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又起,可我不再等你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眸,像穿越层层古老时光,纠缠着日暮里阴湿的苔藓气息,散发着琥珀色的微光,透过半掩着的旧木门,羽翼般的睫毛投下浅浅的圆弧阴影,像极了十七年前楠木后躲藏着的那双星眸。

姜风顿住脚步,冲着门里的女孩的点了点头,然后转身进了对面的房间,熙攘的的旧洋楼随着那一沉重的关门声隐入日暮里,四下无人,寂静无声。

这是一幢旧洋楼,坐北朝南,立在中国偏南的土地上,塞满了五湖四海的声音。

楼体褪去了原本明丽的颜色,斑驳的墙壁像是迟暮老人的皮肤,夹着褶皱和坑洼。

旧楼一共七层高,每层能住十几户人家,住在这里的大多是外来人,有刚入职的毕业生,有带着孩子的农民工,也有久居的空巢老人和拾荒者。

在七楼的拐角处,住着一户奇怪的人家,楼下无事的妇人会在茶余饭后议论那间房子,据说住着一个独居的女人,白天不出门,夜晚灯火通明,留着柔顺的黑发,身材高挑,喜欢穿红色的高跟鞋,在木板上发出清脆而有韵律的声响。

有人说,她是郁郁不得志的毕业大学生,有人说她被丈夫抛弃了,也有人说,她是城里夜店的小姐。总之,那间房子里的人很少与人来往。

姜风在第三次来旧楼时遇见了南烟,柔顺的长发自两颊垂落,恰到好处修饰着那张素净的鹅蛋型脸,她穿着件白色细麻复古睡裙,领口和袖口用丝线绣着细细的碎花,睡裙垂到脚踝,裙角在纤细的脚踝间摇晃着,白嫩的脚趾涂着蔻丹指甲油。

南烟把抽到一半灭了的烟攥在手心。

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没有任何言语交流,像是隔着条暗流汹涌的河。

姜风来旧楼的时间比较固定,每周六日的下午来,一般呆到晚上十点多就会走。

他每次走进的房间里住着另一个女孩,是他的女友莫笛。

莫笛在城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朝九晚五,生活规律,她留着浅亚麻色微卷长发,穿浅色的职业套装,每天下班后逛一圈超市,买姜风喜欢吃的食材。

她和姜风从大学时就在一起了,本来打算要在毕业后结婚,可两个人都没有很稳定的工作,就搁置了这件事情。

在莫笛眼里,姜风是个适合结婚的男人,沉默内敛。可是在一起这么久,姜风从未有过和她亲近的意思,就连每次的周末,也不肯留宿。莫笛暗暗告诉自己,可能是姜风太爱惜自己。

旧楼的隔音不是很好,姜风总会听见隔壁孩子的哭闹声和年轻夫妻的拌嘴声,但从来听不到未听到南烟那间房里传出任何声响。或许,是个喜爱清净的人。

姜风第二次遇见南烟是在家乐福门口的公交站牌。

依旧是如瀑般的长发配素净的脸颊,南烟穿了件黑灰色呢子大衣,米白色的棉拖鞋里塞着那双白生生的脚,冷空气席卷这座城市,南烟提着一大袋生活用品,袋子上红色的logo让她多了些人间烟火的气息。姜风紧了紧夹克的领口,站在南烟左侧。

“有烟吗?”

一只细长的手伸在姜风面前,虎口处有细细的滕文。

姜风鬼使神差地掏出南京。

“不是女士的。”

“没关系,不讲究的。”

她抽烟的样子,随便吐着烟圈儿,神态轻松,一副无可救药的样子。

“我叫南烟,你呢?”

她转头,清冷的眸子在烟雾里撞上他的,南烟从大衣兜里摸出一张留着余温的名片。

“姜风,原来是一名编辑?”

姜风讶异于女子身上这股子独特的气质,明明很脆弱,却一副生人勿进的模样,明明有所谓,却无所谓的样子。

“无名小编,糊口而已。”

她眯着那双琥珀色的眸子在冷空气里吐了个烟圈。

“礼尚往来,你的呢?”

姜风从包里拿出自己的名片,嘴角向上扬了扬。

“车来了。”

南烟接过姜风的名片,钻进停在一边的出租车里,姜风看着那个闪着黄色的巨大灯牌向着反方向离开。公交车停在了脚边。

因为莫名的交集,姜风在楼转角处会不自觉地看看南烟的房间,房门紧闭,看不出来有没有人。

姜风收到了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简讯,尾号5566,很难不让人记得,是南烟。

她说:“有空去喝酒吗?”

姜风知道自己如果应允了,是有所逾越的,他忘不了那双如深潭般潮湿的琥珀色眼眸,让他不自觉地想去了解,但他还是拒绝了。

南烟并没有善罢甘休。

第二天,又发来一条:就当是我请你的。Life,八点半。

写下这段话后,南烟套了件苍绿色长风衣,可以看到里面白生生的脖子到好看的锁骨,她将长发绾在耳后,高跟鞋在楼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在转角处看得到七楼的那个窗口,莫笛在摆弄一捧香水百合,眉间洋溢的欢喜。低眉,裹紧大衣苦涩地扬了扬嘴角。

生命,本来就是在暗夜中来,又消逝在暗夜里,南烟坚信姜风会答应她的第二次邀约,不来也罢,她不走便是。

八点半过一刻,南烟将一杯玛格丽特饮尽后看见了站立在面前的姜风,他穿了件黑色长风衣,烟灰色围巾,发间落了星星点点的雪花,他的高鼻梁似乎受了冷,泛着红,然后是如墨的眸子看着她不说话。

“擅自给你点了,请吧。”南烟指了指旁边的卡座。

姜风仰头喝了口酒,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滑动。

“姜先生好酒量,看来我请对人了。”南烟示意酒保继续加酒。

“你晚上常来这儿?”

听出了姜风的疑问。

“怎么,你也觉得我出来当小姐?”

南烟端着酒杯在明明暗暗的灯光里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没有,只是觉得女孩子一个人出来不安全。”姜风避开了那双眼睛。

“以后,应该有姜先生陪着会很安全吧。”姜风没有说话。

“你听过关于玛格丽特的故事吗?”

“没有。”

南烟点了根烟。

“玛格丽特是一位洛杉矶的酒吧调酒师Jean rasa为了纪念他的已故恋人。柠檬汁的酸味代表心中的酸楚,用盐霜意喻怀念的泪水。”

“真是个痴情的人。”姜风抿了抿杯子里的酒,杯口的盐粒有点苦涩。

“你说,痴情件好事吗?”

“南烟,你醉了。”姜风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南烟从出租车里摇摇晃晃的走出来,姜风在适当的距离扶着,脚步停在了楼下。

“你慢点上去吧,我看着你进去了走。”

“怕你女朋友发现?”南烟苦笑,也罢。

没有什么关系比两个女人爱着一个男人更微妙了。在南烟的一次次邀约后,姜风和她似乎达成了默契的酒友关系,送到楼下刚刚好的位置。

那日,一样的周末,一样的微醺。

南烟在昏暗的楼梯口问姜风:“姜先生,能上去坐坐吗?”

姜风看着旁边那间暗着光的房间说:“早点休息吧。”

然而南烟不依:“就几分钟,我又不能把你怎么着。”

姜风第一次进南烟的房间,素净的风格就像她本人一样,陈设很简单,单人床,方角书桌,米白色的地毯,还有排木质格子柜,放满了装着各色石头的玻璃瓶。

“你也喜欢收集石头?”

姜风看着各色石头在暖黄色的灯光下闪着奇异的光。

“姜先生也有朋友喜欢收集吗?”

南烟换回了上次那件白色细麻复古睡裙,柔顺的长发垂下了,因为醉酒而两颊潮红,站在玄关处,随意的吐了个烟圈,像个天真的妖精。

“印象里有个人喜欢。”姜风喃喃自语。

“我像吗?”南烟掐了烟,窝进素色的沙发。

“第一次见你时,是觉得你的眼睛和她的颇为相似,但你有着她不可能的会做的事情。”

“什么事?”

“吸烟和……”姜风指了指她腕间细细的文身。

“人都是会变得,你不知道吗?”

“在我心里,她不会。”

“能讲讲她吗?初恋?”姜风并没有发现,此时南烟环在膝后的手紧紧地攥着,关节凸起来泛着白。

“不是,南烟,我该走了。”不是。又是拒绝最后的回答。

姜风拿起外套准备出门,后背环上一阵温热,有纤细的胳膊顺着衣服的纹理环在他的胸腔上,那只夹着烟的手此刻攀在他衬衣的第二颗纽扣上。心脏猛烈的跳动着。

“姜风,能抱抱我吗?”

姜风心里波涛汹涌,如墨的眸子像是沉思又像是隐忍。

“南烟,我们…”

“一下就好。”

她那么瘦,甚至被揽进怀里都可以忽略,潮湿的眸子垂下来,羽翼般的睫毛扫出阴影,锁骨在颤抖。

沉默良久,“南烟,你是个有故事的好女孩,以后……少吸点烟。”

“姜先生,再见。”

姜风出门,南烟顺着墙跌坐在地上。

忆你如疾,吸烟成瘾,故事里全部都是你。

那天夜里,南烟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那个梦里,她不是25岁,她不叫南烟。

那年,她八岁,她叫林厘。

在南方潮湿的大院子里,诡异的白花在昏暗的光线中浮动如影,细长花瓣顶端隐约跳跃着阳光。男孩儿穿过层层绿叶挤进那间带着阁楼的小房间。

“小厘,这是我妈妈做的,你拿着吃吧。”

九岁的姜风用旧报纸兜着酥糖小心翼翼地塞给林厘。就是那双眼睛,隔着旧木门,仿佛隔着漫长的中世纪的岁月,穿越日暮里潮湿的尘埃闯进了姜风的生命。

林厘的妈妈是个北方女人,父亲嗜酒如命,她嫁给林厘父亲四年后因为忍受不了就离开了,可能回了北方,也可能换了新丈夫,只是从未回来看过她,母亲离开那年,林厘只有4岁。周围的邻居都知道林厘的父亲是个酒鬼,而林厘是个吃百家饭的没娘孩儿,小孩子们聚在一起编成儿歌欺负林厘,她总是一个人待在阴暗的阁楼里,听外面一阵阵欢声笑语,偶尔也会倚在窗口看他们热闹的生活的模样,然后在傍晚时拖着那个大大的编织袋走街串巷去拾废纸和塑料瓶卖钱。

那是个暮夏的傍晚,日光残卷着流云消失在天际,闷热的空气钻进皮肤里,林厘像往常一样拽着那个巨大的袋子出了阁楼,在巷口的时候,却听见一阵阵笑声,不像往常一样的欢乐,是夹着嘲弄和谩骂,转进去时才看见一群十多岁的男孩子围在一个角落里,林厘慢慢走近,才发现原来被围在角落里的是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双臂环在头上,沉默地忍受着殴打。林厘攥了攥手里的袋子,她心里是有点害怕的,欲转身离开时看见了旁边一块锋利的石头,下意识地拾起来向其中一个男生扔了过去,男孩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林厘和飞向他的石头,正中后脑勺,接着便有涓涓的血腥味蔓延在湿热的空气里,顿时男生们簇拥着受伤的男孩跑出了巷子。

“喂,你没事吧?”林厘靠近依旧埋着头的男生。

他抬起头来,眼眶湿湿的,并没有哭,略微惊讶的问她:“你把他们赶走了?”

“嗯,用这个。”林厘扬了扬那块沾了血的石头。

“他们是来要我零花钱的,我说没有他们便打我了。”姜风站起来,拍了拍头发上的灰尘笑着说,“你可真厉害。”

“我都习惯了。”她将石头装进麻布口袋里,“以后有人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用石头砸他们。”

“我叫姜风,你呢?”

“我爸爸说我叫林厘。”

“你为什么拿着这么大的袋子?”姜风看到了林厘身后的袋子。

“我……我要去捡垃圾。”她明明看到了男孩眸子里闪过的惊讶和不解,但迅速转换成一句温暖的话“那我帮你捡吧,当做你今天帮助我的补偿。”

那天是林厘捡的最多的一天,满满一大袋子换了一叠皱皱巴巴的钱,她去买了一直以来舍不得买的冰棍,和姜风并排坐在石阶上,两人共享一根冰棍,把夏日的燥热都抿进唇齿里,那时她还不懂,他看她时晶亮的眸子里散发出来的讯号就是喜欢。

姜风成了林厘唯一的朋友。而林厘又多了一个外号:神经病。只有姜风愿意和林厘玩,不过也因此,那些孩子不再找他们麻烦了。

林厘躲在阁楼里不肯出来时,姜风就拉着她跑到河畔,坐在波光粼粼的水面前谈天说地,他轻声说:小厘,你妈妈一定是太想念北方了。你不仅有你爸爸,还有我呢,我是不会离开你的。

年少的承诺像风,来不及懂得就消散在人海里。直到后来林厘经历了颠沛流离四下无依后才明白,那句话有多重,重到夜夜难眠,重到想念一个人变成习以为常。十岁时,林厘结束了漫长的单亲生活,成了彻底的孤儿,那个酒鬼父亲因为一次醉酒,冻死在冬夜的街头。出殡那天,林厘空洞的眼眸里除了泪水还有大片蔓延的茫然。他们还是没能逃脱分别,几日之后,林厘被一个她唤作舅舅的人带到了北方。离开前,她抱着那个装满了石头的玻璃瓶塞进姜风怀里:“它们会替我保护你的。”

“小厘,我会想你的,你一定一定要回来找我。”

可是啊,那个当地因为要发展旅游业,那片房屋最后还是被拆了,姜风还是留在了当地,一直顺着父母的旨意读书,工作,包括最后答应和莫笛结婚。他一直在等,等一个叫林厘的女孩出现。

夜色入水,时钟的指针转在三点的位置,南烟打开冰箱大口地喝了些许冰水,思念一个人真的会变成梦魇。赤脚站在那排木质格子柜前,南烟看着一排排的玻璃瓶,里面盛放着形态各异的石头,她走过的千山万水终究都被她装进了瓶子里,带回原地。她记得,她曾经承诺过要保护一个叫姜风的男孩。

只是,她没能有勇气告诉他。

她去到北方后,舅舅虽然不待见她,但也不会委屈她。日子平淡无奇的过着,中学,高中,没去读大学,去报社打杂,后来因为一篇临时替补的写新闻稿被看好,提升了职位。

南烟回到那座南方小城时并不知道如何去寻找姜风,随意租了间便宜的出租屋。只是那天,她踩着高跟鞋下班回来时听到楼上有个甜美的女声在喊:“姜风,快上来,我熬了你喜欢的排骨汤。”

南烟并没有转身,而是下意识的加快了步子,她害怕,害怕这个姜风就是她要找的姜风。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只是在最后合上门的那瞬间,目光还是接触在了一起,就一眼,她就知道,他就是姜风,那个她爱了十七年的姜风,那个承诺等她的姜风,却转身进了另外一个女孩的房间里。

如若时光倒退十年,她定然会激动地跳到他面前,告诉他:“我是林厘,是你等的小厘啊。”可如今,她只是苦涩的笑了笑,合上门,泪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早已溃不成军。她记得他每一个模样,也踏过每个他喜欢的地方,只是所有风景都不及他回眸里的深情,她无法说服自己不想他,更无法做到去打搅他现有的生活。

“在你搬家前来一次我这儿吧,有东西送给你。”

最后一次,南烟死死地攥着手机在心里强调着。

姜风终究是来了,八点半过一刻。

刚进门,看见她笑。在门廊一块幽凉的阴影里面,笑容像是从森林深处泥沼里开出的野花。

她走近,将手塞进他的大衣口袋,然后身体前倾,将唇印在了姜风的唇上,轻浅,缠绵,短暂。

姜风有一瞬惊讶,并没有推开她。

“你结婚,那你的那个旧人怎么办?”南烟盯着不远处的方砖不敢看他。

“这么多年了,或许她早已忘了我了吧。”姜风垂着眸子。

空气静止着,两人之间仿佛隔着巨大的鸿沟。

“婚礼可能没办法请你了。”姜风打破了沉默,轻声说着。

“嗯,所以今天叫你来要送你份新婚贺礼。”

说着,南烟从格子柜里取出一个圆形玻璃瓶,那里存着她曾一粒粒放进去的石头。

姜风在看到时微微发愣,接过时似乎在颤抖:“为什么送我这个?”

“我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有这个了。”除了爱你,我一无所有,只是现在,就连爱你也成了奢侈,成了遥遥无期。

“好好存着。”

存着我对你十七年如一日的爱,终究葬送在了我的懦弱你的沉默以及现实这个巨大的洪流里。

有些人,注定要活在回忆里,有些事,终究要腐烂在一个人的心底,这些年,除了收藏石头,我从未放弃过爱你,只是从浓烈变得悄无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