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9】

动物森林

1.弟弟

孟朗再次听到“弟弟”这个词是在初二开学后的一个月,开始时只觉得有人总是看着他,后来渐渐被他听到弟弟这样的词语。孟朗从小被人注意惯了,也就没在意,直到有一个从来没和他说过话的同班女生试图就这个跟他展开话题。

同班女生的校服裤子被改小过,衣袖褪到手肘上方五厘米处,头发五分钟前梳过,她照过镜子,举手投足都是反复练习过的。

上午课间休息的时候,她走到正在看闲书的孟朗身边:“听说二班的时雨是你姐姐?”

孟朗翻书的手一顿:“姐姐?”

“大家都在传呢,说是在她那儿能买到你的全科笔记、改卷记录和私人书单。”

孟朗挑了一下眉毛,带着危险的气息。

女生以为他鼓励自己说下去,更靠近他一点赶紧笑着说:“我三种都买了,她特热情不仅爽快地给我打了八折,还说……”

能卖的都卖了,孟朗倒想看看时雨还想搞什么幺蛾子:“还说什么?”

女生有点尴尬:“……说要附赠她的咏春拳全套教学。”

“啪”的一声——书被孟朗重重地合上。

关于这件事时雨觉得自己是可以脱罪的。

此刻二班教室里,时雨和高媛媛一起规整打印好的全科笔记,她是主要销售人员,高媛媛辅助,孟朗名声在外,笔记的销量持续走高,买的人排了一个小队。

时雨递出最后一份笔记,对后面空手而归的人说:“笔记卖完了,明天卖孟朗给我改的数学卷,附赠私人书单,想要的明天请早。”

高媛媛在身后有些忐忑地问:“这样能行吗?”

时雨摆摆手:“没关系,我让沈慕去班主任办公室门口盯着,她看不到咱们卖东西。”

“我担心的是孟朗,你没问过他吧?”

还真没有。

高媛媛把钱收好交给时雨,说出了她真正的目的:“要不我教你几招我前几天在电视剧里看过的专门对付男生的招数?”

其实就是想拿时雨当小白鼠,不过她又很快放弃:“不不,还是算了,你是他亲姐,总不至于拿你怎么样。”

高媛媛一直沉迷于《流星花园》和《王子变青蛙》等台湾偶像剧,整个人十分少女心。

按理说要是亲姐真不至于怎么样,可时雨这姐姐是假的。

时雨拉住高媛媛的手,故作轻松地看向别处,自以为帅气地吹了一下刘海:“虽然我自身魅力已经足够了,但是看你教学欲望强烈,要不我就勉强学学?或者教你一套咏春拳作为交换?”

2.少女

高媛媛以自己常年的看剧经验来看,要让男生对一个女生有好感并喜欢上她的方法还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

像是女主从中性打扮一下子穿得少女又好看,男主就会突然心动,又像是女主人格魅力发光,用真诚、勇敢、不放弃的精神打动男主……

高媛媛拿在学校门口文具店买的木梳和小镜子在书桌前一一列举,最后得出结论:“所以呀,一定要长得美并且有少女心才会让男生心动。”

时雨非常不少女地横跨在椅子上,贴着椅背,真诚发问:“那为什么不是要真诚、勇敢和有毅力?”

“呃……”

人啊,在众多可能的真相面前,人们总是会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那一个。

然而不管真相是哪一个,沈慕都觉得一个电视剧少女和一个动漫少女可能永远讨论不出现实生活中的男性抵御不了的招数。

他从班主任办公室回来,走到动漫少女时雨的身边:“余梁的钱够了吗?”

动漫少女很高兴,对所有人都笑嘻嘻的:“早够了,之前完全没想到会这么好卖。”

沈慕坐下,眼神躲闪,七拐八拐到一个完全不搭边的话题:“那你看过我给你的画了吗?”

时雨的笑一下子僵在脸上,看着眼前沈慕咧起来的嘴角、抑制不住的求夸奖的表情,还有那头棕黄的头发,特别像小时候姥姥家养的求抚摸的小黄狗。

可是时雨不明白自己凭什么摸他呀,她眯起眼睛,一副社会大佬要打人的架势:“喂,你为啥送我那个东西?”

“嘻嘻,没什么。”沈慕丝毫没察觉自己的危险处境,“那次合唱比赛之后,我和我妈谈了谈,她就给我找了老师去学了画画,我还被老师夸有天分,这多亏了你。”

时雨气得翻白眼,然后你就恩将仇报?有天赋还把我画那么丑。

“然后我就给你画一幅肖像,力求画出最美的你,嘻嘻!”

她最美的样子那么丑吗?

时雨气得肝疼,把拳头捏得嘎吱响:“沈慕你一定是故意的,别逼我,我真的很久没杀人了。”

3.春雨

把沈慕救下来的是孟朗。

在时雨的手离沈慕的肚子仅有0.001厘米的刹那,孟朗“唰”的一声拉开了二班教室的门,正值午休时间,同学们停下手上的筷子往门口看,有的嘴里还吃着面条。孟朗环顾一周,迈着长腿走到时雨面前,将她拽出了二班教室。

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人是高媛媛,兴奋得快跳起来,时雨被拉出去的时候都忘记反抗,而且孟朗去年长了个,时雨坐着就显得娇小,那样一拽看起来特别像是拍偶像剧。

其他人一脸茫然,知道的以为时雨卖“弟弟”的笔记被发现,不知道的以为哪个不长眼的要找时雨单挑。

时雨被拉出走廊,绕过篮球场,一路走到学校大门,她心虚,走到这里才反抗,明知故问:“你干吗?”

校门前种着一排绿树,高的已经生长了近百年,孟朗放下时雨,手插兜,表情看起来有些生气:“时叔这个月没给你零花钱吗?”

时雨摇头:“给了啊。”

孟朗走近一点,挑眉:“那是时叔生意上出了什么问题?”

时雨有点蒙了:“嘻嘻嘻,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上个月又买了新车,还说要在我将来念的高中旁边给我买房,前景一片大好,你咋这么问?”

看着她这样,孟朗少见地发了火:“你好好的又不缺钱,卖我笔记做什么,关键是我什么时候成了你弟弟?我怎么不知道?”

时雨吞了吞口水,对眼前的孟朗有点陌生,她左看右看想找人救命,看到眼前那排绿树时,独自溜了过去想逃跑。

不走不知道,一走吓一跳,有雨滴从树下滴落,打在了她脸上。

时雨灵光一闪想起了高媛媛总结出的那个一定要有少女心才会打动男生的言论,她自以为优美地在树下转了几圈,仰脸感受小雨的滋润,然后平视孟朗,看见他站在绿树外面。

“你过来呀,好像下雨了,我跟你讲春雨呀,就是充满诗意,啊!春雨!啊!白云!”时雨披着头发,站在绿树与阳光之间,眼神带着柔光,一边说着一边向他招手。

孟朗手插口袋,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一句话就让时雨来了个透心凉。

“你知不知道,春天树上会栖息一种叫‘洋辣子’的虫子,”他指了指时雨的头顶,“你说的‘春雨’其实是你头顶洋辣子吐的口水。”

时雨僵硬地抬头,看到树上有几只长得比绿毛毛虫还恶心的虫子聚集在一起,嘴里吐着泡泡,她的脸越发湿润。

“啊啊啊……”

4.学农

洋辣子事件之后,孟朗在原地笑到肚子痛,看着疯狂跑出树林奔向水房的时雨,决定不再追究卖笔记的事,反倒是时雨,在少女心表演不成之后,又羞又气,很长时间都不能面对孟朗。

他们再次说话已经是在一个星期以后。

五中组织了一次去农村学农的活动,向每个学生收了一百多块钱,有的喜欢团队活动就很积极,当然也有家境不好的,学校也没强制报名。

学农那天,初二的师生一起坐上了大巴车。

时雨坐在最后排,从早上起来胃就不太舒服,去村庄的路很是颠簸,身体就更加难受,想吃点什么缓一缓,可学校规定不能带零食。等到班级集合的时候,身高原因时雨应该在比较靠前的位置,后来体力跟不上直接拖到了队尾。

孟朗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及时到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一直在关注着时雨这个方向。

时雨脸色煞白虚弱无力,被孟朗扶着的时候,胃部有东西一阵上涌。只听“哇”的一声,饶是孟朗动作快,袖口也沾到了少许不明物体。

“你……故意的吧?”孟朗是有洁癖的,此时此刻他隐忍的脸,比呕吐物的颜色还鲜艳。

时雨趴在村口的大树上,对着草坪吐了五分钟,分别看到了她昨天晚上吃的西红柿炒蛋和今天早上吃的饺子,吐了十分钟舒服了,坐到地上休息了一会儿。

等孟朗从远处走来,她还厚脸皮地对着人家笑:“嘻嘻,去哪儿了?”

孟朗脱下长袖校服,搭在手臂上,变魔术一般从校服里变出一大袋零食。时雨瞬间神采奕奕,扑了上去:“哪儿来的?”

“我洗衣服的水井旁有个食杂店,想买点狗粮拿回来喂你,老板说只有这个。”

贴心,时雨头次发现孟朗竟然有这种优良的品质。

时雨打开了一瓶水,喝了几口后,胃舒服了一点,忍不住对孟朗热情地做出了回应:“汪汪。”

事实上那一袋零食派上了大用场,屋外自然环境很好,远眺都是青山绿水,屋内卫生环境就很一般,班里十几个女生被安排在了只有两间屋子的农家小院里。住得挤不说,吃的东西也非常清淡。还没干活女生们就没了精神,当时雨拿出零食袋子,这些人眼睛都在发光。

吃饱喝足,八卦就被提上了日程,一个个神神秘秘的。

“我刚刚去洗手听他们说村子里最近不太干净。”

“干净?”

“据说是半夜总会有奇怪的响声,而且还死了不少的牲畜……”

“你是说,有鬼?”

山村乡野,异事鬼灵,嚯,这想象力,妥妥的文科生料子。

时雨也跟着低头听,收拾了零食袋丢进垃圾桶,下炕穿鞋,无情地打断她们:“走,干活去了。”

乡村和城市里很不一样,入眼皆是深浅不一的绿色,空气也清新宜人。

也正是因为吃了这袋零食,时雨他们班的女生下午才有力气种地。“学农”真不是说说的,当地的农民伯伯真的给他们发了耕地的工具和种子,别的班人数大多不到三十个,时雨班上的人全员到齐,一个个挥锄头、挑水第一个完成了任务,拿到了纪念品:无公害大地瓜。

时雨转身向同学们报喜的时候,看到了小区里的兄弟余梁在笑着向她挥手。

孟朗是在运种子的过程中碰到余梁的,他对这个从小就喜欢维护时雨的小胖子印象深刻。

可奇怪的是余梁这次没对他怒目而视,反倒扯着他的包子脸,和孟朗说谢谢。

孟朗为了干活撸起袖子,脸上蹭了点土,放下一麻袋种子,样子比平时亲切很多,问:“谢什么?”

“哈哈,当然是谢你们帮我家买了新的蒸包子的设备呀,前阵子我家包子铺着火家里损失不少,我爸妈用那些钱重新装修了店面。”

孟朗忽然明白了什么。

余梁搓搓手,笑着提起孟朗身旁的麻袋:“没想到你的笔记能卖那么多钱,时雨用剩下的还帮他们班那些同学交了学农的钱。我老大嘛,从小对我们就好,你能这么仗义倒是让我……让我‘挖墓想看’。”

夕阳西下,西瓜红色的晚霞映照着云朵和远山,脚下青草漫漫无边际,晚风一吹,发出轻缓的沙沙声,一切都变得安静温柔起来。

孟朗眉眼柔和,上前抬起袋子的另一端,无奈地摇摇头:“和时雨一样笨,是刮目相看才对。”

5.鬼怪

一天的劳动之后,晚上学校组织大家在班主任住处前的大片空地上举行了篝火晚会。

夜空下,柴木被点燃,火星瞬间蹿上来,燃起橘红色火光,照亮四周欢乐的笑脸。

同学们绕着火堆跳着舞,闲下来坐下聊天,聊着聊着就聊到村里最近的灵异传闻,夜风一吹,远处传来狼和狗的嚎叫声,更显得可怕瘆人。

孟朗从跳舞的时候就没看到时雨,在周围找了一圈,问了她班上的同学都说没看到,正心急如焚担心那个笨蛋会不会被拐走卖到更远的山沟沟里,要离开这里去下一个地方寻找的时候,碰上了有求而来的沈慕。

沈慕有些自来熟,拉着急着要走的孟朗:“弟弟,问你个事,你也知道上次我送画好像出了很大一个错,能告诉我你姐喜欢什么吗?”

时雨喜欢什么呢?肯定不像是一般女生那样喜欢鲜花、洋娃娃,好像也不至于像男生一样喜欢机器人模型。那她喜欢什么呢?送什么才能让她懂得自己的心意呢?

沈慕这个人看起来活泼,女生缘很好,但在这种事情上其实并不擅长,不然也不会来问这个没怎么和自己说过话又向来表情寡淡的孟朗。

就像现在,孟朗轻轻抬眸,把在夜色寒风中的沈慕看得打了个冷战。

“第一,我不是她弟弟。”

孟朗迎着火光,看着沈慕,他平时是个对别人有礼貌却冷淡的人,在时雨旁边有时会被她“保护”得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力量,然而此刻,他语气坚决而有力。

“第二,她喜欢什么你也不应该问我。”

沈慕没弄懂状况地看着他。

孟朗淡淡地瞥了沈慕一眼,错身离开,去找时雨,靠近沈慕时开口:“毕竟,情敌之间没理由互相帮助。”

消息来得突然,沈慕愣在原地,等他反应过来时,孟朗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夜色里。

深夜的村庄比城市要黑很多,还没有路灯,时雨向借住的人家借了一个手电筒,灯光忽闪忽闪的,不知道是接触不好还是快要没电了。

夜里的树木草地都和白天的不一样,在那肉眼很难分辨事物的黑暗里,潜伏着明亮世界不会有的危险生物。

空气里安静到能听到脚步声、细小的虫鸣,还有远处狼群的嚎叫声。

早上听到同学说起那个传闻:“半夜有鬼魂经过的窸窸窣窣声,还死了不少牲畜。”当时时雨的脑海里就蹦出一个念头——她要“抓鬼”。

她停了下来,潜伏在大树下,盯着一处有狗的人家,果然一个多小时以后一个走路晃晃悠悠像是喝醉了的男人走到那户人家的门口,正探头探脑往院子里看。

时雨当机立断拿起脚下的大石块冲上前……

时雨四五岁的时候在姥姥家住过一段时间,一个在城里待惯了的孩子,来到全然陌生的环境,姥姥想让她和别人玩,想让她尽快适应新环境。

不料周围那些小男孩一个个淘气得厉害,经常欺负时雨,时雨不甘示弱就总和他们打架,这一来二去,姥姥就不敢再让他们一起玩。

时雨倒是和姥姥家的小白狗成了朋友。

小白狗叫毛毛。每当时雨走近它时,它都会用软软的舌头轻舔时雨的掌心,逗得她嘻嘻直笑。毛毛会和时雨一起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和时雨一起分享夏天的西瓜,和时雨一起踩秋季的落叶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然后在冬天一起看雪看夕阳。

孩子和大人不一样,在他们看来小狗不是宠物也不是看家的工具,而是真正的朋友。

那些欢乐的日子在一个有着苍白色天空的上午戛然而止。

那天小时雨刚刚起床,迷迷糊糊地坐在姥姥家的炕头上,转头要去和窗外她的好朋友打招呼,忽然意识到不对劲,毛毛正抽搐着口吐白沫。

她太小了还弄不懂死亡是什么,对悲伤的定义也不甚清楚,只是眼泪不停地掉。

姥姥想捂住时雨的眼睛,她挣开了,毛毛的嘴角都是白沫,它无数次想站起又摔倒,最后终于没了力气,像睡着一样躺在院子的地面上,似乎是感受到时雨的目光,它很努力地摇了最后一下尾巴。

毛毛死于那天中午,日头火辣辣的,姥爷找来的兽医摇摇头表示无力回天。

有小朋友骗时雨毛毛是被鬼带走的,但她亲眼看到了狗笼旁边的老鼠药。所以长大后的她来到这里听到传言,才会那么笃定这个村子没有鬼,却有比鬼残忍的人类。

6.萤火虫

时雨看着那个醉酒的中年人拿着老鼠药,准备从墙外投到院子里,她搬起脚下的石头就砸了过去。

“哎哟!”

手电筒发出的白光忽闪忽闪的,那个中年人眼睛通红,被砸后表情扭曲,转头看到时雨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先是呆住,然后阴森地笑了一下。

时雨被那个笑容弄得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壮着胆子威胁他:“我告诉你,我咏春拳、七伤拳、太极拳……都很厉害的啊……”打架嘛,架势要足,其实这些她都不会……

时雨从小在小区里和兄弟们摸爬滚打,仗着当时吃得多,长得壮,赢得也多。现在她敢一个人来,完全是一时冲动头脑发热,从没想过自己还是个上初中的小姑娘。这些年她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停地吃,身高体重和同龄男生比都不占优势,和四十来岁膀大腰圆的大叔打就更成问题,尤其那个大叔看上去并不是善类,他那双混浊贪婪的眼睛盯得人发寒。

几招之后,时雨就被钳制着举了起来,她绝望地闭上眼睛以为自己英明一世就要死在这个村子里了。

直到墙内的狗发出了叫声,接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大吼着,声音的主人带着一束白光朝着这边飞奔而来。

“啊——”

印象中,孟朗从没这样过,小时候时雨欺负他了,即便哭他也是娘们唧唧很小声地哭。如今他拿着手电筒把时雨吓了一跳不说,她还明显感觉壮汉举着自己的手也顿了一下。

孟朗虽然比小时候长高很多,但是没有实战经验,第一次打人动作并不快。好在壮汉没有防备,挨了一拳后,他吓得一下子把时雨丢了出去。

有了这样的开头紧接着的并不是一场英雄救美的潇洒战斗,事实上场景有些滑稽。时雨趴在地上看得出孟朗很想装作镇定一点,然而他整个人都是一种不知所措的状态,有两次气势汹汹地冲上去,要被壮汉抓住的时候又笨拙地跑回原位。

时雨笑了一声,吸引了壮汉的视线。

孟朗看着壮汉走向时雨,情急之下,小孩子一样抓向地面扬了壮汉一脸沙,弄得壮汉睁不开眼,然后趁着这个空当拉起时雨的手,快速跑远。

“哈哈哈……”时雨捂着肚子逃跑,想起孟朗打架的样子就忍不住笑,跑到最后笑得都有点岔气。

“笑够了没?”孟朗冷着脸牵着时雨在距离事发地很远的河边停了下来。

手电筒的光线下,河岸上的一排林木呈深绿色,暗色的河边还有一大片浅色芦苇**,一阵风吹过,芦苇**随风浮动,带起了时雨不知什么时候长到及肩的头发。

孟朗有些移不开眼。

少男少女穿着校服躲在这里,他们躺坐在芦苇旁,周围是那么暗,和城市里的夜完全不一样。

城市里即使是夜晚也有很多路灯,道路两旁还有各色霓虹,灯光璀璨,反倒没有了黑夜的安详感。

而此时河边一片漆黑,风吹落叶的沙沙声和虫鸣声都变得清晰起来。

“毛毛死后,我和姥姥一起把它埋在了家附近的河边草丛里,刚刚看到你来,我忽然想如果毛毛死之前你在就好了,也许它就不会死了……”

幼年眼睁睁看着“朋友”死去的经历,注定时雨今天一定会来到这儿,明知道会出事,明知有危险,她也一定会来阻止,但她没能准确预估自己抵御危险的能力,好在孟朗及时赶来。可即便毛毛死时孟朗也在,几岁的孩子又能做什么呢?

她笑中带泪:“你说我傻不傻,这么多年毛毛的尸体早就腐烂了吧?我小时候还一直期望它能像植物一样,埋在土里,然后长出一个新的毛毛。”

孟朗握住了右拳,刚刚奔跑时,他用右手牵着时雨的手,掌心现在还有时雨的余温,他想了想回答:“你有没有听过‘季夏三月,腐草为萤’?”

时雨躺在芦苇**里摇了摇头。

“古人有种说法,腐烂的草会变成萤火虫,毛毛当时是被埋葬在草丛边吧?”孟朗松手,指了指芦苇**,“你看它来了。”

此时是春夏之交,暗色芦苇中缓缓飞出点点荧黄色的光,有的飞到河边,有的穿梭在树丛间,有的绕到时雨和孟朗的身旁,霎时间,形成了一个荧光世界。

一只萤火虫落在时雨的手上,她开心得不得了,望向孟朗,眼中映着点点荧光。

时雨惊讶于有一只萤火虫好像非常喜欢她一直停在她的指尖,她很高兴地看着萤火虫,像是一下子变回四五岁的小女孩第一次遇见毛毛的情景。

明明忘记痛苦才是更容易的选择,她却始终把毛毛记在心上,跨过七八年时光为死去的毛毛报了仇,有点勇敢,更有点傻气。

“下次不要再一个人行动了。”思来想去孟朗还是没能责备她。

“嗯?”时雨在和萤火虫玩没听清他说什么,转身看他。

孟朗的桃花眼弯了弯,笑得明媚好看:“其实我七伤拳也很厉害,大佬可以考虑一下我。”

点点荧光环绕,二十分钟前的危险境况像是不曾存在过,他们只是迷路,然后不小心误入了一个温柔又美好的萤火森林。

第二天早上大巴车离开村庄的时候,时雨坐在最后一排的窗前看着淡黄色的朝阳,同学们陆续上车,就在车门要关上的时候,孟朗混在人群里走了上来。

班主任在和司机聊天没发现,同学们认识他,知道他是来找时雨的则纷纷让座。时雨感受到动静看向孟朗。他穿着头一天被时雨吐过后洗干净的校服,抱臂走来,看起来有些小心翼翼。

时雨投去疑惑的目光。

孟朗坐到时雨旁边,轻轻抬臂,一个白色毛茸茸的小脑袋钻了出来!

“毛毛!”

时雨大呼出声,同学们都看过来,眼看要惊动班主任,孟朗赶紧捂住她的嘴巴。

那是一只和毛毛长得一模一样的中华田园犬,黑黑的圆眼珠,折下的小耳朵,看到时雨后有点害怕,但还是轻轻地摇了摇尾巴。

时雨温柔地轻轻抱住它,生怕弄疼了它,表情激动到快要哭出来:“哪儿来的?”

孟朗的桃花眼眨了眨:“你自己救的。”

早上上车前,孟朗特意去昨晚那户人家那儿确定狗有没有事,正巧看到那户人家的主人出来。说明来意后,主人笑眯眯地带着他去看狗,那是一只白色母狗,生了一窝小白狗,正在哺乳,其中一只小小的总是抢不到奶水,主人抱起它,问孟朗想不想养。

当时孟朗脑海中闪过的就是现在时雨这双笑弯了的眼睛,于是毫不犹豫地点头。

大巴车驶离了村庄,路不好走,有些颠簸。

小白狗趴在时雨温暖的手臂上做了一个甜甜的美梦,梦里有一个女孩在拼命保护它,她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