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第几个一百天。
陆笙声离开聿南城的第一天。
早上,聿南城醒过来,如往常一般进浴室洗漱,然后换衣服,到这里一切都很正常,一如从前。
直到打开衣柜门,他伸手去挑这天要穿的衣服,望着面前一排各种颜色式样的衬衣,无从下手时。
“宝贝,过来帮我挑件衣服。”他下意识地低唤,但无人回应,身后没有那一道软糯糯的声音叽叽喳喳地说着:
“啊,今天穿黑色的吧,好久没看你穿黑色了,好想看呀!”
“随便你啊,你穿什么都好看。”
“聿南城,不要穿黑色,都和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穿黑色,不要天天穿黑色,像个阎罗王似的,穿这件,这件红色的好看,多喜庆哎……”
什么声音也没有,整个房间里静悄悄的,除却他自己的呼吸声、心跳声,静得骇人。
于是,搭在衣柜门上的手,遽然收紧,有青筋微微凸起。
当夜,聿南城准时回家,带着“那人儿发过脾气后也许已经回来”的期盼推开家门,然而迎来的仍旧是一片死寂空**,那人儿并没有回来。
脸上笑容渐渐淡下去,聿南城拖着沉重的身躯回到房间。
“啪嗒”一声,橘色灯光亮起,可没有温暖的感觉,聿南城甚至觉得冷与孤寂。
他回到房间,也没去换衣洗漱,就坐在**,整个人如同失了魂魄般,直至眼角余光扫到什么。
搭在膝上的手动了动,将那东西拿到手中,视线落下去——一根头发。
是她的头发。
昨天她离开时,这间屋子里属于她的所有东西,她统统清走,除却满屋子她的影子及气味,什么都不剩。
如今,如今却他找到她的头发,她留给他,唯一的东西。
像是一瞬间被人掐住了咽喉,呼吸开始变得不顺畅,心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可是除却疼痛之外,再无任何别的感觉。
后来,这一夜,这一间公寓里的灯未曾熄灭,从明晃晃的灯火里,可以看见一个男人在屋子里各处走着,时不时地弓下高大的身子来,而后,他手中的青丝越发多了。
陆笙声离开聿南城的第三天。
他忍受不住了,他想见她。
早上,他很早起来,做了丰盛的早餐,随后驾车前往她的学校。
一路疾驰,连闯红灯,只是车子开到校门口,想起她走那一天说的话:
“生不相逢,死不重遇!”
“放我走,或者让我死。”
他胆怯,最后掉头离开,而那一份放在副驾驶座上,精心打包好的早餐,从热变冷变馊,最后落入了垃圾桶。
陆笙声离开聿南城的第一个100天。
白天,聿南城似正常人一般活着,正常上班、工作、应酬,南城集团三个月来的业绩几欲翻了一倍,南城集团的版图不断地扩展。
所有人,乃至霍靖城、傅清流他们都以为聿南城没事了。
唯独他自己知道,他有事,他快病入膏肓了。
每一个夜晚,对他来说都极其难熬,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浮现那小家伙的模样,她笑她哭,她生气她撒娇,她小小的身子窝在他怀里安眠。
他需要依靠酒精,需要依靠安眠药来麻痹自己。
可偶尔,那些东西竟都会失效。
想守着她,想看看她,远远地看着也好。
于是,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一辆Bugatti Veyron都会停在一栋老旧的小楼,停上整整一夜,而坐在车里的人视线盯着那小楼的某一层的某一个窗口也是一夜。
陆笙声高考那两天。
聿南城放下所有工作,在考场外阴暗的角落里寸步不离地守着。
陆笙声去参加赛车那天。
聿南城的车就跟在她车的后面。
当时他想,如果她出了意外,车子从悬崖翻下去,那他也跟着她去了。
陆笙声离开景市去冰岛那天。
聿南城开着车不要命似的从市区往机场赶。
十字路口,大货车撞上来的时候,他其实可以躲开,但他没躲。
他想就这么死了算了,没有陆笙声的聿南城,活着,不过一具行尸走肉,有什么意义?
后来,他又挣扎着,看到她的面容从眼前划过。
他还不能死,他要是死了,他的笙声,他的小姑娘,怎么办?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吗?曾经她孤苦无依,以后呢?也要让她孤苦无依吗?还是由另外一个人接手她的余生,任她哭笑和玩闹都在别人怀里?无论哪一种,他都无法接受!
笙声,别走,留在我身边。
笙声,别走,我错了,我向你认错,怎样惩罚我都行,都随你好不好,只要你别离开。
笙声,别走,我爱你,很爱,也许是从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也许是从你第一次喊我聿南城开始,也许是从你第一次对我笑开始……
其实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陆笙声离开聿南城的不知道第几个100天。
无论第几个100天,他仍旧很想很想她,仍旧很爱很爱她。
景市与冰岛,纬度相差25度,时差相隔8小时。
景市到冰岛,地图上距离几厘米,实际直线距离7694千米。
没关系。
哪怕你不回来,你还讨厌我。
这些都没关系,统统没关系。
我爱你就好。
爱你,就可以跨过纬度,越过时差,来见你。
爱你,就愿意用心,用生命,用漫长余生,来等你。
等你回来我怀里,我可爱最爱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