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英雄救美
天色已经大亮,日光白花花地从窗户外射进来。我身上大汗淋漓,心里悲喜难言。
更悲喜难言的事儿在后面,我感觉屁股下面怪怪的,顺手一摸,好嘛,**湿了一大片。傻小子睡凉炕——全凭火力壮,我这把火显然是憋得太久了。
我唉声叹气地爬起来,心想说不得,不管老子今天要干什么,都得光着屁股上街去了。
这会儿,住客们都纷纷起床了,各种声音开始跟潮水一样涌过来,那几面墙的隔音效果跟我的底裤一样不靠谱。
左边住客发了半宿酒疯还不消停,持之以恒地踢门打床板。右边的大概是一边刷牙一边唱歌,水流哗哗夹杂着杀猪般高亢的嘶喊。不知道哪位仁兄热爱音乐,将收音机扭到最高分贝,猛播死亡金属摇滚乐曲。
没一会儿,楼上忽然冒出沉重粗犷的脚步声,兜着圈子来来回回地跑,全程伴随各种音质的尖叫和各种音高的狂吼。
我仰起头来仔细听了一下,大致上判断出那是一场几对几的群架,以及动了什么类型的武器。
喏,这就是为什么前台红发男说他们不欠死人的钱了。在这种环境里要幸存下来,还真是三分靠天命,七分靠打拼。
抖擞精神,我打了半套陈氏太极,脑子转向我现在能做的以及唯一需要做的事——非常简单,也非常困难,那就是——活下来。
只有活下来,才有机会翻盘,才能挖掘开所有的真相,揭开全部的内幕,老了以后以此对孙子吹牛;我得活下来,回到小铃铛的身边,缩在她的围裙下,赖在十号酒馆的桌子上,混吃等死。
我在向南旅馆待了两天压惊,中间去了一趟纽城大学,先知上课的教室里仍然人满为患,只是讲台上站着的是别人。而他住的地方,我没敢上去,远远徘徊了一阵子之后,垂头丧气地走了。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一点一滴都在我脑海里,长着刺,我又会情不自禁地反复想。
奇武会的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团队遣散?又是谁在锲而不舍地对付他们?——难道十二财团发出的悬赏至今还在默默生效?
从冥王说他们必须避开追踪,所以要我送东西开始,一切就变得很不正常。
我想到这里我忍不住苦笑。什么叫正常?也许正常的奇武会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正常的存在,所以一有机会就会被针对和消灭,要以此来恢复平衡吧。
第三天早上,我的身体和脑子都恢复了一点,差不多应该鼓起勇气出门去干点啥了。
我把衣服一件件地穿上,把大钞小心地藏在衣服的内兜里,就在下定决心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变得非常平静。
除了拥有所谓判官的本能,我一直引以为豪的另一件事,就是我的单细胞属性。我只能爱一个人,只能专注于一件事,每一眼看到的无论是什么,在那短短的瞬间,我都只能关注那一样东西。一只蚂蚁在某一个时刻,就是我的全世界。
有一次我和小铃铛逛街,看到有个地方卖结婚邀请卡,卡片上都印着精心选择的句子。我没什么文化,但其中一些还是沿着视觉神经爬进了我的脑子,赖在那儿不走了。
我最喜欢的一句是:愿被判一辈子“有妻徒刑”,但不介意换几个地方分段服刑。
被小铃铛一拳打到鼻子出血之后,我转而向她朗诵另一句:虽千万人吾往矣,一条道走到黑。
小铃铛这才满意了,点点头说:“嗯,这个行,这还差不多。丁通,我告诉你,老娘就是你的黑,你知道吧?”
我急忙点头哈腰:“那是,那肯定是,瞧瞧你多黑啊,不可能有人比你更黑了!”
结果我那天因为失血过多去了急诊,因为摩根没在家。
你看,我比任何人都有底气拍着胸膛说,一条道走到黑,这就是我丁通安身立命的根本。
现在我就要出门去,找到那个天杀的朱利安,揍他个半死,然后再像一条狼似的,跟在他伤痕累累的身体后面,循着血迹,找到咪咪。
我对着想象中的镜子,做出一个恶狼的表情。不过除了动物园,我从来没有在野外见过狼,更不知道狼真正凶狠起来是什么样子,所以这个表情说不定更像哈士奇。
怀着敢死队成员一般悲壮的决心,本哈士奇就要出征了。我正要出发,猛地门上响起一阵连绵不断的敲打声,乱且短促,还毫无章法,完全没有**的觉悟,有几下我怀疑可能是用头撞的,简直病急乱投医。
外面的人肯定不是来找我的,而是被人逼到墙角,作垂死挣扎。
我屁都没放一个,果断向后转,齐步走,退回床脚往地下一坐,缩起身子,头埋进膝盖,各个关键部位都尽量离门远一点。
敲门声越来越狂乱,而后又完全静止了。我不需要有千里眼也可以把外面的状况猜个八九不离十,那个倒霉蛋肯定全身心地贴在门上,也许追杀他的人就差一个拐角,就能把他打成分子状态。
门里门外,大家都在静静等待那致命一刻的到来。我试图想点儿高兴的事儿,但还没确定要想什么,猛地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站了起来,就像身体决定背叛大脑,揭竿起义一样,几秒钟之后手就搭上了门把。
分管理智部分的神经中枢立马缩成一团,惊恐地尖叫:“你要干什么,赶快住手,不要啊,不要啊!”那德行跟植物大战僵尸游戏里那个胆小的蘑菇喷子一样。
但来不及了。我一拉开门,外面的人就直接滚了进来。我反手把门关上,几乎就在这瞬间,一个人影掠过楼梯转角处,我甚至感觉到有人往我这边看了过来。
来人瘫软在地上,努力抑制自己急促的呼吸。显然他知道这里的门和墙壁都很薄,里外彼此都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如果因为获救了很高兴,引吭高歌一曲“亚拉索,这就是青藏高原”,下一秒钟不用说,我们俩就都得被活埋在青藏高原了。
第二眼我就发现,这不是他,而是个她。虽然被包裹在一色黑的宽大裤子和深色连帽衫里面,但那丰满的胸脯起起伏伏,一下就把她给卖了。
她在地上坐直了身体,全神贯注地望着门,完全没有察觉到身上那件连帽衫的胸前拉链滑了下来,一直坠到了乳沟那儿。跟所有洋妞一样,她皮肤质地一般,毛孔清晰可见,斑斑点点,质地粗糙。如果光看皮肤我连摸一手的心情都没有,好在她的本钱非常不错,内衣都没穿,胸部却又圆又挺,没有丝毫下垂的趋势。
这般恢宏的气势放在硅胶版身上当然不出奇,但我以自己的名誉担保,她这一对宝贝肯定是真的。
十号酒馆除了一群熟客以外,三天两头还有一些模特走进来喝一杯,因为烟墩路附近有所著名的美术学院。
根据我和约伯长期而深入的观察,他们显然习惯于在周五晚上安排素描课,天气转热的时候,就常有人体写生,我猜是天气好脱起衣服来比较快的缘故。
每当入夏,我和约伯就如临大敌,翘首以盼。
模特的胸通常都不大,但也有例外,极品是那种身材修长但胸前有肉的,一旦极品出现,我和约伯就例行打赌。
我们赌的不是模特胸部的真假,这太没有挑战性了,而是赌那些假咪咪里面到底几成是真,几成是假。大家各自估算出一个百分比,然后以实践出真知来验证,谁的百分比最接近实际数字,谁就算赢。
我靠的是我的眼睛,约伯靠的是他的手。负责裁判的人当然是摩根。
老实说,虽然我的胜率略高于约伯,但他“一手定成分”的绝技,出神入化,令人叹为观止。
作为一个深度妻管严,我永远没法想明白约伯到底有什么魔力,只要他跟小妞们哈拉几句,或者干脆跟只猫似的对着人家流口水,各种妞就都会跟中了蛊一样,不但慷慨地允许他把咸猪手伸进衣服摸一把,甚至还有人愿意一直等到凌晨三点约伯下班,和他结伴回家,继续切磋彼此生平绝技。
我盯着眼前这位姑娘过眼瘾,半点都不用担心会有河东狮吼或脑后平底锅偷袭,十分陶醉,就连外面的追兵到底干了些什么我都无心关注。
有人骂着本地风味十足的各种脏话,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了。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外面真的不再有动静,大胸女郎终于松了一口气,腰一挺,从地上站起来,把连帽衫的帽子拉低,遮住大半个脸,目不斜视地说了声:“谢谢。”
那口气很古怪,如果光凭语调来猜测,不像在说谢谢,倒像在说“你怎么还不去死”。
我没出声,把视线稍微往上移了移,观察了一下她的脸。这妞长得不错,皮肤雪白,头发呈黄栗色,瞳孔里有一种奇怪的绿,特别阴沉的那种,就像长满了青苔的一潭死水。面部棱角分明,五官闪耀,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我要随便弄张泥巴壳往她脸上一印,掰下来就是一张现成的好面具,哪儿都不会缺。
我耸耸肩:“不客气。”完全是顺口的,我接着问,“你是谁?他们追你干吗?”
她的语气格外生硬地说:“不关你的事。”手插进兜里,挺直腰身往门那儿走去,和我擦肩而过时,她忽然转过头冷冰冰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我和她对视,从她眼睛里看到了我不喜欢的东西。
我盯着她,说:“你瞅啥?”
那双绿眼睛在我身上打了个转,她咧开嘴乐了,没头没脑的笑容里有一种难以描述的疯狂,让我觉得浑身上下都很不舒服。通常我觉得不舒服的时候,就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
果然,她停下了脚步,转身,开始向我逼近,手从裤袋里拿出来,指缝间夹着一把雪亮的小刀。我往后一退,警觉起来。
这个女人刚刚从地上起来的动作已经引起了我的注意,除非腰力很好,而且训练有素,否则的话,从盘坐的姿势随随便便挺身起立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的事。
现在她向我逼过来的动作,没有半点花样,却攻击性十足,脚步快,毫不杂乱,韵律感如同跳舞,步步有力。
这说明她是练家子,练的是柔术或者空手道,有技术难度,符合女性力量不大但身体灵活的特点,练得好的话,杀伤力是很强的。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可怕的是她的杀气。她持刀向我逼近不是为了吓唬我,是真的想要除掉我,一了百了。
但有什么必要呢?我谁都不认识,她只要从这里离开,我不可能泄露她的行踪。
也许对有些人来说,杀人不需要理由,不杀人反而需要。
我最近仔仔细细地看过足够多的连环杀手了,有些人脑子里天生就有一个地方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绝非后天教化或纯真爱情可以扭转。一旦这个地方开始作祟,他们就会变成怪物。
眼前这个女人多半也是其中的一员,至于她的疯狂是否已经贯彻到现实,我暂时还没有搞清楚。
这种感觉很可怕,但还不至于吓到我,毕竟是个女人对不对,也不看看我身边的女人是什么成色!
小铃铛虽然不会柔术,却蛮力惊人,而且对付起我来脑筋格外灵活,我从小到大和她缠斗,各种光明正大或者偷鸡摸狗的招数都用过,早就有了心得:
对付女人,除非她是爱神那种功夫逆天的,甭管什么战略战术都白搭,剩下的基本上都服一个办法——一力降十会。
我退了一步,洋妞继续逼近,我目不转睛观察着她:气势从最强到开始衰弱,再重新振作准备下一轮真正的攻击,起承转合之间,只有一丝缝隙算得上是破绽。
这点破绽比针尖还小,但当然逃不过我的眼睛。
我就踩在那个时间点全力扑了过去,刚才的一退,刚好变成了借力的姿势。
洋妞睁大眼睛,一惊,立即回旋,撤身,出腿,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一脚踹过来直奔老子**,绝对是有经验人士的打法。
我早有准备,完全不招架,也不闪避,只是身体一侧,硬着一脚,咔嚓两声,髋骨真疼,幸好还没断。接着就合身整个撞了上去,老子一百八十多斤肉也不是白长的,全力以赴之下冲击力不亚于一头小野牛,咚一声直接把她撞出了两米开外,啪一下猛贴在墙上,跟一只被拍中的蚊子似的。
我一秒钟都没停,蹿过去拎住她的后脖子,跟拎猫一样将她从墙壁上拉下来,一手抓脖子,一手抓大腿,举起来往**猛一摔,砰一声巨响,破床架和破床板一起发寒战似的咔咔咔猛抖起来,居然没断,叫人好生佩服。
她被摔得眼白唇青,尖叫一声,然而背一着床,手一撑又要弹起来。我赶紧压过去,砰的一下就往她下巴上来了一拳。
我尽了全力,她立马就消停了,虽然还有意识,但短时间内绝对恢复不了战斗能力。
我喘了口气,伸手把裤子上的皮带解下来,抓住她的两只手左右交叉,跟煎鱼似的翻了个面,手扭过来,用皮带结结实实地绑在了床头架上。
这一手是东门菜市场屠夫老王的绝技,不管多狂躁的猪,他用一根草绳就能捆个结结实实。现在我手里好歹是根真皮带,谅这个妞再泼辣,力量比起一头母猪还是稍有不如的,看看,现在连头都动不了了吧。
我抹了一把汗,把她上上下下搜了一遍。这女人个子不算高,和街上走来走去的那些洋妞比,至多算中等,但衣服包裹下的身体很强壮,除了特定部位,几乎摸不到脂肪。
我掏出她身上所有东西,往地板上一摊,一些现钞,大概两百多块,我顺手捡起来塞进口袋里,还有驾照、口红、手机和一个电子书。不错啊,亡命天涯还不忘加强自我修养,我打开看了看,都是挺高级的书咧——我的高级标准很简单,凡是我连名字都不认识的书,就很高级。
我把手机拿出来,想着再打个电话给小铃铛,又觉得现在不是跟老婆表白或发表临终感言的时候,昨晚我把电话挂掉的时候,她可号得比犀牛望月还惨。
那个女人勉强歪过头来,看着我各种偷鸡摸狗,要是眼神能杀人,我早就死于一个对心穿了。至于她心里破口大骂,就敬请随意不要客气了,我这辈子对诅咒和宣誓这两件事都无所谓,对我生身父母和祖宗十八代的问候尤其是我喜闻乐见的。
我把自己没兴趣的那些东西塞回她口袋里,然后摸着下巴站在床边前思后想,老觉得我错过了什么。
错过了什么呢?一个人的身上,还能带些什么东西呢?
钱我拿了,手机我也拿了,对普通人来说,基本上他的随身财产已被全盘洗净,没什么好再挣扎的了。
她表现得和所有普通人一样愤怒,但她的愤怒里带着一种微妙的放松感,似乎如释重负。她释了什么重负呢?难道还有什么更值钱的东西在她身上,我没有搜着?
我弯下腰来,问她:“刚才追你的人,想要你身上的什么东西,对吗?”
她一惊,那是幅度非常非常非常小的一惊,从她的眼角和嘴角传送出来,就像在河里打水漂,石头漂出的最后一个波纹,在水面上袅袅消失的那个瞬间。
于是我知道了,她身上带着某件东西。
她身上不管带着什么都跟我没关系,但反正现在我也没什么急事,搜搜她的身还不用被打耳光,不失为上好的消遣。我吹着口哨挽起袖子,从她的头发开始再找一遍,一边情不自禁地开始唱起著名的民歌小调《十八摸》。哎哟,她的样子可真好看啊,要是我现在放开她,她肯定两口就能把我给生吃了,盐都不用抹。
我闭着眼睛一路摸下去,凭着我对小铃铛的一腔赤诚,我摸得非常专业,不涉半点肉欲。这绝对不是在自我标榜,我都没把手伸进衣服里,事实上我也真的顾不上肉欲。
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自己的指尖,不是关注我摸到的东西,而是关注这个女人身体的反应。
身体是无法骗人的,在十号酒馆里,很多时候,我不需要看脸和眼睛,就能看出一个人整个晚上的情绪如何——手指会说话,腿的颤动会说话,屁股在座位上移来移去的频率和幅度会说话。如果我足够专心的话,几乎能看出一个人全盘的期待和心事,绝望和痔疮。
某些日子到了半夜,约伯会漫不经心地穿过整个酒馆,坐到我身边,问:“谁今天晚上身上的钱不够买单?”
我的眼睛在芸芸众生的腿中间搜寻,慢慢锁定那个心神不定的人,他的野心和渴望都清清楚楚——想要背负十三杯免费健力士啤酒的血海深仇,从木三和约伯的眼皮下逃出生天。
我的手指可以比眼睛更敏锐,因为它的注意力不会被分散。
十分钟之后,我停住手,再把她的连帽衫推上去,她的背光滑结实,中间一条美人沟,腰窝清晰可见。
我站在床边,凝视着她背上的某一个地方出神。
女郎渐渐开始清醒了,她拼命向后拱起来,姿势别扭地徒劳挣扎着。我心里一寒,生怕她的腰一下子断了,血溅三尺,我上哪儿去找钟点工打扫卫生。
我围着她转了几个圈,拉起她的连帽衫把脑袋包严实了,而后把房间里唯一的那张椅子拉到门的正对面,坐下来,摆成一个尽量舒服的姿势。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很快就有客人要上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