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的婚姻生活

在《世说新语》“德行门”中有一则关于王献之的故事,说他害了重病,请道家来替他上表奏请天神消灾去祸,照规矩病人要坦白自己的过错,王献之说,“想不起别的事,只记得和郗家离过婚。”故事虽短,但纸短情长,他的诚恳态度和忏悔意识却是暴露无遗了,他的婚姻生活亦是浮出了水面。

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也是最小的一个,据《晋书》所载,在王羲之的七个儿子中,有五个是在史籍中较出名的,而王献之则最为突出。王献之的结发妻子是郗道茂,郗昙的女儿,而王羲之的夫人郗璿则是郗昙的姐姐,也就是说,他们二人是近亲结婚,郗道茂的婆婆是自己的亲姑姑,王献之娶了自己的表姐。小时候就在一起玩耍嘛,很熟悉,郗道茂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王献之就央求父亲为自己提婚,为此王羲之就还给郗昙写了一封信:“中郎女颇有所向不?今时婚对,自不可复得。仆往意,君颇论不?大都比亦当在君耶!”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你家女孩有没有中意的对象?如果没有,就和我家小郎结婚,那是再好不过了。希望你考虑一下。”两个人很快就结婚了。青梅竹马,喜结连理,还应该算是幸福美满的婚姻,可悲的是,他们生有一个女儿,却夭折了。

过了几年,朝廷发生了一件大事,影响到王献之的婚姻生活。在晋孝武帝宁康元年,大将军桓温的儿子、驸马桓济与兄长桓熙参与谋杀叔父、时任车骑将军兼都督七州军事的桓冲,结果事情败露了。桓温在临死之前下令拘捕了两个儿子,晋孝武帝亦废除了驸马桓济,把他发配到了长沙。这时朝廷重臣谢安、王坦之等人与新安公主司马道福的母亲徐贵人商议,决定将新安公主改嫁与王献之,晋孝武帝此时十一岁,自然是权臣们说了算,这样王献之只好与郗道茂离婚,成为驸马,而由此亦进入权力中心,一路的建威将军、吴兴太守,官至中书令了,很显然这个婚姻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从一些资料看,谢安对王献之的欣赏,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不过还有一个说法是,新安公主很早就暗恋王献之,所以才有这样的官方行为,亦有一定的道理。他和新安公主生有一个女儿,取名神爱,过了一半年,自己就死去了,活了四十二岁。神爱后来做了皇后,嫁给了痴呆皇帝晋安帝。

王献之与新安公主的婚姻,据说最初王献之本人也不愿意,他曾以自残的方式相推辞,以艾草烧伤双脚,称行动不便,不能完婚,不过还是以失败而告终,后来竟落下跛足的毛病。就这样好好的一场婚姻,却被政治玩没了。再说郗道茂离开王家,此时父亲已死,无处安身,也只好寄生于伯父郗愔门下,没有再嫁,凄苦着郁郁而终了。王献之对于郗道茂的感情,应该说是真挚的,正如文首所引《世说新语》中的故事那样,他觉得自己是有过失的,但反过来想,即使他坚持不做驸马,后果又能是怎样呢?好在他是书法家,在《淳化阁帖》中收录的二王法帖中,有几则是能看出他对结发妻子的深情的,如《思恋帖》这样写道:“思恋,无往不至。省告,对之悲塞!未知何日复得奉见。何以喻此心!惟愿尽珍重理。迟此信反,复知动静。”翻译过来呢,就是:“我对你的思恋无处不在,每时每刻。我反省自己时悲哀充满天地。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与你相见。怎么样才能让你明白我的心呢。只希望你能多多保重。无论早晚一定给我回信,让我知道你的情况。”还有《姊性缠绵帖》,说:“姊性缠绵,触事殊当不可。献之方当长愁耳。”尤其是《奉对帖》,“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无已,唯当绝气耳。”则是极尽怨怼与悲愁之苦了。

除此二人遗事之外,相传王献之还做过《桃叶歌》,在《乐府诗集》中有录,郭茂倩解题引《古今乐录》:“《桃叶歌》者,晋王子敬所作也。桃叶,子敬妾名,缘於笃爱,所以歌之。《隋书·五行志》曰:陈时江南盛歌王献之《桃叶》诗,云:‘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似乎记录了王献之纳妾的轶事,广为坊间流传,但史书中实无记载,我们只好把它作为文人的一时雅兴之作来理解了。

其实这样的推演,我们究竟能还原多少真相呢?历史往往是很苍白的。

原文

【德行1·39】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