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我看来,作家冯玉雷是一个顽强的文化寻根者,一个试图“还原”丝绸之路文明的梦幻者,一个追寻敦煌文化的沉醉者,一个执拗地按照自己的文学理想来建构文字王国的人。这样的人,虽身处繁嚣之中,由于痴迷之深,其孤独几乎是必然的。
冯玉雷的小说创作开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陆续发表中篇小说《陡城》、《野糜川》等,并且出版了长篇小说《肚皮鼓》,他在追求艺术性的同时,更注重作品的文化意义。1998年,临近敦煌藏经洞发现一百周年之际,冯玉雷完成了纪实体作品《敦煌百年祭》,以类小说笔法,书藏经洞之悲剧。这是他的敦煌文化小说的肇始。别看文笔近乎通俗,立意却不肤浅,兴趣也不在猎奇,而是落在如陈寅恪所说:“敦煌者,吾国学术之伤心史也”的语义阐释上。他要探究的是,敦煌何以成为伤心史,伤心在何处?伤心的仅仅是学术吗?伤心的只是一座藏经洞,抑或一个王道士?对于王道士,作者的看法较为深刻:不是简单化地唾骂他“卖国”了事,而是写这个被历史戏剧化地置于矛盾焦点的小人物,为孤绝所困,为生计所苦,为情势为挟,为愚昧所驱,其行为及其后果带有某种“假私济公”的性质——出于私欲是本意,是出发点,“济公”却是始料所未及的客观使然。大量珍贵文物被盗卖了,大不幸也;但珍贵文物因祸得福,几乎在一百年间躲过了重重灾难,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了,致使敦煌学成为资料丰满的显学,又是不幸中之万幸也。它们不是藏在自家的而是藏在别国的博物馆里,是让人痛心疾首的事;但它们终究没有像圆明园的珍宝那样被劫掠一空或者付之一炬,又让人在痛心之余感到了些许欣慰——在全球化和资讯空前发达的今天,这后一点也许会变得愈益突出。
如果说,《敦煌百年祭》只是围绕藏经洞传奇的一部单纯而紧凑的纪实体作品,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这部长篇小说《敦煌?六千大地或者更远》,就是一轴写意和写实交织的长卷,一首雄浑的交响乐,一个庞大的文化梦境。作者努力追求题旨的深邃,气象的阔大,人物的众多,线索的复杂。这些都是他的前作所无法比拟的。冯玉雷无疑跃上了一个新的高度。在我有限的阅读经验里,像《敦煌?六千大地或者更远》这样奇异的文本尚不多见。我甚至一时不知道该怎样评价这部标明为“小说”的复杂文本,姑且以“文化小说”名之。必须承认,它为我带来了强烈的知觉冲击和浩阔的阅读感受,包括大量关于敦煌和西域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历史疑案,科学知识。我相信读到这本书的人,也会和我一样,为它的历史意象的丰富,斑斓,多元,神奇和无极的寥廓感而发出赞叹。作者固然不是知名作家,但他把握错综复杂历史文化现象的能力,处理头绪纷繁历史人物的本领,不免让人暗暗称奇。然而,它有点“不像小说”,它缺乏传统小说情节的连贯性,悬念的紧张性和主要人物的一以贯之,它有意地切断故事的趣味线索,让人颇为不适,它在文体上的尝试,即所谓“整合”方式,也不无可以商榷之处。但是,尽管如此,它仍是一部有价值的作品。
小说题名《敦煌?六千大地或者更远》,表达了作者独特的文化情思和历史文化观念。“六千大地”泛指西部大地——帕米尔高原,青藏高原,河西走廊,传统中的西域各地及中亚。六千大地极言其远,包含一个大文化带。这一地域曾经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文化中心地带,积淀深厚,张力四溢,而敦煌是它的一颗明珠,是其文明核心和精华汇聚之地。敦煌文化也可以说是楼兰文化、龟兹文化、高昌文化等已经消失的西域文化的延伸,其中也有很多中亚与中国中原文化的杂交成分。正是敦煌,以及围绕敦煌的中亚腹地在上世纪初的人文地理大发现,激发了作者的想象,引发了思古之幽情,豪迈之追忆,浪漫之抒发。作者是一个真正热爱西部,熟悉西部,并把灵魂交付给西部大地的人。他心中的西部,并不是外在的荒寒,不是茫茫戈壁,不是粗砺的物象,徒以形式赫人,他心中的西部是一个活物,一个无可言说的心象,一种近乎神性的存在,是积淀了丰厚的文化土层的所在,有点万物有灵的泛神论意味。只有长期浸润其中又能超拔出来,达到物我两忘境地的人,才可能有此悟性。
这部长达七十四万言的小说,撷取的是十九世纪末叶和二十世纪初叶,那个轰轰烈烈的中亚地理大探险、考古大发现的时代。这个时代,西方列强正在不断敲开中国的东大门;而在中国的西部边陲,伟大的敦煌艺术却在征服着西方世界,引来了西方的窃掠者、觊觎者和探险者。那时,在新疆,西藏,塔里木,天山南北,昆仑山,阿尔金山,敦煌,河西走廊,出没着不少外国探险者,或者文化大盗,他们一齐把目光转向这片冷寂万年之地。他们先后到达长江黄河源,罗布泊,青海湖,尼雅古城,楼兰国旧址,丝绸之路沿线,以及拉萨外围。这是一个伟大的人类科学和文化的活跃期,鱼龙混杂,搬演的却是人类另一种性质的战争——文化的战争。在我看来,这部书由三条主要线索构成,一条是象征性的,从敦煌的远古传说写起,涉及到大英雄,月牙,乐僔,茄丰,正统十一,罗布奶娘,蒲昌等等,直到引出沙洲驼队,主要表现西部人民的生存。这里的人物大都是“不死鸟”,有西部精神的传统。第二条线索是现实层面的,涉及敦煌及探险所到各地的各类中国人形象,潘震,杨恕昌,王圆箓,蒋孝琬,阿克亨,唐古特,香音,马荣贵,乌苏,辜鸿铭,等等。第三条线索是外国探险者们的形形色色,这是作品中份量最重,也最见光采者。诸如荣赫鹏,普尔热,梵歌,斯坦因,斯文?赫定,伯希和,河口,奥得等等。迄今为止,虽经常有人提及他们,却还没有一部作品像冯玉雷的这部作品,如此集中生动地描绘他们各自不同的形象。小说同时具有浓厚的传奇色彩——虽然作者在不断有意地削弱其传奇性。小说从普尔热劫天马起笔,到梵歌与香音之恋,并遭暗杀,引出斯坦因的辨别古书,王道士的打开藏经洞,斯文?赫定的捡到灵光玉,伯希和的北京办展览,河口的进西藏,荣赫鹏与1904拉萨的枪声,最后,以终身未婚的大探险家斯文?赫定得到了羊皮地图而收束。书中有大量闻所未闻之事,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那么,作者是怎样展开自己的艺术世界的呢?面对中华文明与东西方文明交汇撞击的巨大文化遗存——敦煌,作者为之神往,追怀,赞颂,产生了重塑敦煌大意象的冲动。但是,要诉诸小说形式,却是件极困难的事。能领悟西部的神韵,并不一定能言说这种神韵。作者为了表达他积蓄胸中不吐不快的情愫,采取独有的方式。首先是,放弃传统现实主义的人物观,不再精细地刻画人物的性格层面,全书甚至没有贯穿性主要人物,而是把各色人物作为类型和符号,汇入了文化行为的洪流,成为巨型文化幻境中的角色。这样说也许有点抽象。事实是,小说中的人物,不再突出其民族的,国家的,集团的意志代表,而是更多的是以文化的,个体的,甚至人类精神的某种精神代表出现。于是,整部作品仿佛一件图案极其复杂的编织物,又像一个巨型的旋转舞台,众多人物一一从我们眼前掠过,共同指向一种浩阔的文化精神。作者力求深入到天、地、人的灵魂深处,发掘一种或多种文化形态的来龙去脉,展现生命个体在本真状态下爱的姿态,力图写出悲剧性的集体无意识,以寄托其文化情思和浪漫遐想。斯文?赫定不能算全书的中心人物,但他的形象显得十分突出。他是一个心怀梦想的科学家,一个痴情的献身者,为了酷爱的中亚文化,他终生未婚,“把自己嫁给了六千大地”。在他身上,有悲悯,也有以有限随无限的憾恨。他是作者心目中的文化英雄。
作品在虚与实,史与诗,科学与想象,学术与文采的结合上,也有自己的特色。在这里,世俗的道士与神话中的仙姬,探险者的面影与烟涛微茫的传说,交错展开。冯玉雷为研究敦煌史、神话、民族学,下过一番笨功夫,他涉猎史料广泛,有较丰厚的积累。这部书无疑具有相当的学术含量,非道听途说者所为,有依据,有鉴别,有见解,堪与学者对话。然而,有意思的是,他完全不是为了写敦煌史,或从史的角度出发,毋宁说他是从自己的梦想出发。他对梵歌,斯坦因,伯希和,普尔热,斯文?赫定,河口等,还有蒋孝琬,王圆箓之流,都怀着巨大的好奇心,有一股探究热情。不是为了考证史实,而是为了挖掘文化意蕴。一方面,作者恪守历史的科学性,在重大的事件、年代、人物上,遵循史实,体现学术性的严谨的一面;另一方面,为了充分展现文化意象,张扬敦煌文化精神,小说的时空自由转换,事件与人物离合自如,作者驱遣神话中的人,壁画中的人,动物,木石,彩陶,宝玉来为整体服务。追求语言的色彩感,画面感,瞬间感,也是其突出特征,显然,这是现代艺术的表现手法。冯玉雷常常谈到达摩、六祖惠能及西方现代艺术家梵高、高更、塞尚、马蒂斯、杜尚等,他从这些卓然独立的文化巨匠的行为及艺术中吸取营养,并用于自己的创作实践。试看小说开端,普尔热捕获天马的场面:“普尔热沉醉于天马舞蹈般优美的飞腾中,如同一枚从俄罗斯大地发射的子弹,向着无尽的未来冲刺,冲刺!他体验到飞翔的快感,也就是子弹钻进猎物骨肉的快感”,还有文中诸如 “从前卫到传统之间的距离很短,可以说从拉萨到库伦,也可以说从罗马到长安,总之,在敦煌这个交叉点上,从我们开始——只能说从本阶段开始,包括以后的法良、张议潮、回鹘公主、于阗夫人等等只能选择有生命的方式来抒情、表现”、“我毕竟是女人,我需要依偎着男人的信仰休息”、“谁都知道你来自于《圣经》,现在却站在《山海经》上”之类的叙述,这种笔墨,写意,瑰丽,浪漫。但是,这部作品也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作者关于沙洲驼队的设计是动人的,“骆驼客的真诚、勇敢和忠义震颤了我,如果说敦煌是驼队的心脏,那么往来穿梭的驼队就是伸展在西部六千大地的动脉、神经和触角”,“骆驼客要怀着恢复汉唐繁荣的梦想周游世界”,可惜在具体表现上,显得力度不够。另外,全书笔墨过于密实,厚积,不够疏朗,多种艺术手法杂交和杂糅,有的成功,有的失之勉强。有些语言不古不今,听来别扭,影响了风格的统一。
关于《敦煌?六千大地或者更远》的写作,冯玉雷在致我的信中说:“……我便以农民对待土地和粮食的情怀奉献了全部虔诚,面对自己,反省内照。作为外化的形式就是继续写作——将六年前开始的一次创作活动向前推进,一气呵成,完成初稿,之后,反复修改。那是一段另类幸福的日子,我整天同夸父、西王母、古代高僧、普尔热、斯文·赫定、斯坦因、骆驼客、行为艺术家等神话、历史、小说中的人物一起呼吸,共同面临绝境,又重新获得希望,心灵在西部的高天厚土中沉醉、释放”。从中可以看出他的定力,他真正地进入了自己的世界,流连忘返。这种定力使他发现了别人难以发现的题材,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属于他自己的表达形式。每个民族、部落、国家乃至个体,所有的行为都与文化有关,可是我们发现了多少呢?现在有太多的作家满足于生活中热闹的表象,就像只看到树叶而看不到树干一样。
在通信中,冯玉雷还说:“伟大的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在其作品里记述了古典时期生存在罗布泊的一种鸟,叫‘湖上牦牛’。这种鸟的生存状态很奇怪,常常积聚力量,然后抒情性地爆发出一连串不断变奏的鸣叫声,像牦牛。‘湖上牦牛’专注地抒情,精疲力竭,瘫倒;再积聚,再抒情,再瘫倒。如此循环。我的写作只在业余,但从情感上来说,也像湖上牦牛。没有人要求我写什么,怎么写,仅仅因为我热烈地深爱人生、自然、文化、梦想,要愉悦,抒情,感恩,工作之外的时间几乎都花在与文字有关的事情上了”。看了这段话,我不由深深感动。这不正是需要在当代作家中大力提倡的精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