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夕阳下的心动

陪闺蜜亭子去逛街,其实也没买什么,就是两个人随便逛了一圈,看了场电影。明明没有走多少路,可是坐在麦当劳里的时候,我却觉得脚都快走断了。

亭子去点餐,我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坐着边揉着小腿肚边等亭子。

亭子端了两份套餐走过来,看着我直皱眉头:“晓,你也太没用了吧,才走了多久就不行了。跟你逛街真没劲!”

我赶紧上前接过亭子手上的餐盘,赔笑道:“姑奶奶,我可不是你,我每天的运动量就是从宿舍走到教学楼,再从教学楼走到食堂。今天陪你逛了这么久,已经是极限了好不好。”

亭子用鼻子狠狠哼了一声:“你还好意思说,每天宅在宿舍里,也不怕长毛!看看你现在的身材,都有一百二了吧,就你这样,还怎么找男朋友,你说!”

我偷偷吐了吐舌头,往嘴巴里塞了一根薯条,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亭子对我说话可真是一点都不客气啊。

“哎,不对。”亭子突然坐直了身子,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让我也不由自主的放下手上的薯条,眼带疑惑地看着她。

“你说,你一直没找男朋友,是不是还没忘记他?”

我愣住了,没想到亭子会突然提到他。已经三年了,我们一直很有默契地,谁也没有提起过他,哪怕是一次。

我垂下眼睑,拿起可乐吸了一口,平息着内心里忽如其来的波澜,小心地吐出一口气,缓缓地说:“他是谁呀?”

“就是那个姓曾的!”亭子瞪了我一眼,有些生气了。

姓曾的……

心跳好像突然停了一下。

“没,我早忘了,要不是刚刚你提起他,我还没想起有这么一号人呢。”我扬着明媚的笑脸,连嘴角那浅浅的梨涡都出来了,看起来就好像真的对这个突然被提起的人已经毫不在意了。

“真的?”亭子看着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怀疑:“那你怎么一直没有找男朋友,都已经三年了……”

“男朋友又不是东西,说找就能找得到啊?这是要看缘分的。”我笑道。

亭子一听我这话,又开始吹胡子瞪眼了:“你还好意思说!整天宅在宿舍里,连个雄性都看不到,看个鬼缘分啊。”

我赶紧举起双手做投降样:“我的好姑奶奶,你不饿吗?我们赶紧吃吧,我都能听到我的肚子在抗议了。”

亭子再一次朝我翻了个白眼,再也没说什么,不知道是顾忌我的心情,还是因为相信了我早已遗忘的言论。

终于耳根清净的我,咬着吸管,却始终是心不在焉了。

姓曾的。

似乎每一个女孩,都喜欢给自己喜欢的男孩一个代名词。姓曾的,就是我给曾维的代名词。每一次和亭子提及他的时候,我都喜欢用姓曾的来代替他的名字,好像这样喊的时候,心底里的喜悦会更多一点一样。

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是在一个很美好的傍晚。

天空蓝的不可思议,几朵软绵绵的白云嵌在湛蓝的天空里,很是可爱。还没来得及落下山头的夕阳居然是金黄色的,洋洋洒洒的金色光线散落下来,整个世界都笼罩在一层金色的光芒下,显得那么的奢华。

这样的天气,让我连日来被数学打击得疲惫不堪的心情也好转了起来。看着窗外的好风景,只犹豫了几秒,我就放下了手上的笔,拿了随声听和一本小说,走了出去,准备好好享受一番这样难得的如诗般美景。

向来只走右边楼梯的我,那一天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突然就想要从左边的楼梯下去。因为这一时的兴起,我遇见了他。后来的我,不止一次的地埋怨着自己,为什么要一时兴起,走了左边的楼梯呢。

如果没有那一场遇见,是不是现在的我已经能够拥有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了?

我所在的班级在三楼靠近右边楼梯的位置,从教室走到左边的楼梯要经过两个班级,曾维的班级在靠近左边楼梯的位置。

不急不缓地走过这段几乎不曾走过的长廊,随声听里播放着王力宏的大城小爱。轻快的曲调,动人的歌词,搭配上这美好的天气,让人忍不住嘴角上扬。郁闷疲惫的心情在这一刻全然放松了。

在左边转角准备下楼梯的时候,我不经意间朝教室里看了一眼。然后,我看见了他。

金色的夕阳恰好透过铝合金窗户,洒在这个有些闹腾的教室里的一角,那是他在的地方。周围的声音有些嘈杂,他却仿佛完全不在意,只是低头看着手上的书,骨节分明的右手拿着一支笔在草纸上飞快移动,我可以感觉到他的思维也在飞快地舞蹈。他整个人沐浴着夕阳的金辉,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在眼睛下方投下一小块阴影,专注而自信的眼神,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认真的人最好看这句话。

一丝微风袭来,他的几根头发也随着睫毛的颤动而颤动起来。突然,他的嘴角上扬,洁白的牙齿隐约可见。大约是这个微笑太过明媚了,连周围的金色光芒也有了几丝波动。我的心脏就好像被触动了一个开关,跳动的频率已经脱离了我的控制,脸开始隐隐发烫,就好像害怕被发现偷窥一样,我急忙走开了。可是,那个夕阳下的男孩,那个夕阳里的微笑却在我的脑海里一遍遍的重播,无法遗忘。

我不再走右边的楼梯了,我开始有意无意地经过那个教室,寻找那个夕阳下的男孩。我对他的了解也越来越多了。他叫曾维。他很高但是有点瘦。他很喜欢笑,笑起来很好看。他很聪明,让很多人都头疼的数学,对他来说‘不是太大的问题’。他喜欢玩游戏却从不会耽误功课。他的人缘很好,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他对男生讲义气,对女生很温柔。他喜欢看爱情公寓。他不太喜欢运动。他……

偷偷地、一点一点地收集关于他的一切,渐渐地,已经成了我养成的一个小习惯。每一次,即使只是知道他剪短了头发,也能让我兴奋很久。

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上他了吧。自从那次夕阳下的遇见开始,我应该就已经喜欢上他了。之后,越了解越喜欢。

这是我的秘密,它就好像一颗糖,藏在我的心里,让我觉得生活很甜。

十三岁那年。亭子说,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不然那就不是爱情了。当时的我觉得这不是爱情,可是当时的我也不知道爱情是怎么样的,所以我没有反驳。

不知道一颗只有十六岁的心是否已经足够理解爱情了。可是,听说爱情是不分国界,不分年龄的,所以,大概那时候十六岁的我是懂得爱情的吧。不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双双化蝶的凄美,不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为爱赴死的壮烈,也不是白雪公主与白马王子甜蜜美好的童话。爱情,只是那一刻因夕阳下的他太过美好而起的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