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伶晶晶篇后记:

你我身在江湖,自可常相见

晶晶说:山长水阔,踏雪前行,你我身在江湖,自可常相见。

约觉是咱仨大一最爱的事情,不过我们学校中午给的休息时间短得令人发指,中午充其量只有二十分钟午睡时间。

通常等我爬上床,就只剩十五分钟了。

二伶起初还坚持每天和我一起爬床,后来就懒了,而晶晶素来以桌为枕,直接趴桌上睡。

但这不妨碍我们经常一起约觉。

去古镇玩儿到下午回来补充体力呀,考完试回宿舍一起爬上床享受人生呀,下午上完课太累了趴一会儿而后继续晚课呀(这个二伶经常干),各种理由都可以成为我们一起爬床的理由。

等到我们爬起来的时候,通常已经伸手不见五指了,而后我们一般会缩在**继续玩会儿手机,而后下床,美滋滋挤在一起看一部电影。

除约觉之外,贪吃蛇大作战也在我们宿舍风靡一时,那时候我们最喜欢组团战斗,宿舍里天天都是各种惊叫。

晶晶:“唉!唉!我去!”

二伶:“啊啊啊我又死了!我被一条很大很大的小黄给撞死了!”

我:“稳住!稳住!攻击黄的!黄的!黄的长度过三千了!啊!我也死了!”

后来我和晶晶又玩起了球球大作战,虽然我给自己起了个很拉风的名字叫“胖拽大烧饼”,但不能改变的是我还是玩得很差,每局都能被吞十几次。

在我又一次阵亡后,我头头是道分析:“晶晶你看,这个很不公平,贪吃蛇当中,小蛇可以杀大蛇,而这个,小球只能等着被吃。”

晶晶头也没抬“嗯”了一声,而后反手就得了那一局的第一。

我:“……我不玩了!”

在我过生日的时候,二伶吵吵着要送礼物,并坚持要送我口红,而那时候我还是个秉持素面朝天即为绝美之思想的汉子。

我:“我不要!”

二伶:“拒绝无效。”

我:“你给了我也不会用!你还不如给我买袋饼干!”

二伶瞧我一眼,谆谆善诱:“你想啊,你人生中第一支口红是我送的,多有意义啊。而且……”二伶笑嘻嘻,“你总之会用的嘛。”

我无可奈何。

而后来,我果然时不时脑子发抽会主动涂口红,然而这样我吃东西就会很不方便,所以最后基本上就以我愤愤地发一个再也不涂口红的毒誓告终。

虽然之后我还是会忍不住用。

真是令人惊讶啊,二伶的预言真是神一般地准。

说起来,大学和高中是很不同的,咱仨就这样彼此适应共同成长,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去看好风光,去拍美图片,一起睡睡觉玩玩游戏,生活如此多娇。

我们的大学很美,尤其到了暮秋,丹桂虽已谢,然红枫正盛,银杏金黄,法国梧桐叶纷纷而落,厚厚铺上好几层,踩上去是吱吱呀呀的柔软,游人二三,挽臂的女孩子们蹦蹦跳跳,笑意盎然。

美景如画,大抵如此。

二伶在群里嚎:“等我们仨都有空的时候,我和晶晶去本部给欣欣拍时尚大片!”

我支着头看着屏幕笑:“好呀。”

送给那些来不及细说的人儿

说正事前必须交代的事儿

当初写第一稿的时候并没有开这章,也是,动笔之前连个规划都没有,完全就是凭一腔无处安放的热血坚持下来,想到谁就是谁,想到什么就是什么,便也这样嘻嘻哈哈写完了。

完稿后一个月,我再通读一遍,扪心自问非常不满意,总觉得和自己期望相差甚远,要改之处太多。

改文是个很累的活儿,我又素来是个极其懒惰的人,磨磨蹭蹭打了几百字,回头看能删个几千,越写越觉得糟糕,越写越对自己没信心。

眼看着决赛就要结束我却还未改好,心想着古人说不破不立,我干脆全数删掉前面认为不好的内容,另开一章。

便是这章的来源了。

这里头有细心体贴的大兄弟,有感性可爱的戴老板,有一些从来不认识我的姑娘和小伙子,有一些曾经喜欢我的男孩子,甚至有我的父母。

我曾来不及说的故事,我都尽力展现在这里。

时光有限,笔力不足,我依旧写得不尽人意,但相较之前,终是好上一些,便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