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他的目的是你
如果把我拍扁了,夹在一本足够大的百科全书里,图解对应的词条就是:街头混混。在烟墩路到东门菜市场一带,提到小霸王丁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我是孤儿,小得还不记事的时候,爹妈一关门就走了,字条也没留一个。我靠着邻居们的善心(主力是小铃铛她妈),吃了若干年百家饭,好歹勉强活了下来。
关于童年这么深情的话题,我唯一愿意回忆的事就是小铃铛把一碗饭摔到我脸上,恶狠狠地说:“吃,赶紧吃!恨死你了,我妈又把肉都夹给你了!”
铃铛她妈的肉没白费,在下迅速长成一条汉子,十几岁就一米八多,健身房去不起,在墙根下捡两块砖每天举一举,持之以恒也练出了许多硬邦邦的好肉。
在发现自己对酒有天生的判断力之前,我唯一的特长是打架,专攻下三路,无师自通各种格斗技巧,活生生打成了东门一霸。地盘上的任何犄角旮旯、猫途狗道,我都了如指掌,大到凌晨运货入库的大卡车,小到新疆兄弟卖的羊肉串,哪一样我都能插一脚分点好处,偶尔也颇为意气风发。
周围一亩三分地里,能镇住我的只有三个人,两个女的——小铃铛和她妈,另外一个就是医生摩根。
把他拍扁了放在百科全书里,词条也是四个字:医学天才。
他和我刚好生活在世界的两个极端。他有三个医学博士学位,全部来自一流的专业学府;他认识拉丁文、希伯来文、古英文;他认识所有山上和海里的动物以及植物。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十号酒馆,正如我不知道为什么十号酒馆这样一号地方会存在。
我们唯一的共同点是都将生命的一大部分时间耗在了十号酒馆里,将浪费生命作为人生的主要任务,不管那生命的质地与价值到底如何,我们感觉彼此灵魂相通。
我等了一晚上,摩根真的没来。到了十二点半我忍不住了,喝完手里那瓶啤酒,走出十号酒馆去找他。
他住在市中心的一栋小破楼里,四下都没有其他建筑物,远远看上去,那栋房子符合都市鬼屋的一切条件。
从酒馆走过去只需要十五分钟,我上前敲了一下门,门就开了。
我最先看到的,永远是摩根的额头,就算完全不认识他,路人也能快速对他的智力水平有所了解,因为很少遇到脑门那么突出的人。
他是高个子,除了额头,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那双纤细却有力的手,还有他如同舞蹈或做手术一般的动作,任何动作都精确、优雅、有分寸,不浪费任何一丝力气。
他是约伯最好的朋友,似乎第一天开始就如此,他们在哪里搭上的、怎么搭上的,始终是个未解之谜。
他看人的眼神和约伯刚好是两个极端——约伯对任何人都没有兴趣,而摩根则永远洋溢着好奇,久久注视,聚精会神。
这么盯着大姑娘看大家可以理解,盯着八十岁的糟老头看口味会不会重了点?有一次我这么问他,他耸耸肩说:“只是想看看那个人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解剖。”
“有一天如果我死了,绝对不要解剖,务必直接把我烧成灰拉倒,谢谢!任何原因致死的都让它随风去吧!请千万不要追究!”
他想了想,很勉为其难地说:“连福尔马林浸泡都不想尝试一下?”
我大吼起来:“老子连精油玫瑰泡浴都不想尝试!”
他让我进去,倒了一杯水给我,被我放在旁边——我,还有任何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绝对不会在他家里吃喝。
他问我:“你干吗?”
我把十号酒馆发生的事讲给他听,两次赌局发生时他都没在场,但事情不复杂,一会儿就说清楚了,他点点头:“你要我干吗?”
聪明人问问题就是这么简单粗暴,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我把手机打开,调出照片递给他:“帮我看看,他什么来头。”
掐指算算,斯百德到十号酒馆还没超过两个月,算上被砸掉的那支钢笔和刚才那瓶拉菲,他已经花了几十万。
发神经的人年年都有,可是很少有神经病会有钱到这个程度。既然是罕见品种,就必然会在世上留下痕迹。
摩根对此表示同意。他正要去书房,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身从鞋柜上拿起一样东西递给我:“你说砸掉的钢笔,是不是这个?”
那是一个不锈钢盘子,里面散放着好多圆段段。我仔细看了很久,才反应过来那确实是一支钢笔。把它们拼在一起,就是斯百德丢在地上踩了一脚的那支钢笔。
他明明就只踩了一脚,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就算用机械切割,断面都很难光滑均匀到这份儿上——我可不是胡说的,我有一级钳工上岗证呢。
摩根说:“不是机器切的。”
他拈起一个圈,看了看:“约伯搞卫生的时候发现了这支笔,陷在十号酒馆的地板里面。”他做了个手势强调“里面”两个字,“碎成一圈一圈的,而且钉死了,费好大劲才挖出来。”
我心里一激灵,赶紧下手一数,十一段!那家伙说到做到啊!
我的下巴都要掉下去了:“这是什么……什么意思?”
摩根露出一丝奸诈的笑,拍拍我的肩膀:“意思就是,兄弟,你被奇怪又危险的人盯上了。”
摩根的工作室是他的秘密基地,据说里面有超迷你的全科医院,还有世界级水准的实验室。他并没有刻意对我们隐瞒这一切的存在,但正常情况下,来访的人都会很自觉地和那儿保持距离。
和往常一样,他进工作室,叫我待在外面看看书。
摩根的书柜容量巨大,占据了整个起居室的四面墙,柜里的书琳琅满目,无所不容。但我最爱的始终是他的美术画册收藏,哪个国家哪个流派的都有,普通小美术馆的收藏估计还无法跟他一拼。我专挑自然流派的人体画册看,翻到第三本,摩根出来了,打了个响指:“在找。”
在找?怎么找?
他说:“我同时侵入了几个主要的人口数据库,量太大了,排查需要时间,等等吧。”
从技术到实质我都不太听得懂,一我倒是会,我这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等,等着有什么坏事发生。
他拖了一把椅子坐到我身边,端起那杯他倒给我的水喝一口,问:“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事儿惹到人家了?”
我感觉自己比窦娥她妈还冤:“我上辈子都没见过这个人,而且看他那范儿,我得去哪儿才能得罪到他啊!”
摩根不同意:“那可不见得,有时候你被毛毛虫咬了一口,也会气得要烧掉整片松树林以出一口恶气,麻烦这种东西不长眼睛的。”
读书人真讨厌,随便讲个道理都用比喻,还不好反驳。
幸好摩根对我还是很仗义的,第一,因为厮混得久了还是有感情;第二,约伯弄来卖的酒向来都不靠谱,没有我在那儿看着,估计天天都会有人酒精中毒,摩根可治不过来。
他问我:“找出这人了,你准备怎么办啊?”
我想了半天,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为天下的小混混所不齿的台词:“报警?”
“报警没用,他摔自己钢笔又没招惹谁,摔拉菲也给钱了。”
我苦着脸:“那怎么办?”
摩根愿意动脑子:“先想想这事儿会怎么发展下去吧。”
我想起那支被截成一串口哨糖的限量版钢笔和粉身碎骨的拉菲,打了个寒噤。
横的怕硬的,硬的怕邪门的。斯百德那个人,把他拍扁了,就能在百科全书里面加一条“邪了门了”。
这时候摩根叫我:“你把事情经过再说一遍,别漏掉细节。”
我照办了,连自己在赌局的过程中差点儿尿了几次裤子也没有隐瞒。
摩根很专心地听着,两根手指在桌面上移来移去,好像在下一盘想象中的国际象棋。我话音落下,他沉思片刻,开始喃喃自语:“现实红利**开局,纵深陷阱,连环诱导。”
这些专业术语我一句都听不懂,我直着脖子嚷嚷:“说人话!”
他看我一眼:“人家玩你呢!”
玩我?什么时候我的三围对男人有那么大吸引力了?
摩根耸耸肩:“你觉得他接下来会干什么?”
我没好气道:“鬼才知道!要是他一次接一次地发神经,迟早老子要眼睁睁地看着他点火烧王羲之的真迹。”
摩根眼前一亮:“王羲之的真迹!”
他跳起来,扳着手指算:“钢笔,拉菲,一千,一万。”他猛然间就闪现出高智商的宅男光辉,胸有成竹地看着我,“他的目的就在你,这是在设局,让你一步一步被卷进去,局里的诱饵肯定是逐步升级的,这就像做药物试验那样,先用老鼠,再用猴子,最后才到临床人体试验。”
我大惊失色:“什么?他喜欢男人也应该去找约伯啊!”
摩根摇摇头:“No!No!No!他应该是在试验你。”
“试验?试验什么?老子又不是猴子。”
摩根又想了想,说:“我认为应该是试验你判断事物价值的能力。”
他拍拍我表示安慰:“冷静,他说不定是星探,代表某个拍卖行来的,把你挖去当艺术总监什么的。那以后你就有钱啦,记得给我点儿,让我升级一下我的私人手术室。”
我没法把这话当真,苦着脸打了个哈欠。摩根走进书房看了一下,对我说:“数据库还在筛选呢,估计还要好一会儿,你回去睡吧。”
我表示接受他的合理建议,走出去,他又追出来冲我喊:“估计过不了多久他还要设局,你记得要逼他当场就升赌注。”
我站在路灯下,一边瞌睡兮兮,一边吼回去:“升到什么程度?”
摩根想了想,显然既不相信我的品位也不相信我的定力,最后大叫了一声:“我到时候会去,你听我的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