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协与坚持

在海德堡待了一年半之后,1892 年春,毛姆回到了英 格兰,这时候的他虽然已受到了叔本华智慧与学识的熏陶及 易卜生大胆前卫思想的影响,但还是不确定自己将来要做什 么。亨利伯父依旧锲而不舍地劝说他去牛津大学念书,但他 不敢向伯父吐露自己的志向是写作。其实在海德堡时,他就 曾经完成了一部作品,是关于德籍作曲家梅耶贝尔的传记。 但毛姆不懂音乐,对这位作曲家的作品又所知甚少,结果当 然不尽如人意,稿子被退回来后,毛姆便将他的这第一部心 血之作投入火炉,烧成了灰烬。

在亨利伯父的央求下,他的一位远房亲戚勉为其难地为 他的这个侄子安排了一份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可毛姆似乎 并不领情,迫于无奈,他也只得穿得如高尚的绅士一般去事务所上班。上了几天班后,毛姆觉得自己无法融入新的工作环境,无法与其他同事愉快地相处,于是他越来越孤寂和落寞,渐渐地,他开始厌恶这份工作,间接厌恶起整个伦敦来。 一个月后,毛姆又回到了惠斯特堡,伯父看见他后既失望又气愤。在当地一位医生的建议下,伯父又安排他去学医。 这个安排同样令毛姆十分反感,他不想当医生,他现在十分 肯定自己想从事的职业就是写作。

“自 15 岁以来,我就一直不停地写作,我之所以会成为 医科学生,是因为我不能堂而皇之地告诉我的监护人——我 想当个作家。”在当时,一位出身尊贵的青年要以写作为生, 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毛姆不愿放弃刚刚品尝到的自由滋味, 如果他不在当地念医科,就会被伯父送到牛津大学去。

于是,毛姆同意了去读医科,这一部分是他为了避免去 牛津而使出的拖延战术,另一部分,他也想做一个医科学生, 这样便可以对像他母亲一样无助地躺在产**的妇女给予关 切和同情了。

1892 年 9 月,18 岁的毛姆进入了伦敦的圣托马斯医院, 并在这里接受了五年的医科教育和磨炼。

圣托马斯是一所教学医院,建于 12 世纪,位于伦敦桥 南端南瓦克,1551 年在皇室的特许下改为贫民医院。在这里, 刚入学的学生读一些诸如《骨骼》和《解剖示范》之类的书, 学校对于优劣学生设有各种奖惩制度。

毛姆在医学院附近的文森特广场租了一间房子,这栋简朴的三层楼的四面围满了灌木篱笆。毛姆的房间在这栋房子的最底层,房租是每周 18 先令,早晚餐每周另付 12 先令。

学校里提供午餐,通常是一块烤饼和一杯牛奶,需要 4 先令。 在这里生活,每年 150 英镑的收入不仅足够他付学费、书本 费和食宿费,还可以攒下钱到国外去度假。碰到手头拮据时, 毛姆会把显微镜租出去,换些零钱。

学校为每名学生配备了一张小橱柜及一个仪器箱,并建 议他们每人买副骷髅。与毛姆一起学习的有 60 名学生,他 们多数都和毛姆一样害羞,而且都对他们所要学习的医学知 识充满了迷惑和畏惧。每天早上 9 点钟,他们都要去上解剖 课,那些等待师生们解剖的尸体因为存放时间过久,皮肤变 得晦暗,像暗色的皮革。因为尸体不够,学生们经常几个人 共用一个器官。有一次,毛姆和另一名同学共同解剖一条腿, 那个同学说:“幸好这是条男人的腿。”毛姆问他为什么这么 说,旁边的一名同学答道:“女人身上脂肪多,比较难弄嘛!”

一次毛姆按照教科书中的说法解剖一条大腿,但有一根 神经却怎么也找不到,正在他万分懊恼的时候,老师走了过 来,在教材中没有提及的地方找到了那根神经。这件事令毛 姆非常气愤,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向来尊行不悖的教科书竟 然害他误入了歧途。老师看出了他的忧虑,便微笑着对他说: “你看,这世界看似少见的事情似乎才是最正常的现象呢 !” 打那以后,毛姆开始留意起人世间的那些看起来异于常理的 事情来,时间长了,这种观察竟成了习惯,这种细致入微的观察习惯也渐渐地开阔了毛姆的眼界和智慧。

毛姆的生活都是遵循着固定的习惯,他白天待在学校里,晚上 6 点钟回到住的地方,有时会带回一份晚报。每星期他 都要到戏院去看一出戏剧。每天晚上,他都会坚持写作,对 他而言,任何社交生活和学校的课程都没有写作重要,似乎 来念医学院都被他看做是对成为作家的一种很好的训练,医 学院的确能带给他别处所不能获得的东西——一种对人类身 体结构和心灵的知识性了解。在这里,他可以亲见人类的病 状,通过身体上的病痛来感受他们心灵的状态。

在医学院的最初两年里,毛姆尝试以易卜生的方式来写 剧本,主旨都在于发掘人类灵魂里的秘密,剧中人物多半患 上了致命的疾病,毛姆试图通过身体的疾病来展示人类灵魂 的病态。当这些剧本被拒绝后,毛姆对戏院经理的无知与大 众鉴赏水准的低下感觉万分失望,于是便转向小说。“我计 划先写两部小说,为自己提升名气,这样那些戏院经理们就 会以崇敬的态度来看我的剧本了。”

毛姆认为使自己成为作家的过程很简单,只要勇往直前, 努力去做就是了。在他看来,作家就要如易卜生那样,是个 社会的旁观者、艺术上的孤儿、公众的敌人。毛姆觉得自己 可以从童年阴影中解脱出来,能够看透他母亲的死和他对世 人的疏隔之感。

毛姆从进医学院那天起便开始记笔记,但与其他医学院 的学生不同,他记载的都是对话与故事的构想,他已经把自己周围的人看成是自己故事里的人物,他认为生活不仅是一日日过下去的,也可以

是一笔笔写出来的。在他 “写”出的生活里,他自己 是个超然的叙述者,以观 察、探究的眼光来看待周 围的人和事,任何一个人、 任何一件事都逃不过他的 眼睛和笔锋。

在 医院里,人们觉得毛姆是羞怯、离群甚至冷峻的一个人,难得见到他身边有朋友。事实上,毛姆在校外倒是有几个朋友,像胡塞、佩恩等,后来他出版《兰姆贝思的丽莎》 时,还特别表示要献给佩恩,并对胡塞的友谊表示感激。

1894 年春,毛姆趁复活节假期到意大利去玩了几个星 期,由此开始了他流浪式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在毛姆 此后的人生中都没有再改变。他喜欢无拘无束,同时他也把 旅行视为写作练习里一个必要的部分。那年春季,他动身去 热那亚,背着旅行袋,口袋里只装着 20 英镑。他去了比萨、 佛罗伦萨,并学习了意大利文,回来时经过了威尼斯和米兰。

1894 年秋,他完成了医学院前两年的课程,学会了使 用听诊器、配药与调制药膏,通过考试之后,便可以在病房 里工作。毛姆在外科病房里巡回,担任外科医师的助手,要包扎伤口、拆线、换绷带,有时还要给病人做手术。他穿着白大褂站在手术室里,把各种器械适时地交给医生,或用棉球去擦拭血迹,好让医生清楚无误地做手术。 曾有一次,毛姆连续三天都待在急诊室里值班。他住在急诊室附近的房间里,三餐也在医院里吃,晚上一听见响铃 就说明来了急救病人,毛姆便立刻跑去施救,不管他当时是 在吃饭还是在睡觉。最头痛的夜晚是在星期六,常会有醉汉 和被丈夫虐待的妇人来看急诊,他们有的被割伤了指头,有 的被割破了喉管。

后来毛姆又在医院里的接生部门做见习医生三个星期。 一天,他到手术室去,看到里面挤满了医生和护士,他们要 为一名产妇做剖腹产的手术,在当时,这种手术成功的概率 还很小。手术台上躺着的妇人已经流产过两次,但是她一心 一意想要个孩子,因此又再度怀孕,医生告诉她只有 50% 活命的机会,可是她和她丈夫都愿意冒这个险。手术进行得 还算顺利,医生把婴儿从母体里取出来后,满脸是笑。

几天后,毛姆在病房里问起护士,那位了不起的母亲如 今怎么样了,护士很遗憾地告诉他:“她在生产后的当天夜 里就死了,可是婴儿却手舞足蹈的,很健康。”听了护士的话, 毛姆皱起眉头,强迫自己不要哭出来,这位母亲对新生命的 渴望和对孩子付出的伟大牺牲让他感动。带着这种鼓舞,毛 姆在产科病房做见习医生期间共接生了 63 名婴儿,这些婴 儿大多数都是在贫民窟里接生的。为此,他时常向朋友们炫耀他是个“老接生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