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克姆比溪谷秘案
一天清晨,正当我和妻子在一起享用早餐的时候,女佣送来一封福尔摩斯发来的电报,电报内容如下:
可否放假几天?现为博斯克姆比溪谷惨案一事来电。望能驾临。该地风景极美。盼十一时十五分于帕丁顿起程。
“你是怎么想的,亲爱的?”妻子在餐桌的另一边问我,“你想去吗?”
“我还拿不定主意呢。你知道,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哦,安斯特鲁瑟会帮你做完这些工作的。最近你的脸色不是很好。
我想,去那里对你是有好处的,何况你一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调查的案件那么有兴趣。”
“一想到我从他的办案中得到了那么多启示,我就觉得要是不去,就太对不住他了,”我回答道,“不过,假如我要去的话,就得马上收拾行李,因为现在离十一时十五分只有半个小时了。”
我在阿富汗经历的战地生涯,起码让我养成了动作敏捷、随时出发的习惯。
我随身携带的必需品并不多,不过半小时,我就带着旅行包坐进了出租马车,一路向帕丁顿车站驶去。福尔摩斯在站台上来回踱着步。他穿着一件灰色的长款旅行斗篷,戴着一顶包头便帽,显得他的身躯益发枯瘦细长。
“华生,看到你来我真是太高兴了,”他说道,“有个靠得住的人在身边,情况就会好很多。地方上的协助往往适得其反。你负责去角落里占两个座位,我去买票。”
车厢里只有我们两个乘客。他在随身携带的报纸里东翻西找,然后开始阅读,时不时地记点笔记,或是沉默思考,过了雷丁之后,他突然把所有报纸捆成一大团,扔到行李架上。
“你有没有听说过任何关于这个案子的情况?”他问道。“闻所未闻。我都好几天没看报纸了。”“所有伦敦报纸的报道都不是很详细。我一直在关注这几天的报纸,想掌握更多具体情况。据我推断,这件案子好像属于那种极难破获的简单案件之一。”
“这话听起来有点不符合逻辑。”“但这却是一个需要深思的真理。那些不寻常的现象总能为你带来线索。可是,我们却很难判断一个毫无特别之处的普通案件是何人所犯。不过,对于这个案子,他们已经认定是一起子弑父的恶性案件了。”
“这么说,这是一起谋杀案了?”“嗯,他们是这样推断的。不过在亲自调查这个案件之前,我是绝不会这样随意推测的。我现在就把我所知道的情况简要地给你说一下。“博斯克姆比溪谷是位于赫里福德郡的一个乡间地区,离罗斯[1]不远。约翰?特纳先生是当地最大的农场主之一。他是在澳大利亚发迹的,很多年前返回故乡。他把他名下的一个农场——哈瑟利农场,租给了查尔斯?麦卡锡先生,他也在澳大利亚待过。他们两人是在澳大利亚相识的。因此,当他们定居的时候,自然就结成了亲密的邻居关系。很明显,特纳更加富有,所以麦卡锡租用他家的田地。但是,他们表现得和过去一样平等友爱。麦卡锡有一个十八岁的儿子,特纳也有个十八岁的女儿。他们俩都是鳏夫,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避免跟周围的邻居打交道。不过,麦卡锡父子俩很喜欢运动,经常参加附近举办的赛马会。麦卡锡只有一个男仆和一个女佣。而特纳一家则有五六口人。这就是我所知道的两家情况。接下来再说些具体事实。
“6月3号,下午三点钟左右,麦卡锡离家外出,走到附近的博斯克姆比池塘。这个池塘是由博斯克姆比溪谷的溪流汇入而形成的一个小湖。上午,他曾带着仆人去过罗斯,还对仆人说,他要抓紧时间办事,因为下午三点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约会。不过这个约会却让他再也没能活着回来。
“哈瑟利农场离博斯克姆比池塘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曾有两个人看见麦卡锡走在这段路上。一个是姓名不详的老太太,另一个是看守人威廉?克劳德,他在特纳先生的猎场工作。这两个证人都发誓看到麦卡锡先生独自一人经过此地。威廉?克劳德还说,他看见麦卡锡走后几分钟,他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也在同一条路上走过,腋下还夹着一支枪。他十分肯定,当时儿子一直尾随着父亲。不过直到晚上听闻那件惨案时,他才想起这件事。
“在威廉?克劳德看见麦卡锡父子经过之后,还有其他人见到他们。博斯克姆比池塘那一带都是茂密的树林,池塘四周杂草丛生。博斯克姆比溪谷庄园守门人的十四岁的女儿佩兴斯?莫兰,当时正在附近的树林里采花。她说,她看到父子俩站在树林边上,靠近池塘的地方,似乎正在激烈争吵,她听见老麦卡锡先生正对他的儿子破口大骂,儿子也举起手,像是要打父亲一样。她被他们火爆的行为吓得赶紧跑回了家,还告诉她母亲说,她离开树林时,父子俩还在博斯克姆比池塘那边争吵,她担心他们马上就会动起手来。她刚说完,小麦卡锡就气喘吁吁地跑进房来说,他发现自己的父亲已经死在树林里,他需要守门人的帮助。他当时非常激动,枪和帽子都没带在身上,右手和袖子上也都是刚沾上的血迹。他们跟着他到了那里,就发现池塘边的草地上躺着一具尸体。
“死者头部遭人猛击以致凹了进去,凶器应该是某种沉重的钝器。根据伤痕判断,极有可能是他儿子用枪托击打的,那支枪就在草地上,离尸体很近。在当时的情况下,警察立即逮捕了这个年轻人。星期二他被传讯时,法官判了他‘蓄意谋杀’罪,星期三就转至罗斯地方法官审判,目前,罗斯地方法官已将此案交给巡回审判法庭审理。以上就是由验尸官和法庭对此案处理的主要情况。”
我立即说:“还有比这更恶毒的案件吗?如果现场证据可以指证罪行的话,那此刻无疑正有这样一个案子。”
福尔摩斯想了想,说:“现场证据并不可靠。它看似可以直接证实某一种情况,可一旦你稍微换一个角度,就会发现它同样可以证实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况。但是,必须承认,案情十分不利于这个年轻人。他的确有可能就是杀人犯。倒是有几个邻居,其中包括农场主的独生女特纳小姐,都认为他是清白的,并且委托雷斯垂德调查这件案子,为小麦卡锡做辩护。你应该还记得雷斯垂德吧?就是参与调查‘血字的研究’一案的那个警察。但是,雷斯垂德感到此案相当棘手,并向我求助。因此,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不在家中享受美味的早餐,而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疾奔而来的缘故。”
我说:“我认为事实显而易见,恐怕你无法从这件案子中得到什么收获。”
他笑着回答说:“你太容易被这些明显的事实迷惑了。而且我们可能会凑巧找到一些在雷斯垂德眼中并不突出的明显事实。我觉得,我们将用雷斯垂德不能理解的另类方法来推翻原先的说辞。你了解我,应该不会认为我是在吹牛吧。随便举个例子吧,我知道你卧室的窗户位于右边,而我怀疑雷斯垂德先生是否能注意到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你是怎么知道……”“我亲爱的朋友,我非常了解你,你有军人特有的保持整洁的习惯。
你每天早上都会刮胡子,在这样的季节里,你肯定会借着阳光刮胡子。你看你的左脸,越到下巴底下就越不干净。再明显不过了,这是因为左边的光线不足。如果左右两边的光线一致的话,你这么爱整洁的人怎么会把脸刮成这个样子呢?我只不过是拿这件小事作为平时推理和观察事物的例证。这是我的专长,而且很可能帮助我们对目前的案子进行调查。所以,传讯中提出的一两个细小问题就更加值得关注了。”
“什么细小问题?”“他是在回到哈瑟利农场之后才被逮捕的,而非当场被捕。当警察通知他被逮捕时,他说,他对此毫不意外,这是他罪有应得。他这句话自然消除了验尸官和陪审团心中遗留的最后一点怀疑。”
我不禁喊道:“他自己都坦白交代了!”“不,因为此后有人提出异议,认为他是无辜的。”“在这一系列事件发生之后才提出异议,这难道不让人怀疑吗?”福尔摩斯说:“正好相反,这是目前为止所有谜团中唯一能带给我一丝启示的光芒。他就是再天真,也不可能蠢到对眼下十分危险的处境都不自知。如果他被捕时表现出一丝惊讶或气愤,我倒会认为这是很可疑的行为,因为此时表示惊讶和气愤的情绪肯定是不自然的,只有狡猾诡诈的人才会觉得这是条妙计。他既然能坦承当时的情况,就说明如果他不是清白无辜的,就是个能够自我克制、意志坚强的人。至于他所说的‘罪有应得’,如果你仔细想一下就会觉得这很合理,那就是:他当时站在他父亲的遗体旁边,而且显而易见,在这一天,他忘记秉承作为一个儿子的孝道,竟然还和父亲激烈争吵,甚至正如那个提供重要线索的小女孩所说的,还想要打他的父亲。我看他那段话里的自责和内疚更像是正常人所做的事情,而非犯罪的表现。”
我摇头说:“很多人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就被绞死了,甚至比这个案子的证据还要少得多。”
“的确如此,许多人死得冤枉。”“那个年轻人自己怎么说?”
“他本人的证词对坚信他无罪的人作用不大,不过倒是有一两点陈述值得思考。这是报纸,你看一下。”
他把赫里福德郡的本地报从那一团报纸中抽了出来,翻到其中一页,指出一大段关于年轻人自我陈述的情况。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在车厢的角落里,开始专心阅读起来。其内容如下:
死者的独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的出庭证词如下:
“我曾在布里斯托尔待了三天,于三日上午返回家中。我到家时,父亲并不在,女佣对我说,他和车夫约翰?科布去罗斯了。不久,我就听见马车驶进了院子,我顺着窗口望去,只见我父亲下车后就直接从院子里走了出去,我当时并不知晓他要去哪儿。然后我拿着枪朝博斯克姆比池塘的方向走去,打算去池塘那边的养兔场看看。和威廉?克劳德的证词中所说的一样,我在路上见到了他。但是他误认为我在尾随我的父亲,他确实搞错了,我根本不知道父亲在我前面。当我离池塘有一百码远时,我听见‘库伊’的喊声,这喊声是我和父亲之间常用的信号。于是我快步赶了上去,发现他在池塘边上站着。他当时看到我很惊讶,并且粗暴地问我去那里干什么。我们交谈起来,接着开始争吵,并几乎动起手来,因为我父亲脾气火爆。我看见他的火气愈发大到难以控制,便转身离开,回到哈瑟利农场,但是我刚走了一百五十码左右,便从我背后传来一声可怕的喊叫,所以我又赶快跑了回去。但此时我父亲已经气若游丝地倒在地上,头部受了重伤。我扔下枪,把他抱起来,可他几乎当场就死了。我在他身旁跪了约几分钟,然后跑到特纳先生的守门人那里去求助,因为他的屋子离我最近。当我回到那里时,周围都没有人,我根本不知道是谁伤的他。他不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因为他接人待物时往往态度冰冷,举止粗俗。但是,据我所知,他也没有什么要向他复仇的敌人。对这件事情我就了解这些。”
验尸官:“你父亲临终前有没有说过什么?”证人:“他含糊不清地说了一些,但我只听清楚一个‘拉特’。”验尸官:“你认为这是什么意思呢?”
证人:“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我认为我父亲当时已陷入昏迷了。”
验尸官:“你为何和你父亲争吵?”证人:“我不想回答。”验尸官:“我坚持要你回答。”
证人:“我真的不能说。但我向你保证,这和之后发生的谋杀案毫无关系。”
验尸官:“有没有关系要由法庭来裁决。你应该明白,拒绝回答问题,在将来提出起诉时,有可能不利于你的案情。”
证人:“我仍然坚持拒绝回答。”
验尸官:“据我所知,‘库伊’这种喊声是你们父子俩常用的信号。”
证人:“是的。”验尸官:“那他为什么会在没有见到你,甚至并不知道你已经回来的情况下,喊出这个信号呢?”
证人(显得很慌乱):“这个,我不知道。”一个陪审员:“当你听到叫喊,并看到你父亲身受重伤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任何引起你怀疑的东西?”证人:“没有很确切的东西。”验尸官:“请你说清楚一些。”证人:“我跑回那块空地的时候,脑子很乱,非常紧张,一
心只顾着我的父亲。不过,我有一个模糊的印象:在我跑过去的时候,我左边的地上有一件东西。貌似是灰色的、类似大衣之类的东西,或许是一件方格呢的披风。但当我从父亲身边站起来想找它时,它却不见了。”
验尸官:“你的意思是,在你去求助之前就已经消失了?”证人:“是的,已经消失了。”验尸官:“你不能确定它是什么东西吗?”证人:“不能,我只是觉得那里有件东西。”验尸官:“它离尸体有多远?”
证人:“大概十几码。”验尸官:“离树林边缘又有多远?”证人:“差不多也是十几码。”
验尸官:“那么,如果当时有人把它拿走的话,距离你不过十几码远。”
证人:“是的,但当时我是背对着它的。”
证人的证词到此为止。我一面看这个报道一面说:“我认为验尸官对小麦卡锡说的最后几句话太严厉了。他应该提醒证人注意供词中互相矛盾的地方,即他父亲在没有见到他的情况下就发出信号;他还提醒证人注意,如果他拒绝交代和父亲谈话的内容,将对自己十分不利。另外,证人所说的死者临死时留下的奇特的话,也让人难以置信。”
福尔摩斯暗自发笑。他靠在软椅上伸直双腿,说:“你和验尸官都极力凸显最具说服力的观点,使其不利于这个年轻人。可你难道不明白,你有时说这个年轻人富有想象力,有时又说他缺乏想象力,这代表了什么?富有想象力,是因为他夸大了自己的感觉,指出死者临终前发出‘拉特’ 的怪叫,以及那忽然失踪的衣服;缺乏想象力,是因为他不能胡诌出和父亲吵架的原因来获得陪审团的同情。不是这样的,亲爱的医生。我先假设这位年轻人说的是实情,再看看这个设想能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这是我的迷你本彼特拉克[2]诗集,你先看看吧。我在亲自勘察作案现场之前,不会再提及这个案子了。现在我们要去斯温登吃午饭。我觉得在二十分钟内就能到那里。”
当我们经过迷人的斯特劳德溪谷,穿过宽阔、发亮的塞文河之后,终于到达景致美丽的罗斯小镇。一个高个、狡诈、侦探一般的男人正在站台上等候我们。尽管他按照当地的习惯,穿了浅棕色的风衣,还打了皮裹腿,我还是马上认出他是苏格兰场的雷斯垂德。我们和他一起坐车到赫里福德阿姆斯宾馆,那里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房间。
雷斯垂德在我们喝茶时说:“我已经雇好了马车。我向来知道你的脾气,你现在应该恨不得立刻飞到作案现场去吧。”
福尔摩斯回答道:“你真是太客气了。去不去还要看晴雨表是多少度。”
雷斯垂德听了这话很吃惊。他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现在温度计上是多少度?我想是二十九度。天上没风也没云。这里既有一整盒要抽的香烟,又有比一般农村旅馆要舒服得多的沙发。我想今晚我应该用不上马车了吧。”
雷斯垂德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你肯定已经根据报纸上的报道得出结论了。这个案子的案情如此清楚,无须深入了解。当然,我们也确实不好拒绝这样一位真正的淑女的请求。她久闻你的大名,非要征询你的意见,尽管我一再告诉她说,只要是我办不了的事,你也办不了。啊,上帝!她的马车已经到了。”
他的话音刚落,一位我从未见过的、极其秀美的女子匆忙走进了我们的房间。她的蓝眼睛晶莹透亮,双唇微张,两颊露出淡淡的红晕,她表现得那么激动,那么忧愁,以致顾不得她天生的矜持。
她叫了声:“福尔摩斯先生,”同时轮番打量我们两个人,终于凭借女人的敏锐直觉注视着我的同伴说,“真高兴你能来,我赶到这儿就是为了向你说明,我知道詹姆斯不是杀人凶手。我希望你从一开始就相信这一点。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再了解他不过了。他非常善良,连只苍蝇都不肯伤害。凡是真正了解他为人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指控的。”
福尔摩斯说:“我希望我们能够证明他是清白的。请你相信,我一定尽力而为。”
“证词你已经看过了。肯定已经有一些结论了吧?你没有看出其中的矛盾之处吗?你难道不觉得他是无辜的吗?”
“我觉得他很有可能是无辜的。”她向后一仰头,轻蔑地看着雷斯垂德大声地说:“好啦!你听到啦!他让我充满了希望。”雷斯垂德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说道:“依我看,他的结论下得太轻率了。”
“可他是正确的!上帝,我知道他一定是正确的!詹姆斯绝不可能做这种事。至于他不愿意告诉验尸官他和父亲争吵的原因,我敢肯定,这是因为其中涉及到了我。”福尔摩斯问道:“为何与你有关呢?”
“已经没有必要再隐瞒下去了。詹姆斯和他父亲因为我的缘故有很大分歧。我和詹姆斯像兄妹一样相亲相爱。麦卡锡先生非常希望我们能结婚。不过,他还太年轻,不懂得如何生活,而且……唔,他当然还不想这么早就结婚,所以他们争执起来。我肯定这是他们争吵的原因之一。”
福尔摩斯问道:“那你父亲呢?他是否同意你们结婚?”“不,他也反对。只有麦卡锡先生一人赞成。”当福尔摩斯向她投去怀疑的目光时,她青春靓丽的脸染上了一抹红晕。
他说:“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情况。如果我明天去府上拜访,我可以和你父亲面谈吗?”
“我担心医生不会同意的。”“医生?”
“是的,你没听说吗?我那可怜的父亲已经抱恙多年了,而这件不幸的事情使他的身体完全垮了。他不得不卧床休养,威罗医生说,他的状况非常不好,神经系统极度衰弱。麦卡锡先生是昔日在维多利亚唯一与我父亲相识的人。”
“啊!维多利亚!这非常重要。”“嗯,是在矿场。”
“这就是啦,是金矿场。据我所知,特纳先生在那里发了大财。”“的确是这样。”“谢谢你,特纳小姐。你对我的帮助非常有意义。”“如果你明天有任何发现的话,请马上告诉我。你肯定会去监狱看望詹姆斯的。福尔摩斯先生,如果你去的话,请务必告诉他,我相信他是清白的。”
“我一定照办。”
“我必须马上回家了,因为我爸爸的病情很严重,而且他总是不放心我离家太久。再会,愿上帝保佑你们一切顺利。”她离开的时候,也和进来时一样急切而激动。接着,我们就听到她乘坐的马车行驶过街道时那辚辚的滚动声。
雷斯垂德沉默数分钟之后严肃地说:“福尔摩斯,你难道不惭愧吗?你为什么让别人对一件本无商榷余地的事情抱有希望呢?我的心肠也很硬,但是,我觉得你这样做简直太残忍了。”
福尔摩斯说:“我认为我能为詹姆斯?麦卡锡昭雪。你能不能到监狱去看望他?”
“能,但只能你和我两个人去。”“那么,我要重新考虑今晚是否要出去了。如果我们今天晚上乘火车到赫里福德去看他,还来得及吗?”“完全来得及。”
“那就这么办吧。华生,我正担心你觉得事情的进展太慢了,不过,我这次只出去一两个小时就够了。”
我把他们送到火车站,然后在小镇的街头逛了一会儿,最后回到旅店。我躺在沙发上,随手拿起一本黄色封面的通俗小说,希望从中得到一些乐趣,以打发这无聊的时光。但是,那浅薄的小说情节与我们正在调查的神秘莫测的案件相比,显得十分肤浅。因此,我的注意力不断地在小说虚构的情节与当前的现实之间转换。最后我终于扔开那本小说,全神贯注地去思考当天所发生的事件。假如说这位年轻人的证词完全属实,那么,从他离开父亲身边到听见父亲的喊叫而赶回的那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到底有什么样出乎意料的、异常的灾难发生呢?这必然是某种突发事故。但到底是怎样的事故呢?难道我不能凭借医生的直觉从死者的伤痕上发现某些疑点吗?我拉铃叫人送来小镇的周报。周报上刊登了详尽的审讯记录。法医的验尸报告上是这样写的:尸体后脑的第三左顶骨和左半部分枕骨,因受到笨重物体的单次剧烈撞击而破裂。我在自己的脑袋上比画那被猛击的部位,很明显,这一撞击出自死者背后。这一情况或许有利于被告,因为据目击者所说,他和他父亲是面对面争执的。不过,这也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死者也有可能是在转身之后被杀害的。但无论如何,这一点对福尔摩斯还是有所帮助的。另外,被害人死时特意喊了一声“拉特”。这代表什么呢?这不可能是神志不清时所说的呓语。因为一般来说,被突然击中而濒临死亡的人是不可能说呓语的。不会的,这更像是他想说出被害的原因。那他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呢?为了找到合理的解释,我苦思冥想却不得要领。此外,那件小麦卡锡看见的灰衣又是怎么一回事。如果真的有这件衣服,那么一定是凶手在逃跑的过程中掉下的,或许是他的外衣,而且他竟然敢在小麦卡锡跪下的瞬间将衣服取走,并且是在距现场不过十几步之遥的地方!这件案子简直太复杂奇特了!至于雷斯垂德的某些看法,我也并不反对。但是,由于我更加相信福尔摩斯的观察力,所以,只要他能找到新的证据来证明小麦卡锡是无罪的,那么我认为还是有希望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雷斯垂德住在了城里,所以他是独自一人回来的。
他一边坐下一边说:“气温还是很高,千万不要在我们去现场检查之前下雨,这非常关键。另外,我们去做这种细活时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敏锐的直觉才行。我不希望在咱们因旅途颠簸而疲惫不堪的时候去做这个工作。我已经见过小麦卡锡了。”
“你得到些什么情况?”“没有得到什么情况。”“他没能提供一些线索吗?”
“他提供不了一点线索。我曾这样想过:他知道是谁做的,但他却打算为这个人掩饰。但是,现在我相信,关于这个案子,他和所有人一样迷惑不解。他算不上聪明机智,尽管相貌堂堂,不过心地还是很忠厚善良的。”
我说:“我觉得,假如他真不愿意和特纳小姐这样美丽迷人的姑娘结婚的话,那他简直太没眼光了。”
“唔,这其中还有一件十分痛苦的往事呢。其实这个年轻人已经爱她爱到骨子里了。可是,大概两年前吧,那时他只是个孩子,在他真正与她交心之前,她曾离开这里去一所寄宿学校学习了五年。这个笨蛋却在布里斯托尔与某个酒吧女郎纠缠不清,结果被迫和她登记结婚,你说他有多愚蠢?这事谁也不知道,你当然能想到他做了这件蠢事之后是多么慌张,因为他做了一件被绝对禁止的事情,他要为此受到责备。在案发当天的那次谈话中,他的父亲又逼迫他赶快向特纳小姐求婚,他就是因为曾经做了那件蠢到极点的事情才急得乱挥手臂的。况且,他也养活不了自己。他的父亲为人冷血寡情,如果知道了实情,肯定会将他扫地出门的。出事的前三天,他是和那位当酒吧女郎的妻子在布里斯托尔一起度过的。当时他父亲并不知道他在何处。一定要注意这一点,这非常重要。不过,现在坏事却变成了好事,那个酒吧女郎得知他深陷绝境,案情严重,可能会被处死,于是马上抛弃了他。她给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说自己早已结婚,丈夫在百慕大码头工作,所以他们之间并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可怜的小麦卡锡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感到一点欣慰吧。”
“但是,假如他是无罪的,那么凶手到底是谁呢?”“是谁?有两点请你要特别注意。第一,被害人和某人约在池塘见面,这个人绝不是他的儿子,因为他儿子并不在家,而他也不知道儿子什么时候回来。第二,在被害人不知道儿子已经回来的前提下,有人听到他大声喊‘库伊’。这两点是破案的要点所在。现在,假如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来谈谈乔治?梅瑞秋斯[3]。其他那些不重要的问题我们明天再说吧。”
正如福尔摩斯所希望的那样,第二天没有下雨,一大早就晴空万里。九点的时候,雷斯垂德坐着马车来接我们。我们马上动身前往哈瑟利农场和博斯克姆比池塘。
雷斯垂德说:“今早的特大新闻,据说农场主特纳先生病情危急,生命不过旦夕之间。”
福尔摩斯说:“我猜他大概岁数很大了吧。”“六十岁上下,他回国之前身体就已经不行了,长久以来健康状况一直不佳。现在这件事对他打击不小。他和麦卡锡是老朋友了,而且容我多说一句,他还是麦卡锡的大恩人呢。因为据我调查,他是无偿出租哈瑟利农场给麦卡锡的,一分租金都没收过。”
福尔摩斯说:“哦?这真有意思。”“确实是这样。他想方设法地帮助他,附近的居民都对他的仁慈友爱赞颂有加。”
“原来如此。这样看来,这个麦卡锡原本是一无所有的,特纳先生给予他那么多的恩惠,他竟然还要他的儿子迎娶特纳先生的独生女,因为她将来必然是所有产业的继承人。而且麦卡锡的态度又是那么骄横,好像这只是一项计划,只要他提出来,别人就必须遵从似的。难道你们不觉得这一切很奇怪吗?而且我们都知道,特纳先生是不赞成这门亲事的,这样一来不就更奇怪了吗?这些都是特纳小姐亲口所说。你们真的没有从这些情况中看出点什么来吗?”
雷斯垂德对我使了个眼色,说:“我们已经用演绎的方法推断过了。可是我认为,轻率地发表议论和坐在这儿空想是不对的,探查事情的真相就已经十分难办了。”
福尔摩斯幽默地说:“说得对,你确实觉得探查真相就已经很难办了。”
雷斯垂德略微激动地回答说:“无论如何,我已经明确了一个你似乎难以确认的事实。”
“那就是……”“那就是小麦卡锡确实是真凶,一切反对的意见都是空谈。”福尔摩斯笑道:“嗯,月光[4]确实比迷雾更明亮些。你们看,哈瑟利农场到了,是不是就是左边那个?”“就是那个。”
那是一所面积很大、样式美观舒适的双层石板瓦顶楼房,灰墙上攀爬着大片的黄色苔藓。然而这间房子却窗帘紧闭,烟囱熄火,倍显凄凉,仿佛这不幸事件的恐怖气氛仍未脱离。我们叫开了门,女佣应福尔摩斯的要求,让我们查看了屋子主人遇害时穿的靴子,还有一双他儿子的靴子,尽管并不是出事时他穿的那双。福尔摩斯仔细量了量这些靴子的七八个不同部位之后,就让女佣把我们领去院子里,然后,我们就顺着一条弯曲的小道走到了博斯克姆比池塘。
一旦福尔摩斯开始热烈地寻找线索,他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如果你只熟悉贝克街那个沉着冷静的思想家和逻辑学家,那么现在肯定辨认不出他来了。他的脸时而涨得通红,时而阴沉发黑。紧锁的双眉,拧成了两道粗犷的黑线,眉毛下那双锐利的眼睛发出坚毅的光芒。他面孔向下,肩膀前缩,嘴唇紧闭,在那长而坚韧的脖子上,青筋突出,好似鞭绳。鼻孔扩张,活似渴望抓捕猎物的野兽。他是那么聚精会神地进行侦查,谁要在此刻提问和谈话,他全然无视,至多给你一个粗暴而简单的回答。
他顺着横跨草地的这条小道前行,然后走近博斯克姆比池塘。那是一块沼泽地,地面潮湿,上面散落着许多脚印。福尔摩斯有时匆忙往前赶,有时在原地停留,有一次他干脆绕到草地里去。雷斯垂德和我跟在他后边,这个官方侦探秉持着他那一贯的漠视和轻蔑的姿态,而我则饶有兴致地观察着我的朋友的每一步行动,因为我深信他的任何行动都是有目的的。
博斯克姆比池塘周围长满芦苇,约有五十码方圆,它位于哈瑟利农场和特纳庄园的私人花园交界处。池塘对面是一片树林,树林上面露出房屋的红色尖顶,这是有钱的庄园主住址的标志。紧挨着哈瑟利农场这一边池塘的是一大片茂密的树林,树林的边缘和池塘一侧的芦苇之间,有一块宽约二十步、狭长的湿草地带。雷斯垂德给我们指出发现尸体的确切地点,那里的地表十分潮湿,我可以清楚地辨认出受害人倒下时留下的痕迹。不过对于福尔摩斯来说,他那热切的神情和敏锐的眼光告诉我,他将从这被许多脚印踩踏过的草地上侦查出很多别的东西。他绕了一圈,像一只嗅出猎物气息的狗一样,接着转向我们的同伴。
他问道:“你去过池塘里,都做了什么?”“我拿草耙在池塘里打捞过。我想也许能发现凶器或者其他痕迹。不过,我的老天……”“哦,得了吧!我没时间听你说这个!你那个内八的左脚痕迹到处都是。一只鼹鼠都可以追踪到你的脚印,脚印就消失在芦苇那边。唉,如果我在这群像水牛一样在池塘里到处乱踩的人之前到了这里,那么事情就会简单多了。看门人就是领着一群人从这里走过来的,尸体四周六到八英尺的地方满是他们的脚印。但是,这里有三对不与这些脚印连在一起,而且不是同一双脚的脚印。”他拿出放大镜,趴在防水油布上以便可以看得更清楚,在整个过程里,与其说他在和我说话,还不如说他在喃喃自语。“这些脚印是小麦卡锡的。他来过两次,一次跑得极快,因为前脚掌的痕迹极深,而脚后跟的印迹则模糊不清。这足以证明他说的是实话。他一见父亲倒在地上就马上跑了过来。嗯,这里是他父亲踱来踱去的脚印。唔,这是什么?这是小麦卡锡站着谈话时用枪托顶端支着地的痕迹。那么,这个呢?啊,这又是什么印迹呢?是脚尖的!而且是方头的,这不是一双普通的靴子!看,这是来时方向的脚印,那是去时方向的,然后又是回来的脚印……这肯定是回来取大衣时留下的。那么,这一连串的脚印出自何处呢?”他来回查看着,有时脚印消失了,有时却又出现了,就这样一直追踪到树林的外沿,直到追踪至一棵极大的山毛榉的树荫下。福尔摩斯继续寻找,一直走到树荫的另一面,然后又脸冲下趴在地上,并且发出轻微的得意的喊声。他在那里趴了很长一段时间,翻捡地上的枯枝败叶,把看似泥土一样的东西装进一个信封里。他用放大镜不仅检查地面,还检查他能找到的所有树皮。在苔藓中间有一块石头,是锯齿状的,他仔细检查后,把它收了起来。然后他沿着一条小路走出树林,一直走向公路,一上了公路,就没有任何踪迹了。
他说:“这是一个十分有意思的案件。”这时,他终于又变成了平日里那个正常的福尔摩斯。“我想右边这栋灰色的房子就是门房了,我要去那边找莫兰说句话,或者给他写个便条。完事后,我们就可以坐车回去享用午餐了。你们可以先回到马车那里,我随后就到。”
大约十分钟后,我们便到了马车那里,接着就乘车回到了罗斯,福尔摩斯还带着那块他在树林里捡到的石头。
他拿出这块石头,转向雷斯垂德说:“你或许会喜欢这个。这就是凶器。”
“我找不出任何标志。”“因为没有标志。”“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石头底下的草还是活的,说明它放在那里才几天而已。而且这块石头找不到出处。加上石头的形状刚好和死者的伤痕吻合,并且此外没有任何其他凶器的踪迹。”
“那凶手呢?”“是一位高个男子,左撇子,右腿是瘸的,穿灰色大衣和一双后跟较高的狩猎靴子。这个人抽的是印度雪茄,而且使用雪茄烟嘴,他的口袋里有一把很钝的小刀,是用来削鹅毛笔的。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迹象。不过目前这些就足够帮助我们侦破此案了。”
雷斯垂德笑着说:“我是个怀疑派。尽管你的理论说得头头是道,但是我们要面对的可是英国陪审团,他们是讲证据的。”
福尔摩斯冷静地说:“我自有办法。我们各自按自己的方法来查案好了。今天下午我会很忙碌,很可能搭乘晚班火车回伦敦。”
“你想让这个案子悬而未决吗?”“当然不,案子已经了结了。”“关于那个疑团呢?”“已经不存在疑团了。”“那么凶手是谁?”“我之前描述的那个人。”“那么他究竟是谁呢?”
“找出此人不难。附近一带的居民并不多。”雷斯垂德耸耸肩,说道:“我追求实际。我可不会到处去找一位左撇子的瘸腿先生。我还不想成为整个苏格兰场的笑柄。”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好吧,我给过你机会的。你的住处到了。再会,我会在离开之前给你留张便条的。”雷斯垂德离开后,我们便回到了所住的旅店,我们到达时,午饭已经摆好了。福尔摩斯不发一言,沉浸在思考中,脸上流露出痛苦的神情,这是处于困惑当中的人的表情。
餐桌被收拾干净之后,他说:“华生,坐到这把椅子上来吧,听我啰嗦两句。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好,我需要你的意见。抽根雪茄吧,听听我的想法。”
“请说吧。”“我们在讨论这个案子时,从小麦卡锡的证词中发现有两点情况都非常值得注意,尽管我认为这两点于他有利,而你则相反。第一点是:他提到他的父亲还没看见他时就喊了声‘库伊’;第二点是:受害人临死时含混不清地说了几个词,但是小麦卡锡只听清了‘拉特’这一个词。我们必须从这两点出发去推敲案情。在开始分析前,我们先假定这个年轻人说的都是实话。”
“那么‘拉特’这个词又指的是什么呢?”夏洛克?福尔摩斯掏出一张折着的纸,摊开在桌子上。他说:“这张是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是我昨天晚上往布里斯托尔发电报弄来的。”他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说:“你念一下。”
我照着念道:“阿拉特。”他举起手来说:“再念念。”“巴勒拉特。”
“这就是了。这就是被害人喊叫的那个词,而小麦卡锡当时只听清楚这个词的后两个音节。他当时是想说出凶手的名字。巴勒拉特的某某人。”
我赞叹道:“太妙了!”“这是很明显的。你看,我现在已经大大缩小了研究的范围。目前暂且认为小麦卡锡的话是正确的,那么此人肯定有一件灰色的大衣。对于这个穿着灰色大衣、来自巴勒拉特的澳大利亚人,我们原本很模糊,现在就明确多了。”
“是的。”“他熟悉本地,而陌生人没得到许可是不可能进来的,因为要到池塘那里必须经由农场或庄园。”“确实是这样。”
“所以我们今天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来。我检查场地,了解案情的细枝末节,并把罪犯的特征告诉呆头呆脑的雷斯垂德。”
“你是如何得知这些细节的?”“你知道我的方法,通过观察细小的事情得出结论。”“我知道你可以从他步伐的大小大致判断他的身高。他的靴子也可以从脚印来推断。”“是的,这不是一双普通的靴子。”“但是你怎么看出他是个瘸子的呢?”
“他的右脚印不如左脚印那么清楚。可见右脚的力道比较小。为什么?因为他走路一瘸一拐的,他是个瘸子。”
“那么,你如何得知他是一个左撇子呢?”“你自己也注意到庭讯中法医对死者伤痕的鉴定了。那一击打在左侧,紧挨着他的后背。你想想看,如果他不是左撇子,怎么会打在左侧呢?当父子两人争吵时,他一直藏在树后面,而且还在那里抽烟,因为我发现了雪茄灰。我对烟灰有过专门研究,因此推断他抽的是印度雪茄。我为此下过很大工夫,你知道,我还特意写过专题文章来讨论一百四十种各异的烟斗丝、雪茄和香烟的灰。发现了烟灰后,我接着在四处寻找,就在苔藓里找到他扔的烟头。那无疑是印度雪茄的烟头。”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用雪茄烟嘴的呢?”“我看出他没有叼过烟头。所以他应该是用烟嘴的。雪茄烟末端的开口,不是嘴咬的,而是被刀切开的,但切口并不齐整,因此我判断是用一把不锋利的削鹅毛笔的小刀切的。”
“约翰?特纳先生来访。”服务生打开我们卧室的房门,将客人引进来。
我们的客人仪表堂堂,只是看起来很眼生。他脚步迟缓,一瘸一拐,肩膀沉重,看起来老态龙钟,但是他那皱纹密布、坚毅庄重的脸和健壮的四肢,表明他有充沛的体力和十足的个性。他卷曲的胡须、灰白的头发和异乎寻常的下垂的眉毛组合在一起,赋予了他高贵和权威的风采,只是他面色灰白,嘴唇和鼻端显现出青紫色。我看得出他已病入膏肓。
福尔摩斯落落大方地说:“请坐,想必你已经收到我的便条了?”“是的,守门人已经把你的便条送交给我了。你说,为避免风言风语
的流传,你选择在这里跟我会面。”“我想,如果我拜访你的庄园,人们会因此议论纷纷的。”“你为什么要跟我见面呢?”他以绝望而又疲倦的目光注视着我的同
伴,就像他的疑问已经得到解答似的。福尔摩斯说:“是的。”这是回应他的神色,而不是问话。“是这样的。我已经知道了麦卡锡的一切。”这个老人低垂着头,以手掩面。他喊道:“愿上帝保佑我!不过,我绝不会让这个年轻人蒙冤的。我可以保证,如果巡回审判法庭判定他有罪,我会出庭作证的。”
福尔摩斯严肃地说:“听你这么说,我感到非常高兴。”“要不是考虑到我亲爱的女儿,我早就说出来了。假如她听到我被捕了,她会非常伤心的。”福尔摩斯说:“你也许不至于被逮捕。”“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是警察。我替你女儿办事,是她请我到这儿来的。不管怎样,都要让小麦卡锡无罪开释。”
老特纳说:“我不过是个垂死之人。我多年前就身患糖尿病,马上就要走完我的人生了。我的医生说,我可能活不过一个月了。可是,我宁愿在家中死去,也不愿病死在监狱里。”
福尔摩斯走到桌子旁边坐下,拿起笔,在面前放了一沓纸。他说: “只要告诉我事情的真相,我会如实记录下来,然后由你签字,这位华生医生是见证人。为了拯救小麦卡锡,我答应你,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否则我是绝不会出示这份自白书的。”
那位老人说:“也好。我不一定能活到巡回审判法庭开庭,这对我来说并不成问题,我只是不愿意让爱丽丝震惊罢了。现在我要说出事情的经过,这段往事很漫长,但讲述它倒用不了多长时间。
“你不了解这个死去的麦卡锡,他简直就是恶魔再生。这是千真万确的实话,老天保佑你这辈子都不会被这样的人抓住把柄。整整二十年了,他一直紧抓着我不放,他毁了我的一生。我首先告诉你他为何要咬着我不放。
“有一天,一伙运输黄金的车队从巴勒拉特出发开往墨尔本,我们伏击了它。这伙车队由六名骑兵护送,我们也是六个人,双方势均力敌,不过我们刚开枪就打下四名骑兵。我们这边也损失了三个人才抢到这笔钱。我拿枪指着马车夫的脑袋,饶了他一命。他紧眯着眼睛一直盯着我,好像要牢牢记住我的脸部特征似的。上帝保佑,如果那会儿我当场打死他,后面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这个马车夫就是现在的麦卡锡。
“我们成功地弄到了这笔黄金,发了大财,并顺利来到英国。在英国,我和同伴们分道扬镳,各奔前程,我下决心从此金盆洗手,过上正常本分的生活。这份产业当时正在标价出售,我买了下来,并用我的钱做了一些好事,希望可以弥补我在那段荒唐岁月里的所有罪行。我还结了婚,尽管妻子早逝,却还有亲爱的爱丽丝陪伴着我。甚至当她只是个小婴儿时,她的小手就似乎有种魔力,指引着我走上正道。总之,我悔过自新,竭尽所能弥补我过去所犯下的错误。本来一切都很顺利,直到麦卡锡出现。
“我当时进城办一件投资的事情,在摄政街碰见了他,他当时衣衫褴褛,还赤着脚。
“他抓住我的胳膊说:‘杰克,我们又见面了,咱们会如家人般相处的。我们只有父子两人,你就收留了我们吧。如果你不答应……这个国家可是出了名的奉公守法,警察随叫随到。’
“就这样,他们来到了西部农村,我再也无法摆脱他们了,从此以后,他就在我最肥沃的土地上生活,而我却分文不收。我惶惶不可终日,无法忘记往事,不管我走到何地,他那狡猾狰狞的面孔总是如影随形。爱丽丝长大之后,情况更加糟糕,他很快看出,比起警察,我更害怕爱丽丝知道我的过去。他不择手段要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不管是什么,我都可以给他,土地、金钱、房子都无所谓,但只有一样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妥协,他竟要我的爱丽丝。
“你看,他的儿子和我的女儿都已长大成人,我的身体不好,他决心让他的儿子插手我的所有财产。但是,这件事我绝对不能答应。并非我不喜欢那个小伙子,但只要一想到他身上流着他父亲的血,我就无法忍受,所以我绝不能让他那该死的血液混在我们家的血统中。无论麦卡锡怎样威胁我,我都坚决不答应。我对他说,就算他使出最毒辣的手段我也不在乎。于是我们约好在两家之间的那个池塘见面,以便讨论出一个结果。
“福尔摩斯先生,我就按着我所想的那么做了,就算再来一次,我也要这样做。我罪孽深重,为了赎罪而一辈子担惊受怕也是应该的。但一想到我的女儿也要承担和我一样的厄运,我就无法忍受。我像打倒一头凶恶的野兽一样把他打翻在地,心中没有一丝不安。他的儿子听到他的喊声就跑了回来。此时我已躲回树林,但我不得不跑回去取回那件我遗留在地上的大衣。先生,这就是全部的事实真相。”
老人在写好的自白书上签了字。福尔摩斯立即说道:“行啦,我无权审判你。只希望我们永远不会因为这样一种**而失去自我。”
“先生,我也希望如此。你现在打算怎么办?”“考虑到你的健康情况,我不愿意做什么。你自己也知道,你很快就会为你的行为而在比巡回审判法庭更高级的法院接受审判。我一定保存好你的自白书,除非麦卡锡被定罪,否则我们将不会让任何人见到它。我们保证为你保密,无论你是活着还是已经死去。”
那位老人庄重地说:“那么,再见了。当你临终之际,想到曾让我安宁地死去,你会因此而感到安心的。”说完,这个魁梧的老人就摇摇晃晃地走出了房间。
福尔摩斯沉默许久,然后说:“上帝保佑我们!为何命运总是捉弄贫困穷苦而又孤独无依的芸芸众生呢?每次听到类似的案件,我都会想起巴克斯特的话,并说:‘上帝保佑夏洛克?福尔摩斯可以找到真相。’”
福尔摩斯写了若干充分有力的申诉给辩护律师,因此巡回法庭宣告詹姆斯?麦卡锡无罪释放。在那次和我们会面之后,特纳先生还活了七个月,现在已经去世了。或许不久之后就会出现这样的情景:他们的儿子和女儿终于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过去的时光里,他们的上空曾被不祥的乌云笼罩。
[1]罗斯:英格兰中西部的一个郡。——译者注
[2]彼特拉克:专写十四行诗的意大利著名诗人。——译者注
[3]乔治?梅瑞秋斯:英国著名文学家。——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