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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分,我回到了在好莱坞的办公室,门开着,清洁女工拿着吸尘器、抹布、掸子在里面忙碌着。过道没有任何声音,非常寂静,整栋大楼的人都走了。

信箱前躺着一封信,我把它捡了起来,打开自己办公室的门,看都没看就扔在了书桌上。我打开窗户,闻到了一股温暖的熟食气味,是从隔壁咖啡馆的抽风机过滤出来的。霓虹灯也早早地亮了起来,我探着脑袋看着。

我把外套脱了下来,解下领带,然后从抽屉中找出了一瓶酒,坐在书桌上,给自己倒了一杯。但丝毫没有帮助,我又喝了一杯,结果还是一样。

想必韦伯局长已经清楚金斯利对妻子的担忧,这个时候他应该跟他见面了,又或者会很迅速地下结论。这对于他们警察来说,就是两个人的风流债,无耻得如此令人讨厌。导致凶残的恨意,置人于死地的冲动,还有死亡的结局,都是因为他们的爱情过于热烈,美酒过于充足,感情过于亲近。事情是如此的清楚,但又是如此的乏味。

但我却认为,这样是不是有些过于简单了?

信件上没有贴邮票,我把信拿了起来,撕开。

上面写着:

马洛先生,我按电话本上的号码打过去,并且已经核实——奥斯塔斯·格雷森夫妻就是弗洛伦斯·奥尔默的父母,他们现居住在位于南牛津街640号的鲁斯莫尔·安姆斯大厦。

安德莉安娜·弗洛姆塞特

敬上

上面的字迹非常雅致,能写出来这样的字迹,一定是双典雅的手。我把它扔在一边,又喝了一杯,开始感觉有些放松。我把东西平摊在书桌上,手指划过桌角,灰尘被划掉后,一道痕迹出现了。我感觉我的手有些笨重,不但发热,而且没有力气。我瞅了瞅手表,又瞅了瞅墙壁,再瞅了瞅手上的尘土,然后掸掉。最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瞅了。

我收起酒瓶,走到洗脸池,把杯子清洗了一下,然后又洗了洗手。我瞅了瞅自己的脸颊,最后用凉水浸泡了一下,左脸颊上依然还有些肿,不过红潮已经褪去,即便如此,也已经足够让我再次打起精神来了。头发下面,是一张疲惫的面孔,我不喜欢这个样子。我把头发梳理了一下,检查里面的灰色头发,却发现灰发越来越多。

我再次回到书桌前,把安德莉安娜·弗洛姆塞特的信件重新看了一遍。我把它平摊在玻璃杯下,压住,然后闻了闻,又压了压,最后把它叠起来,放进了外衣兜里。

窗户开着,我坐在那里,挺直身子一动不动,聆听着夜晚归于寂静。

我和夜晚慢慢地共同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