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合约

“以后我就住这儿了。”凌晴将道具放入我暂住的房子的另一间卧室,十分分脆地说道。

“什么?你是说你与我同住一个屋檐下?”虽然凌晴的语气平常,但我却十分惊讶。自古男女有别,若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不但生活不好便,更对彼此双方都不好。倘若此事传了出去,更会毁了她的清誉。

“我都不怕,你怕什么。”凌晴随口而答,似乎并没有半分介意。

不是吧!你好歹也在意一下吧!“大师”!否则不旦会毁了大师您的清誉,我在外面也可能会被人认为是一个人面兽心的大恶棍。

“不是……只是男女有别。万一我哪天再兽性大发,对你做点什么,可就不好了,是不是?”我提醒道,语气中略微带了点恐吓,希望她知难而退。

“你认为你可以对我做什么吗?如果是眼睛偷看,我就会挖掉你的双眼。如果是手对我动手动脚,我就会折断你的双手。总之,你哪里做了什么不正当的事,我就会让你哪里再也不能用。”凌晴毫无惧色,反过来威胁道。

冲她对付鬼怪的凶狠劲,她说得话我不得不相信。鬼怪都打不过她,要对付我,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此刻我真是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你难道忘记了答应了我师公什么了吗?”凌晴见我已经被攻陷了一半,加紧增强了兵力。

如果是教我道术的事,我可没有答应。况且李梦晨吩咐的是你,压根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好不?我可不想答应,这几天遇到的鬼已经够多的了,我可不想学会了道术后整天面对着那些鬼。

“我师公……可是几次救过你的性命,他若不救你,你早就死了,所以你的这条性命可谓就是我师公给的。你忍心违背他的遗愿吗?”凌晴说得合情合理,丝毫找不出半点漏洞。

凌晴这句话真可谓戳到我的要害了,她说的一点没错,李梦晨不仅两次救了我与父亲。凌晴这也不是救了自己。我的性命可以说是他们给的。如果连这点小忙,我都不帮,那我岂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混蛋。

“只是自古男女有别?我们俩毫无关系的人住在一起,恐会遭人闲话,毁了你一生的清誉。”我始终对这个有些抵抗情绪。

“我们鬼煞一脉并不注重这些,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走自己的路,让旁人说去吧!”凌晴每字每句都说得很随意。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话虽这么说,但若以后害凌晴姑娘嫁不出去,那岂不是我的大过错?

“这样吧!既然你那么在意,我们就签定一个合租合约好吧!”凌晴似乎也知道了我心中的介意之处,小眼转动了几下,建议道。

“合租合约?”我疑惑地问道。

“你拿来一张纸和一只笔。”她似乎懒得跟我这个死脑筋解释,相较之下,她可能认为,实际行动效果会来得更快。

很快,她便将合约写好了。字还算写得工正,主要就是提出了以下的几点要求:

第一,房子享有共同使用权。男方不得将女方不得将别一方赶走,但女方有权利将男女赶走。

第二,一些共用物品,讲究女士优先原则。如浴室,厕所等。

第三,双方必须保证对方的隐私权,尤其是男方不得过问女方的私事。如有偷窥等情节,受到挖眼等惩罚的后果自负。

第四,合约期间,女方有义务教男方一些道术,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逃避,且男方不得有任何怨言。

第五,男方需绝对服从女方。

以下还有两个注意点:

第一,合约期限为二年。

第二,请自觉遵守合约内容,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最后附上了一个女方签字。

“我不签?”这算是什么合约?完全就是偏向女方的好不好,这样的合约鬼才会签。

就比如,这第一条,怎么看这房子都是林邱给我暂住的。享有共同使共权也就算了,你还有权利把我赶走,这话说到哪里也是说不通的。

第二条,女士优先原则也就算了。但这第三条明显有威胁的意思。虽然我并不想着偷窥,但若哪天万一兽性大发或又被哪个鬼缠上了,做出这样的事,我岂不是变成残废了。

第四条中,什么叫做不得以任何理由。万一我生病了,咋办?

我最觉得离谱的就是第五条。什么叫做男方决对服从女方,你让我死我就去死啊!我可没有为女人而死的习惯,你若找周超去签,看到你这般资色,说不定他会像只哈巴狗,把合约乖乖签了。

“为什么不签?”看着凌晴那表情,我还真不知她是真不懂还是在装不懂。

“因为这份合约,我上看下看,哪里都不合理。”我将合约递还给她,表示出坚决不签的结果。

“不签就不签,反正这里我是住定了。”凌晴表现出比我还坚定的态度。

这可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既要要住在这,她说得签份合约的出发点是好的。这既是对她的一份保障,也是对我的一种约束。

“除非让我增改几点,我就签。”我开始说起了软话。

“好吧!你改吧!”她答应的意外的爽快。

最后,我将合租合约的第一条改成了,房子享有共同使用权,任何一方没有权利,将对方赶走。

第四条改成了,合约期间,女方可以教男方一些道术,男方在无特殊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或逃避。

将第五条彻底删除了,并增加了一个新的第五条,男女方的关系暂定为男女朋友的关系。同住期间,在无特殊理由或已交真正的男女朋友的情况下,此关系不得解除。期限一过,此关系自动解除。

改好之后,我将合约递给了凌晴。

“原来你真的是对我心怀不轨呀!”凌晴估计是看到了新的第五条,坏笑道。

“如果你认为不合理,第五条可以作废!”听到她的话,我脸一红,这第五条乍一看的确是像我想占她便宜。不过,我是有我自己的用意的,首先,将我们的关注定为男女朋友,这样就算是被别人知道了我们住在一起,也算是正常的。其次,老妈最近老打电话,急着让我回去又去相什么亲。把这个“女朋友”带回去,到时既能挡住相亲的事,又可以让父母高兴一下。

“不用了,如果这样你就安心了。那我们就这么签了吧!”凌晴说话似乎从来不拖泥带水的。

“你不问我为什么写第五条吗?”我心怀感激地问道。

“想占我便宜呗!”凌晴说得有口无心,似乎也大致猜出了其中真正的理由。

于是我将合租合约工工整整地抄了两遍,并都附上了我的签名,凌晴也签得十分爽快。

就这样,我们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彼此的凭证。没有其他证明人,这份合约是我们私下做的,没有半点权威性,一切履行都要靠我们自己的自觉。

“你难道就这样就相信我了吗?”我向凌晴试探着问道。

“那你相信我吗?”凌晴反问我一句。

“当然相信。”这句话真的是发自肺腑,这个建议既然是她提出来的,我相信她一定会自觉遵守的。

但对于我自己,我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特别是第三条,毕竟我可是一个男人,跟一个美女共居一室,真的会老老实实地待着吗?不过,作为男人,这份合约就像是一份誓言,如果我真的违反了,被她挖去双眼什么的,我也是毫无怨言的。

“那不就结了!我的答案与你一样。”凌晴干脆的答应,让我有些感动。

将近傍晚,又到了换班工作的时间。

“林哥,听说你明晚休息呀?”周超在换班的时候,靠近了过来。

“明晚是微雅那丫头与林飞值班。”我随口应了句。

“林哥,你年纪也不小了。我给你介绍一个女朋友吧!”周超殷勤地说道。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小子是不是又没钱了,找我借钱啊?”我递给他五百,“以后这种事别找我,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这件事还是早说出来为妙,否则被他们发现我与凌晴住在一起?到时候,我就算是长出一百张嘴,就没法和他们解释了。

“你是的是徐微雅吗?你不是一直说只是把她当作妹妹看待吗?你这人面兽心的家伙!”周超接过钱,随意地回了一句。

“当然不是她。”我回答道。

“那是谁?”我感到周超一下来了兴趣,感觉眼睛都已经睁圆了,而且李民与林飞的目光都已经汇聚了过来。

“这个你们不用管吧!”我冲他们笑了笑,对于他们这前后的态度有些不理解。

“林哥,行呀!比你风流倜傥的我还没找到对象,你都已经找的女朋友了,漂亮不漂亮?改天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周超向我的肩膀上轻轻地来上了拳。

“改天吧!”我随口敷衍了一句。心里想着,周超你讲不到女朋友还不是因为你太花心,而且花钱根没有节制,这样鬼会跟你呀!不过我也没资格说别人,因为这个女朋友,本来就是假的。

“你有女朋友这件事,徐微雅知道吗?”李民很认真地问道。

“还不知道。改天我会跟她说的。”我回答道。

“我想她听到这个消息后,一定会跑着哭出去吧!”周超装成女人娇娇欲哭的模样,看着那个样子,我实在想一巴掌扇死他。

虽然这件事我想改天再跟徐微雅说的,但在我下班的之后,我还是按照了李民的叮嘱。来到徐微雅的家,把这件事老老实实地跟她说清楚了。

事情并没有如周超所说徐微雅哭着跑出去。相反,我还得到了她的一句祝福。但是,我一直注意着微雅,感觉到了她的表情有些复杂,不知是为我找到女朋友而高兴还是伤心,或许两者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