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

那一笑,隔着人群,也是如春风刚起,如四海潮生,我从前爱着他的性格喝心性,到现在竟恍然如一梦刚醒般发现,他长得也这样好看。

从旅馆回来后,唯一的感觉就是头疼。

上大学的那四年,在宿舍就睡在靠窗的位置,晚上习惯开一点窗,听着夜风的声音睡觉,总感觉自己还在原来的城市,从未出来过。久而久之就落下了头疼的毛病,只要风吹久了,就会头疼。

昨天扛着纪铭走了那么远一段路,回来的时候天刚大亮,早上的风也有劲的很,还没到家,脑袋就像灌了铅,混混沉沉,疼痛欲裂。

索性是周末,也懒得去加班,直接在**躺了整整一天。

而我在这种无所事事的时间里,又忍不住回想一些高中的片段,每一帧每一幕都逃不开纪铭的影子,好像一个魔咒。人家都说初恋最后大多都会变成朋友,到我这儿就通通不灵了?想着纪铭那张脸,心里还是一抽一抽的。

那张纪铭的脸在朝我微笑,笑容里满是苍凉。

第二天,被江林涵拉去布置摄影展展厅,地方不大,但她说了,要高端大气上档次,既精致又大方。于是忙忙碌碌一整天,晚上,按照约定给陆小枫“接风洗尘”。

她在一家据说很高档的KTV定了一个包厢,还是豪华版的。

我说:“这要开摄影展的人就是不一样啊。”

我以为会看到陆小枫一个人拿着行李箱风尘仆仆的样子,没想到他身边还带了个伙伴,一眼看上去也是英俊儒雅的人,两人有说有笑的推开门走进来,那画面也是很养眼。

陆小枫用故人相见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笑了,对我们说:“这是我朋友,易桉,南方人。”

那人微笑的伸出手,微微弯腰,绅士风度恰到好处。别看林涵平时大大咧咧没个正形,在外人面前绝对不丢一点面子,亦是落落大方的跟他打招呼。

我没有直视陆小枫,他也没有主动跟我说话。你看,骄傲的人永远改不掉骄傲的本性。

倒是那个叫易桉的,很自然熟的跟我搭话:“你叫阮素年吧,这个名字很好听。”

我说:“我妈起的。”

他微笑,不扭捏不做作,大大方方的坐在了我身边。

林涵推了一把陆小枫,说话时还颇有些感慨:“哎,你回来的还真是时候,过两天就是我第一次的摄影展,到时候来捧个场。”转头对易桉说:“易先生,感兴趣的话,也来。”

“好,有时间一定去。”

接着,也没人唱歌,屏幕上放着王菲的《笑忘书》,挺应景的一首歌。气氛很好,林涵和易桉聊的很开心,陆小枫有时搭一句话,大多时候就坐在那里安安静静的,点了一支烟,易桉伸手把烟抢过来,说:“别抽了,医生不是说了,赶紧把烟戒了。”

医生?不让抽烟,难不成是得了什么病?

还是不由自主的朝他看过去,没想到林涵直接转头问他:“怎么了?生病了吗?”

陆小枫有些颓丧的笑了笑,说:“没事,工作忙累的,这不是回来给自己放假了吗?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林涵一脸狐疑,易桉不说话,我也懒得再问,看他现在的样子也不像个有病的人,估计没什么大事,不然也不会大老远的跑回来。

几杯酒,几句话,几首歌,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10点。我想着上次夜不归宿已经让爸爸有点担心,就跟林涵说了一声,准备回家。

开门离开的一刹那,目光刚好和陆小枫的对上,光影交错下我看见他的眼睛盛满了忧伤和无奈,关门的手顿了一下,在仔细瞧他,神色已经释然。最后嘴角弯起一个弧度,依稀可见当年温润沉默的少年模样。

我终于沉下一颗心打开房门转身而去。

这样很好,小枫。

我心里想着回家,却没想到在大门口看见穿着红色长裙款款走进来的唐潇。不管她自己在家有多邋遢多颓废,出门面对这声色流光的世界时永远亭亭而立美丽动人。

“素年,你怎么要走啊,我才刚来。”

想早点儿回家几个人眼看就要脱口而出,话到嘴边马上就被我咽下去,然后说:“我还有几篇稿子没看,晚上要回去加班了。”

“哎呀,什么公司这么压榨人呀,都要要半夜了还让人工作,你就不怕熬出黑眼圈。”

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但还是做出一副姐姐的样子说:“你也知道快半夜了,现在才来,回去要是什么时候了!”

可惜她对这类规劝的话早就有了免疫力,说话时带着一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熟练运用的撒娇的语气:“我不是早都说了嘛,我是昼伏夜出的生物。你放心,我跟小枫打个招呼聊几句就回去,你赶紧回去加班吧。”

我知道她根本没信我加班的话,但是,好吧,“那我走了,潇潇。”

她笑着摆摆手,我说完之后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好久没这样叫她了。

摄影展的那一天,一切都准备好,但林涵还是一个人忙里忙外的,半天跑过来跟我说一句:“素年,你帮帮我呀。”

我说:“都已经很好了,帮什么?”

她想了想摇头:“也是,都弄好了,但我总觉得少点儿什么”,半晌自嘲的一笑:“素年,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我天生是个操心的命……”

我想说,你才发现啊。

不过,她根本没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一个有能力独当一面,有能力操纵自己命运的女人。美丽动人又充满活力,二十四岁的江林涵,终于走出那些昏暗的日子,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海阔天空。

昨天晚上,当我亲眼看着一幅幅摄影作品被她小心翼翼挂起来的时候,就在想,现在的她,除了爱,应该什么都不缺了。

早上九点,摄影展正式开始,在这之前已经有人等在门外,满脸期待的向里面张望。

打开门后,人群中款款走进来两个英俊的男子——陆小枫和易桉。

展厅的人越来越多,但始终不喧哗。

来的人有些西装革履,有些穿着旧式的中山装,还有手挽着手的小情侣,老夫妻……我只看见林涵在人群中忐忑的招呼着或认识或不认识的人,眼中依稀有光。

有些无所事事的我只能在场馆里到处转转,这里展出的作品,有些我已经看过,但大多数都是林涵第一次拿出来,这些作品里的元素,最多的就是花。

我以前一直以为拍花是最常见的,无数个摄影师里的相机都曾经在花上停留过,已经拍不出什么新意。不过林涵总是善于捕捉一些光线不甚明媚的角度,甚至在连月光都没有的晚上,画面上依稀只有花朵在半夜绽开时某一个含苞待放的瞬间。这种意境和情调其实也不新鲜,但是林涵说:“拍照重要的不是意境,而是味道,就像我拍的花,看着它如果能想象出这种花的味道,就算是生长在水沟里混着泥土和粪便的味道,只要能被人感觉到,就是成功的。”

我想她说的是有道理的,总之我这个门外汉,只能随便看看了。

前方一朵玫瑰花下,有一个熟悉的背影。

是纪铭。

他和我大概有十米的距离,今天依旧是灰色的外套,安安静静的站在那儿欣赏作品中的玫瑰花,脊背挺直,旁边有人津津有味的品论着,我看见他微笑着点头回应那人,只张嘴说了几个字,那人也许觉得无趣,悻悻的走了。

他回头,看到我,不说话也不走过来,温和的笑了。

那一笑,隔着人群,也是如春风刚起,如碧水**漾,我从前被他安静的气质吸引,到现在竟恍然如一梦刚醒般发现他的五官也长得这样好看,经年之后,更添几分魅力。

只可惜是个混蛋。

我不想让自己尴尬,笑着对他挥了挥手,在他移步过来之前,转身走了。

只是转身之后我好像听到了他一贯温和的笑声。

林涵走过来用肩膀推我:“哎,纪铭来了,你不打个招呼啊。”

“我看见了,打过了。”

“然后呢?”

“我就走了……”

林涵叹了一口气,“可以,阮素年你真的可以,不过我还真挺欣赏你这个劲儿。”

“欣赏什么?欣赏我被人甩了之后小心翼翼全副武装?”

她瞥我一眼什么都没说,摆摆手一副“你好自为之吧”的样子。

然而,与此同时,我忘了陆小枫也在这里,更没有注意他和纪铭在一个角落里不可避免的相遇了。

至于他们见面会说什么,都是很久之后纪铭才告诉我的。

现在我一心只想早早回去睡一觉,忙忙碌碌一整天,展厅刚刚关上门,林涵就瘫坐在一张专门用来撑场面的豪华皮椅上,手里拿着一份账单一脸感慨的说:“素年,这些有钱人真是出手大方啊,随随便便就是好几万,你说,我的作品值那么多钱吗?”

我毫不犹豫同时也发自内心的说:“值!”

她呵呵的笑了,整了整头发,把瘫坐在另一把椅子上的我拉起来,“走,今天姐赚了不少,请你吃龙虾去!”

我说:“你就是那种一有钱就开始败家的女人!”

“我就一个人,哪有什么家可败,要败也是败的自己!”

她的姿态潇洒无畏,我心里却陡然一酸。

“走走走,咱们败家去!”

我看了一眼空****的展厅,纪铭应该早就离开了,还有陆小枫,连一声招呼都不打。

很多东西都已经彻底改变,我知道所有人都回不去原来的自己。我也不奢望有什么东西能完璧归赵,或者说我从前以为属于我也许从来就没有属于过我。

物是人非,最是无力回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