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的羔羊

九月十六至十七日,星期日下午至星期一凌晨

调查史比死因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了。很快,抵达案发现场的法医德瑞摩斯先生宣布,案件大约是在夜里十点到十二点这段时间发生的。万斯随即建议讯问与欧黛儿接触的有关人士,让他们说明昨晚这段时间的行踪,曼尼斯、斯科特、卡兰佛,还有史伯斯蒂伍德都在此列。马克汉立即对希兹警官下达了这项命令,希兹分派了四名手下去完成这项任务。

昨晚负责监视史比的莫勒里,也被派去调查访客情况。然而这栋房子里的住户至少有二十人,他们进进出出的也是常事,因此很难从这一方向入手。不过史比十点左右回到家后,就没有再出门,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当然了,租房中发生惨案,房东太太的心情也不会好到哪儿去,但她表示对此事一无所知,只是说昨天晚饭过后身体感到不适,很快就回房去了,一直到今早因为我们的到来而被扰醒。房子一般不锁前门,因为房客们认为这样做会很不方便。同时,也对入住的房客们进行了讯问,但没有找到一点线索。即使房客们真的知道些什么,也不会向警察打小报告的。

指纹专家对房间进行了认真搜索,只发现了史比一个人的指纹。经过几小时的彻查,案件仍然毫无头绪,只在死者的枕下发现了一把点三八柯尔特式自动手枪,已经上了膛;在空心的铜制窗帘杆里,搜出了十一张面额为一百元的钞票。此外,在大厅一块松动的木板下发现了一把凿刀,刀刃处有些破损,显然这正是撬开欧黛儿首饰盒的那把刀。可这一切仍然无助于警方解开命案的谜团。到了下午四点左右,现场被封锁,并派了警员看守。

自从发现尸体之后,马克汉、万斯和我在命案现场已经待了好几个钟头了。这个案子由马克汉接手,他很快采取行动,对房客们展开调查。万斯一如既往地专注于警方的例行调查,甚至忍不住自己也动起手来。他好像对史比的晚礼服产生了兴趣,正一件一件地翻检着。希兹警官不时朝他这边看看,但这次的眼神中既不包含轻蔑,也没有嘲笑的意思。

到了两点半,万斯和我跟随马克汉离开了。走之前,马克汉告诉希兹,有事的话可以在史蒂文森俱乐部里找到我们。在俱乐部里我们吃了一顿稍晚的午餐,这时候的餐台上已经没有什么食物了。

“史比一死,什么线索都没了。”当侍者端来咖啡时,马克汉有气无力地说,心情十分沮丧。

“也不能这样说。”万斯搭话道,“从我的推论角度来看,实际上又增加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你的推论?是啊,现如今,我们也只剩下你的推论了。”马克汉叹气道,“今早你的推论得到了证实——早上史比没有出现,多亏了你的先见之明,我们才会过去。”

“过奖了,马克汉。我觉得,杀死欧黛儿的凶手很可能发觉史比会向你告发他,而史比又以此对他作出威胁。不然的话,凶手是不会提前一天和他见面的。显而易见,史比想多捞点油水,窗帘杆里发现的钞票就可以证明他对凶手的勒索。昨天在给你打电话之前,凶手没有满足他进一步的勒索条件。这也正是他一直未供出真相的原因。”

“你的猜测有些道理,但我们现在的处境比以前更糟糕——史比还是死了。”

“可我们的行动至少迫使这一尚未露面的凶手为了掩盖罪行再度铤而走险,是不是?等我们掌握了那几个人在案发时的行踪后,或许就能从中获得更为重要的线索了。顺便问一下,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看到这起命案的调查报告?”

“这就要看希兹的那帮弟兄们有没有这份运气了。顺利的话,大概今晚就能拿到!”

实际上,在当晚大约八点半的时候,希兹警官就打来电话,向马克汉报告了调查结果。很显然,报告让马克汉再度失望,结果令他很是不满。前天下午,因为中风,斯科特医师被送到埃波苏卡医院接受治疗,目前还在住院。他至少还要在那儿待上一个星期——两位主治医师已经证实了这点。报告中只查出了这一人的行踪,而斯科特医师也因此被排除了昨晚行凶的嫌疑。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曼尼斯、卡兰佛、史伯斯蒂伍德三人都不能提出令人信服的不在场证明。三人声称前一晚上都待在各自的家里。虽然曼尼斯和史伯斯蒂伍德都承认傍晚曾出过门,但天气恶劣,晚上十点前就已回到住处。因为曼尼斯住的是一所公寓式旅馆,恰巧当晚又是周末,大厅里有很多人,没有谁会留意到他;卡兰佛住的是一家小型私人公寓,无论是保安还是门童都无法为他作证;史伯斯蒂伍德在史蒂文森俱乐部住,因为房间在三层,所以很少乘电梯。除此之外,当晚俱乐部里举办了一次政治宴席和舞会,他在里面进进出出的,也没人会注意到。

“如此看来,这些毫无用处。”从马克汉那儿得知这些信息后,万斯不屑地说。

“但不管怎样,至少排除了斯科特。”

“当然,这也排除了他杀害金丝雀的嫌疑——两起凶案显然是一体的,或者说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两者关系紧密。实际上也是一个合理的演变过程。”

马克汉对此表示赞同:“不错,你说得有道理。现在我已经没有力气再继续下去了,就照你的意见,看看后面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可我总觉得不安。如果我们不首先采取行动的话,案子很难有所突破。看得出来,制造这两起凶案的家伙是个狠角色。”

正在这时,史伯斯蒂伍德走了过来,向四处张望了一下,好像在找人。一望到马克汉,他就快步走过来,满脸困惑的表情。

“抱歉,长官,打扰您了。”史伯斯蒂伍德一边致歉,一边朝我们这边点头打招呼,“今天下午,一位警察到我家里问话,想要知道昨晚我去了哪里。一开始我只是觉得奇怪,并没有太在意,直到我在晚报头条看到托尼·史比的名字,得知他被勒死的事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你向我提过,他是与欧黛儿小姐密切相关的男人,所以我猜想这两起谋杀案之间一定有某种联系,把我也牵连进来。”

“不,并不是这样的。”马克汉解释道,“这两起案子从表面上看似乎是有些关联,但警方这样做只是例行公事,希望能从欧黛儿亲近的朋友中找到一些重要的线索。对于这件事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我想那名警察不会再去打扰你的。”

“这倒是。”他脸上焦虑的神色略微减轻了一些,“这名警察很有礼貌,但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嗯,史比到底是个什么人?”

“一个无法无天的家伙,有犯罪前科。他知道一些欧黛儿的秘密,曾向她勒索过。”

“这真是报应!”史伯斯蒂伍德一脸的厌恶,愤愤地说道。

此后,我们几个人一直讨论到十点钟,万斯突然站起身来,望着马克汉,有点不高兴。

“现在我要去补觉了,警察的生活真让我无法忍受。”

虽然万斯嘴上这样怨气连连,但后天一早九点,他还是再次光顾了检察官的办公室,对着马克汉兴致勃勃地读起报纸上有关史比谋杀案的报道。对于马克汉来说,周一早上的时间是很宝贵的,八点半之前他就到了办公室,想提前解决一些例行工作,好挤出更多的时间继续研究欧黛儿的案子。十点钟希兹警官会过来开会。此时,万斯和我除了看报纸,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希兹准时到达这里,看得出来,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使得他如此兴致高涨。在和万斯打招呼时,他显出一股不同寻常的庄重劲儿,得意扬扬,就如同一个征服者俯视失败者一般。甚至和马克汉握手时也忘形起来。

“长官,一切麻烦事都结束了!”希兹一边说着,一边点上一根烟,“杰苏被我抓到了。”

就在他宣布完这项令人吃惊的消息后,万斯首先开了腔:“我的上帝——这是为什么?”

警官自负地转过身,一本正经地回答道:“是他杀了玛格丽特·欧黛儿和托尼·史比。”

“哦,我的上帝!哦,我的上帝啊!”万斯顿时直起身子,吃惊地望着他。

希兹警官依然一副自命不凡的样子。

“等你听完了我的抓捕行动,你就不会总把上帝挂在嘴边了。他已经被我捆得严严实实,就等着送他到陪审团那儿了。”

“好吧,警官,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马克汉吃惊的情绪已有所缓和。

希兹缓缓坐到椅子上,琢磨着该从何说起。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长官。昨天下午,史比刚刚答应对我们供出真相,他就被人杀了,而且谋杀手段和欧黛儿案件里的一样,毫无疑问,这一定是同一个人所为。所以,我认为周一晚上,肯定有两个人同时待在欧黛儿的房里,也就是那个花花公子以及凶手——就像万斯先生之前猜想的那样。而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凶手既知道那名公子哥的住处,也知道他昨天会告密。由此我想到或许他们彼此熟悉,两人联手一同谋害了欧黛儿——这也是史比迟迟未向我们说出真相的原因。但就在另一名真凶因为恐惧而丢弃珠宝后,出于自保,史比才下了决心打电话给你。”

希兹停顿了一下,深吸了一口烟。

“对于曼尼斯、卡兰佛,还有斯科特医师,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们。像他们这样的人,是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也不会跟史比这种惯犯打交道的。排除他们三个人后,我就开始把目标定在那个家伙身上——最可能与史比狼狈为奸的坏蛋。不过我最先做的是想方设法破解你所指出的、阻挠我们发现真相的障碍。”

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有关那扇侧门的问题就是我们最大的困扰。六点之后,门为什么会被打开?案件发生后它又是被谁锁上的呢?毫无疑问,不到十一点,史比就从侧门进去了,否则在史伯斯蒂伍德和欧黛儿从剧院回来的时候,他不会进入到公寓里。在十二点左右卡兰佛来到公寓后,他又从侧门溜走了。可这样却无法对后来侧门的上锁作出合理的解释。就因为这些问题,长官,昨天我又去了那所公寓,再次对那扇侧门做了检查。当时,史比夫里正忙着手头的工作。我向他询问杰苏在哪儿,我想当面问他一些事情。然而我却被告知杰苏在星期六的下午辞职了!”

希兹顿时有些激动。

“等我赶往下城时,脑中突然灵光一闪——长官,要知道除了杰苏,没有谁能打开那扇门又把它锁上。我想你一定早就想到了,无论是史比还是别的什么人,都不可能做到。”

马克汉也变得兴致勃勃,屈身向前。

“于是,”希兹兴奋地说,“我打算碰碰运气。在宾恩地铁站下车后,我给史比夫里打了电话,幸运地从他那儿得到了杰苏的住址。发现杰苏就住在第二大道,离史比住的地方非常近!随后我从附近的警察局带了几个人一同到他的住所。一进门就看到他正在收拾行李,准备跑到底特律去。我们立即逮捕了那个家伙,并收集了他的指纹送到杜柏士队长那里。我想这样做,一定能获得一些有用的信息!”

希兹警官越说越兴奋。

“嗯,长官,很快杜柏士就有了令人吃惊的发现!这个家伙虽然叫威廉,可他根本不姓杰苏,而是姓班顿。一九一九年在奥克兰被判伤害罪,在圣昆汀监狱蹲了一年的牢,当时史比也在那儿服刑;一九二四年在布鲁克林因为给抢劫银行的案犯把风又一次被捕,但最终无罪释放——因为有着这样的前科,市警局才会留有他的指纹记录。昨晚经我们一再审问,他承认自己在那起抢劫案之后改了姓名,以此进入军队服役——这就是我们逮到他的全过程。实际上我们也没必要再继续问下去了,事实就在眼前:这个杰苏曾因伤害罪入狱;又牵连进一起银行抢劫案;而那个史比曾和他同在一所监狱服刑;在史比被杀的案子里,他也无法提供不在场的证明,他的住处离案发现场又很近;周六下午突然辞职打算远走高飞;这个家伙身体强壮,勒死别人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不仅如此,也只有他才能在周一晚上打开并锁上那扇侧门——你觉得怎么样,长官?”

马克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思考着。“就你的说法和做法来看,似乎没什么问题,”他说,随即又提出疑问,“可他为什么要杀死欧黛儿呢?”

“这个已经很清楚了。在案发当天,万斯先生曾问过杰苏对欧黛儿有没有意思,当时他就脸红了,并且显得十分紧张。”

“哦,上帝!”万斯一下子叫出声来,“对于当时我问的这个愚蠢的问题,我是否要负些责任?不错,我曾经是好奇过这家伙对欧黛儿的感觉,可当时案子一点头绪也没有。为了试探出任何引发命案的可能,我才那样问的。”

“即便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也没什么不妥。”希兹继而转向马克汉,“就我掌握的情况,杰苏一直对欧黛儿非常迷恋,但对方却不为所动。他每晚坐在总机旁,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家伙来亲近自己心爱的人。直到史比认出了他,并提出两人合伙把欧黛儿的公寓抢过来。因为单凭自己的力量,史比是无法做到的,他的行动总要受到接线生的干扰,这样做还会被认出来;而对于杰苏,他入伙不仅是对欧黛儿的报复,并且也有了替罪羊。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在周一晚上实施了这场入室盗窃杀人案。当晚,等欧黛儿一出门,杰苏就打开了侧门,接着史比用自己的钥匙打开了欧黛儿公寓的门。可欧黛儿和史伯斯蒂伍德却突然返回,史比只好躲到衣橱里。在史伯斯蒂伍德离开后,他无意中弄出了声响,使得欧黛儿惊声尖叫,他便从衣橱里走了出来。在确认了对方是谁后,欧黛儿便对赶过来的史伯斯蒂伍德说没事。就在此刻,杰苏也发觉史比被发现了,于是将计就计,等史伯斯蒂伍德一走,便用自己备用的钥匙打开了欧黛儿的房门。史比怕被人再次发现,便又一次躲进了衣橱。杰苏以为没有别人在,就抓住了欧黛儿,把她勒死了,随后嫁祸于史比。而目睹这一切的史比走了出来,两人按照原计划把公寓一扫而空。杰苏发现了首饰盒,他想用火钳撬开盒子,但最后还是史比用凿刀解决了它。得手之后,史比从那扇侧门离开,杰苏随后锁上了门。到了第二天,史比把东西放到了杰苏那儿,他打算等风头过了再处理。但杰苏这家伙怕出事,竟把东西扔了,结果两人因此反目。史比决定把事情说出来,以此为条件使自己脱身。杰苏也知道他这名搭档靠不住,因而故技重施,在周六晚上像对待欧黛儿那样也把他勒死了。”

希兹摊开手,表示他的故事到此为止。

“厉害!真是厉害!”万斯评说道,“希兹警官,在此之前,我还对你发牢骚,实在是抱歉。你的论断毫无瑕疵,你所重构的犯案经过也相当完美,但恕我直言,案情并非如你所言。”

“绝不可能!毫无疑问,杰苏应该被送上电椅!”

“这就是最让人感到恐怖的地方,”万斯接着说,“人们常常因此作出错误的判断。”

万斯随即站起身,朝外面的房间走去,旋即又返回,双手插在外衣兜里,走到警官旁边,说道:“警官,如果还有其他人能够打开侧门,作案后又将门锁上,那么你的推论就显得有些武断了,对不对?”

希兹并没有露出特别的情绪:“这个自然。如果你能告诉我这个人是谁,或许我会承认我的错误。”

“史比同样能够做到——事实上他已经这么干了,警官。”

“那家伙?哦,别开玩笑了,万斯先生。”

万斯继而面向马克汉说道:“请注意我所说的——杰苏是无辜的!”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万斯如此一本正经地说话。“到目前为止,我的推论已经有了相当完整的构架,只差一点。我会以我的方式向你们证明的。不过我也承认,现在我对谁是凶手还没有十足的把握。但马克汉,相信我说的吧。这和警官的推断刚好相反。在你起诉杰苏之前,请给我个实证的机会。在这儿我无法说明问题。如果你们愿意的话,跟我到欧黛儿的公寓走一趟吧,顶多一小时。即便再过一个星期,你还是得去。”

“我知道,”他转到桌子旁边,“案发前打开那扇侧门,随后又将它锁上的人绝对不是杰苏,而是史比。”

“你确定吗?”马克汉问道。

“当然!我已经弄清楚他是怎么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