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爱与伤害

你可还记得,你是哪一个瞬间想要和你的枕边人共度一生的?

那小小的一刹那,改变了你命运的齿轮,从此之后,你和你的TA共同旋转向同一个方向。

那些当时滴答而过的平凡的一秒,成为了你今后命运重要的分界线。

如果你说你不记得,那也很好。就如你当时以为你会记住什么时候掉的第一颗牙齿,什么时候惊慌遇见初潮,什么时候颤抖遇见**的美好或不美好。可是慢慢地,你就会忘了,开始是记不清具体的月日了,慢慢地也记不得是哪一年,最后也不记得当时的体验了。甚至的甚至,你都不记得是否有过那一个瞬间。

就如我,我已经记不得什么时候想要与庄永生共度一生了。我也不记得为什么要和庄永生共度一生。我更加不记得我为什么会爱上庄永生。

不,我从不否认我爱过庄永生这件事。但是我真的不记得那些当初的细节,以及当时的体验了。

比如说,你或许还没有老去到忘记初吻这件小事。

你说记得你的初吻是和谁发生了。可是你还记得初吻发生于哪年哪月哪日及什么时间了吗?你记得当时的体验是惊慌失措的、甜蜜浪漫的、还是愤怒受伤的?

你不记得。没有关系。

我不记得。也没有关系。

总有一种办法,让你我记得。比如用文字记录,比如用录音记录,比如用影像记录。

“那一瞬间,犹如在白昼看到满天的星光。”这是我描写我的初吻。

来自于我的长篇言情处女作《夏日曼陀罗》。

《夏日曼陀罗》是我献给初恋的小说。

“你见过夏日的曼陀罗吗?

你说你不记得。其实你一定见过,它长在你的住宅边、草地上,甚至是你必经的路旁。它无处不在,它不择土壤,只为能有一天将你惊艳。若是你看到,你便成了它的俘虏。它不会告诉你,嘿,我的全身都有毒。

可是有毒又如何?总有一些毒,伴随着它给你一生的惊艳,让你心甘情愿服下。比如初恋这件小事。”

这是《夏日曼陀罗》里的开篇文字。

“那一瞬间,犹如在白昼看到满天的星光。”看到这句话,你会想到什么?

如果你看过我的《夏日曼陀罗》,你会说,好美。

因为在那本书里,我的初恋赵亦晨吻上我的时候,是在植物园月季的展区前。那成片成片饱满、灿烂、各种各样的月季,灿烂且热烈地绽放,让走过的人,陡然生出爱的勇气。

“ 玫瑰、月季和蔷薇都是蔷薇植物,之间有种类上的区别,沒有科属上的差异。在汉语中人们习惯把花朵直径大、单生的品种称为玫瑰或月季,小朵丛生的称为蔷薇。但在英语中它们均称为Rose。”讲解员在旁边讲解着。

“玫瑰和月季有什么区别?”有人在旁边问道。

“最简单的方法,是,比如这位帅哥。”讲解员突然指着站在前面的赵亦晨,然后拿出展区旁边给送给大家的散花中的一枝红色鲜花,递给赵亦晨。

赵亦晨微笑地接下了这枝鲜花。

“这位帅哥拿着这朵鲜花去送给女朋友。”讲解员一边讲解,一边鼓励赵亦晨送花给我。

赵亦晨笑嘻嘻地配合着这讲解员的讲解,将花递给我。

“好漂亮的玫瑰,谢谢!”我微笑着接过鲜花,礼貌地说了一句。

“那么这朵,其实是月季。”讲解员很满意地补充道。

周围人哈哈哈大笑。

“如果这位帅哥,送这位美女一朵花,然后她直接给你呼上一巴掌的,那就是玫瑰。因为玫瑰花丑且多刺。”讲解员说完就拿了旁边的另外一枝紫红色的花过来,给大家展示。

那朵花花朵有重瓣,扁球的形状,花朵散开着,重重叠叠,根本没有美感可言。

“这才是真正的玫瑰。”讲解员说。

大家发出意外的声音。

“所以西方人送人的鲜花Rose其实是月季。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的真正玫瑰的几率几乎等于零。”讲解员说出结论。

大部队的参观人群跟着讲解员继续往前走。

赵亦晨和我落在最后。我看着手里的月季,有点发愣。

“抱歉,今日送你月季。”赵亦晨笑着对我说。

“你送的所有的花,在我眼中,皆是玫瑰。”我微笑地回应。

于是,在那一大片月季前,赵亦晨吻上了我。

这是我和赵亦晨的第一次接吻,我在《夏日曼陀罗》里真实地记录了我们这第一次接吻的场景。

只不过,与此同时,我还撒了谎,我说这不仅是我和赵亦晨的第一次接吻,也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吻,我的初吻。

初吻的感受是什么样呢?

那一瞬间,犹如在白昼看到满天的星光。

那么我真实的初吻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给了什么人呢?

十六岁那年,春末夏初的夜晚。

我记得那一天,天气有点闷,但是我还是穿了正常的长袖长裤学校的校服。

如果没有记错,那天是星期四的下午。高中生活,事事以高考为优先,所以平时的课程基本安排的都是高考科目,像音乐与体育这种科目,一周基本上只有一次。比音乐与体育课更让同学兴奋的课程是自由活动课,安排在周四下午最后一节课。

我记得那天下午,班级里几个喜欢踢足球的男同学换上了短袖短裤的条纹球服,穿上了运动鞋,有的特意还绑了护腕和护膝。尽管足球可能踢得不怎样,但是样子还是做足了全套。那天我们班是和隔壁班说好了打比赛,所有阵仗更是比平时大了一些。

我记得同班的刘磊那天换上了一套红黑条纹的足球服,去球场之前,特意找了个借口,跑到我跟前问我会不会去球场看比赛。

我点点头说,会。

我知道刘磊喜欢我。我也知道刘磊希望我去球场看他踢球。我也真的会去球场看他们踢球。不过我想看的不是刘磊,而是王春风。

不,不,不,刘磊和王春风的名字,我早已经不记得了。为了告诉你这个故事的每个细节,我在写这段话之前,特意去翻看了我的高中毕业纪念册,那上面有整个年级所有人的名字。

你看,记忆是一件多么不牢靠的东西。当时我以为我会记得那些喜欢我的男生的名字,我更加不会忘记那些我喜欢的男生的名字。可是,这才多少年,我们早就忘了。

我忘了,我相信他们也忘了。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安静地守着他们的目光,其实我们早已经彼此离去,消失在人海茫茫。

这些都不重要了,关键是我记得那天很热,热到踢完球赛的刘磊经过我身旁的时候,我能明显地闻到刘磊热烘烘的汗味,以至于我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嗅觉似乎还在顽固地工作。

那天晚自习结束之后,我一个人走回家。

出了校门右拐是一条宽宽的马路,出了校门左拐是一条狭窄的近路。有时候我会抄近路,但是更多的时候,我是走那条宽宽的大马路。

那天,我也是走了那条宽宽的大马路,并没有抄近路。大马路的两周有着昏黄的路灯,光线刚刚够照亮你站到它光晕的那一刻。

我跟你详细描述这些,是为了让你知道,那些危险来临的时候,并没有异常情况伴随左右,尤其并不是如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那样显得有诡异的氛围或者突变的日常。更多的时候,它是如我们经历的所有几千个普通的日日夜夜一样,稀松而平常,没有任何一个可以让你值得反思或者后悔的点。

那天的我并没有穿着任何特别的奇装异服,我穿着长袖长裤的校服。校服就如你所知道的中国的校服一样,宽大没有任何剪裁和设计,完全可以模糊任何的性别。

那天的我并没有改变我的日常行动轨迹,我走着我认知范围内安全的路,在正常的时间下课,用正常的速度行走。

突然就从旁边的路边冲出了一个人,一把将我拽到了路旁,将我拖进了路两边的农田处。我根本来不及反应,我也根本来不及尖叫,因为魔鬼用右手手肘直接封住了我的喉咙,我根本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我被放平到了田野中,我看到了漆黑的夜空,周围似乎寂静又似乎远远地有着人世间正常的吵闹,我已经不记得。我只记得,那天不过是寻常的一天,既没有万里晴空,也没有刮风下雨。那样无聊而又通常的夜晚,让我没有任何的记忆点,如果不是我遭遇的事情,我根本就记不住那一晚。

可能就是因为那一晚,太过普通,命运想要用这样的方式警示我:

不要忽视任何的普通,最深的悲剧可能就是发生在普通的野望;

最恶的魔鬼,披上的外衣,可能就如世间你遇见的千百个凡人中的任何一个人;

至于最深爱你的人,也可能是平凡而又不起眼的那一个。

可是,你要如何才能记住他们呢?

直到他们用最深刻的行为,如锥刺一样,扎入你的心底。

你疼痛的时候,你会记得,那普通的夜太深、罪太浓、无人可等。

你伤心的时候,你会记得,那平凡的人唯一、珍贵、价值连城。

在我绝望地仰望黑夜的时候,我的脑袋被狠狠砸了一下,然后我感受到了有人印上了我的唇,夺走了我的初吻。

你要问我那一刻是什么感受,我告诉你,我眼冒金星的时候,还能有什么感受?

是的,那一瞬间,我眼前,犹如在白昼看到满天的星光。

这是我初吻的真实感受。我的小说骗了你我初吻的真实经历,但是我没有骗你我的感受。

同样的一句文字,你当初看到的以为是爱,是浪漫。

其实是疼痛,是真实生理反应,是绝望。

但是这些都有什么关系呢?

浪漫的人看到浪漫。

绝望的人看到绝望。

写小说的人,已经习惯用文字掩饰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