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走三千里,爱你无归期

新年的钟声在分针指在十二时准时响起,响亮喜庆的声音和人群沸腾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划破长夜和我沉寂已久的心。好像已经忘记了是一个人度过的第几个跨年夜,从2014跨进2015,转眼2017又悄然溜走。

长街很长,人影很短,合欢树干枯婆娑的阴影**漾在落着尘土的方砖上,像是一块块浮雕壁贴。

我套了件黑色及膝羽绒服,凉风吹过**的脖颈,北京从来不温柔,不论是在白天还是夜里,提着刚从家乐福买的水果和燕麦片,穿过熙攘的广场,升腾的孔明灯,以及对你习以为常的记忆。

这条路不长,我却走了很久,它所承载的时光在如今也只剩我对你生生不息无法割舍的希望,三年前,我就告诉过自己,这条路的尽头不是你,而我必须穿越层层久忆成疾来换取新的开始。

沿着路走回出租屋,漏水的龙头发出滴答的声响,住在隔壁的女人因为小孩儿不好好写作业而生着气,尖细的喊叫声穿透造工糟糕的墙壁,盘旋在二十几平米的小房间里。

拖鞋,外套,内衣,我脱掉一件件像是沉重负担的衣服,迫切地想洗个热水澡,花洒刚打开,就听见手机铃声在响,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接,这几年,能给我打电话的人也没几个。

可来者很执着,手机一直嗡嗡地震动着。

“喂,久久。”我用干毛巾笼了笼滴水的湿发。

“合欢,快上微信,看朋友圈。”久久在那边神神道道地说。

打开朋友圈,除了几个日常状态和微商广告并没有什么。

“什么也没啊!”我敲了几个字发过去。

“让你看钟离的,你们不是没互删嘛。”

打开搜索功能,输入法首字还是出现了钟,显示的第一个人名就是钟离,打开朋友权限,我看见了一张图片,他发了张背景是大雁塔的背影自拍,配文:想住在西安。

“怎么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久久说,“他女朋友应该换了N波了。”

“那怎么是大雁塔啊。”久久不依不饶。

“人家爱去哪去哪,我怎么能知道呢。”我闷闷地回了声。

“欢欢,我知道你……”我挂了电话掐断了久久后面的话,我怕我泪雨滂沱,怕我心痛如绞,怕我这五年用意念铸造的高墙轰然倒塌。

我承认,我忘不了钟离,痴情也好,傻也罢,融入骨血的生命我真的不知道该以什么名义剥离。

如果回忆可以悸动,大概是从高三毕业的那次聚会,我在五光十色的KTV里看到的那张脸,整个高中我都看不厌的脸。

那年,我梳着齐刘海,带着矫正牙套,清汤挂面的模样套着一件粉色的套头衫,坐在最角落的沙发上听他们唱歌。

“合欢,刚才是不是钟离在看你啊。”久久攀在我耳边悄声嘟囔着,她是唯一一个知道我对钟离有好感的人。

在没达到暗恋的程度,所以她总撺掇我去表白:“没有早恋的人生不足以论青春。”

可那时候的我是个一棍子都打不出闷屁的人,连多看一眼都觉得如坐针毡。

歌曲播换到在了《小酒窝》,众人起哄喊着:谁唱谁唱!来个情歌对唱。

我正想着要不要聚会结束了硬着头皮去表白,完美一下我惨白的青春。

身旁的久久一个大力将我推了出去:“合欢唱,合欢元旦唱过这首歌,她的代表作。”

我羞窘地握着麦克风杵在屏幕旁,众人又一阵起哄要选男生,议论半天也没人上来唱。

“久久,我们一起唱吧。”

我正打算叫久久上来化解尴尬,只见有片暗暗的光影遮在了余光里,侧头时正对上了钟离那双灿若星辰的眼眸,幸好KTV的灯光过于昏黄,遮掩了我飘过红晕的脸颊。

“我来和你唱吧。”钟离伸手作势接过另一只麦。

内心还在慌乱,手却下意识地伸了出去,前奏已经想起,我还在发蒙,就听见钟离好听的声音响起,我慌忙调整好状态。

“我放慢了步调,感觉像是喝醉了。”钟离在唱这句的时候突然慢慢走近了我,那是我人生中前所未有过的心动,以至于下一句合唱“终于找到心有灵犀的美好”时漏掉了半拍。

他提了提声音帮我遮掉尴尬,然后在逆光的位置笑着,眼角处正好有光晕投下来,仿佛镀了一层浅浅的金色,我忘记了那个滑稽的箍牙套,嘴咧的像个抢到糖果的孩子。

一曲结束后,久久带头喊叫着:在一起!在一起!

我放下麦忙去挡她不停歇的嘴,顺便喊着:别起哄了,你们!

只是余光里的钟离并没有反驳也没有答应,只是站在斑驳的光影里笑着,像是我回头时那个温暖而无害的笑。

聚会结束后,沿路回家时久久问我:“你真甘心就这样错过他吗?等录取通知出来后,你可就连见他的机会都没有了,更别说与人家发生点不可描述的事情了。”

我在昏黄的路灯灯光里,低着头沉默不语,用脚尖蹭着逐渐拉长的身影,我一直在想,如果我能迈出当年那一步,或许也会省了很多以后。

手机声音抢在进门前响了,是熟悉的QQ企鹅在跳动,粉红色的身体扭动着未知的悸动。

“今天,你不介意吧?”

“介意什么?”我明知故问。

这是我们在高中以来的第二次网络接触,当初班级建群时所有同学都互加了QQ号,后来也是因为一次作业晚交钟离在QQ上和作为小组组长的我说明。

如今,我看着那个粉红色的对话框,竟有些词不达意。

“擅自做主跟你合唱。”

“没有啊,都是同学。”我又貌似冷冷的回了一句。

“你报了哪里的学校?”害怕话题终结,我又问他。

“在西安。”,“你呢?”

“我还在省内。”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真像久久所说,我们以后所隔的距离不仅仅是几个简单笨重的木桌,而是漫长的距离和无形的时间隧道。

“还有”

“还有什么?”我不明说就。

“刚才……我并没有否认什么。”

“什么?”我有点着急还附加了一个表情。

“他们说我们在一起,我没有否认,你呢?”隔了大约三四分钟,他发了这句话,彻底在我心里掀起了万丈波澜。

我握着那个款红色的方形诺基亚手机,红粉色的QQ依旧在扭动着。

生活是薄情还是深情,我不可得知,只是在那时候觉得应该得到了上帝的宠幸,才能在毕业季最后的尾巴里能够和钟离在一起。

九月份的落叶枯黄了盛夏,一并将钟离送至西安。

他将我送到学校后就去了车站,我看着呼和浩特湛蓝的天空,西安的天空也是这样的吗?能传达我数年如一日的爱慕和欢喜吗?

从青涩的高中爱情,步入大学坎坷的异地恋。攒车票变成了我的新一项爱好。清明节,国庆节,元旦节,凡是有机会见面的节日,我们必定聚在一起虐狗,哪怕仅仅是见一晚上,也愿意省着生活费买一张车票。

呼和浩特站到西安站的距离,成了我除却回家之外最熟悉的路途。

那趟K1673列车,我总是在深夜乘坐,布满雾气的车窗,带着耳机睡觉的男生,讲话很高声的老大爷;而钟离总在凌晨到来,沾着雨水的发梢,带着汗水味的外套,装满星子的眼眸。

大二那年的元旦节,因为钟离隔天有考试,我决定去看他。依旧是那趟深夜里的列车,我看着微弱的信号灯光芒在干冷的空气里闪着,像是我们的爱情,明明遥远,微弱,却坚定而执着。

那几天西安的天气不是很好,灰蒙蒙的天空压着一层雾气,钟离站在出站口的位置,见我出来向我招手,我忍着冲过去的冲动,一步步走过去。

“合欢,是不是又变矮了?”他摸了摸我的头顶笑着说。

“才不是。”我拍开他的手攥进手心,他反手将我的握住。

“走,带你去个好地方。”他把我塞进出租车里。

“哪里啊?”我不依不饶地问他。

他没回我,只是盯着我看,出租车的车窗里透进沿街五光十色的灯光,印在他的面庞上,闪闪烁烁。

“真的见面了。”我傻愣着说了一句,紧了紧右手的温度。

“傻。”他捏了捏我的脸将头转了过去,一定是红了眼眶。

目的地到达了,是大雁塔。四周的光晕将塔掩映成辉煌灿烂的模样,像是坐落在遥远国度的一座金色礼堂。

“要是有一场雪更好了,可以陪你看银装素裹的古都。”钟离笑了笑带我走了过去。

因为是跨年夜,即使是在深夜的街头,依旧有熙攘的人声,和偶尔散开的烟花交织在一起,共同庆祝新的一年。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感觉脖子上有凉凉的金属落下来,是条银质的许愿骨项链,以前看偶像剧时我一直让嚷嚷着要买。

“欢欢,新年快乐。”他从后背环着我,我清晰地感受到他胸膛里剧烈的跳动和穿过皮肤传出来的温热。

“不是说生活费不够嘛,怎么还买这个。”我嘴上埋怨,手却诚实地触着那个冰凉的许愿骨。

“又不是金子,等我赚了钱,给你买个钻石穿着的。”他笑着,眉眼弯弯像个孩子。

“以后,我们就定居在西安吧,夏天的夜晚去听音乐喷泉,感受水溅在炽热的脚尖,去大雁塔下买搞笑的头部按摩器,沿着熙攘的街道去吃回民街的夹馍和炸鱿鱼,回家的路上,再去未央大道看星光落满发梢。”

钟离像是读课文一样念着这段话,带着少有的声情并茂。

“怎么一秒逗比变诗人了?”我没忍住笑出了声,看着他问。

“不是说恋爱中的人都是诗人吗?”他撇了撇嘴角。

“我只听过爱情让人变傻。”毫不犹豫地怼了他一句。

其实,我也幻想过住在西安的模样,与钟离为伴的分分秒秒。

我在大四那年决定放弃当地的应聘时,已经把余生都赌给了钟离,而他也忙的不可开交,那一年,记忆中我们只从视频和照片中看到了对方的脸。

一个人的假期,一个人的跨年,一个人搬行李,一个人去买麦旋风。那时候我就在想,我所爱的一切会不会在今后给与我慰藉。人有时候会很脆弱,尤其在现实面前。

确实,现实给了我沉重的一个耳光。

我投在西安所有的简历都石沉大海,而如果想过去,只能是与学历无关与年龄无关的工作。

母亲在电话那头提高了声音喊着:“你不为自己的以后考虑?我看这四年大学你算是白读了!”

我忍着泪水回答:“妈,你不懂。”

“不懂什么?你荒诞的爱情?”她压了电话,只剩下嘟嘟的忙音和我沉重的鼻音。

我没去成西安,也就是在那天,钟离给我打电话时的声音总透着疏离和犹豫。

最终他还是说了出来:“合欢,我可能要考研,留在西安。”

“说好的一起住在西安的。”我沉着声音说。

“欢欢,我这专业如果不考研,真的会很难就业,如果不能给你一个有期待的明天,我觉得我都不配让你过来。”

“好,我做我的工作,你读你的研究生。总不能和你异地十年吧?”

接下来的话全数吞噬进眼泪里,异地这个词,想着就心酸。

钟离给我发了很多信息,掺着无奈和不舍,夹杂着迷茫和自责。

从高三那个和他唱歌的夜晚起,我曾幻想过我们在一起的无数可能,却忘了想如何分开,这大抵是最简单直接最积重难返的。

我去了北京,最初的几个月守在出租屋里,拉着窗帘喝酸涩的扎啤,写生涩的文案换取生活费,那三个月是我最为昏暗的日子。久久来看我时,就差扬起酒瓶砸向我的脑门。

“村上春树都说了,从太阳穴的位置是打不穿脑浆的,你最好搞把枪伸进我嘴里。”

我躺在沙发上看她的倒影自喃。

“合欢,你要气死我。”

自那以后,我找了份新的工作,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有模有样的穿着工作服画着淡妆,也有公司年轻的小伙子给我递爱情的橄榄枝。

我终究还是没能接受别人,就像是在年轻时候的下雨天因为衣衫单薄落了腿疾,在往后的日子都会畏惧雨天。

生活就是这样,我在北京的冷风里升职加薪,钟离在西安的暖阳里顺利毕业。

母亲给我打来了电话,她说在家乡给我物色了个不错的男生,让我回去工作吧,女孩子一个人在外太累了。

我说:再等等吧。

或许在某年某月的某个时间,我会突然忘记,我曾深爱过的岁月和人。或许,我该摆脱的不是单身,是禁锢内心的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