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大人物

接手这个案子,碍于朋友面子,其实有点儿麻烦,对方国企高管,社会关系复杂,他指派来的律师,比我有名多了。

离婚案,他的妻子因为受不了绵延不断地小三小四小五,要求分财产离婚。

历史都差不多,六十年代中期出生的农村男,考上大学进城,和当时粮食局副局长女儿成了同事,名牌大学生的身份加上形象高大潇洒,很快赢得了副局长女儿青睐,两人顺利结婚,男人也因此进了政府。

老丈人(时任某管理局局长)退休前,最后一次鼎力相助,九十年代处,男人进了中X化,当时就是中层,随着资历积累,加上本人也挺能干,2000年以后,成了老总!

老总高薪且牛X,家里老婆基本可以当摆设了,局长千金眼看彩旗飞舞,百感交集,使劲了怀柔计、反间计、整形美容计,全都没有!男人很少回家,外面据说有了私生子。

私家侦探也不一定靠谱,反正后来,原配真是疲惫了,五十岁了,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反正没有人不知道自己的老公花名在外,原配不想再丢脸了,女儿出国,她也打算提前退休跟出去。

把家交给那个男人,还不定能剩什么!干脆,离了吧!

原配也不是没头脑,知道此男帐外收入丰厚,她想拿到一半以上的钱,又不想因此搞大,让贱男成为阶下囚。于是前后找了几个律师,相互对比,决定选择我。

我当时并不想接手,因为我讨厌那种垃圾国企高管,无奈朋友面子,只能跟她接触接触。

见面之后,我开始准备资料,作为国企高管他的正常收益很高,但和他实际拥有的财富相差太远,随着调查的深入,我觉得这坛子水太深,那边的律师也开始反制,其实这时候,如果一方收手,就不会有之后的大波澜。

本来就是离婚财产案,结果对方律师先坐不住了,私下约我见面,暗示我,不要跟下去,否则,都有麻烦。

当时是在一家私人会所,我有预感,那“大人物”就在隔壁。突然产生了好奇心,对方律师很清楚我有不少公检法同学,部分关系很不错,这种情况下,他也不敢贸然对我下手,收买的可能会比较大。当然我一直在权衡,以我掌握的证据,尚不足以举报并绊倒那大人物,但是接下去,肯定有突破。一旦突破了,我怎么和朋友交代?

这事儿比较烦,所以,对方律师动静越大越好,于是我就使了个滑头,说自己外出进修一段时间,手上工作转给我们一个同事,这时候,那律师就开始打那位同事的主意,那位同事有名的犟脾气,人家还真不缺钱!

事情真搞大了,不过已经不在我的范畴,原配毕竟有一定人脉关系,在男人刑拘后,带走了名下绝大多数白色、灰色收入,这事儿也就就此结束。

我并没有代表月亮或代表正义,我只是规避了个人职业风险,做律师这行,可能看不到案件的真相,但起码,你知道自己的心在哪儿。

这位原配,最后的选择是聪明的,如果她一直忍耐,可能换来的是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