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跳舞:高雅诱惑 别有风情
舞蹈于男人,正是高雅和**的结合,跳舞好的男人别有一番风情。跳舞最能展示男人优雅而奔放的**,舞蹈动作的种种苛刻也可以培养起一个人细心、周密的生活习惯。每个男人都希望像电影《闻香识女人》中的那位瞎子上校般,把“探戈”跳的风度翩翩,动人心魄。其实,男人天生就比女人的乐感好,在舞场内有充分自恋的倾向,他们有时愿意在别人的眼睛里舞蹈,可以忘记一切的工作生活压力,释放本能的自己。
翻开巍巍中华文明史,舞蹈远古时期就有之。“尧舜时代,经巳有舞,至商极盛。商人‘恒舞於宫,酣歌於室’,以致有万舞者。周朝跳舞,尤为时尚,武王伐纣,师旅在途,前歌後舞。”这段话,就简单概括了早期中国舞蹈的一些盛况。
对于男人来说,跳舞其实是相当高雅的事,要知道跳舞甚至是古代臣子朝拜帝王时做出特定的舞蹈姿势,是一种礼节。虽然臣子在皇上面前像跳大神的一样不雅观,但是想见跳舞在封建社会是多么重要的事,如果你害羞不跳,或者跳不好,说不定就人头落地了。
最近翻看唐刘肃《大唐新语·谀佞》,里面有段记载,颇有意思:“初,炀帝之被戮也,隋官贺化及,善心独不至, 化及以其人望而释之。 善心又不舞蹈,由是见害。”——说的就是在我们扬州违法作歹的隋炀帝,被他的部下宇文化及用绸布给勒死了。化及的同僚们纷纷祝贺,“化及啊,你做的好啊,祝贺你啊,把我们家皇帝给干掉了啊。”边拍马屁,还边跳舞。但是善心这位大臣就是不来庆贺,化及当然非常恼火,但是又没办法,因为这家伙人气很高,又不好直接抓他,不过呢,善心不来就罢了,后来看到他,居然不跳舞,冷若冰霜的一副样子。宇文化及这时逮住他把柄了,你居然看见我,不跳大臣的舞蹈,皇帝老子我都杀了,你还鸟什么东西,于是把善心这位大臣也给杀了。——在封建社会,不跳舞居然也有这样的危害。
相对于现在的小男生从小就学伦巴、探戈,我有个小侄子,12岁就拿到了全国探戈大赛的亚军,我们小时候根本不知道跳舞是什么玩意。跳舞似乎是女孩子的专利,男孩子连伴舞的资格都没有。
到了高中时期,虽然老是想进舞厅,但是始终不敢进去。因为,舞厅在大人们眼里是个学坏的地方,而且确实天天有小混混打架。你想,那时小混混也没有什么娱乐精神生活,没事就在街头的大排档喝喝酒,喝完酒就想不花钱到舞厅泡妞,帅一点的,遇到几个古惑女,晚上的**就算解决了。长得跟个瘪三一样的,自然没有女孩子接纳,于是就寻衅挑事。所以,那时的舞厅和早期酒吧一样,动不动就打架,头破血流的事我们当学生的就看过好几遭。
到了大学,发现跳舞已经流行了。当时,好像最简单的就是三步四步,可惜我是个从来不进舞池的人,第一在于从来没学过,基础不好;第二,是因为自己的个子不高,相信即使学会,也很难飘逸起来去泡妞。
大二的时候,举行晚会,班上包场,男男女女的必须要跳舞。没坐下一会,发现帅哥靓女们,老早配对,到舞池里恩爱去了。我坐在那边喝饮料,还剩几个不会跳舞的女生。大家跳罢一曲外,发现我坐着,纷纷推我找女舞伴跳。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老乡舞伴,还没握她的手,自己的手心都湿了。后来,她就教我三步四步,可是噼里啪啦地踩了她几脚,踩得龇牙咧嘴得还不好发作。后来,到宿舍里,打了好几通电话向她道歉,舍友还以为我们谈恋爱了。
最美的一次跳舞,是曾经爱恋的一个女孩子,她是舞蹈老师,我们曾经一起爬山,她突然对我说,我教你一段拉丁吧,然后在我面前翩翩起舞,群山静寂,看呆了我,我搭着她的肩,与其说跟她学习,不如说是任她摆布。
后来,有了自己的妻,她当学生的时候也偶尔跳舞,在她的鼓动下,我也明白跳舞的乐趣,但是自己参与的还是不多。我心里有个老思想,就是“好男不赌,好女不舞”。赌的危害,大家都知道。好女不舞,倒不是女人跳舞不好,而是因为跳舞的女人会经常遇到跳舞的男人,跳舞的男人身上有种天生的蛊惑,就像任达华饰演的舞男,一般跳舞的女人是无法抗拒的。所以呢,为了避免女人碰到那些跳舞的酷酷的也是坏坏的男人,所以丈夫是不赞成女人去跳舞的。——这绝对是条真理,而且不关乎年龄。不要以为小年轻会出事,中老年人也不例外。我们这座城市的运河边和市民广场,这两年,突然全成了中老年人的跳舞广场,全民皆舞,让人一下子颇不适应。后来,渐渐地矛盾也多了,打架的也来了,捅人的也来了,都是跳舞惹得祸,中年妇女跟中年男人私奔了,老太婆要和老头子离婚了。全闹出来了,其实想想也不奇怪。中国人的婚姻本来就有问题,你想,一个是广场上热情似火的老头,围绕你转啊转,青春回来了,回到家里再看看自家**的糟老头子。男人和男人,就怕个比较。
我第一次进迪厅,当时还是妻子带我进去的,因为她一个闺蜜来了,她们想重温下上学跳舞时光,一开始我死活不肯,后来妻子说,“要是舞厅里哪个帅哥看上我,到时你别后悔。”——我只好乖乖地跟去了。
这是一家非常有名气的迪厅,老狼、杨坤、零点都来此唱过歌。不过进去以后里面是一阵浑浊的人肉味,桌子很挤,每个桌旁都挤挤地坐着眼神呆滞的人,啤酒瓶、香烟飘、还有女人的**笑。摇滚歌手唱着抒情歌曲,更让人觉得时空错位。那个歌手唱歌的确好听,有人送上来一瓶红酒,他说感谢大家捧场,就咕噜咕噜一口气把它喝完了,气势豪迈。接下来又有人请喝酒,第二瓶红酒,他明显吃不消,说不能喝了,底下就起哄,甚至有人开始大把抽出几张一百的,说如果喝完那瓶,钱就归他了。我当时在底下急啊,真想冲上去喝了那瓶红酒,一瓶红酒对我来说,实在是小意思,用人民币砸我吧。妻子狠狠地拽着我,瞪着我说:光喝酒有个屁用,哪个听你的歌?简直就是一只公鸭。我顿时自卑地坐下了。
歌手没有喝酒,底下的人开始愤怒了,我居然看见一个家伙把空啤酒瓶扔到了舞台中央,碎玻璃飞了一地,然后是保安出场,歌手仓皇离场。喧嚣劲爆的音乐响起,起哄的人带着****的笑来到舞台中央,所有人的腰开始扭动起来,有好多长相凶恶的男女开始大跳贴屁股舞。我坐在桌旁,看着这滑稽的一幕上演,却感觉如此美妙。他们疯狂地跳着,我贪婪地看着,内心卑鄙地希望当中的一些人(当然是女人)露点春色,比如说裤带断了,或者某些部位的纽扣松动了,然而这只能是奢望。DJ时不时地透过音乐大喊“尖叫一声!”,于是所有的人就像阎罗殿里的小鬼一样集体疯癫浪叫。
美酒好喝,肾却吃不消,上完厕所后,发现位置上多了一个小伙子。正在和妻子和闺蜜狂侃,我以为是她们的男性朋友。等她们离去,小伙子就和我热情地攀谈起来,由于音乐太吵,我们只有贴着对方的耳朵大吼,说不到五分钟,我脸上全是他的口水。大概过了半小时,抽了好几根烟,我才发现这小子根本不认识我妻子和闺蜜。我这个人性格一直内向,没想到今天和一个陌生人谈得那么欢。他在确定两个美女不是我的女朋友后,又叫了好几瓶酒,然后要了她们的手机号码。当然他也礼节性地要了我的手机号码,并问哪个是我妻子。
半小时后,疲累的人们带着空洞的眼神离开了,我们也离开。妻子闺蜜的电话响了,那小子要请她吃宵夜,妻子和闺蜜哈哈大笑。
不过,说也奇怪,我以后再也不排斥去跳舞了。那些可以让人尽情狂跳的舞厅的确实能让男人们忘记一切工作和生活上的烦恼。推门而入,大块大块鲜艳的色彩便扑入眼帘,喧闹的音乐声震得人耳鼓作响,一种跳动的生命力豁然而出。在这里你尽可以像广告中说的“just do it”,调动全身的细胞狂舞,让自己High起来。就像陈慧琳唱的那样:
不如跳舞
聊天倒不如跳舞
让自己觉得舒服
是每个人的天赋
继续跳舞
谈恋爱不如跳舞
用这个方式相处
没有人觉得孤独
也没有包袱
当所有甜言蜜语都那么虚芜
让我们一起作个节奏的信徒
让速度变成一场前所未有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