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 房产与车祸

“你的婚姻,可能比房子消失的更快。”孟丽莎是个记者,现在坐在我对面,她要打离婚官司,这是她第二次离婚。我还不太习惯孟丽莎的说话方式,直接的咄咄逼人,好像真理都掌握在她那里。

孟丽莎貌似深刻的话语,换个角度,毫无意义,婚姻和房子,没有百分百必然联系。我知道她不少绯闻,这个下午和她坐在一起,因为她是同学的表姐。

我知道自己斗不过孟丽莎,免费讼师,说不定带落埋怨。下午茶地点她定,估计埋单的是我,上回我帮她和一个企业打过官司,孟丽莎收了人家广告版面费,却将头版改成第五版,企业不愿意了,孟丽莎非要赖着不退钱,找到我也是做了功夫,那家企业,我曾经当过法律顾问,后来一直关系比较好。

碍于她是同学的表姐,只好尽量周旋,最后孟丽莎没吃亏,我只能减半收费给人家企业打赢了一桩合同纠纷。

孟丽莎这次又想起我,我知道这是什么居心,通常我会同情面临婚姻危机的女性,但我不同情这个孟丽莎,太精明,跟谁都没有真心。

孟丽莎说的无比伤感,神马第二次婚姻啦,总以为会相伴到老,婚前,各自出钱买了房,现在男要房产,这样一来,她一个单身女人,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我不相信她的话,因为她看上去就不像是要吃亏,我把房屋购买整个过程逐一核实,孟丽莎所谓共同出资有了眉目,首付77万,她只出了两万,稍后还从男人那里得到一条价值3万项链,孟丽莎那2万换来了产权证上的名字,我不知道那男的当时怎么想的,现在闹离婚,男的提出首付自己出了75万,后来的贷款也都是自己还,房产应该归自己。

其实我也不想昧良心,不过这个男的,现在看来也不那么厚道,才结婚半年,想让孟丽莎净身出户。

那75万房款,男的自己出的,当时加名字没有附加条件,也没有注明孟丽莎持有份额,还有三十几万贷款,婚内偿还的八万,视同共同财产,房屋市价扣除尚未偿还贷款,孟丽莎应得一半。

确实,就男人实际付出房款,他是吃了亏,可你当初为什么要加孟丽莎名字啊!

没想到,见面两天后,孟丽莎就出了车祸,重伤,差点挂了,肇事司机开着安徽车牌的车,表面看来,只是交通意外,鉴于孟丽莎婚姻处在非常时期,同学报了案,经过警方调查,果然,孟丽莎丈夫买凶。

于是离婚案变成了刑事案,男人没来得及离婚就进去了,孟丽莎当然接管了家产,毕竟没离婚,想想有点哭笑不得,男人监狱里提出离婚,孟丽莎硬是不同意,因为她已经不做记者,改行接管第二任老公的生意了!

车祸也没毁掉孟丽莎精明的人生,男的过几年就可以出来了,到时候,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