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玫瑰之舞

曾经的猎人非常弱小,甚至被自命不凡的法师所看不起,两方也常起冲突,互看不顺眼,可谓冤家路窄,猎人们不具备法师那样一招制敌强大魔法,那时能用的武器少之又少,例如弓弩、刀剑、枪火药等等,对狼人吸血鬼这种恢复力强的生物作用不大,对抗其他物种办法亦是如此,一时间处境非常恶劣,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很久。

那是对于猎人来说最黑暗的年代,没有人愿意相信他们,比起猎人,人们更加崇拜能施放魔法的法师,有人曾说猎人根本无法与法师相比,猎人还未崛起就会消逝,被人遗忘。

话很难听,不过却在理,魔法师利用大型的魔法阵可以轻松将敌人消灭,而猎人并不能,他们依靠自身的技术,制造出的武器,一对一与狼人吸血鬼等生物对抗根本不可能,一般都必须得多打少才能获胜,这样的行为也被法师们所不耻取笑。

就在这样的状况之下,猎人族开始隐匿了起来,似乎是为了躲避其他种族的报复,而所有人都以为猎人会就此销声匿迹,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而当他们再次出现之时,一切都变了。猎人们以他们强大的实力向世人证明了自己的能力,每个猎人都训练有素单体战斗力都极强巧妙的利用地形展开攻势,他们的武器多变,可进行多种形态间的切换,远近皆可,攻守兼备,不断成长研制出克制敌人的办法,逐步强盛起来,一时间成了狼人吸血鬼等嗜血生物的噩梦。

依靠科技的飞速发展,猎人在人们心目中与法师平起平坐,而从不把猎人放在眼里的法师们也面开始逐渐关注起了这个崛起的种族。虽然表面上好像对猎人完全不放在眼里,但其实是非常在意的。这种情节用现代用语来形容就是“屌丝的逆袭”、“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口嫌体正”。

这里需要透露的一点是:猎人和法师有着较为复杂的关系,这使两族时有交集。

“恕我无可奉告。”是哥哥维诺茨的机密任务,绝不能告诉外人,为此维尔斯已经做好会死的觉悟。

“不说的话,就别怪我没提醒你额,一会儿可别后悔。”芳枂芽的声音变得严肃了起来,目光如炬,对方越是不说,越说明有猫腻。

“别太得意,能打赢我再说吧。”。血族与猎人族是敌人,但维尔斯真的很佩服猎人能够隐忍逆袭,不过这个女孩说话威胁的方式太让他不爽了,不争馒头争口气,怎么也不能让人看扁了,否则血族在猎人面前颜面何存。

维尔斯直冲,举刀挥下,这次他不搞小把戏,直接真刀真枪,实打实的对决。

芳枂芽也毫无退缩之意,举枪相拼,枪与剑交锋,僵持不下,芳枂芽的武器由特殊金属制造,想要斩断非常困难,但缓缓的芳枂芽开始感到乏力了,渐渐被压住了气势,就力量而言,吸血鬼还是占了上风。

说时迟那时快,转眼间芳枂芽将手持的另一把枪打向维尔斯的脸,比起单刀的维尔斯,芳枂芽的双枪占据了数量上的优势。

维尔斯反应迅速向后退去,接连不断的吃亏,让他不得不对这个小姑娘有所警惕。

可芳枂芽那肯给他机会,猎人的反应速度比血族还要强,快准狠一向是猎人最喜欢的作风。

此刻的枪更像一把刀,刀刀致命,芳枂芽追着维尔斯就是一顿穷追猛打,步步紧逼。

维尔斯陷入被动状态,但他并未慌张,一步步退让,但不幸还是慢了一点,他俊秀的脸庞被枪划伤了一道口子,火辣辣的疼痛感,从左侧的脸颊传来,红色的血液沿着伤口缓缓流下,虽没有造成多少伤害,但也不禁让维尔斯有些恼羞成怒。

“枪之刃,果然名不虚传。”亲身经历了疼痛才让维尔斯明白了过来,芳枂芽的两把枪的枪口附近密布着一些细小有规律的锯齿,如同荆棘一般,每当挥动之时都会散发出一道轻微的银光,好像附着着曲线型刀刃,有着一刀致命的效果,对拼时也不落下风。

这可不是枪之刃额,芳枂芽在心中念叨着,没有说出口,毕竟对方毫不知情,不清楚才是正常的,枪之刃的确是猎人的武器之一,不过这件武器已经从历史的舞台上落下了,那是一种极其危险的武器,枪与刃的结合,稍有不慎就会伤人伤己,而芳枂芽的枪则是经过改良重新制造出的,加入其他附加的功能,可以说枪只是外表,在经过高科技技术人员的协助后,这个武器已经不仅仅是一把枪了。

虽是一以枪之刃为原型,但不论从性能、安全、科技任何方面都远远超越了枪之刃,是为芳枂芽专门制作的武器,猎人们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玫瑰之舞。

芳枂芽的天赋异禀,作为猎人四大家族之一的优秀女孩,也只有这样的武器可以配上她,为了凸现玫瑰之舞这个名字,枪身上特别印上了由特别的红色魔法之纹刻印而成,美观且实用。

也正是因为这把玫瑰之舞的作用,那些靠近芳枂芽的蝙蝠,无一例外的被切成了碎片。

不知什么时候,维尔斯左手的血刃变短了,右手凭空出现了一把相同的血刃,他猛然发力,向着眼前的女孩,用尽全身力气挥刀斩下。

“铛——”随着声音的响起,两方左右枪刃双双交锋,短短几秒钟不到,飘落的树叶全被砍得体无完肤,一场刀战在所难免。

这应该是‘血刃?分化’将血液平均分配制造出两把刀,芳枂芽曾经看到过关于吸血鬼的书籍,里面记载了一部分吸血鬼常用的招式。

情况又变成了刚才那样,这次芳枂芽没办法逮到机会反打了,对于树林这种地形是猎人较为擅长作战的地方,身型敏捷可以在这样的地方占的优势,相对的天渐渐黑了,四周阴沉沉,吸血鬼更加善于利用黑夜作战。

深吸一口气,芳枂芽拼尽全力,一时间竟沾了反压对方,撩开了血刃,一脚踢了过去。

猝不及防的反戈一击,维尔斯紧急后跳,有惊无险的避开了,否则小腹难逃被击中的厄运。

“真是够谨慎啊!”芳枂芽冷哼一声,她拿出了仅存的一颗烟雾弹迅速掷向了维尔斯所在的地点。

维尔斯一刀砍断了飞来的物品,他还以为是炸弹,没想到切开以后,烟雾密布,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这种感觉超不舒服,视野受限,感官失常,一时半会儿无法肆意行动。

芳枂芽围着维尔斯疾跑起来,她不能贸然接近对方,时不时探测性的打出一枪,可每次都血刃被挡了下来。

应该是听觉……不会错的,芳枂芽发现自己连开5枪,全部被血刃挡下了,虽然维尔斯闭着眼睛看不见,但每次攻击好像提前他都会及时做出反应,仿佛任何的风吹草动他都能知晓,听觉有时比视觉还有用。

为了验证这个想法,芳枂芽奔跑途中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扔向附近的树木,砸出声响,很快一道剑气接蹱而至,在树上留下刀痕。

紧接着迎面而上,冲到维尔斯身前,举枪挥下,闻声维尔斯双刃交叉橫挡,枪与刃再度交汇,一击挡下,维尔斯挥刀斩向前方,感觉切到了什么东西,但不是芳枂芽。

进攻失败,芳枂芽绝不多留片刻,收枪后空翻撤退三尺,抬手再次给了对方两枪,连续重复两次同样的进攻都效果不大,烟雾弹逐渐失效,而练习子弹也不多了,形势越来越不利。

维尔斯不管三七二十一四处挥刀,血色的气刃飞溅,芳枂芽只得不停侧身跳跃俯身闪避,横向旋转翻转后跳才能避开这些无脑的攻击。

“看来只好用那招了。”芳枂芽眼前一亮,这一次不成功便成仁。

“嘭——”

从不同的几个放向连续发射3颗子弹,直至维尔斯的左右臂,胸口,大腿。维尔斯听到声响,反应敏捷,举刀斩击。

机会,就是现在!芳枂芽抬手射击,不过这一次从枪里飞出的不是子弹,而是从枪口上侧飞出了一根锁链,锁链的顶端是尖锥,笔直弹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命中目标,成功的缠住维尔斯的左臂。

“锁链……”维尔斯疑惑不已,他用尽力气,也无法挣脱这铁链的束缚。

芳枂芽扯着锁链,却没办法把维尔斯拉过来,只能限制他的左手。

眼前的男子邪魅的笑了起来:“我过不去,不如你过来吧。”

刀刃悬浮在半空中,两只手用力一扯锁链的另一端被拉了过来,像是要飞扑过来的样子。

“白痴。”芳枂芽淡淡一笑。

随着拉扯力道逐步加大,维尔斯看清芳枂芽的表情,这种镇定的表情,难道说……

“你输了,”芳枂芽转动身子,本该失去平衡的她,竟横扫一脚踢到了男子的脸上。

“碰——”

维尔斯被一脚踢翻在地,握住的锁链脱手了,滚出了几米远,后背撞到树才停了下来,他艰难的做了起来,捂着胸口,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