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梦的伪装

如果我继续断言每一个梦的意义都是欲望的满足,也就是说,坚持除了欲望的梦以外,不再有任何其他的梦,我预先能肯定,我将会受到最强烈的反对。

批评家们会说,“把一些梦看做是欲望的满足,这种说法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梦的研究者们早已知道了这一点。但是,断言除了欲望满足的梦以外,别无其他的梦,那不过是一个不太公正的推论,所幸这种论调并不难以驳倒。毕竟,有很多的梦充满最痛苦的内容,而没有一点任何欲望满足的迹象。悲观主义哲学家爱德华·冯·哈特曼可能是最反对欲望满足这个理论的人。他在《潜意识的哲学》中写道:“在入梦时,我们发现清醒生活中的所有烦恼都潜入睡眠状态中。我们发现惟一不进入梦中的事物,是具有一定教养程度的人生活中所具有的科学和艺术的乐趣……”即使一些不很悲观的观察家也坚决认为,痛苦和不愉快的梦远较愉快的常见:例如,肖尔茨、福尔克特等人。确实,两位女士,弗洛伦斯·哈勒姆和萨拉·韦德根据她们自己的梦,做出了统计学的处理,可以看出不愉快在梦中占据优势。她们发现57.2%的梦是“不愉快的”梦,只有28.6%肯定是“愉快的”梦。而且,除了这些把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痛苦带入睡眠中的梦之外,还有焦虑的梦,梦中所有这些最可怕的充满不愉快的感情一直在折磨着我们,直到把我们惊醒为止。这些焦虑梦的最常见的受害者恰恰是儿童,而你把儿童们的梦描述为不加掩饰的欲望的满足。

焦虑梦似乎真的推翻了(根据我上一章所举的梦例所得出的)梦是欲望的满足这个概括性结论,而且似乎使所有这样的结论成为荒谬的理论。

不过,要对这些明显带有结论性的反对意见予以反驳也并不困难。只须注意到这一事实,那就是我的理论根据并不是基于梦的显露内容,而是利用解释梦的工作方法,从隐藏在梦背后的思想推断而来的。我们必须对梦的显露的和隐藏的内容作一比较。有些梦的显露内容具有极痛苦的性质,但是有谁试图去解释这些梦呢?去揭示隐藏在这些梦背后的思想呢?如果没有,那么,那两种反对我理论的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在经过解释后,这些痛苦的和焦虑的梦仍然可以证明是欲望的满足。

当我们在一项科学工作中,遇到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在原来存在的问题上再加上一个新问题,这往往是一个好计划——就好像把两个胡桃放在一起,比单独一个胡桃反而易于砸碎一样。因此我们不仅遇到这么一个问题“痛苦的梦和焦虑的梦怎么会是欲望的满足的梦呢?”我们经过思考,我们还可以加上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具有无关紧要内容的梦,它可以被证实为是欲望的满足,不直截了当地表达它们的意思呢?”例如,以我用长篇文字描述的伊尔玛打针的梦为例,它决不是一个痛苦性质的梦,通过解释,它仍然是一个十分明显的欲望满足的梦。但是,它为什么非要加以解释呢?它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把本意表现出来呢?初看起来,伊尔玛打针的梦并没有给人留下可以表明是梦者欲望的满足的印象。我的读者们不可能会有这种印象,在我分析之前,我自己也没有这种想法。如果我们把梦需要解释这种现象称之为“梦的伪装现象”,那么我们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梦的伪装的根源是什么?

我们可能对这个问题立即会有好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法:例如,在睡眠中我们不可能直接表达梦念。但是在对某些梦进行分析之后,迫使我们对梦的伪装采用另一种解释。我将以我自己的另一个梦来证明这一点。这会再次暴露我的一些言行失检之处,但是,能对此问题作出完全的解释,也足以弥补我的个人牺牲了。

前 言——1897年春天,我听说我们大学的两位教授推荐我任特别教授(professor extraordinarius)。这个消息使我又惊又喜,因为这意味着两位知名人士已认可了我,这不能归于个人间的关系了。但是我立即警告自己,对此事不能寄予任何希望。在过去的几年里,部长并没有重视这种推荐。而且有好几位同事,他们资历比我高,能力至少也不亚于我,一直徒然地在等待着这项任命。我没有理由相信我会比他们更幸运,因此我决定对此事听之任之。我知道,我不是个有野心的人,即使没有这种头衔带来的好处,我对自己职业上的成功也感到心满意足。更主要的是我不能说葡萄是甜的还是酸的,因为它们对我来说是望尘莫及。

一天晚上,我的一个朋友来拜访我,我把他作为我的前车之鉴。他推荐为教授候选人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在我们这个社会,医生有了教授这个头衔,简直被病人当做是半神的人物了。然而,他不像我那样听天由命,他习惯于时常到部长办公室去,对当局对他的晋升问题表示尊重。他这次来拜访我之前又一次到部长那儿去了。他告诉我,这一次他把一位高级官员逼得没有退路,他开门见山地质问道,他迟迟不能晋升是否出于宗教信仰的考虑。答复是这样的:鉴于目前感情状况,无疑,目前阁下暂时不能得到这个职位,等等。我那位朋友最后得出结论:“我至少知道了我目前的处境。”这件事我并不感到新鲜,但它肯定加强了我听天由命的态度,因为宗教问题同样适用于我自己的情况。

访问后的次日早晨,我做了下面这个梦,其中梦的形式特别奇特。它包括了两种思想和两个形象,每一种思想后面都紧接着一个形象。但在此处我只报道梦的前半部分,因为梦的另一部分与我现在讨论的目的没有联系。

1.……我的朋友R是我的叔叔。——我对他感情深厚。

2.在我面前我看到了他的面孔,面孔有些变形。它似乎拉长了一些,满面黄色胡须,特别显眼。

接着出现两个其他片段,又是一个思想后面紧随着一个形象,在此省略不谈。

解 释——在早晨的这段时间里,当我想起这个梦时,我放声大笑并说道:“这个梦真是胡说八道!”但是这个梦整天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一直到晚上,我开始责备起自己来:“如果你的一个病人在解释自己的梦时,除了只会说梦是胡说,不会再发现其他的东西,你一定会责备他,而且怀疑在梦的背后隐藏了他设法使自己不去意识到它的某些不愉快的事情。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自己。你认为梦是在胡说,那不过说明了你内心深处具有一种抗拒解释梦的力量。可不能像这样把自己搪塞过去。”现在我就开始解释。

“R是我的叔叔。”这话意味着什么呢?我从来只有一位叔叔——约瑟夫叔叔。他有一段伤心的故事。三十多年前,一次他急于赚钱,参与了法律严格禁止的交易,他为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我父亲因忧伤过度,头发在几天内就变得灰白了。他经常说约瑟夫叔叔不是坏人,只是一个受人利用的大傻瓜,这就是他说的话。所以如果说梦中我的朋友R是我的叔叔,那不也就是说R也是个大傻瓜吗?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而且非常讨厌!但是,我在梦中看到了这副面孔,长长的脸形,黄色的胡须。我叔叔的确是这么一副面孔,长长的脸,漂亮的黄胡须。我的朋友R原本十分黝黑,但是当黑发开始转成灰白时,也就逐渐失去了青春的光泽。一缕一缕的黑色的胡须经历了令人伤感的颜色变化:首先变成红棕色,再是棕黄色,然后才变成灰白色。我的朋友R的胡须此时正在经过这个阶段——顺便插一句,我也是如此,我非常懊丧地注意到了这种变化。在梦中我见到的这张脸,我立即想到了是我朋友R和我叔叔的脸,就像高尔顿的合成照相术(为了突出家庭成员面孔的相似性,高尔顿经常将几个面孔同时曝光在一张底片上)。所以,毫无疑问我真的把我朋友R当成一个大傻瓜——就像我叔叔约瑟夫一样。

我仍然不明白这种比较的目的何在,但我却要努力探索下去。它毕竟进行得还不深入,因为我叔叔是一个罪犯,而我的朋友R的名声则无可非议……只有一次,他骑自行车撞倒了一个男孩被罚款。我能把这次过错放在心上吗?如果把这些来作比较,岂不可笑吗。现在,我又记起了几天前我与另一位同事N的一次谈话,我现在想起来了,又回到这个话题上来了。我在大街上碰到了N,他也被推荐接受教授这个职位。他听到了我被推荐的消息,向我表示了祝贺。但是我坚决回绝了他的好意。我说:“你最不该与我开这种玩笑,你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应该知道,这种推荐是怎么一回事。”他开玩笑地回答道:“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在这件事上肯定是有不利于我的原因。你不知道有个女人曾到法院去告我了吗?我不必使你相信这个案子已被驳回了。它完全是一次卑鄙的敲诈。我尽力使原告免受处罚。部长可能会把这个作为托词不任命我。而你的品行却是无懈可击的。”从这里我明白了谁是罪犯,同时也弄清楚了应该如何去解释梦,这个梦的目的是什么。我叔叔约瑟夫代表了那两位未被任命的同事——一个是傻瓜,另一个是罪犯。我现在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以这种方式被表现出来。如果我的朋友R和N是由于“教派”的原因而迟迟得不到晋升,那么我自己的晋升也成了问题。然而,如果我将这两个朋友不能晋升归于另外的原因,那些原因与我无关,那我仍然还有晋升的希望。这就是我的梦所采取的步骤:它使我的一个朋友R变成傻瓜,使另一个朋友N变成罪犯,而我两者都不是,我与他们两人全无共同之处。我可以为我被任命为教授而欢庆,我也就可以避免了当局对R所作的那种不幸的结论会落到我的头上了。

但是我觉得,我仍应把这个梦继续解释下去。我感觉我还没有作出满意的解释。我为了使自己能获得晋升,我竟心安理得地贬低我平素尊敬的两位同事,这使我深感不安。然而,当我认识到我梦中行为所表现出的价值时,我对自己行为的不满也就消失了。如果以为我真把R当成一个傻瓜,或者真的不相信N对敲诈的解释,那我会不顾一切进行反驳。其实我也不相信伊尔玛会因奥托为她注射了丙基制剂而病情恶化。这两个梦所表达的不过是我所希望满足的欲望。我的欲望得到了满足这个论点,在后一个梦中比前一个梦看上去似乎更有道理。在这个梦的结构中,更巧妙地利用了实际的事实,就好像那些编排周密的诽谤之词,使人感觉“里面肯定有什么”。因为他同系的一位教授投票反对我的朋友R,而我的朋友则是无意中为我提供了诽谤的材料。不过,我必须重申,这个梦似乎仍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

现在我记起了梦中还有一个片段在解释时被忽略了。在出现了R是我的叔叔这个概念以后,在梦中我对他就有了一种亲切的感情。这种感情是对谁的呢?实际上,我对约瑟夫叔叔从来没有丝毫感情。我倒是喜欢我的朋友R,多年来,我一直对他很尊敬。但是,如果我走到他跟前,向他表达我在梦中的那份亲热感情,无疑他一定会大吃一惊。如果我的感情是针对他的,那我觉得是不真实的和夸张的,就像我把他的人格与我叔叔的人格混合起来去判断他的智力一样。虽然在此夸张是朝着相反的方向的。现在我开始有了新的目标。梦中的感情并不属于隐含的内容和隐藏在梦背后的思想。它与它们正好相反,目的在于掩饰对梦的真正解释,这可能恰恰是梦的存在理由。我记得我是如何不情愿对这个梦进行解释,我是如何对解释进行拖延并认为这个梦纯粹是胡说八道。我的精神分析治疗经验告诉我,正是这种放弃的态度需要进行解释:作为判断,它没有价值,它只不过是感情的流露。如果我的小女儿不想要我们给她的苹果,她就会说苹果是酸的,一口也不尝。如果我的病人像我女儿那样,我知道他们所关心的观念正是他们试图要压抑的观念。我的梦也是如此。我之所以不想对它进行解释,就是因为解释包含了某些我所反对的内容。当我完成解释以后,我也就知道了我一直在极力反对什么——那就是说,认为R是一个大傻瓜。我在梦中对R的感情并非来自隐藏的梦念,无疑是来源于我自己的这种不情愿感情。如果在这方面我的梦从隐蔽内容上被伪装了——伪装到了它的反面,那么,在梦中表现出来的感情就起到了伪装的作用。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伪装表现出是精心安排的,而且是一种掩饰的手段。我梦中的思想包含着对R的诽谤,为了我可能不注意到这一点,在梦中出现的是诽谤的对立面,一种对他的温柔感情。

这个发现很可能具有一种普遍的意义。第三章所列举的梦例表明,也存在着一些不加掩饰的满足欲望的梦。但是在某些欲望满足难以被识别的梦中,那些欲望已经进行了伪装,这一定是梦者对这个欲望具有某些自我保护的愿望。正是由于这种自我保护机制,欲望为了表现自身,除了进行歪曲之外,就别无其他办法了。我试图找出这种内心精神活动相应的社会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在哪里才能找到与这种精神活动相似的歪曲现象呢?只有在两人相处时,其中的一个人拥有一定的权力,而另一人非得屈从时,这时才出现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第二个人就会对自己的精神活动进行歪曲,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对它加以掩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礼仪很大部分就是这种掩饰。连我在为读者们解释我的梦时,也不得不采取这种类似的伪装,甚至诗人也抱怨这种伪装的必要性:

你所知道的最高真理,

却不能对学生们直言。

政论家要把某些令人不愉快的真相告诉给当局时,也会处于相同的境地。如果不加以掩饰直接说出真相,当局对他们的言论必然加以制止;如果口头已经发表了,当局事后必会制裁;如果打算印刷出版,则事先予以查禁。作家必须警惕这种稽查,他在表达言论时,必须以缓和的语气或进行歪曲。他发现自己不得不根据稽查的宽严程度和敏感性,或者只需约束一下攻击的形式,或者采用暗喻的形式代替直接的陈述,或者在某种故作无辜的伪装下,隐藏他实事求是的声明:例如,他可以描述两个中国清朝官员间的激烈辩论,而在他的心目中指的是本国的官员。稽查制度越严厉,掩饰的手法也就越多种多样,而使读者们理解真意的手法也就越巧妙。

稽查作用和梦的伪装这两种现象在细节上如此相一致这一事实,使我们相信它们是由相同的原因所决定的。于是我们可以假设,每个人的梦是由两种精神力(或可描述为倾向或系统)支配的。其中一种力量构成欲望用梦来表现出来。另一种力量则对梦中的欲望实行稽查作用,迫使欲望不得不通过伪装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需要探究的是行使稽查作用的这第二种能动作用的力量本质是什么。如果我们意识到在分析之前,我们意识到的不是隐藏了的梦念,而是梦的记忆中的梦的显像,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认为,第二种能动作用的特权就是让梦念进入意识。不通过第二种能动作用,似乎看来第一系统的任何观念不能达到意识,而要通过第二种能动作用,又必须由该形式行使权力,把寻求进入意识的思想改变成为它认为合适的形式。于是,有关意识的“实质”,我们得到了一个非常明确的概念:我们把事物变成意识的过程看做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它不同于或者独立于表象或观念形成的过程。我们把意识看成是感知一切来源资料的一种器官。可以证明,这些基本假设也是精神病理学绝对不可缺少的。但是,我们在后面还要对这个问题作更为详细的讨论。

如果我们能接受所描述的这两种精神能动作用,以及它们与意识的关系,那么我在梦中对我朋友R的那种特殊感情与政治生活完全相似,在解释梦的过程中我对朋友R是那般的侮慢无礼。让我们设想一个充满斗争的社会,统治者精心想拥有他们手中的权力,对公众舆论时刻保持着警惕。人民反对一个不得民心的官吏并要求他下台。但是统治者为了表示对群众愿望的无视,此时毫无理由地赋予那个官员特殊的荣誉。同样,那种控制着接近意识的第二种能动作用,使我用一种超乎异常的感情突出我的朋友R,这是因为属于第一系统的欲望冲动那时由于其自身的特殊原因,而把他贬斥为一个大傻瓜。

以上考虑使我们觉得,通过解释梦可以使我们获得在哲学中难以得到的有关精神结构的结论。然而,我现在不想沿着这条思路推论下去。梦的伪装问题既然已经搞清楚了,我将立即回到原来的出发点上去。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充满不愉快内容的梦可以用欲望的满足来加以解决。我们已经知道,如果出现了梦的伪装,又如果不愉快内容的作用只是在于掩盖某种希望的对象,这种解决是可能的。请记住我们提出的两种精神能动作用的假设,我们还可以作进一步的设想,不愉快的梦事实上是某些内容使第二种能动作用感到不愉快,但同时又满足了第一种能动作用某些方面的欲望。就每个梦都起源于第一种能动作用而言,它们都是表示欲望的梦,第二种能动作用与梦的关系是一种防御的关系,而不是创造的关系。如果我们仅限于考虑第二种能动作用对梦产生作用,我们就永远不可能理解这些梦。而梦的研究者们对梦中出现的所有难题仍将悬而未决。

每个特殊的梦经过分析后,必定可以重新证明梦确实具有代表欲望满足的一种神秘意义。因此我将选择几个含有不愉快内容的梦试加分析。其中有几个是癔症病人的梦,因此需要较长的序言,有时还需要增加一些段落去深入探讨表现癔病特征的精神过程。为了表明我的论证,这种困难的增加是必然的。

前面已经说到,在我对一名精神神经症患者进行分析治疗时,我们之间经常要讨论他做过的梦。在讨论过程中,我必须对他进行各种心理解释,以便了解他的症状,结果我往往会遭到患者们的毫不留情的批评,其程度并不亚于我的同行们作出的批评。我的病人一致反对我这种梦是欲望满足的说法。下面我援引几个梦例来反驳我的理论:

一个聪明的女患者说:“你总是对我说梦是欲望的满足,我现在告诉你一个梦,情况正好相反——这是一个我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的梦,看你如何能使它与你的理论相符合?这个梦是这样的:

我准备举行一次晚宴,可是家中除了一些熏鲑鱼外,找不到任何其他东西。我想出去买些菜肴,忽然想起了今天是星期六下午,所有商店都不开门。接着我打电话给餐馆叫送些酒菜来,可偏偏电话发生了故障。结果我只好放弃了举办晚宴的打算。

我回答说,当然能,只有通过分析后才能明白这个梦的意义。尽管我承认,这个梦乍一看还相当合理和连贯,好像与欲望的满足正好相反。我问道:“但是,是什么事情引起这个梦的呢?你知道,我们发现,一个梦的刺激往往来源于前一天发生的事情。”

分 析——我病人的丈夫是一个老实能干的肉商。前一天丈夫对妻子说,他越来越胖了,想开始进行减肥治疗。他提出要早起,做体操,控制饮食,更重要的是不参加晚宴。——她笑着补充说,她丈夫在他固定用午餐的餐馆认识了一位画家。这位画家坚持要为他画一幅画像,画家说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像他这样动人的面孔。她丈夫以他固有的直率态度感谢了他,他确信一位漂亮动人女郎的屁股都会比他的整个面孔对画家更有吸引力。她此时深爱着她的丈夫,并就此取笑了他一番。她还恳求他不要给她买鱼子酱。

我问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她解释说,她很久以来就渴望在每天早晨吃到鱼子酱三明治,但又不愿意为此破费。当然,如果她向她丈夫开口的话,他马上就会满足她的要求。但是恰恰相反,她请求她丈夫不要为她买鱼子酱,以便她还能开他的玩笑。

这个解释对我来说太缺乏说服力。这样一个不适当的解释一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动机。它使我想起了受伯恩海姆催眠的患者。当一个患者执行催眠后的建议,并被问及为什么要这样做时,他并不会回答说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而是不得不捏造某些显然是不恰当的理由。我的病人和鱼子酱之间无疑存在着类似的情况,我看出了她在实际生活中已经被迫编造了一个没有被满足的欲望。她的梦表现出了这个没有得到满足的欲望。但是她为什么坚持要一个未满足的欲望呢?

至此所引出的联想还不足以解释这个梦。我要求她继续说下去。她停顿了片刻,好像是在努力克服某种阻力,然后好继续对我说。前一天她拜访了一位女友,由于她丈夫对她的女友非常赞赏,她承认对她怀有嫉妒之意。所幸这位女友长得骨瘦如柴,而她丈夫喜爱体态丰满的女人。我问她,你这位瘦弱的女友谈了些什么?她回答说,这个女人当然希望她能长得丰满些。她女友还问她:“什么时候你再邀请我们吃饭?你做的菜总是那么好吃。”

这个梦的意义现在已经非常清楚了。于是,我可以对我的病人说: “其实当她向你提出要你请客时,你心里已在想:‘你想得真好,我请你到我家吃饭,你就可以长胖,这样就可以勾引我的丈夫了!我再也不会请你参加晚宴了。’这个梦告诉你的正是你无法举办晚宴,从而满足了你不想使你的女友长胖的愿望。你丈夫为了减肥决定不再接受任何宴会的邀请,也使你明白了一个人是吃了别人餐桌上的食物后才长胖的。”现在,除了要证实这个结果的某些巧合外,一切都清楚了。梦中没有得到解释的还有熏鲑鱼。我问她:“熏鲑鱼是怎么入梦的?”她回答说:“啊!熏鲑鱼是我那个女友最喜欢吃的食物。”我恰好自己也认识谈论的这位女士,确实知道她舍不得吃熏鲑鱼,如同我的病人宁愿省钱不去吃鱼子酱一样。

这同一个梦,如果再考虑到一些附加细节,还可获得另外一种更为精妙的解释(这两种解释彼此并不矛盾,而是基于同一基础。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证明梦和其他精神病理结构一样,通常包含着多种意义)。我们都知道,我的病人在梦中放弃某种欲望的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她也试图放弃某种欲望(鱼子酱三明治)。她的女友也表示了一个欲望——长得丰满一些。因此如果我的病人梦见她的女友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是毫不奇怪的。因为我的病人她的欲望就是希望她女友的欲望(增加体重)得不到实现。然而,代替这一点的是她梦到了她自己的一个欲望没有能得到满足。因此,如果我们假定梦中这个人不是她本人,而是她的女友,她只不过是用自己替代了女友,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说,她把自己与她女友“等同起来”,梦就有了一种全新的解释。我认为她在现实生活中就是这样做的。她在现实生活中使自己的一个欲望得不到满足,正是这种“等同”(identification)的证明。

什么是癔症的自我等同,需要对此作较为详细的解释。自我等同在癔病症状的发生机制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它能使病人在他们的症状中不仅表示出他们自己的体验,而且还能表现出其他许多人的体验。他们仿佛能感受着一大群人的痛苦,就像一个人在戏剧中扮演了许多角色。有人认为这不过与癔症性模仿(hysterical imitation)相类似,即癔症患者有能力模仿别人身上出现的、给他们留下注意的——同情的任何症状,似乎可以加强到再现一样。然而,这只不过是向我们表明了在癔症性模仿中精神过程所遵循的途径。但是途径本身与遵循这一途径的精神活动并不是一回事。精神活动比癔症性模仿的普遍性要复杂得多,它是由推论而得出的潜意识,可以举一个例子使它更加明白。假设一个某种特殊类型抽搐的女病人与其他病人同住一个病房。如果这位医生某天早晨发现其别的病人也出现了这种特殊类型的癔症性抽搐,他会不以为然地说:“这是别的病人看见了这个症状,加以模仿的结果。这是一种精神影响(psychical infection)。”这话没错,但这种精神影响是按下述途径产生的:一般说来,病人相互之间的了解要超过医生对任何一个病人的了解。在医生查房以后,她们就会彼此询问。假设某一天有个女病人的病发作了,于是其他病人很快会发觉,这一次发作是由于一封家信、一段不愉快的爱情回忆等所引起。她们的同情心被唤起了,并在潜意识中作了如下的推论:“如果像这样的原因可以引起这种病的发作,那我也会有这种发作,因为我也有相类似的情况。”如果这个推论能进入意识,就很可能产生担心也会发生这种发作。然而实际上,这种推论是在一个不同的精神领域中产生的,结果是,所担心的症状便真正发生了。因此,自我等同并不是单纯的模仿,而是一种基于同病相怜的同化作用。它表现为一种相似性,是源于潜意识中保留的某些共同元素。

在癔症中应用得最多的自我等同是来表示性的等同。一个癔症女患者最容易(虽然不是惟一的)出现的症状是自我等同与她发生过性关系的男人,或者等同于与同一个男子发生过性关系的其他女人。语言中惯常用“宛若一体”来描写一对情侣,就包含了这层意思。癔症的性幻想,就好像在梦中一样,患者只需要有性关系的想法,而不必有实际的性关系发生,就足以达到自我等同的目的了。因此我对病人的梦进行讨论,是遵循着癔症病人的思想过程的原则,即由于产生了对女友的嫉妒(她自己也承认这是不公平的),自己便在梦中代替了女友的位置。她通过编造出的一个症状——放弃的愿望使自己等同于她。这个过程可以这样阐述:我的病人在梦中取代了她女友的位置,是因为她女友取代了她与她丈夫的之间的位置,及由于她(我的病人)想替代她女友在她丈夫眼中的地位。

我的另一位女病人,她是我所有患者中最聪明的一位,她做的梦与我的理论有所冲突,这个梦解决得非常简单。但却是按照这同一个方式:即一个欲望没有得到满足,就意味着另外一个欲望得到了满足。一天我向她解释梦是欲望的满足。第二天她就做了一个梦,梦见和她的婆婆一起去乡村度假。我知道,她极不愿意与她婆婆去度暑假。并且前几天,她已经在很远的地方租下了一间房子,成功地避开了她婆婆。而现在她做的梦与她所希望的解决办法完全不是一回事,与我的理论——梦是欲望的满足岂不是完全互相矛盾吗?无疑,要解释这个梦只有根据梦的逻辑推论。这个梦表明我错了。但是,我发生错误正是她的愿望所在,她的梦表明了她的愿望得到了满足。然而,她希望我发生错误的愿望通过与她度暑假发生联系得到了满足,实际上涉及另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以前的某个时间,我对她的材料进行分析后,推测到在她生活中某个时期,发生过导致与她目前疾病有关的某一重要事情。她开始时矢口否认,说因为她再也回想不起这件事了。但是不久,她不得不承认我的判断是对的。因此,她希望我犯错误,而这个欲望转变成了她和她婆婆一起去乡村度假的梦,与她那个充足理由的愿望很相呼应,希望她那时首次意识到的那件事永远不要发生。

对一件小事我大胆进行了解释——没有经过任何分析,只凭猜测。这件小事发生在我的一个中学同班朋友身上。有一次,他听了我在为数不多的听众面前的演讲,我阐述了梦是欲望的满足这个新观点。回家后他梦到他的诉讼案全部败诉(他是个律师)。后来他以此来反驳我的理论。我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说:“一个人毕竟不能全部胜诉吧!”但我私下在想:“同窗八年,我成绩总是名列前茅,而他成绩平平,忽上忽下。从学生时代起,他不会就有这样的愿望,希望我有朝一日会跌得很惨吧。”

一位病人也提出了一个悲伤的梦,用来反对我梦是欲望的满足这个理论。

病人是位年轻女郎,她说:“你可能记得,我姐姐现在只有一个男孩卡尔。当我与她住在一起的时候,她失去了她的大儿子奥托。我非常喜欢奥托,可以说是我把他带大的。当然我也喜欢小卡尔,但比不上死去的奥托。昨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我看见卡尔死在我的面前,他躺在小棺材里,两手交叉地放在前面,他周围点着蜡烛。这情景就和小奥托死时一样,他的死对我来说真是当头一棒。你能告诉我,这梦是什么意思吗?你对我非常了解,难道我希望我姐姐再失去她的惟一的儿子吗?这个梦是否意味着我宁愿希望死去的是卡尔,而不是我更为疼爱的奥托?”

我向她保证,这后一种解释是不可能的。我沉思片刻后,就对她的梦作了正确的解释。她后来承认,我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我对她过去的所有历史非常了解。

这位女郎早年就成了一个孤儿,由她那个年长许多的姐姐抚养长大。在来访的客人和朋友中,有一位男士深深打动了她的心。有一段时间他们二人几乎到了快要结婚的程度,可是她的姐姐没有任何原因就使这段幸福化为泡影。好事被破坏以后,这位男士就停止了与她的来往。我的这位病人就将感情转到了小奥托身上。在小奥托死后不久,她便离开她的姐姐,开始独立生活。但是她不能够抑制对她姐姐那位朋友的感情。她的自尊心又使她得躲避他。后来尽管有一些人向她求爱,她始终不能转移她对他的那份爱情。她心目中这个对象是位文学教授,只要他一作学术演讲,无论何时何地,她一定去听讲,决不会放过任何可以远远看到他而又不被察觉的机会。我记得前天她曾告诉过我,那位教授准备去听一场专场音乐会,她也想去参加以便能够再看他一眼。那是做梦前一天的事,而音乐会就在她告诉我的当天举行。因此,我就不难作出正确的解释了。我问她是否能记得奥托死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她马上回答说:“当然记得,在消失很长一段时间后,教授再次来看望了我们,我看到他站在小奥托的棺材旁。”这正如我所料。我于是就解释这个梦:“如果现在另一个孩子死去,就会发生同样的情况,那样你将可以整天陪护着你姐姐,教授肯定又会来吊唁,而你就可以再一次见到他了。这个梦的意图只不过是你希望再看他一眼,这也是你内心深处不断挣扎着的欲望。我知道你现在手提袋中有一张今天的音乐会票。你的梦是一个急不可耐的梦,它使你提前几小时看到了他。”

为了掩饰她的愿望,她显然选择了一个通常压制这种愿望的情景,在那种情景下,如果一个人充满了悲哀,不可能想到爱情。然而,这个梦仍然完全复制了真实的情景。她站在她比较喜爱的大孩子的棺材旁,完全不能抑制她对这位好久不见的访问者的温柔感情。

对另一位女病人的一个相类似的梦,我作了另一种解释。这位女病人年轻时机智聪慧,性格开朗。她在治疗期间所表现出的思想,仍能看出这些性格特征。在一个很长的梦中,她似乎看到她十五岁的女儿死了,躺在一个“木箱”中。她有意用这个梦景来反对我那欲望满足的理论。尽管她自己也怀疑“木箱”的细节肯定另有他意。在分析过程中,她记起了在前一天晚上的聚会上,有几个人谈到“木箱”这个英文字译成德文可以有好几个意思,如“柜子”、“包厢”、“胸部”、“耳光”等。从这个梦的其他部分已经使我们能进一步发现,她已猜到了英文“木箱”这个词与德文büchse(容器)有关,从而使她不由得想起büchse在德文粗话中还有女性**的意思。如果假设她掌握一定的局部解剖学知识,则躺在木箱中的小孩意味着子宫内的胚胎。到此为止,她也不再否认这个梦象确实符合了她的愿望。像许多结婚的年轻妇女一样,在发现自己怀孕之后并不感到快乐,她不止一次地希望自己子宫内的小孩死去。在一次与丈夫激烈争吵以后,狂怒中的她甚至用自己的拳头猛击了自己的腹部,以便能打击腹内的胎儿。因此,死孩事实上是满足了一个欲望,这个欲望被搁置了长达十五年之久。如果一个欲望在这么长的时间之后才得到满足,而没有被认识到,这并不为奇。这期间发生的变化实在太多了。

包括以上两个梦例(有关梦者所喜爱的亲人死亡)在内的一组梦例,我将在“典型的梦”的标题下进一步讨论。现在,我将用新的梦例来证明,尽管梦的内容令人不愉快,但所有这些梦仍必须解释为是欲望的满足。

下面讨论的这个梦不是我的病人做的,而是我所熟悉的一位聪明的律师所做。他告诉我这个梦的目的在于要我对梦是欲望的满足这个理论不要轻率地作出结论。这位律师说:“我梦见我挽着一个妇人走向我的住处。一辆关上了门的马车停在门口,一个男士走近我,向我出示他的警官证,要我跟他走一趟,我请求他稍等片刻,我要处理一下我的事情。你能相信我会有被捕入狱的欲望吗?”——当然不会有,但是你是否知道你是因什么原因被捕的?——“知道,我想是由于杀婴罪的缘故。”——杀婴罪?但是你肯定知道只有母亲对新生儿才能犯下这种罪行——“没错。”——那么你在什么情况下做了这个梦?前一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我不能告诉你,这件事很微妙。”——但我非听不可,不然我们只好放弃解释梦。——“好吧,你听着,我昨晚没有回家,而是和一位我非常喜欢的女人过夜。我们在早晨醒来后又发生了一次性关系,然后我再次睡着了,做了我告诉你的这个梦。”——她是一个已婚妇女吗?——“是的。”——那你当然不希望她为你怀孕了?——“对,那会暴露我们俩的关系。”——那么你们从来没有过正常的**吗?——“我总是非常谨慎,在**前就抽出来了。”——我想你们在夜里好几次都是采用这种方法,只是对早晨这一次感到没有把握,不知道是否能成功。——“无疑,很有可能。”——假如是这样的话,你的梦就是欲望的满足。梦向你保证了你没有生出孩子,或者说你杀死了一个婴儿。这些中间环节是很容易指出的。你是否记得几天前我们在谈论结婚的种种麻烦,其中最大的矛盾是,**时可以允许用任何方法避孕,而一旦卵子和**结合形成胎儿后,任何干预措施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回顾一下中世纪对这一问题的争论,那时人们认为就在这一瞬间灵魂才进入胎儿体内,因此在这时期以后,就可应用谋杀的概念。无疑,你同样记得莱瑙那首忧郁的诗(“死者的幸福”),它把杀婴和避孕看做是同一回事。——“真奇怪,今天早晨我似乎偶然想起过莱瑙。”——这是你的梦的反响。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你的梦中同时还有另一种欲望的满足。你挽着那位妇女的手走进你的家门。你把她带回了你的家,而不是像在实际生活中那样,晚上偷偷地在她家过夜。构成梦的核心的欲望满足,为什么用这种不愉快的形式来掩饰,可能不止一个原因。或许你从我所写的焦虑神经症病因学的论文中了解到我把不完全**看做是发生神经性焦虑的一个病因?这与你的情况很符合,如果多次按照这种方式进行**,你就会感到心情抑郁,后来这就成为构成你的梦的元素了。你甚至还利用这种抑郁的心境帮助掩盖欲望的满足。附带说说,你所谈的杀婴还没有进行解释。你怎么会想到只有妇女才能犯的这种罪呢?——“我必须承认,几年以前我卷入了这样一件事。我与一位少女发生了性关系,她为了避免后果就去做人工流产。对她所做的这件事我并不知情,长期以来我一直心神不定,生怕事情暴露。”——我很理解你的心情。这个回忆是使你怀疑你采取的措施失败的第二个原因。

经常出现一些梦与我的理论截然相反,它们的题材要么是欲望得不到满足,要么出现的明显是所期望的事物,我把这类梦统统归到“反欲望的梦”这个大标题之下。如果从整体上去分析这些梦,似乎可以归纳到两个原则。其中一个原则我现在尚未谈到,但它对人们的梦生活和现实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导致这类梦的动机之一就是希望我的结论是错的。在我进行治疗过程中,如果我的病人处于对我进行抵抗的状态中,一般会有这类梦的出现。而且在我首次向病人解释说梦是欲望的满足这个理论之后,我敢肯定一定会诱发这类梦。我还可以预计,在本书的一些读者中,也可能会出现这类的梦:如果他们的目的就是希望我是错的,他们可能发生反欲望的梦能够实现。

最后我再举一位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所做的梦,以此来证实我所述的这个原则。一位少女极力反对她的亲友和他们所请教的专家们的意见,坚持继续请我治疗。她梦见家人不允许她到我这里来就医。于是她提醒我,我曾经许诺过她,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可以为她免费治疗。我回答说:“在钱的问题上,我并不在乎。”必须承认,这个梦是很难用欲望的满足来解释。但是在这一类梦中,人们往往能发现另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原来问题的解决。她借我口说的这些话从何而来?当然,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这些话。但是,她的一位对她最有影响力的兄弟极有可能把这种观点归因于我。她在梦中不仅坚持她的兄弟是正确的,而且这种观点支配着她整个生活,这是她疾病的致病因素。

奥古斯特·斯塔克医生曾做过一个梦,并作了分析。这个梦初看起来很难用欲望满足的理论进行解释。我发现我左食指指尖上有梅毒的初期迹象(Prim?raffekt)。初步的印象是,这个梦除了它的不希望内容之外,显得清晰连贯,似没有分析的必要。然而,如果我们不怕麻烦地深入分析下去,将会发现Prim?raffekt相当于prima affectio(初恋),而那个令人厌恶的溃疡,用斯塔克的话说,证明是“代表着带有强烈情感的欲望满足”。

我希望上面的梦例(在没有新的反对意见提出之前)似乎能使人觉得可行:即使是有痛苦内容的梦也可解释为欲望的满足。任何人都不能认为,在对这一类梦的解释时,每一次向我们提出的人们不愿讲出或不愿想到的话题纯粹是某种巧合。这类梦所唤起的痛苦感情无疑本身与阻止我们往往(它通常能够成功)不愿提及或讨论这些问题的反感之情相同,如果我们被迫要去从事这些事,就必须努力去克服这种反感。但是,梦中这样出现的这些不愉快感情并不能证明梦中没有欲望的存在。每个人都有一些欲望不愿对别人表白,甚至连自己都不愿意承认。另一方面,我们完全有理由把所有这些梦的不愉快性质与梦的伪装这个事实联系起来。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这些梦是经过了化装,它们的欲望满足已经伪装得难以辨认,其原因恰恰在于对梦的主题或由此所产生的欲望存在着一种强烈的反感,以及一种把它们压抑下去的愿望。因此,梦的伪装实际上就是一种梦的稽查作用活动。通过我们对不愉快的梦进行分析,如果我们修正下面我们寻求表明梦本质的公式:梦是一个(被压制的或被压抑的)欲望的(伪装的)满足,那么我们就应该考虑到每一件已经揭示的事情。

仍有一种焦虑梦有待讨论,它是一种含有痛苦内容的特殊亚类梦。把这类梦看做是欲望的梦,对解释梦毫无知识的人而言是不太易于接受的。然而,我只能在此给予简单的论述,它们并不作为梦问题的一个新的方面,它们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整个神经症焦虑问题。我们在梦中感到的焦虑,显然只能由梦的内容来解释。我们如果对梦的内容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可以说,由梦内容所证实的梦中焦虑与恐怖症中有关概念所证实的焦虑可以说是同一回事。比如,从窗口可能掉下去无疑是个事实,因此,在窗口附近就必须要小心谨慎。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在这一类恐怖症中,惧怕跌下的焦虑为什么那么强烈并且无休止地紧紧缠绕着病人。因此我们发现,对恐怖症和焦虑梦采用同样的解释是有效的:在这两种情况中,焦虑都是仅仅在表面上依附于与焦虑所伴随的概念,它另有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