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惨遭逼婚
“我去,你是谁啊?”周尽城一睁眼,吸了一口气发觉全身疼痛,正要起身自查情况,就发现身上趴着个女人。
闻声,那女人从睡梦中迷糊着醒来,顶着一双熊猫眼冲周尽城乐呵一笑,肯定无比地来了句:“你老婆。”
周尽城像被雷劈了一般一脸惊恐,他用力甩了甩头,觉得自己脑袋应该没出问题,不记得什么时候有过这么一号老婆,他毫不客气地拆穿:“做梦呢吧你?”
“真的,”那女人面不改色地继续说,“你忘了?咱俩是我们村十多年的模范夫妻,年年能拿奖的那种。”
“你疯了吧?老子今年才二十三岁,十多年?上辈子的事儿?能不能再扯淡点?”
“对啊,对啊,你咋知道的?上辈子咱俩是欢喜冤家来着,说好了这辈子还要做夫妻的。”说着,女人翘起兰花指戳了戳周尽城的额头,“死鬼,过去的二十三年你跑哪里去了,让人家等得好辛苦。”
周尽城惊吓得往后挪了挪,发觉已经顶在了墙上,才放弃挣扎,好言相劝:“姑娘,有病就去医院。你是谁啊?”
看他还不就范,女人索性拿出撒手锏,从脖子里掏出一块牌子在周尽城眼前晃**了一下:“喏,别说我忽悠你啊,我俩真是夫妻,这是我俩的定情信物,一模一样的,你也有一块。”
那东西虽然只是在他眼前晃了一下就被她迅速塞进衣服里,但周尽城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是“天鹰”的军牌。
“拿出来。”周尽城的脸色一变,盯着她的胸口仿佛要在那里灼个洞。
“哎呀,你个老色鬼,盯着人家的……”
不跟她多废话,周尽城伸手就粗暴地拽住了她脖子上的红线,在她挣扎前长指一勾,军牌带着姑娘的体温就被他一把抓在手中。
没敢马上看,带着薄茧的指尖轻轻在上面摩挲了一下,发觉刻印在上面的内容除了实习兵的编号还有别的,他才松了一口气,摊开了手掌。
正面是“天鹰”的标志,背后刻着一串编号和一个人的名字。
看到那个名字的时候,周尽城几乎难以相信。他抬头,目光骤然炽热起来,将那姑娘拉到跟前,冷着声音问:“这牌子,你哪儿来的?”
本来以为自己捡了个便宜老公,于是好生伺候了三个月,医药费还花了一大堆,却没想到,这剧情走向跟偶像剧一点都不一样,对方没失忆不说,还这么凶。
那女人觉得不划算,一把挣开周尽城:“你是我老公吗就管我?”
周尽城头疼:“不是,姑娘,这对我来说很重要,为什么你会有这块军牌?你是捡的?还是……”
“偷的?”那语气让她极度不爽,生气了,“我说你,醒来不感谢一下我这个救命恩人就算了,净知道问东问西的,你怎么就不先问问这三个月花了我多少医药费?”
“三个月?”周尽城猛地起身,却引来了下肢过电般的抽痛,“你说我在这里睡了三个月?”
“怎么,不相信?”
她起身将房间的窗帘拉开,屋外刺目的亮光飞速入侵进来。周尽城有些不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光亮,用手挡了挡,从指缝中果然看到了窗外银装素裹的世界和还在下着的鹅毛大雪。
与之前的季节对比,差不多有三个月。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她将窗帘又拉起来,“你醒来得也正是时候,今天除夕呢!虽然咱俩之前的确不是夫妻,但你这么帅,我又是你的救命恩人,你看你要是不以身相许一下多不好啊。”
周尽城动了动全身的关节,顺便试了试力气,发现除了右腿打着石膏动不了,其他地方都是好的。自查完,他这才扭头去看她,问:“怎么称呼?”
“米隐,但如果咱俩扯证了的话,你就可以叫我老婆了。不过你要是现在就想这么叫的话,我也是没意见的。”
周尽城用手将身体半撑起来:“米隐是吧,我叫周尽城。废话咱俩也不必说了,救命之恩不言谢,铭记在心一辈子,往后有需要的地方随便招呼。但以身相许这事除外,因为我已经有老婆了。”
“有老婆了?”米隐往后一退,眼一瞪,“忽悠谁呢!我捡到你的时候,你穿着的可是军装。刚才又说自己只有二十三岁,哪儿来的老婆?和你老婆娘胎里就认识了?”
“娘胎倒不至于,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说着周尽城望了一眼四周,“哎,我说,这是哪儿啊?川地还是藏区啊?”
“哟,有点常识啊!但这里既不是川地,也不是藏区。”
“那是?”
“是哪儿我不会告诉你的,在和我扯证之前,你哪儿都别想去。我可不管你有老婆还是没老婆,反正我是没老公的,正好缺一个。”
门外有人喊了一嗓子“米丫头”,米隐应了,回头对周尽城说:“你等着,你老婆我给你拿吃的去。”
周尽城无奈地往后一躺,脑子里回忆起了呐牧山上发生的一幕幕,不敢再闭上眼,因为只要不看着点什么实物,眼前就是雪山上艳红刺目的修罗场。
那里有正在崩塌的雪层、战友的哭号,还有林小门……死在他怀里的林小门。
……
“往前走就是青海了,”杜怀殊往手心里哈了一口气,“要不咱先回亚希?黄阿姨在那里等了你三个月,好歹一起过个年?”
沈应知将脑袋从宽厚的围巾里钻出来,双眼凹陷满是血丝,摇了摇头,嗓子已经哑到说不出话。
“服气!”杜怀殊叹息。
对于这趟没有头绪的找寻,杜怀殊能做的就是陪着她将希望一点一点熬干耗完。
三个月,挨着呐牧山周边的川地藏区凡是有人的地方基本上都找过一遍了,再往上走就是青海了。
若还是找不到的话,按照沈应知的秉性,应该会把范围扩大到全中国,不,或许是全世界。
但杜怀殊能陪着她的时间有限,青海可以说是最后一站。
因为这趟行程在杜怀殊心里的作用,与其说是去寻找死不见尸活不见人的周尽城,倒不如说是为了转移沈应知过度悲伤的情绪。
包裹在衣物中只露出了一双眼的沈应知靠在车窗上,外面冰天雪地、鹅毛大雪纷飞的景象在她眼中掠过,什么都没有留下。
因为这山山水水在她眼中已然没有了意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成了横在她与周尽城之间的障碍。若是没有它们,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一眼望到尽头,他在那里或者不在那里,都将一目了然。
之前和他重逢后,他曾经告诉她,他之所以在没有她的日子里选择成为一名军人,就是因为知道将来会用生命去守护脚下的河山,而河山上站着的有她。哪怕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他和她也不是毫无关系的。
爱一个人的方式有千种万种,他选择的是没有退路的那一种。
所以最终将自己逼上了末路,顺带也把她逼得无路可走。
米隐第四次将饭菜推到周尽城面前:“吃。”
周尽城头一偏:“除非你告诉我这是哪里。”
“是哪里你现在也走不了啊,别说外面大雪封山没有车载你过去。就算能出去,你觉得我凭什么白白让你走啊?”
周尽城想跟她讲道理:“你也知道我是个军人,我得跟我组织汇报情况对吧?还有,我没说会白白走啊……”
“这么说,你是同意跟我结婚了?”
“我说了我有老婆,我很爱她,而且只爱她。但我会回报你,钱也好、车也好、房子也行,国内你想在哪里住,我就给你买到哪里。”
米隐不屑地轻哼:“哟,没看出来你还是个有钱人啊!”
“还行,不穷就是了。”
“那我就更不能放你走了,这年头像你这样的不好找,我也是等了二十多年才等到。军人什么的,你就放弃那个念头吧,你这条腿能不能好还另说。再说了,全国十多亿人口,谁去保卫国家都行,不缺你一个。”
“米小姐,”周尽城耐着性子,嘴皮子都要磨破了,“如果你脖子上的那块军牌不是你捡来的或那个啥来的,那你就应该知道我的身份。就算我这条腿废了,没退伍我也还是个军人,是个军人就得找到自己的组织,你何必为难我呢!再说了,强扭的瓜也不甜。”
米隐脸一热,说话磕磕巴巴:“甜……甜不甜的是个瓜就行。而且房子什么的我没兴趣,我就想要你。你赶紧吃饭吧,吃了东西才能恢复,恢复了才能跟我结婚。”
得,没法儿交流。
周尽城叹了口气,准备另想办法。
天黑之前进了青海省内,开了一天的车,杜怀殊有些吃不消,随便找了个路边旅馆,准备暂时休息一晚。
这是个家庭旅馆,没正经执照,又因为是大年三十,老板娘坐地起价,伸出四根指头:“爱住不住,反正往上你再走一百公里才有下家,随便你们。”
杜怀殊翻了翻钱包,带出来的现金余额总共还不到四百块,一路走过来也没见个取钱的地方。明明知道对方是在宰她们,但她实在是疲惫得开不了了,于是只好拉下脸跟老板娘商量:“老板娘您看啊,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我也不是觉得大姐您要价太高,主要是我真没那么多现金了。您看,不行咱少一点?”
老板娘“嘁”了一声,满脸不屑:“有钱就是父母朋友,没钱啥都不是。不行你们就自己在车里凑合着睡一夜呗。”
杜怀殊还想说什么,身后的大门突然被推开,风雪裹着寒风毫无征兆地吹进来,两人背上一凉,沈应知打了个喷嚏。
接着一个男人喘着粗气小跑过来,对老板娘说:“快,阿喜刚吃鱼卡刺了,现在都咯血了。”
“哎哟,那可怎么办啊?”老板娘扔下瓜子慌忙起身,“那可怎么办啊?这冰天雪地的,医院又远……”
杜怀殊看了一眼沈应知,脑子灵光一现,一把抓住正要出门的老板娘:“大姐,去什么医院啊,我家妹妹就是医生。”
老板娘刚才还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听到这话,转眼就低了头,抓着沈应知的胳膊哀求着:“你看我这大过年的干的都是什么事,酒喝多了,小妹妹你别介意。房费我给二位免了,房间随便挑。相逢是缘,我家阿喜是唱歌的,嗓子宝贵着……”
沈应知看了眼杜怀殊,对方会意:“老板娘您带路。”
离旅馆步行五分钟的一家小餐馆里,年夜饭正吃在兴头上,被鱼刺卡住的青年满脸憋红,靠在墙上正被人往嗓子里灌醋。
沈应知走过去扒开人群,将手机电筒打开,捏着他的下巴看了看嗓子眼里的情况。鱼刺卡得不深,只是折腾得厉害,现在已经完全插进了肉里。
还好叶南肆车上有急救药箱,鱼刺拿出来也没费什么工夫。
阿喜试了试嗓子没受损,当下非要感谢她俩。
她俩盛情难却推不开,只好留下喝了几杯酒。
当地人豪爽惯了,喝了酒就是朋友,老板娘也不让她俩住旅馆了,直接给接到了家里。
在路上奔波了三个月,两人的体力都耗到了极限,特别是沈应知,典型的医人却不能自救,嗓子哑了两周也不见好,和杜怀殊之间的默契倒是越来越高。
喝了酒加上疲惫,两人几乎是挨着枕头就睡了过去。
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下午。
沈应知先起床,她是被楼下的歌声吵醒的。
雪还在下,而且比昨天更大了,路上买的过冬衣服已经不能抵御这漫天风雪,她只好把围巾裹得更严实。
下楼,院子里的雪已经没过了小腿。
围着一圈正在排练什么节目的男人们见到沈应知都停了下来。阿喜上前打了招呼:“美女医生,休息好了吗?”
沈应知点了点头。
“再往上就过不去了,大雪封路。”
阿喜刚说完这句话,随后下楼的杜怀殊就开口了:“过不去了是什么意思啊?”
阿喜见到个能说话的,立马转移了目标:“杜小姐,咱们这里的雪不像你们那地方的,要下都是正经下,没个一两周是停不下来的。一下雪路上都结冰啊,滑得很。不然你们就住下吧,等雪过了……哎,你们是要去哪儿啊?”
杜怀殊瞟了一眼沈应知,不好说她们只是在漫无目的地找人,尴尬地笑着回:“也没,我们其实就是自驾游的,这不是赶着春节人少嘛!”
阿喜一副明白的表情,抢着说:“哦,我知道,就是那种背包客,穷游是吧?那正好,你们留下来玩几天,我们这里明天正好有一场婚礼,到时候你们跟着一起去热闹热闹。”
杜怀殊知道沈应知肯定没那个心情,但天公不作美,她也没办法,能多休息两天也好,这三个月,说实话她真是累得够呛。
好在老板娘一夜之间善心大发,不仅让她们继续免费住下,怕她们无聊,还跟她们讲了些当地的趣闻。
“就不说别的,我们这里的书记是女的,大学毕业,长得可漂亮了,给介绍对象谁都看不上,”老板娘边说边比画,“三个月前去参加什么西北村干部什么会议,你们猜怎么着,回来的时候带回个便宜老公。嗬,那小伙子长得是真俊,可惜,脑子不好。”
沈应知有点发烧,靠在墙上听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
杜怀殊也插不上话。
老板娘就自顾自地说:“也不知道这小伙子上辈子是交了什么运气,居然能娶到我们米丫头这样的姑娘。哎,你俩要是没事,明天也过去凑凑热闹呗。”
杜怀殊摆摆手推拒:“明天我们想继续赶路。”
“急什么?”老板娘手指一划,“雪不一定能停呢,再说路滑危险。”
“不行的话,我们就原路返回。”
老板娘又东拉西扯了半天,直到吃晚饭才停止了话匣子。
杜怀殊被拉过去喝酒,沈应知随便打发了几口先回房休息了。
这个时候黄风雁打来了电话,沈应知说不了话就给挂了,还没来得及发消息回复,对方又打了过来,她干脆接了起来。
黄风雁开口就是哭,后来又一直得不到回复,于是哭天喊地地求她回去,情急中强调了好几遍周尽城已经不在了,要她面对现实。
南来北往的风雪从她对面的玻璃前飞过,她的眼泪已经流干了,映在窗子上的那个人全身只剩了一副骨头架子,瘦骨嶙峋的,感觉随时会散掉。
她其实已经走不动了,到了这里,已经把最后的希望磨没了。只是她觉得只要不停下来,她就能一直这么骗自己,骗自己说他还活着,只是没有被找到而已。
可谎言总归是有期限的,哪怕是自己骗自己。
从呐牧山海拔4500米高的地方摔下来,存活的概率有多大?
雪崩后呐牧山西坡寸草不留,一个人存活的概率有多大?
四周方圆荒无人烟,即便当时还活着,这么久没被找到,存活的概率又有多大?
沈应知无声地哑笑,笑自己,也笑周尽城。
笑自己在生死面前无能为力还如此执着,笑周尽城走得太潇洒干脆一点余地都不留。
夜色深处,她凝视着自己的脸,手机从指缝中滑落,磕到地上,屏幕碎成了渣。
同样彻底碎掉的,还有她的挣扎和倔强。
第一次,她觉得天亮是件无比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