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失意

开元二十三年,即公元735年,杜甫返回巩县参加科举。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阐述一下科举制度。科举制始于隋朝,到唐玄宗时已日臻成熟。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生徒是在国子监(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乡贡则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头名称解元)。通过尚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头名称状元,其余分甲第和乙第。

常科考试的主管机关是隶属于尚书省的礼部,因此称为“省试”。主持考试的是礼部侍郎,每年固定举行考选一次,时间定在十一月内。凡士人想要取得应考资格的,除了由学馆举荐外,就只能通过一层一层的考试向上选拔。常科中以“进士”“明经”两科最盛,又以“进士科”为最尊贵。

当时缙绅人士虽也高官厚禄,然而如果不是经由进士之途,总会感到遗憾。中进士也是很难的,每次投考的都有两三千人,取录的往往不及百分之一,于是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谚语。据史书记载,杜甫投考这一年,进士只取录了27人。

杜甫入试的资格是经由地方州县官府逐层考选士子,送至礼部的“乡贡”。年轻时的杜甫还颇有些轻狂自负,他认为以自己的学识和才华,即便不能状元及第,考取进士还是比较有把握的。基于这种心理,杜甫并没有像其他学子一样战战兢兢地复习。不过对于这次考试,他还是很看重的,他希望借由科举的途径走上仕途,以继承家族传统,同时也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不辜负祖父的谆谆教诲。

开元二十一年,即公元733年时,因为长安秋季多雨,五谷收成甚差,玄宗便迁到了东都洛阳,所以开元二十三年的省试是在洛阳举行的。

试期结束之后,杜甫难免有些患得患失的心情,他终日烦闷,企图借酒消愁。不过,这时还不曾与杜甫相识的李白有诗云:“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诚然准确地表达了杜甫此时的状态。

第二年正月,寒梅开始吐蕊,常科各科的录取名单公诸天下。杜甫榜上无名!

当杜甫得知自己并没有进士及第时,巨大的心理落差使他一下子陷入沮丧、失望之中。洛阳城上下一片喧闹之声,人们都在热烈地讨论着新科进士。杜甫的心情非常落寞,看到别人扬扬得意的样子更觉沉郁受挫,他不想留在洛阳,面对朋友们的安慰和劝解。杜甫决定离开这里,往齐赵一带游历,以期能借助山川美景,一扫胸中的抑郁。

对杜甫来说,这次应试落第无疑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它在杜甫的心灵里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然而,杜甫求取功名的决心并没有因此而断绝,这不是名利心作祟,而是当时文人们的理想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