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狐鬼抒“孤愤”3

如果说《司文郎》中的愤怒表现得近乎谩骂、稍嫌直露的话,《贾奉雉》则换了一个角度对瞎眼试官极尽嘲笑之能事。它写“才名冠一时,而试辄不售”的贾奉雉,遇到仙人郎生,郎生要他把平时“鄙弃而不屑道者”的文章作为“范文”,去准备考试。开始他不肯干,但在又不中之后,勉强为之,可还是“未至终篇,昏昏欲睡,心惶惑无以自主”。郎生又出了7个题目让他做,开始,他认真去做,均被否定;后来,他“戏于落卷中,集其冗泛滥,不可告人之句,连缀成文”,原本不过想开个玩笑,不料竟被郎生肯定说“得之矣”,果然以此得中“经魁”。对日夜盼望功名的贾奉雉来说,这本是件“好事”,谁知他“又阅旧稿,一读一汗。读竟,重衣尽湿”,自己感到无脸见人,终于弃家出走。这里,以未出场的昏聩试官与正直的知识分子作了对比,更突出了作者的特立异行。

针对帘官的昏聩,作者在《于去恶》中,借一个烧纸灰吞以代读的鬼于去恶之口,提出了“考帘官”的理想:

陶问:“考帘官为何?”曰:“此上帝慎重之意,无论鸟吏鳖官皆考之。能文者以内帘用,不通者不得与焉。盖阴之有诸神,犹阳之有守、令也。得志诸公,目不睹坟典,不过少年持敲门砖猎取功名,门既开,则弃去;再司簿书十数年,即文学士,胸中尚有字耶!阳世所以陋劣幸进而英雄失志者,惟少此一考耳。”

作者的设想甚异,也甚好,不过,倘若考考官的考官也是一路货色,又将奈何?当此设想行不通时,他又想出请张飞来主持公道,严厉惩罚那些不主持“公道”的“乐正师旷、司库和峤”,当然也只是幻想。

表现科举这一主题的还有《颜氏》、《三仙》、《僧术》、《郭安》、《素秋》、《何仙》、《考弊司》、《书痴》等,它们或者揭露科举制度对读书人身心的残害,或者嘲讽科举入仕者的酸腐与无能,总不外乎表现科举制度在实际上“黜佳士而进凡庸”的本质。因此,他恨它、骂它,但他决不想抛弃它、打倒它,相反,他还一厢情愿地让他的许多主人公最后都一个个地读书做官,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二是“愤”官场黑暗,吏治腐败给人民造成的深重苦难。蒲松龄终生居于社会的底层,又在县衙门做过一段时间的幕僚,对官府有较深刻的感性认识。他的可贵之处是能够始终站在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一边来看问题,想事情,并把它们体现在自己的作品中。揭露社会黑暗、官贪吏虐,是一个历史的主题,但像《聊斋志异》这样揭露得如此深刻、如此广泛、如此尖锐又如此巧妙的,却不多见。正如郭沫若题词所说: 它的确是“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在蒲松龄的笔下,也写了少量的好官、清官,如《胭脂》中的施愚山、《折狱》中的费祎祉等等,但大量出现的可说是一幅群丑图,上至天子大臣,下至公差役吏,加上土豪劣绅,织成一张天罗地网,使正直无辜的百姓简直走投无路,透不过气来。像《席方平》、《梦狼》、《促织》、《张鸿渐》、《梅女》、《红玉》、《续黄粱》、《向杲》等等,都是假借鬼狐或梦幻来曲折地影射现实,揭露社会黑暗的。《梦狼》写白翁梦中来到他儿子白甲的衙署,那儿竟是这样一幅图景:

窥其门,见一巨狼当道,大惧不敢进。丁又曰:“入之。”又入一门,见堂上、堂下,坐者、卧者,皆狼也。又视墀中,白骨如山,益惧。丁乃以身翼翁而进。公子甲方自内出,见父及丁良喜。少坐,唤侍者治肴蔌。忽一巨狼衔死人入。翁战惕而起曰:“此胡为者?”甲曰:“聊充庖厨”……在充分展示了官府衙门吃人的虎狼本性之后,作者在“异史氏曰”中更进一步点题:“天下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即官不为虎,而吏且将为狼,况有猛于虎者也。”从而进一步说明,像白甲这样鱼肉百姓的官吏并非个别,而是“比比”皆是。不仅如此,还有危害更烈的“猛于虎”的“苛政”呢!虽然它不过是儒家“仁者爱人”的思想的体现,但对这一思想作如此大胆和深刻的揭示,则是以前的作品所未达到的高度。

《席方平》则通过席方平因为父亲惨遭冤死而下地狱告状所受到的种种折磨,揭示了封建时代法律保护富豪、残害无辜的本质。作品先写“狱吏悉受赇嘱”,而“日夜搒掠”无辜的席父,席方平先是告到城隍,但城隍被“内外贿通”之后,“以所告无据,颇不直席”。再告到郡司,“迟之半月,始得质理”,不过是挨一顿打,“仍批城隍覆案”。三告至冥王,但冥王也被买通,升堂时,“有怒色,不容置词,命笞二十”。见席不肯屈服,又让他受火床、锯解之苦。在这个过程中,席方平觉悟到,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没钱的缘故,并且悟出了“阴曹之暗昧尤甚于阳间”的道理。最后,作者请出了灌口二郎神为席伸冤,让读者得到一种虚幻的满足;实际上是极其沉痛地宣告: 阴曹和阳间从下到上都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黑暗世界,所谓法律的公正根本是不存在的。这种深刻的认识也是前所少有的。现实生活中的蒲松龄以生平不入“公门”为愿,恐怕正是认清了“公门”的本质的结果。

法律偏私,“公门”不公的情形,在《张鸿渐》、《商三官》、《梅女》等作品中也有着淋漓尽致的描绘。如《张鸿渐》写“卢龙令赵某贪暴,人民共苦之”,一次又无辜打死一个秀才,张鸿渐只不过草了一张状纸,便受到终生迫害,不得不到处流浪,东躲西藏。《商三官》写商父被“邑豪”的家人打死,累次告官却“讼不得直,负屈归”,当三官的两个哥哥再要往上告时,三官愤然说:“人被杀而不理,时事可知矣。天将为汝兄弟专生一阎罗包老耶?”终于走上了个人复仇的道路。张鸿渐的妻子说的“今势力世界,曲直难以理定”,正是作者对黑暗社会的高度理性概括。在《李伯言》的“异史氏曰”中,作者说:“阴司之刑,惨于阳世;责亦苛于阳世。然关说不行,则受残酷者不怨也。……第恨无火烧临民之堂廨耳!”可见他对现实社会中“关说”公行,法律阿私的现象是多么痛恨!

作者对于这一社会现象的思索在《冤狱》的“异史氏曰”中有着痛快淋漓的陈述。他指出“今之听讼者”矣:“一票既出,若故忘之。摄牒者入手未盈,不令消见官之票;承刑者润笔不饱,不肯悬听审之牌。蒙蔽因循,动经岁月,不及登长吏之庭,而皮骨已将尽矣!而俨然而民上也者,偃息在床,漠若无事。宁知水火狱中,有无数冤魂伸颈延息,以望拔救耶!”因此,奸民难虐而良民易欺,无辜受牵连遭罪者被搞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使得“带一名于纸尾,遂成附骨之疽;受万罪于公门,竟属切肤之痛”。最后,他还沉痛地写道:“从政者曾不一念及于此,又何必桁杨刀锯能杀人哉!”这种议论从创作的角度说,是不足取的,但对我们认识作者创作这类作品时的指导思想,却是很重要的。

除了这些比较专门从整体上揭露的篇章外,作为个例来描写官吏的贪酷昏暴的,或在爱情故事中穿插这类描写的,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前者如《潞令》中的县官,《钱卜巫》中的邑宰,以及《库官》、《王者》、《夏雪》、《公孙夏》等等;后者如《书痴》、《晚霞》、《小翠》、《珊瑚》、《红玉》、《娇娜》等,均穿插有官贪吏虐的神化之笔。

对这种黑暗的社会现象,蒲松龄开出了一些救治的药方: 一种是如《胭脂》、《冤狱》中表示的,希望官吏们谨慎“听讼”,要“审思研察”,不能只知“棋局消日,绸被放衙”,对“下情民艰,更不肯一劳方寸”,惟知“鼓动衙开,巍然高坐,彼哓哓者直以桎梏静之”。二是幻想借助神仙的力量来救治,如《席方平》请出二郎神,《冤狱》请出周仓等。三是鼓吹个人复仇,如《商三官》化装杀仇人,《向杲》化虎吃仇人等等。四是写被迫害的人民起来造反,杀死贪官污吏。如《梦黄粱》写曾孝廉梦中作奸相被流放途中,被“被害冤民”以巨斧砍下脑袋。《梦狼》中的白甲及其爪牙也是被“为一邑之民泄冤愤”的老百姓所杀死。有意思的是,白甲生时,一味讨好上司,欺压百姓。针对他的行径,作者便给他安排了死于老百姓之手的结局。但明伦风趣地评道:“生死之权,在百姓不在上台: 百姓怨,便是死期;媚上台,何术能解百姓怨也。”真是一针见血。在当时,作者能够写到这种程度,的确难能可贵。

三是“愤”世道人心之浇薄,人与人之间道德伦理关系的沦丧。蒲松龄曾应好友王八垓的要求,针对“世情之薄”,写了《为人要则》,包括《正心》、《立身》、《劝善》、《徙义》、《急难》、《救过》、《重信》、《轻利》、《纳益》、《远损》、《释怨》、《戒戏》等十二题,表达了他在伦理道德方面的看法。他在《聊斋志异》中也用大量的篇幅反映了当时社会这方面的问题。张元称此书“虽事涉荒幻,而断制谨严,要归于警发薄俗,而扶树道教”(《柳泉蒲先生墓表》);蒲箬等认为“大抵皆愤抑无聊,借以抒劝善惩恶之心,非仅为谈谐调笑已也”(蒲箬等《祭父文》)。

蒲松龄是从两方面来表现这一主题的。一方面是直接揭露世风中的丑恶一面。如《念秧》、《局诈》写诈骗集团处心积虑的诈骗手段,令一般人防不胜防,只有靠未卜先知的狐仙才能避免上当,稳操胜券。难怪作者要发出“人情鬼蜮,所在皆然。南北冲衢,其害尤烈”的慨叹了。《张诚》、《黎氏》写后娘虐待前妻孩子的事,后者虽也说“继母难作”,但还是把继母黎氏写成吃前妻孩子的“狼”,作者在“异史氏曰”中甚至声称“再娶者,皆引狼入室耳”,显然言之过分,但也说明他对继母折磨前妻孩子这种现象的痛恨之深!《马介甫》、《邵女》、《江城》、《吕无病》、《恒娘》等写家庭关系中的所谓悍妻和妻妾争宠的事,揭示了一夫多妻制下部分妇女的变态心理。另外,像《青蛙神》写到媳妇不应倚势骄人,《胡四娘》写嫌贫爱富的世态炎凉,《仇大娘》写险恶的邻居关系,《曾友于》写大家庭中的内部纷争,《劳山道士》讽刺好逸恶劳,《韦公子》、《嘉平公子》等揭露嫖妓的丑恶现象,都极为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