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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始于1986年。在这一阶段,邓小平提高了政治改革的目标。他重新提出了以前说过的一些建议。其中之一就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更具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他还指出,党管得太多,使得很多工作重复、机构重叠,妨碍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使得很多专家无法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另外,他还提出新的命题,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让更多的人参与基层单位的管理与决策。但是,真正所实施的改革并不多,人们对政治改革的反映并不强烈。新闻媒体的形式虽活泼和多样化了,但是,没有政府的批准,新的出版物还是不能发行。从1986年夏邓小平与外宾的谈话看,他本人希望更进一步地推动改革,并且希望能得到党内老同志的同意。但是同年9月召开的中央全会,并没有就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达成任何协议,而是集中讨论了文化和思想问题,且措辞稳健。直到1987年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邓小平才使大会作出决定,把政治体制改革列为全党的工作目标。但是,即使如此,当时也并未对政治体制改革应如何进行、进行到何种程度作出明确规定。
在谈到文化和思想上的一些问题威胁到政治与社会秩序,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时,邓小平坚持了正统的学说。他以为,“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才是先进思想的核心,他从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解释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关于先进的文化,邓小平以为核心是要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摒弃了“一切向钱看”和资产阶级及其他一切剥削阶级腐朽落后的东西。邓小平是以道德标准来衡量文化的,这一点颇具中国特色,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邓小平所提倡的道德与16、17世纪欧洲中部和北部传教士所宣传的道德以及随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兴起西方许多历史学家所提倡的道德非常相似。
邓小平本人还非常关注打击犯罪活动。他的这一态度取决于他对道德要求的严厉观点。1983年,党和政府进行了大规模的打击犯罪活动,清查、逮捕各种罪犯,并严惩这些罪犯。有几千人被判处死刑。在一些地区,是公开对罪犯实行死刑的。但是,邓小平对此并不满意。两年后,他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对这个问题发表了很严厉的谈话:
死刑不能废除,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我最近看了一些材料,屡教屡犯的多得很,劳改几年放出来以后继续犯罪,而且更熟练、更会对付公安机关了。对这样的累犯为什么不依法杀一些?还有贩卖妇女、儿童,搞反动会道门活动,屡教不改的,为什么不依法从重判处?当然,杀人要慎重,但总得要杀一些,涉及政治领域、思想领域的问题,只要不触犯刑律,就不受刑事惩处,不涉及死刑问题。但是对于严重的经济犯、刑事犯,总要依法杀一些。现在总的表现是手软。判死刑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
邓小平还是一位外交天才。在处理对外事务方面,他大胆突破了毛泽东的观念和做法。对于全球是否能够继续维持和平,他不像毛泽东那般悲观,而是持比较乐观的态度。他在谈到中共对世界一些地区性冲突和内战的态度时,开始主张和平解决,而不再一味鼓励进行革命;在谈到中国的对外经济政策时,他主张“对外开放”,而不是自给自足。他也放弃了列宁主义的一些观点,指出南北双方建立经济关系,不但不会引发战争,反而会造成彼此的相互依赖,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
虽然,在1978年以后的几年当中,他在口头上依然支持毛泽东关于三个世界的理论,但从他分析问题的方法与行动看,他对这一理论的兴趣越来越淡了,到了最后,他甚至不再提及这一理论。他的谈话更像某个正宗的西方外交家的传统观点。他说,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交往的目的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安全和增加自己的财富。
邓小平认为,80年代中国所面临的最大威胁依然来自苏联。但这种威胁已不是入侵中国或使用原子弹,而是对中国实施战略包围。1979年圣诞节,苏联出兵阿富汗,并在短短几天之内,投入了10万多兵力。80年代初,越南甚至更偏向苏联,它提供了两个港口供苏联太平洋舰队使用。在邓小平看来,这是“霸权主义”行径,也就是苏联的进攻政策,目的在于建立苏联在亚洲地区的霸权力量,削弱美国和中国的力量。
但不管如何,由于中国已恢复了法律和秩序,经济改革也进行得很顺利,另外邓小平认为苏联的对外扩张已到了极限。因此,他深信,中国已比以往要强大一些了,不必再过分依赖美国了。恰好这时,美国对台湾要求军事援助又持新的同情态度,所以中美关系一度陷入了紧张状态。这种紧张状态是从1981年1月里根就职到1982年8月中美双方就禁止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达成协议为止。
中美双方就上述问题所进行的谈判共持续了6个月,最后达成了一项措辞严厉的协议。在此期间,中国方面多次批评了美国的对外政策,特别是对台政策。这一协定构成了中美关系的新框架。在这一框架内,中美关系不再取决于中苏关系或美苏关系,而是基于中美双方的实质利益,它给了中美双方,尤其是中国更大的自由活动空间。但也使得中国在以后要注意保持两方的平衡:一个是要想保持政治上的独立,那么势必经济的发展速度就要放慢,而要想加速经济发展,在政治上就要更多地依赖美国。另一个是实行开放政策,势必就要面对西方的思想观念,这可能会导致政治上不稳定,而关起门来,就无法接触西方的科技知识。从1982年以来,中共一直努力保持两方面的平衡。
与此同时,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中国也向两个超级大国提出了要求。关于中苏关系正常化,中国提出了三个条件:减少苏联在中苏边界与外蒙方的驻军;苏联从阿富汗撤军;放弃对越南的政治军事援助。随着国际形势及苏联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国没有做什么,上述三个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中国对美国的要求是严格遵循有关中美关系的三个文件,即1972年周恩来与基辛格签订的上海联合公报;1978年和1982年分别签订的中美关系正常化公报和禁止向台湾出售武器的协定。对于强迫美国遵守这三个文件,中国并没有太多的办法。但同样,美国的决策者也不能忽视他们的要求。因为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拥有否决权,而且,她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国际事务中是不能忽视的。
邓对世界其他地区的态度既不是四海一家,也不是单纯仇外。他欢迎所有的来访者,但并不以为他们比自己的人民更有道德或更有智慧。他与外宾谈话时,有时候会很强硬甚至不客气,但有时也很幽默。1986年10月他欢迎来访的英国女王时说:“感谢你大老远跑来看我这位中国老头子。”
毛泽东是一位热情的爱国主义者,但他对收回香港和澳门这两块英国和葡萄牙的殖民地缺少兴趣。他只是偶尔轻蔑地提一提香港报纸对中国政治的报道,但他并没有制订计划要收回这两块地方。
1967年夏天,也就是“**”的第二年,北京和广东的激进派给香港的工会首领下达命令,要他们起来反抗殖民政府,以此引发香港的劳工罢工,使香港陷于混乱。但没有证据显示,毛泽东对此有任何指示,或者是曾经鼓励他们这样做。英国政府拒绝接受示威者的最后通牒后,一伙暴徒冲进了英国驻华代办处,放火烧了一幢房子,但这似乎也与毛毫无关系。
邓小平恰好相反。他把国家统一看作是首要任务。一开始,他主要考虑的是台湾问题。1981年他告诉美国一个参议员代表团,中国统一后,台湾可以保留自己的社会和经济制度,甚至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同年9月,叶剑英提出了“九点方针”,具体补充了邓小平的这一提议。“九点方针”的关键是两点:第一,台湾可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第二,台湾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有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也可以“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4)
紧接着,中国方面又根据叶剑英的这九点提出“一国两制”的概念。邓小平并没有说是他提出这一概念的,也没有人正式将其归功于邓。但大家都认为这是邓的概念,邓小平本人经常把它挂在嘴边;而当外国人把它说成是邓小平的概念时,也没有任何一位中共官员表示反对。
叶剑英的“九条方针”提出后,国共双方并没有进行谈判。台湾的权威人士表示,台湾的政策不会改变,台湾不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协商,也不允许台湾人与大陆人来往。然而,不管官方的反应如何,80年代以后,两岸之间各种形式的民间往来还是逐渐增多,贸易迅速增加。台湾对大陆的投资,特别是对福建省的投资迅速增加。1987年以后,在北京或其他一些城市,人们经常可以见到来自台湾的旅游团,而且两岸之间最终实现了通邮。
在香港和澳门问题上,则取得了很大进展。经过一系列的外交活动,最终签署了正式协议。在香港问题上,英国人首先采取了行动。1979年3月,香港总督麦理浩首次向中国方面提起了这个问题,他说根据英国和清政府签订的租约,英国向中国租借的新界地区(约占香港殖民地的92%)的租期,将于1997年6月30日的前3天到期。但是在香港前途未确定之前,这项租约将无法延续,因此造成了英国政府的困扰。中英双方就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其结论是在各方预料之中的:中国方面不同意1997年以后续约。因此,香港的前途问题列入了中英双方的议事日程。双方先在各自的国内进行了探讨,接着又共同进行了探讨。
1982年1月,英国掌玺大臣艾金斯访问了北京。根据后来刊登最终协议的白皮书记载,当时中共领导人向他详细说明了中共对香港的政策。白皮书上说,这些政策证实了英国女王政府的观点即应该同中国政府进行谈判。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问北京,中英双方开始了正式会谈。她不同意中方谈判代表以及邓小平本人对香港的看法。因为他们认为19世纪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的割让香港和九龙的条约是不平等的,因而是无效的。但是她同意他们的另一个看法,即外交谈判应以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为共同目的。双方随后发表了简短的联合声明,但并未提到双方谈判要达成何种协议,甚至也没有提谈判的基础。一开始他们只是在不影响香港安定的情况下进行谈判。
谈判本身拖延的时间很长,内容复杂、敏感,从而影响到了港人的信心。英国政府最初的立场是,愿意把香港的主权交还中国,以换取对香港继续行使管理权。但中国方面很快就表明了自己的立场,绝不接受1997年以后英国政府以任何形式继续管理香港。因为从法理上讲,中国政府从没有将香港的任何主权交给英国,只不过是在履行其所承担的使命,所以,英国人继续统治香港,对中国没有任何好处。从政治上讲,中国政府不能同意英国政府继续管理香港的理由,正如1984年6月邓小平对一批香港客人所说的:“我们相信香港人能治理好香港,不能继续让外国人统治,否则香港人也是决不会答应的”。
针对中国方面的这一立场,英国政府提出,“除了英国继续管理之外,任何行得通的有效措施,双方应该在有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讨论,以维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并进一步探讨……中国对香港前途的看法……以便看出,在这种基本的安排下,是否能够确保香港持久的安定与繁荣”。
随后,双方开始进入实质的谈判。
经过漫长的谈判,中英双方终于在1984年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9月26日,双方谈判代表团团长撒切尔夫人和赵紫阳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北京草签协定。邓小平出席了草签仪式。1985年5月27日,中英互换各自的立法机构批准的文件,协定从当天起正式生效。
事实表明,邓小平对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1984年出版的《邓小平文选》中,有7篇涉及中英谈判和“一国两制”问题。由此可见,他对这一问题是非常重视的。他本人10月间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也提到,1984年他只做了两件事,其中之一就是用“一国两制”的方式解决香港问题。中方谈判代表向英方谈判代表透露,邓小平有时要求他们汇报一下谈判的进展情况。
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也经常提到中英谈判。他的谈话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他希望“一国两制”这个思路可以延伸到某些国际问题的处理上。1984年7月他对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说,“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也考虑到解决国际争端应该采取什么方法”。第二,这一思路适用于香港和台湾,因为这两个地区人口不多,让它们继续保留资本主义不会影响中国其他地方的社会主义。12月,在同撒切尔夫人会谈时,他重申了这一点:
我还想请首相告诉国际上和香港的人士,“一国两制”除了资本主义,还有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主体、十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主体地区是十亿人口,台湾是近两千万,香港是五百五十万,这就是个十亿同两千万和五百五十万的关系问题。主体是很大的主体,社会主义是在十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是不行的。我们相信,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更有利于社会主义。
第三,是关于爱国主义。1984年6月,邓小平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时指出:
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未来香港特区政府的主要成分是爱国者,当然也要容纳别人,还可以聘请外国人当顾问。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
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
然而,有一点令人感到费解。中英会谈期间,中国代表强烈表示,香港方面不能组成一个单独的党派,也不同意所谓“三条腿的凳子”的说法。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解决香港问题是中国的权力。另外,港人的一些做法也令他们失望。一部分人对“收回香港”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愿望”持怀疑态度。但是,邓小平却注意到了三方面的利益。他在1984年10月同中央顾问委员的谈话中,在随后与撒切尔夫人的谈话中,都提到了这个问题:
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如果用社会主义来统一,就做不到三方面都能接受。勉强接受了,也会造成混乱局面。即使不发生武力冲突,香港也将成为一个萧条的香港,后遗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香港。所以,就香港问题而言,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允许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保留自由港和金融中心的地位,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办法。
(1)1987年5月李先念同玛格丽特女王的谈话。
(2)此处有误。赵紫阳当时担任的是四川省省委书记。——译注
(3)此处有误。邓小平是在1980 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召集干部会议上提出80年代的三大任务的。——译注
(4)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的关于大陆和台湾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