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傻子

新学期第一天,我和林森再次在即将迟到的时候,在学院楼里迎面相遇。我看起来表情有些冷淡,其实是因为我有些暗暗生气,气他这个假期为什么都不理我,可是当他一开口喊“茵晴”,我的心好像又融化了。真没出息。

“你假期忙什么呢?连朋友圈都不发?”我特别自然地问道。

“假期去了一趟美国。”

“哇塞!这都不在朋友圈给我们晒一下!是去旅游吗?”

“不是,呃,算是吧,去找一个朋友。”

正说着,我们就走到了教室,这个话题也就此中断。

开学两周,新生男女混合篮球赛拉开帷幕。作为C大的传统赛事,混篮比赛只面向大一学生,据说当初创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增进男女同学的感情。每个院系决出冠军队伍后,再进行全校的比赛,四强队伍可以免去期末的2000米长跑,这个奖励可谓是极具**力。

我曾经在初中和高中的体育课上打过一段时间篮球,不过水平很一般。但是没想到我却是我们班里唯一会运球、会上篮的女生,自然就肩负重任了。男生那边有几个打的不错的,特别是我们班的大学霸宋金哲。

比赛前几天下午一下课,我们就先去抢占篮球场进行训练。女生主要就是练习运球和投篮,球到手时别走步,能够及时把球传给男生;被犯规罚篮时,能尽量把球扔进框里,就算完成任务。而男生那边则是三对三对抗练习,一场球成败的关键,还是在男生。

可能是我们的训练方向和训练效果都比较好,竟然一路过关斩将,成为了学院的冠军,宋金哲凭借出色的得分能力成为MVP。而场边的林森,因为嘹亮的歌喉,被我们封为啦啦队队长。我明明应该喜欢宋金哲这样的男孩,又会学习又会打篮球,可是为什么我的目光总是被场边的林森吸引呢?

学校比赛是单场淘汰制,没想到我们再次发挥神勇,打进了总决赛,迎来了实力最强的对手。女生虽然和我们半斤八两,但是人家男生中的首发加替补,几乎都是特招生。

虽然是抱着必输无疑的心态上阵的,但是一旦到了场上,就充满无穷的力量。这就是体育的魅力,无论何时,决不放弃。

可能是我太亢奋了,不知道自己哪根筋出了问题,对面男队员运球过来时,我居然出手拦截,他正在全速往前跑,大概是没想到会突然出现一个弱女子,来不及刹车,于是我被撞了出去,后仰倒地。

“茵晴,江茵晴!”我躺在地上,看见林森一阵风一样冲进场内,抱起我的头:“你没事吧?能看清我吗?”然后,他突然冲撞我的男生喊道:“你是不是男人啊?居然连女孩都撞!”这句话明明应该是很凶的,可是从他嘴里喊出来却莫名其妙多了一种喜感。

我噗嗤一下笑出了声,赶紧坐起来,连连摆手说:“没事儿,没事儿,打球哪有不冲撞的。金哲,换人吧,我得下场休息一会儿。”

林森赶紧把毛巾和水递给我。以前上中学时都是我给我们班男生送水送毛巾,忽然有个男生这样对我,很不习惯,甚至有种角色互换的感觉。

意料之中,我们输掉了比赛,不过能拿到亚军,已经是意外之喜。而且,在我受伤时,林森是第一个站出来的,一想到这儿,我的心里就会泛出一丝甜蜜。那天晚上,我们全班出去聚餐,喝了很多很多酒,大半夜在校园里大声唱着《青春纪念册》,跑着、笑着、闹着,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受伤事件后,我和林森的关系开始有了一点小暧昧,至少我觉得是暧昧的。我们一起上自习、一起吃饭、一起聊微信到深夜,两个人走在校园里时,他经常唱歌给我听,生活到处都是美妙的音符。

我想,我是有一点喜欢林森的。

然而,美好总是短暂的。合唱团要参加全市的合唱比赛,人数不够,于是林森把我拉了进来。以前总是我们两个人单独行动,这是我第一次进入他的圈子,也见识到了他到底有多受欢迎。

合唱团里好几个女生天天围着他转,排练休息时就都凑到他身边,叽叽喳喳说说笑笑,而我越是人多时越喜欢冷眼旁观。虽然他们聊天时林森总会带上我,虽然他们聚餐时林森也会叫上我,但我无法从心里融入这个圈子,我能明显感受到那些女生的敌意,而我虽然心里的醋坛子已经打翻了,却还是要面带笑容、表示毫不在意。

那些日子,我明白了什么叫不放心。可是我有什么理由吃醋呢?也许我和那些女生一样,不过是他的普通朋友。就算我们真的将来成为男女朋友,可是这么多女生喜欢他,我不可能不在意,而他,貌似并不能给我安全感。

转眼就是大一暑假。我因为在校外报了一个法语班,还有两周才能节课,所以放假了也一直住在宿舍。那天晚饭时我刚在食堂坐下,就看到平时经常和林森在一起的一个女生,端着盘子向我走来。女生叫丁鑫,是林森的高中同学,既不漂亮也不苗条,所以平时我对她没有什么“敌意”。

闲聊了一会儿后,她看似漫不经心地问我:“梁雨晴过两天要回国了,你知道吗?”

我一头雾水:“谁是梁雨晴?”

“咦?你跟林森关系那么好,我还以为他会跟你提起过呢。没事儿,就是我们高中同学,高中毕业后去了美国。”

梁雨晴,美国。我一下子就想起开学时林森跟我说过,他寒假去美国找一个朋友。能让他不远万里去看望的人,一定不是普通朋友。我明白了丁鑫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个,她在试探我的反应,而我,必须要淡定地把这顿饭吃完,把天儿聊下去。

每一个陷入爱情的女生都是福尔摩斯。我回宿舍后立刻打开林森的微博和人人网,一条一条翻起,包括下面的评论。终于有一条评论提到了梁雨晴。我又打开这个评论人的微博,在他曾经AT过的很多很多人中找到了梁雨晴的微博。

我把两个人以前的微博和人人网状态还有他们共同好友的微博连在一起看,又在百度中搜索两个人的名字,翻到他们高中的贴吧,最后确定了一件事,林森和梁雨晴在高中时是一对恋人。高考后梁雨晴去了美国,两个人也分手了。

梁雨晴貌似爱上了别人,后来她的微博里明显是有了新男朋友,而林森的微博只在寒假时转发了一条:我爱你,爱过整整一个曾经。很显然,林森放不下。

我忽然明白他为什么会在校歌赛上如此深情地唱出《那首歌》,忽然明白他为什么会在寒假时去美国没有给我发过一条消息,忽然明白他为什么会对我好。雨晴,茵晴。每次他叫“阴晴”时,是不是都会想起“雨晴”?

我一条一条看着梁雨晴的微博,终于找到了她的照片。恍惚间,我竟然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张在海边的照片,她的表情淡淡的,站在那里,一副安静清冷的样子,和我不笑时的感觉那么像。记得林森第一次知道我喜欢看球时特别惊讶,他说“长的不像啊,你看起来那么文静的一个姑娘”。

是啊,我这么文静的一个姑娘,是不是应该和你喜欢的雨晴特别像?

嘀嗒,嘀嗒,嘀嗒,泪珠一颗颗落在键盘上。

一点伤心,一点委屈,一点不甘心。

手机闪了一下,是林森的微信。“假期我要去后海的酒吧驻唱,明晚第一场,要不要过来听?”

“这几天晚上都有安排,不过去了,然后周末我就回家了。祝你演出顺利。”我现在不想见他,更不想听他唱歌,因为那每一句情话、每一个音符,都不是唱给我听的。

七月的北京,明明是燥热的,可是阳台上,晚风吹来,浑身都泛着寒意。

直到那天晚上我才发现,我不是有一点喜欢林森,而是真的很喜欢,但为了我自己的尊严和骄傲,我决定不再喜欢他。

谁能真的让谁

幸福到故事的结尾

何必那么的慌张

有时清醒 才是错误的开始

我不需要 也不重要

做一个傻子多么好

——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