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悲喜和尚(二)

天刚亮。

白鹭客栈便已开始营业。

这家客栈随着“飞云城”的发展而扩建,数十年仍然是飞云城里最令人信服的客栈,这种信服也可以说一种幸福,“幸福感,就到这儿了,回家了”,“宾至如归”是其屹立不倒的标准。

这里的一切都是刚刚装潢过的,充满着新鲜木漆的芬芳味,每一个伙计的心情都如同这里清晨热锅上的鲜肉包子一样蒸蒸日上,美妙无方,他们很享受这里,不管是待物还是待人他们都无所埋怨,毕竟他们都已在客栈里许多年,他们知道一个人的得失放在整个客栈里便不再是得失。难能可贵的逆来顺受是否也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写照?

跑堂的阿祥已从酒窖里捧出一坛陈年女儿红放在了聂星辰与盗金光的桌前。他并没有嫌弃这两个如山野村夫一般的污秽汉子。

“一看二位风尘仆仆的样子就是赶路途经此地的,二位今天算是碰上好日子了,不但酒钱折半,饭钱也是折半,二位不妨开怀畅饮!” 阿祥热情地道。

盗金光一直埋头虎咽,就没看见他抬头的时候。

聂星辰喝着酒,道:“莫非东主有喜?”

阿祥从怀中摸出一张红色帖子,递给聂星辰,笑着道:“武林中的一代剑神顾沧浪今日午时三刻嫁女儿了,如此大喜事,我们酒楼自然也想沾些喜气,故特价款待来客。二位可以去凑凑热闹,地点就在城的中心‘蝶庄’。”

鲜红的宣纸上写着金色的大字,“十一月初八,天下大吉,三生有幸,缘定今世,不求同生,只盼同椁,凤凰归巢,百年好合。”帖子的右下角还淡淡画了一柄长剑,长剑周围飘着蝴蝶。样式简单的喜帖,却恬淡入微。

聂星辰看着落款,上面写着:顾骚骚,莫小歌。

当他看到落款的时候,他就冲了出去。

就像离弦的箭。

飞出去的时候又飞了回来,他抓住盗金光的手一起飞了出去,银两已随着手力落在了桌子上。

盗金光的嘴里还留着鸡腿的味道。

“你个狼崽子,是你女人偷汉子了?跑的这么快!”

坐落于崇山峻岭之间的“飞云城”是这一带的明珠。城里极大,街道极宽,街道两边的房屋鱼鳞状错落有致地排列着。一眼望去颇为规范而奇特。家家户户的门前都种有树木,树木的光华经过春夏两季的绽放后已经不起秋风的摆弄。

落叶虽从枯木里凋落,却不觉得衰败,落叶在风中垂落的时候,也是暖暖的,它只是长大了,是离开家的时候了,就算风中冷漠,就算大地刻薄,它们也欣然接受。这是它们的成长。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

即便是剑神的女儿也要出嫁,她自然不会嫁给一柄剑。

他呢?

终于受不了孤独想有个家了?

城的中心确实有一座庄园。

聂星辰远远就看见庄园光亮如新的朱漆大门上“蝶庄”两个清雅字迹。

庄前一派火红的婚宴氛围。

大门上贴着巨大“囍”字,门前也种满了各色艳丽的花卉。什么花都有,让人仿佛有种置身在春日里,秋天还没来临的错觉。

蝴蝶游走于繁花之中,戏舞翩翩,煞是可爱。

连门前一对石狮子也穿上了喜庆的红衣。

两个青衣小童在红花中分外醒目。

他们在扫着落叶。

“落叶归根,时至晚秋。”原来还是在秋景里。

卯时,离婚宴还有三个时辰。

盗金光道:“婚宴午时才进行,难道你想早点过来抢了新郎的饭碗。”

聂星辰没有理会这句话,他径直走向两个青衣小童身前,低身问道:“敢问这里可是一代剑神顾沧浪的宅院?”

两个小童同时停止了动作,一齐打量着聂星辰。

其中一个小童擦着鼻子,眼睛里尽是慵懒与倦意,他放下扫帚,双手抱拳,道:“这里确是老爷的宅院之一,不过老爷云游四海并不在此处。少侠如果要挑战老爷,可否先过了今日再将挑战书奉上?今日是老爷的独生女儿婚嫁之日,不宜动武。”

聂星辰也抱拳回礼,道:“我不是来挑战剑神的,我也没那个资格,我只是想找一个人。”

两个小童点点头,微微笑着同时道:“请说。”

聂星辰道:“敢问新郎倌可是叫做莫小歌?”

两个小童点点头。

聂星辰喜道:“他是不是那个想事情的时候总喜欢摸耳朵,平时喜欢唱歌,不笑的时候很冰冷,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

两个小童面面相觑,笑着点点头。其中一个小童道:“少侠与我们新郎倌是朋友?”

聂星辰哈哈笑了,朝天吐了口大气,道:“好个莫大芋头!我总算找到你了!”

聂星辰离开了,天空里还传响着他的笑声。

盗金光不知所以,摇了摇头。

南街有一个最大的珠宝行。

“百宝斋”。

盗金光摸着脑袋,道:“你该不会是要买贺礼吧?”

聂星辰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你总算聪明了一次。”

百宝斋已开门营业,远远看见门内一个老人喝着茶,正享受着清晨的一缕清风。

聂星辰突然拉着盗金光到一巷子里边,悄声道:“你身上有没有钱?”

盗金光道:“自然有。”

聂星辰嗫嚅着,道:“借我。”

盗金光笑道:“借多少?”

聂星辰沉吟道:“一万两。”

盗金光眨了眨眼睛,道:“一万两说多不多,却也不少,我可不喜欢赊账,你要怎么还?”

聂星辰咬着牙,笑道:“送你去官府,我就可以领到一万两,到时候我再还你,我绝不赊账。”

盗金光苦笑着,从怀里随手摸出一张银票,道:“我也不知道是哪辈子欠你的。”

长孙龄是百宝斋里专门做珠宝手艺的一位老师傅,他已在这一行里做了二十年,技艺非凡,且名传天下。

京城的“五星斋”与“珠光阁楼”都以重金聘请他前往,都被他婉拒,理由是:“京城太喧嚣,我乃山野之人,清净惯了。”

他乐于行走于四海天地之间,吸取天地灵气的同时也可以觅得珍贵原石。他善于掌握这些石头的习性与脾气,经过他打造的珠宝玉器,造型与品相都是绝品。长孙龄的手艺与剑神顾沧浪的别院、白鹭客栈的服务一起并列为“飞云城”里的三大金字招牌。

长孙龄此刻还在闭着眼睛惬意地品着茗茶,生命有时候都浓缩在这杯茶里,可以选择缓缓地细啜,也可以选择一口气喝干,看着杯底剩下的茶叶其实也好比往昔的回忆,苦苦的味道、隽永的香气。

长孙龄一睁眼,就看见了聂星辰。

那是个带着狼一般野性气息的男子,周身虽然被各种污浊遮身,可是依然挡不住他浑然天成的罕见气魄。特别是他的那双眼睛,明亮得就像是打磨后两颗璀璨夺目的宝珠。

聂星辰双手抱拳,微笑着道:“长孙前辈,我要打一件玩意儿。”

长孙龄放下茶杯,对于懂礼貌的年轻人他一向很喜欢,笑着道:“少侠且说。”

聂星辰从怀里摸出一块巴掌大的黑得发亮的石头,笑道:“用这块石头打造一匹狼的模样,不过我有条件,狼不是孤苦天涯龇牙咧嘴的凶狼,而是一匹找到了母狼的带着欣慰笑容的归家之狼。”

长孙龄双手接过这块沉重的黑石头的一瞬间,他的脸就红了,兴奋的红,激动的红,眼睛似乎也红润了,他声音颤抖着道:“这可是天狼石!属于玄铁的一种,我二十多年来走遍千山万水,别说这么大一块,就是它的碎末我也不曾见过,你从何处得到?”

聂星辰笑道:“天狼石本就不在人间,它属于天外。刚才我说的条件应该没问题吧?我要的很急。”

长孙龄笑着一拍桌子,茶杯里的水溅了出来,他道:“什么时候要货?”

聂星辰道:“午时之前可以吗?”

长孙龄已起身,道:“巳时三刻来取货,工本费一万两不得少,切割下来的天狼星碎片恕不奉还。”

聂星辰笑道:“没问题。”

“请先付定金一千两,老朽马上就开工。”

聂星辰走出百宝斋,盗金光还在门槛处坐着,笑着道:“老家伙看上你的石头了。”

聂星辰道:“天狼石本来就稀少,一个爱石如命的人自然会喜欢,只要他能够按时交货就可以了。”

盗金光望着聂星辰明亮的双眼,道:“你就是一颗天狼石。”

聂星辰道:“哦?”

盗金光道:“稀有,独一,就像是天外之人。”

聂星辰哈哈一笑,大踏步走向长街。

长街远处,已陆续有来客携礼向“蝶庄”而去。

江湖人士讲究排场,喜欢凑热闹,送礼的宾客结成长队密密麻麻地从远处而来,就像是一缕风烟。

在这些人中绝大多数都是冲着剑神来的,与剑神结下良好关系自然是这个时代每一个江湖人衷心的愿望。

剑神顾沧浪是这个时代的传奇人物之一,剑法巅峰已不需多言,他是个极有雅趣诗意之人。很多个城镇里都有他的宅院,他只要觉得这个地方好,就会在这个地方驻足下来。他独具匠心,每一座宅院里的名字和设计都是出自他手,但是“飞云城”的“蝶庄”却并非他有感而发所建,这座宅院的意义很重,这是他在三十二岁时迎娶“百花娘子”俞念诗时修筑的婚宅。婚宴之时,天下英雄齐聚,盛况空前,比武林大会还要热闹!此次婚宴的主婚人是天下书生的领袖“忘忧生”,忘忧生不仅主婚,还自费为剑神的婚宅修筑了一个书斋,书斋名字为“一书一烟尘”,他将“忘忧阁楼”里珍藏的经典都送入其中,连他的心血《最江湖》都在其列,看来“逍遥神仙”一般的忘忧生也被二人的魅力倾倒。顾沧浪与俞念诗是一对令全天下都羡慕的神仙眷侣,自然也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可惜好景不长,没到一年俞念诗便离开了蝶庄,从此再没有回来,只留剑神顾沧浪一人形单影只。有人传言,说是百花娘子的离开是因为顾沧浪的负心所致,一句“一剑沧浪笑,莫问负心人”的话便铺天盖地地传了出来,这句话据说是百花娘子俞念诗说的,不过众说纷纭,最后也无从考证。顾沧浪并不是个拘泥于世俗的人,对于江湖闲言闲语他也漠不关心,这句话反而成为了他“剑神”之外最好的代名词。

后来顾沧浪也离开了蝶庄,云游世外,终于在东海“蝴蝶岛”居住下来,他很少再踏足中原,此时的他才是那个孤傲高绝的剑神。

原以为他就这样如巨星陨落于人前了,却突然冒出了剑神嫁女儿这件事。聂星辰与盗金光你捕我逃两个多月自然不会知道这件事情。这件事情却是现在武林中人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盗金光摸摸肚子,苦笑道:“有谁给我五脏庙送送礼就好了,遇见你这个天杀的狼崽子!我真有福气。”

聂星辰吞着口唾沫,笑道:“我可不会虐待囚犯,要不再回白鹭客栈吃点东西,顺便洗个澡,换身衣服?”

盗金光眼中出现光亮,道:“总算你有良心。”

聂星辰摸摸怀里,突然吐舌道:“不过还是得向你借点钱,我的天狼石刚脱手,身上再无银子。”

盗金光突然双手叉着腰昂首挺胸地走在了他的前面,道:“那就跟你盗爷爷混!”

二人用过膳,洗净污浊,换上“天衣坊”的绸缎装,感觉就好像脱胎换骨一般。

聂星辰不经意间嗅到了盗金光身上的香气,那是一种淡淡的桃花的香味,极好闻,不腻味,也不俗气。

聂星辰好奇道:“你在洗澡水里放了‘桃花粉’还是身上揣着‘桃花香丸’?”

盗金光挺直了身板,一脸正经地道:“你是狗鼻子?”

聂星辰笑道:“我是狼鼻子!”

盗金光道:“臭了两个月了,该让我香一会儿了!”

聂星辰道:“为何用桃花?”

盗金光道:“女人喜欢呗!”

聂星辰一怔,笑道:“你可是有妻子的人哦!”

盗金光摇着头,道:“放心啦,我是守本分的人,不过看着女人嗅到我身上桃花香那种惊喜的眼神时,我还是有所慰藉的,想一想就足够了!男人嘛,想一想又无伤大雅。”

聂星辰不懂,他当然不懂。

盗金光道:“你要不要放一颗香丸在身上?”

聂星辰笑着道:“我才不要!”

盗金光不懂,他当然也不懂。

二人正准备歇息下,一匹马的嘶叫声传了过来。紧接着一声巨响,仿佛是剑气震破桌椅碗碟的声音,马匹仿佛也踏进了客栈里面。

“南宫无衣,你给我出来,老子叫你偿命!”

聂星辰竖着耳朵听,道:“此人声音浑厚,应该是主修内家功夫,涵养应该不差,可惜毫无礼数,连人带马一起踏进客栈内,必定是气急败坏所致。”

盗金光睡在**,闭着眼睛,道:“你又想去管闲事了,那你就去吧,我先睡会。”

聂星辰笑着道:“那我先出去了,你慢慢睡,说不定等你醒来之后就发现肚皮被人用刀掏空了也说不定。”说着聂星辰就走了出去。

盗金光立马跳下了床,揉揉睡眼,嘴边还骂着:“天杀的狼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