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我喜欢你,你站在哪儿就好
大一的时候,陈封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拉着一本正经的季宇半夜出去鬼混,“教坏”一个好孩子还是蛮有成就感的。
至于为什么不拉沈默闻?
呵呵,他是好孩子吗?是人类吗?简直是个变态,除了学习和部门工作还有什么能撼动他坚不可摧的心?
呃,再除去安若。
陈封吊儿郎当的手搭上季宇的肩膀,“喂,季宇我跟你说市中心又开了一家不错的料理店。”
季宇一脸嫌弃,用两个手指扒拉开他的手。
“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结果带我去了酒吧,害我半夜爬墙回来的时候,绊倒在辅导员的脚下。”
“这只是个美丽的意外……”
“意外?你知道吗?我的德育分到现在一分没加就算了,还倒扣了一大堆。”
“这很正常,因为我每次晚归,门卫大叔让报姓名和学号,我都潇洒地写你的。”
“……”
(我应该让你怎么死?掐死或者拿臭袜子熏死?)
其实,大学的时候,没有哪一对好基友比陈封和季宇更形影不离。
一个傲娇自恋,一个脾气好到爆,这也是陈封喜欢和季宇待在一起的原因。
于是,明明没有课的季宇经常待在陈封上课的教室,帮忙点到,还要帮他完成课后作业,苦命地秉烛夜读。
而季宇连一个廉价劳动力都算不上,因为他是免费的。
所以,陈封经常拍着季宇的胸膛,谜一样的假正经道:“季宇,是不是好兄弟?”
季宇一脸警惕,迟疑道:“……是……吧!”
“明天我有约会,课程交给你,顺便帮我把臭袜子洗了。”
“你……”
“是我兄弟,没错,好兄弟交给你了。”
乌鸦的叫,锅底的黑,杀人的心,季宇的痛。
那些年,轻狂的少年总穿一双白球鞋,偏爱一件白衬衫,有着一个好兄弟,然后每天清晨迎着朝阳,戴好装酷的手表,背着忘记放书的双肩包,在奔向课堂的路上匆忙寻找那个女孩儿的身影。
在困得欲生欲死的课堂上,你的好兄弟非但不会叫醒你,反而会留下几张你口吐白沫的丑照。
然后,放学路上,夕阳给树叶柔光,染黄校园,印下斑驳的树影,稚气的少年追着好兄弟决斗,再把PK延伸到篮球场。
直到大汗淋漓的深夜,吹着盛夏的风,听着满校的蝉鸣,在汽水瓶碰撞的声音中,最后看一眼璀璨的星空和那个刚好路过你青春的女孩儿。
那场青春里的友情掺杂着酒味,不像心跳如鼓的爱情,却是男孩儿最值得收藏的,如今却是最不知如何面对的。
那天季宇回来后,陈封什么也没说,便离开了。
之后几天,安若喝的中药也都是季宇送来的。
和陈母约定的一个期限快到了,由于永恒的后备支持、季宇的暗中帮忙和陈封的稍加提点,安若也亮出底牌,打得陈氏措手不及,再次把泉吟公司扶回商业界,完成了一个让业界目瞪口呆的逆转。
她终于不用在公司熬夜了,只是下班后怎么也联系不上季宇。
在过去的五年时间里,这家伙可是随叫随到的,他说怕安若有事,联系不上他,所以手机全天开机。
后来,多亏了沈默闻的电话,安若才在酒吧找到了烂醉如泥的季宇。
哪里知道季宇一见到安若异常激动,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傻笑道:“安若、安若……你是安若吗?”
安若深皱着眉头,扶住迎面倒来的季宇,抱怨道:“本来就不会喝酒,干嘛喝那么多?”
季宇醉得迷糊,傻得出圈,拿手掐着安若的脸,再三确认道:“你是安若,你真的是安若,你来找我了,你终于来……”
“季宇……”
安若幽怨地叫了一声,但还是任他掐着脸。
一旁的沈默闻赶忙扶住季宇,谁知季宇开始傻呵呵地朝沈默闻乐,高兴道:“你看,她真的来找我了,安若来找我了……”
原来这家伙约了沈默闻喝酒,沈默闻还好,意识清醒,只是季宇……
安若看向沈默闻,“季宇怎么喝成这样?”
沈默闻神色清冷,眉宇间有些苦涩,只是淡淡道:“我叫经纪人开车,送你们回去。”
走出酒吧后,安若扶着季宇去桥边吐,沈默闻因为手机没电,只能先回酒吧充会儿电,再联系经纪人。
北方的秋天已经开始冷了,尤其是夜里,围巾的温度和落叶的决绝证明了秋天的来临,霓虹灯点亮的城市夜景在秋风里也有些冰凉的味道。
季宇走路晃晃悠悠,嘴里模模糊糊说着什么,在桥边吐了一会儿。
安若想去给他买瓶水,他却攥着安若的手,怎么也不撒开,“季宇,我去给你买瓶水,你先松手。”
奈何他迷迷糊糊地执意道:“我不松,不松……”
“季宇……”
安若语气平和地想劝他,却听见他一声怒吼:“我说我不松,不想松……”
安若被吓到了,第一次看到季宇发火。
季宇脸色稍红,不知道是不是喝酒的原因,连眼睛也有点红,声音有些颤抖,“安若你知道吗?我不想松手。如果我松开了,这辈子都再也抓不住你的手。”
喜欢一个人会患得患失,那感觉会一点点把人逼疯。
安若愣在原地,嘴唇微启,不知说什么。
季宇失落道:“安若你知道吗?我喜欢你,真的真的很喜欢你。如果人的一生有一辈子那么长,我想守护你两辈子、三辈子、四辈子……可是如果你的目光可以分成一万份,却连万分之一都不愿为我停留。”
他哭了,第一次像一个失败者一样放肆地哭了,所有的尊严都放弃在那排山倒海的心痛上。
“安若你知道吗?我见过很多女生,温柔可人的才女也好,故作清纯的校花也好,可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就站在树下笑,那么清,那么浅,比山水画还要好看。我第一次知道我会不自觉地追着一个人的脚步走,就算隔着人海,就算我的船每天只能划近你一米,我还是拼命地想靠近你。我会假装不懂,因为知道你会为我解释,我会假装出丑,因为知道你会为我笑。”
他记得,那场初见如雨如雪,不是浓墨重彩的油画,不是轻描淡写的诗行,他第一次发现一个人可以那么纯粹,干净的眉目,浅淡的笑容,清色而已。
安若你和她们不一样,因为你映入我眼帘时,住进了我心里。
喜欢一个人会变傻,变得可笑,变成智障。
就那么遥遥相望,如同星火迷上了月光。
季宇:“在图书馆,我隔着书架,寻觅到你的同时,也知道坐在你对面的沈默闻和我一样喜欢着你,可我和他唯一不同的是,你喜欢他。那些年,我不是傻,只是装聋作哑,只是胆怯害怕。直到沈默闻离开,我也只敢远远遥望陈封在桥上为你撑伞,只敢在你生日时千挑万选送一个暖手宝,一步也不敢靠前。我眼睁睁看着陈封带走你,伤害你,抛弃你,我好后悔,如果当初够勇气牵你手的人是我,我怎么会把你扔在雨地里自生自灭?”
安若哭了,原来那些年小心翼翼守着喜欢的人不只有她。
我们会在漫漫人群中牵挂着那个不会回眸的人,看着他或她握紧别人的手奔跑,耗尽自己最美好的盛夏时光。
我喜欢你,你不需要知道。
我喜欢你,你站在哪儿就好。
可是我喜欢你,会傻笑,会心痛。
季宇捧起安若的脸,真心而小心,“安若,我记得你爱穿蓝色的衣服,记得你喜欢站在湖边看晚霞,记得你喜欢翻动古典书籍,可是记得你的全部又怎么样?你的眼里只有陈封……”
为什么?
我想陪着你,陪着你的全世界,可你的世界写满了他。
在晚霞点上眉妆前,在月亮画上清辉前,在我遇见你之前,没有绚烂的云,没有皎洁的光,没有动心的痛。
你很好,能不能留一丝给我?
我会难过,真的……
别再为他哭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