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花鸟禽鱼:红尘自有痴情者

男人对花鸟的爱好,不仅是雅致闲情,更是一片痴心。这里的禽,通常指家里蓄养的小兽,李渔说过“鸡司晨,犬守夜,猫捕鼠”,这些人类的朋友各有各的作用,而在现代社会,往往有时也成为男人们的宠物。

先来说花,花是美的象征,自古到今,种花养花赏花为历代文人雅士,甚至普通百姓业余情趣的一部分。世间花卉千万,有人喜欢色泽艳丽,如玫瑰、火鹤;有人爱好柔和淡雅,如荷花、水仙。有人钟情隐逸飘然,如君子兰、石竹。陶渊明咏菊,林和靖赏梅,周濂溪爱莲,李白赞牡丹,苏轼歌海棠……而早在汉唐时期,养花弄草就成了当时社会的时尚。从个人经验来看,男人似乎比女人更爱花一点,也许花是阴性之物,怡然性情,何乐不为之?

如果你的家中有个大院子,不种点花花草草,实在是缺乏品味。如果你是住在城市的商品房里,装修再豪华,不种点草养点花,整个住宅自然少了生气。

自古以来,男人似乎都比女人更爱花。相传神农时期就出现了花卉家栽,神农也是个十分喜欢种植花草的人。汉唐时期养花种草更是上流社会的一种时尚,也为普通百姓所喜爱。宋朝还出现了专门以养花卖花为生的专业户。唐太宗最爱做的事之一,就是在御花园里大摆宴席,与群臣一边赏花,一边饮酒。含羞草,也是因为杨贵妃无意拨弄,被文人骚客们牵强附会取得名称。历代文人雅士,在自己的杰出诗句或者代表作中,似乎都离不开花花草草。

远的不谈,就谈谈近代我们扬州的朱自清先生,朱先生的笔下,既喜繁花老干的春杏、临风婀娜的小红桃,也爱贴梗罗罗如株的紫荆。不过,我们最难忘记的恐怕是他笔下的荷花。“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小时候生活在农村,花花草草自然是不会少的。最常见的就是桃花,几乎屋前屋后,家家有几株,桃花的美,是那种淡雅清致的。春天,我们孩子最喜欢做的,就是用垂杨柳编制一个柳帽,上面插上桃花点缀。另外,最多的花就是开在屋前屋后的牵牛花,这种花生命力极强,而且特别漂亮,牵牛花的花芯也能吃,有点甜。还有,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太阳花,白天开晚上闭。娇气的一点花,见得最多的就是美人蕉和月季,不过,它们都是在院子长的,记得就浇点水,因为有天水,一般养着都不会死的。

还一个重点要提的就是栀子花,在农村特别多。一般重在水田附近,我家有一枝,已经有20多年了,每年插秧季节,都开好多,母亲把它们放在帐子里,夜里睡觉梦都是香的。还有一种白兰花,窈窕如少女,不过似乎不太好种,街上都有的卖,5毛钱一枝,香气袭人。

我参加教师工作前,实习的指导老师特别喜欢花,记得有次带我去他家玩,除了满院子大盆小盆种着叫不出名字的花外,在一块空地上,居然种了一层紫云英,就像绣着一幅紫色的地毯一样,光鲜得让我永生难忘。我们农村,有很多田也是不种麦稻,而是种上一大片的紫云英。一是为了养蜂采蜜。另外,还有个作用,就是成熟后,把紫云英草和河泥拌起来发酵成肥料,用来种庄稼施肥。紫云英花特别美丽,小时候最爱做的就是在一大片紫色的田里放风筝,感觉美极了。

进城工作后,买房子,看中的就是后面的花花树树,家里也到花鸟市场采购了不少花卉盆景。最好养的还是吊兰、富贵子、水仙。每个房间里都放满了花草,芳香四溢。所以,朋友来,最羡慕我家三点。第一,是家后的风景,靠在瘦西湖边上;第二,是一书房精心淘来的上万本图书;第三,是房间里各类各种的花草。

再来谈谈养鸟,很多人会觉得那是老头子退休后没事干的娱乐,因为自己太忙,没有闲暇侍候这些精贵的主么。其实生活节奏太快不是好事,养鸟有时费不了多大的心力,有时,即使是年轻人,一天工作疲惫归来,能够听到小鸟啁啾,周末能带它们到野外遛遛,不失一种雅致。

我的童年是玩鸟长大的,所以我现在是个非常有爱心,也是非常有情趣的人。每个男人,都或多或少地都有上树掏鸟蛋的经历,不过,那只是调皮式的破坏,和养鸟无关。

我养的鸟,都是野鸟,现在想起来,有两种印象最深。第一,麻雀;第二,鹌鹑。

20年前,父亲为家人砌了楼房。农村的楼,白天的门都是不关的,因此听到最多的就是麻雀的唧唧喳喳声。后来楼上的门关起来后,还能听到麻雀声,上去一看,就是找不到它们,也找不到它们究竟藏身在何处。一天,我终于发现麻雀的秘密,它们居然藏身在屋梁里,最高处的一根大梁,有块黑色的结疤,它们居然一点点把这结疤啄空,然后在里面做窝,由于光线原因,你在外面看时,感觉那还是黑色的结疤。

堂哥拿来了梯子,然后我们把门关好,上去掏鸟窝,结果一下子掏出四只刚刚长好羽毛的小麻雀,送了3只给女同学。然后自己留了一只。以后,放学路上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蚂蚱这样的昆虫带回来给麻雀吃,小麻雀很健康,每次听到我开门声,都欢快地叫着欢迎我,养了一个多月,羽毛基本丰满。只是有一次,我由于过于粗心,在同学家打乒乓球,回来迟了,不知它是饿坏了,还是生病了,没有力气在向我欢快地叫,晚上就在我掌心死掉了。对这件事,我一直自责,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小麻雀做了个小坟,用刀刻了个小石碑,埋在了屋后。

我养的第二种鸟是鹌鹑,有三只,是父亲养鹌鹑的朋友送的。三只鹌鹑,两公一母,公的比母的嗓子长。结果母的还生了2只小蛋,很可爱。我每天都要把它们放出来散步,谁知道母的不安分,居然会飞,每次我都要追它,最终有一天飞到河对岸去了,再也找不到。两只公鹌鹑从此没了信仰,它们关在一个笼子里天天打架,跟斗鸡差不多,最终一个光荣负伤而死,另一个也大概觉得百无聊赖,没了爱情,也没了对手,也死了。这就是我的养鸟经历,现在由于工作太忙,也就没心思养鸟了。不过,父亲退休后,养了个八哥,还是为我们家增添了许多乐趣,吃的不多,要求不高,还会说话,增加情趣。

父亲养鸟的过程中,也总结了一些经验,他觉得养鸟其实是小成本,付出很少,就能得到很多乐趣,男人养鸟,也是休闲中透着高贵儒雅,虽然没有必要像清代八旗子弟一样,到处拎着个鸟笼泡茶馆,但是有只小精灵在家里,其乐无穷,非养鸟者不能解也。

最后谈谈养狗,男人之所以要养狗,不是因为像女人一样的寂寞,而是欣赏狗对主人的忠诚。

大家都知道,狗的祖先是狼,迄今为止,最早的狗化石证据是来自于德国14000年前的一个下颌骨化石,另外一个是来源于中东大约12000年前的一个小型犬科动物骨架化石。据研究,人类与狗的友好渊源可以追溯到1.5万年前,当时,东亚的人类首先开始驯化狼等动物。还有一种说法就是,狗的祖先甚至是中国狼,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步驯化的狗后来被带到了欧洲,甚至穿过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最近看了一篇考古文章,谈了古代的殉葬狗,让人很感动。不多年前,河南洛阳市中心城区发现了举世震惊的东周天子驾六车马坑,车马坑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其中7只殉葬狩猎犬。

这个车马坑的主人是东周25位天子中的一个。东周时期,王公贵族们喜欢驾马驱车去狩猎,狗则是必不可少的伙伴。可以想象墓主人生前酷爱狩猎游玩。所以他死后,也希望这些曾经陪伴他的狩猎犬们能够陪伴他在地下。不过,尽管狗是忠诚的,但是它们显然还未能明白殉葬这么“崇高”的精神内涵,考古工作人员在发掘时看到,这个车马坑中有7只狗,其中6 只出现在最北面的马车车轮下。可以想见,这些狗是被绑缚在车上活埋的。填土时,惊恐万状的小狗们纷纷躲藏在车轮下,结果当车兜压塌后,那6只小狗也都被压死在车兜里。不过有一只小狗的位置让专家有点费解,它出现在马坑的半中腰,伴随它的是一块卵石。经过研究,专家们认为,这只小狗可能当时挣脱了绳索向坑外爬,但逃生之前被人发现了,用一块卵石击中头部,中断了它的逃生路。

这个故事有点悲情,不过,我们也可以想象,对于这些曾经陪伴自己同甘共苦的狩猎犬们,天子们给让它们殉葬也许是给它们的最高荣誉,尽管这种荣誉有点一厢情愿。

狗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之一,这一点毋庸置疑。它被驯化的年代大约在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在西安半坡文化遗址的先民生活区中,曾发现为数众多的狗的骨殖。此外,甘肃秦安大地湾新石器文化遗址出土的彩陶壶上,也发现了4只家犬的形象,描绘得非常生动可爱。这都说明,当时人与狗之间的关系相当明确,狗已经成为人类的亲密伙伴。

早在春秋时期,就有“狗官”,叫做犬人,掌犬性,相犬,牵犬者,属于犬人所管。“祭祠共犬牲”, 王公贵族在祭祀中必用六畜中的犬作牺牲祭祀品。公元前13世纪甲骨文对“六畜”作了记载,刻有甲骨文的龟甲中,就有“五十羊 五十犬”这样的的文字记录。

狗的忠诚,只有它成为你的宠物,你才能真切感受到。小时候,在农村,几乎家家都养狗,狗是看家护院的忠诚卫士。

我养的第一条狗,很活泼。是舅舅让人捎给我的。才断奶没多长时间,是条小公草狗。我才读三年级,每天跑到学校里,要花半小时的时间,这只叫毛毛的狗天天送我,怎么撵也撵不走。它的记性很好,总能平安到家。等我中午放学回家,它会远远地在从门口跑出来迎接我,下午也和我一起到学校,然后再回来。遗憾的是,这只狗和人一样,在爱情面前,智商很低。成天和那些公狗情敌打架,最后不幸被别的狗打残了腿,不久就伤发而死。

第二条狗,叫灰灰。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这是只很低调的狗,我曾经为它写过一篇文章,叫做《一只低调的狗》,虽然我是它的主人,但是它永远跟我若即若离,从来不会过分地跟你摇尾求欢。即使你给它吃骨头,它也不是那么欣喜若狂,只是默默地吃。有时,我觉得它可能上辈子受过人类的伤害,所以对人类总有戒心。有时,对于它的这种态度,就很气,于是就找它茬,没事打它,踢它,但是它从不恼,有时实在不行就躲开。但是尽管这样,它看家护院从不含糊,远远地就嚷嚷,非常的敬业。后来,它还生了两次小狗,一共四只,长得非常可爱。它一改平时的逆来顺受,在哺乳期,从不让我们碰它的孩子。它后来很老了,有一次不知道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躺在家门前吐,父亲跟它洗胃也没有用,它的最后时光我陪着它,也对曾经对它的不好感到惭愧,它再也不逃了,只是温顺地舔舔我,最后也死了。

养的第三条狗是只狼狗,是姨娘跟人家要的,后来姨娘一家去了香港。狗就送给了我们,名字很土,叫来福。才来的时候,完全是只不起眼的小狗,可是到了一岁时,已经长到了有桌子那么高,它跟我很好,它在我身旁,没有人敢靠近我。不过,它的食量也是惊人的。每顿都要吃很多骨头。我要上学,父母工作也很忙,后来只好把它送给一个饭店老板。在它走的那个晚上,它几乎是向我狂吠地诉说着不舍,但是这种抗议也没有用。后来,在我的一再央求下,父亲带我去看它,它见我时非常欣喜,一下子就窜到了我身上。

其实说了这么多,花鸟禽鱼饲养,能够培养一个男人的情趣,这个时代,男人的情趣正在逐步沦丧,当然,无论怎样,不能玩物丧志。如果像大清晚期那些八旗子弟,天天养鸟遛狗,有的甚至还养梅花鹿,自然就过于颓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