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活 出 一 份 自 在

穿行在法律与世俗中间,寻觅理想与现实的平衡点,无需唯唯诺诺,无需看上司脸色,这就是我一直的追求。而今,当我端坐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为我的当事人或陈述或辩护的时候,我强烈意识到:选择一个真正喜欢的职业,坐一回自己的主人,既需要机遇,也需要付出。

我学习法学纯属偶然。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的一位在外地打工的弟兄,因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又批捕,家里的人一下子乱了阵脚,在那个城市转悠了好几天,没能打听出他确切的羁押地点,于是找到了我。我虽不懂法律,但毕竟见得多、不怯场,我到城市当天便找到了办案人员,问出了被告人的下落,衣服、鞋子、生活日用品顺利地交到了看守所。临返回前,我好话讲尽,嘱咐办案人员,开庭前,请一定通知被告人家属,并丢下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谁知,几个月后,我们接到被告人的信,是发自劳改农场,一看信的内容,才知他已被判刑五年!从拘留到批捕到判刑,公、检、法三家,连个纸片都未曾往被告人家中寄。刑法的残酷和个别办案人员的不依法办事,让我明白:人在犯事之前,无论是多么有钱有权有力气,关在看守所里就是草芥一根;孤立无助的时候,只有律师才可以接近他、宽慰他,这是律师的职权。“我要当律师!”一个念头势不可挡地喷涌而出,只觉得太阳穴火辣辣的。

尽管我已位居乡镇副镇长,尽管年龄几近而立之年,我还是从法学专科第一门考起,直到法学本科的最后一门,耗去了我六年的青春时光,我的欢乐,我的忧愁,我的思想,全都浸润在厚厚的书本里;毕业证书捧到手之后,我又跻身在司法考试的独木桥上,同那些二十多岁、科班出生的学子比智力、拼毅力,当我领取资格证的时候,我已站在38岁的门槛上,辞去职务成了我的首选,我挥一挥手,潇洒地走,不带走一丝云彩。

律师工作具有挑战性、竞争性和风险性,在现有的司法体制和社会大环境下,业务水平、责任心和诚信度,与律师的业务收入不具有必然性,很多时候,律师靠的是人事资源和市场资源,善于经营、善于推销、善于包装甚至善于走旁门左道,自然就占有优势。我深谙此道但不热衷,尽管我的人事资源要高于一般草根起步的律师。因为我觉得,作为司法共同体的律师,要是到了商人甚至比商人还要商人的份上,也就辱没了这神圣的职业,不光在别人眼里形象上高大不起来,自己可能也会觉得英雄气短。我是那种小富即安型的,财欲不旺,只求吃得饱、穿得暖、有房住,故过得轻松自在,兴致上来,还吟风弄月敲几篇文稿发在报刊上,不虚作协会员之名,哪里还顾得上在人堆中找“案托”,从个别不自重的公、检、法人员手中“找米下锅”,搞“勾兑”?拉不下那张脸呀!

在我的骨骼里,一直流淌着自尊的血液,从未断流。常有人问我:人到中年,为何改行做律师?这里,我统一作答:为自尊,为自由,为需要帮助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