牌技高手在玩牌的一小时之内,就可从对方的出牌情况看出其性格,远比与之相处一年的人了解得更多。我曾经说过,通过分析犯罪本身的成因也能够找出命案的凶手,为此你还曾经嘲笑过我。不过在这之前,我必须先掌握这位疑犯的情况,否则就无法探查到犯罪的心理与案犯的本性相吻合的状况。在这次发生的凶案中,我已掌握了凶手的犯案心理,但对嫌犯们的性格还不够了解,因此现在还无法确定真凶。但不管怎样,这次扑克牌游戏结束后,我想杀害金丝雀的凶手就在劫难逃了。”

值得一提的是,多年之后,我无意中看到了芝加哥大学的人类学教授乔治·托西博士写的一篇文章,他还著有《人之所以为人》一书。万斯此时的精确论断在教授的那篇文章中得到了绝佳的证实。教授在文章中写道:

“扑克游戏即是人们现实生活的横断面。一个人的牌品即是现实人品的反映,一个人的得失成败,可从他牌桌上的反应看出来。我倾注毕生的精力,从人类学和心理学的角度出发,研究人类的行为动机。然而,我发现一项效果更为显著的实验——观察我在牌桌上加注之后跟注人的反应。心理学家们深究与阐释的人类行为,在扑克牌游戏中表露无遗。我可以肯定地说,通过扑克游戏,我一样能够了解人类。”

马克汉用万分惊讶的目光望着万斯。万斯是个不折不扣的扑克迷——这一点他很清楚,也知道在牌桌上万斯能够轻易地看出对方心里在盘算着什么;可要借此法破案,他仍然疑虑重重,但万斯的那股认真劲儿深深打动了他。对我来说,即便万斯不开口,我也清楚他心里的想法——此刻他脑中正飞快闪现一起谋杀案,而万斯也正是借与之类似的心理推断使凶手显形的。虽然万斯的要求让人觉得不可理喻,可要求的背后自会有他的一番理由。马克汉正试图说服自己。

“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他抱怨了几句,“这个计划蠢透了。但假如你真想在这些人面前显露一番你过人的牌技的话,对此我也不会特别反对。不过,事先声明,这不会对凶手产生丝毫影响的。想用这种可笑的手段使他就范,实在是荒谬至极!”

“好啦,别再发牢骚了,”万斯讨好道,“就当做一次小小的消遣吧。”

“为何还要叫上史伯斯蒂伍德呢?”

“我并无恶意,真的。不仅因为他是‘嫌犯四人帮’的其中一员,而且我们也需要凑够牌友啊。”

“行啦,行啦,事后可别求我把谋杀的罪名加在他身上。我有自己的工作原则。在一些人眼里,这可能没有多大意义,但只要是我认定不可能犯罪的人,我绝不会起诉他的。”

“这样说来,”万斯故意拖长声调,“你总是以‘事实’来认定一个人的罪名是否成立,但你要知道,事实也是可以隐藏起来的。倘若你们这些学法律的能够摆脱‘事实’的束缚,我敢说你们的工作会做得更出色。”

对于万斯的一番话,马克汉检察官没有再说些什么,只是向万斯投以深沉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