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谁之罪

团市委邀请市里几名律师,到监狱给少年犯讲法制课,我是其中之一。

第一堂课,安排我讲。

讲完后,少年犯不过瘾,提出再召开一个座谈会,让我给他们讲一讲我的成长经历。

座谈会上,有一个少年犯突然向我发问:“陈老师,听说您出了三本书。并且第四本书又快出来了,是吗?”

“是这样。”

“您的三部书,我都拜读了,有好多文章我还能倒背如流。这三部书,讽刺文章居多,尤其是讽刺官场与官吏,更是入术三分,一针见血,可以称之为新《官场现形记》。”

少年犯的话,引起我的注意。看来,他的文学功底不浅。

“你叫什么名字?”

“刘文学”。

“蛮响亮的名字嘛。”

“父亲是作家,希望我子承父业,可我”

“说说你的情况,或许对我们大宋都有启发。”

“好吧,那我就自揭家底了。”

我的父亲是作家,那只能说明父亲自己有水平。我虽是他的儿子,可我不愿靠他的名声和扶持成为作家。我有双手,于是,我不停地写作,不停地投稿,收获的却总是失败。

现在是市场经济,文学他妈的也成了商品,文学家和编辑也变得市侩了。

我不愿写小东西,要写就写大部头。因此,我从写中篇开始入手,每个中篇四五万字,也不小了。

有一天,我收到一封信,拆开一看,高兴死了,编辑老师开恩,拟用我的一个中篇。不过,要我寄去二千元赞助费,否则,只能泡汤了。

这么一个良机,岂能轻易错过?

可是,上哪儿弄钱呢?

想来想去,我想到了那些弟弟妹妹们。

不到一个月,二千元凑齐了。

我马上到邮局,给杂志社汇款。正当我掏钱时,几名公安抓住了我。

就这样,作家没当上,成了少年犯。我好后悔呀!

刘文学说罢,哭出了声。

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