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风波

诺贝尔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曾先后立下过3份内容非常相似的遗嘱。第一份立于1889年,第二份立于1893年,第3份则立于1895年,并存放在斯德哥尔摩一家银行,这也就是最终的遗嘱。

诺贝尔在遗嘱中,把大约100万瑞典克朗赠与十多名亲友,余下部分(约3100万瑞典克朗)用于设立诺贝尔奖。遗嘱中关于设置诺贝尔奖的指示如下:

我,签名人阿尔弗雷德·伯纳德·诺贝尔,经过郑重的考虑后特此宣布,下文是关于处理我死后所留下的财产的遗嘱:

在此我要求遗嘱执行人以如下方式处置我可以兑现的剩余财产:将上述财产兑换成现金,然后进行安全可靠的投资,以这份资金成立一个基金会,将基金所产生的利息每年奖给在前一年中为人类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将此利息划分为五等份,分配如下:

一份奖给在物理界有最重大的发现或发明的人;

一份奖给在化学上有最重大的发现或改进的人;

一份奖给在医学和生理学界有最重大的发现的人;

一份奖给在文学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

最后一份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做出最大贡献的人。

物理奖和化学奖由斯德哥尔摩瑞典科学院颁发;医学和生理学奖由斯德哥尔摩卡罗琳医学院颁发;文学奖由瑞典文学院颁发;和平奖由挪威议会选举产生的5人委员会颁发。

对于获奖候选人的国籍不予任何考虑,也就是说,不管他或她是不是斯堪的纳维亚人,谁最符合条件,谁就应该获得奖金。我在此声明,这样授予奖金是我的迫切愿望

这是我唯一有效的遗嘱。在我死后,若发现以前任何有关财产处置的遗嘱,一概作废。

1892年1月2日,瑞典一家报纸公布了诺贝尔遗嘱的主要内容,立即引起了国内外的极大轰动。虽然人们认为这份遗嘱是促进人类进步的高尚行为,但攻击它的声音仍然不绝于耳,并且持续了整整一年多。

诺贝尔的一些亲属对此有意见,认为自己分到的钱太少。遗嘱也遭到了瑞典社会舆论的批评和谴责。很多报纸公开地鼓励诺贝尔的亲友上诉,反对它的理由主要是“法律缺陷”和“不爱国”。报纸上说,诺贝尔作为一个瑞典人,丝毫不注意瑞典的利益,他既没有把这笔巨额遗产捐赠给瑞典,也没有给瑞典人甚至斯堪的纳维亚人获奖的优先权,还要瑞典承揽评选获奖者和设置基金的额外工作,从而给瑞典人带来不能给他们任何利益的麻烦,这完全是一种不爱国的行为,瑞典的奖金颁发机构将不可能令人满意地完成分派给它们的任务。

诺贝尔还在遗嘱里要求把颁发和平奖的任务交给一个由挪威议会指定的委员会,当时,瑞典与挪威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这一举动会严重损害瑞典的利益。

一部分社会民主党人士指责说,诺贝尔设立奖金支持个别杰出人物对社会进步毫无益处。他们认为诺贝尔的财产来自人民的辛勤劳动,因此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得到益处。

这份遗嘱中存在的法律缺陷一度使这个遗嘱被认为是无效的。聪明的律师挑出的第一个毛病是,遗嘱中没有明确讲出立嘱人是哪国公民。这样一来,就难以确定该由哪个国家的执法机关来判决遗嘱的合法性,更无法确定该由哪国政府来组织诺贝尔基金委员会。这个指责不是没有道理的。诺贝尔去世时的国籍难以确定。他自幼随同父母离开瑞典移居俄国后,一直在俄国、意大利、法国、德国、英国、瑞典等地生活和工作,因而被人戏称为“欧洲最富有的流浪汉”,到晚年,他也没有成为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公民。

他们挑出的第二个毛病是,遗嘱没有明确指出全部财产由谁来负责保管。他们说,虽然遗嘱里说要成立一个基金会,但又没有指定由谁来组织这个基金会。所以,可以认为,遗嘱执行人无权继承遗产,而继承遗产的基金会又不存在。

甚至被指定的授奖机构中也有人认为,由他们来评奖和授奖是不适当的,特别是瑞典文学奖。后来,瑞典皇家科学院院长汉斯·福舍尔主张把诺贝尔的财产全部捐赠给瑞典科学院,福舍尔还拒绝参加研究评奖细则的会议。这个举足轻重的机构的抵制增加了遗嘱执行人的困难,也助长了诺贝尔亲属反对该遗嘱的情绪。

实际上,作为一个企业家,诺贝尔本来就无权指挥瑞典皇家科学院等机构来评定与颁发他所指定的奖项,在他生前,他没有对此进行协商和谈判。

在促成这份遗嘱产生效力的过程中,索尔曼做出了重要努力。索尔曼非常了解这份遗嘱的价值。作为遗嘱执行人,索尔曼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他聘请了一位瑞典律师林达哈根。林达哈根举出许多证据证明,只有瑞典法院才能判定遗嘱的合法性,并由瑞典政府督促成立基金会。1898年5月21日,瑞典国王宣布诺贝尔遗嘱生效。1900年6月29日,瑞典国会通过了诺贝尔基金会章程。

1901年12月10日,也就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逝世五周年纪念日那天,第一届诺贝尔奖颁奖典礼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皇家音乐学院举行,诺贝尔奖由瑞典国王亲自颁发,共有六位具有辉煌贡献的伟大学者,获得首届诺贝尔奖的殊荣。

物理学奖得主是发现X射线的德国科学家伦琴。

化学奖得主是发现化学动力学和渗透压定律的荷兰科学家范托·霍夫。

医学及生理学奖得主是德国科学家贝林,他用血清疗法防治白喉、破伤风,挽救了成千上万儿童的生命。

文学奖得主是法国作家苏利·普吕多姆,他写出了《命运》《幸福》《眼睛》等散文和《论艺术》《诗句的断想》等著名诗篇。

和平奖得主是瑞士人杜南和法国人帕西,他们创立了国际红十字会、国际和平联盟以及各国议会联盟。

阿尔弗雷德·诺贝尔虽已离开人间,但诺贝尔奖却万丈光芒地展现在世人面前。诺贝尔奖逐渐成为世界性的组织,也是全球最高的荣誉。

除因战时中断外,每年的12月10日,也就是诺贝尔周年纪念日的这天,都会分别在斯德哥尔摩和奥斯陆两地隆重举行颁奖仪式。

自诺贝尔奖颁发以来,它的评选过程从未改变过。每年由瑞典及各国已获得诺贝尔奖者和各学科、行业权威人士郑重推荐候选人约2000名,其中数百人被正式推荐给评审会,经长时间的调查与秘密会议决定出最后得奖人。诺贝尔奖的颁发注重重大的科学成就,必须经历时间的考验,证明这些科学家的工作成果确实对科学、生产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坚持这一条,就保证了发奖对象基本上选得准确,保证了得奖的科学成果的高水平。

作为惯例,诺贝尔奖获得者要亲自出席这个仪式,以便领取他们的奖品,其中包括奖金、金质奖章和奖状。同时,诺贝尔奖获得者通常要履行他们唯一被规定下来的义务,即在授奖仪式后的半年内,要做一次所谓的“诺贝尔报告”。

1968年,瑞典银行在其成立三百周年纪念之际增设了“瑞典国家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每年由这家银行提供与当年诺贝尔奖金相同金额的奖金,交由诺贝尔基金会统一使用。该奖由瑞典皇家科学院负责颁发。

1990年,诺贝尔的一位重侄又提出增设诺贝尔地球奖,授予全世界为保护环境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士。1991年,这项被称为“绿色诺贝尔奖”的奖项在联合国的赞助下首次颁发。

自创立以来,诺贝尔奖对推动科学研究和造福人类起了巨大的作用,它的创立者——阿尔弗雷德·诺贝尔也将永远活在世人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