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案件稿采写的布局与谋略

【采编手记】

升为主任编辑后,主编给我指点迷津说:要想长期保持不衰的势头,你首先要将老家湖南作为根据地,把北上广作为进攻的制高点。稳定根据地,抢占制高点,你才能成为常胜将军。

对于向主编的战略布局,我深以为然。

而在知音,案件稿占有70% 以上的比例,做好案件稿,你就有了绝对优势。

据我所知,我老家所在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叫杨名夏的老作者,曾给《知音》写过很多稿子,最近两年因写长篇小说,一度中断了给知音写稿,如果我能重新唤起他的写作热情,那他就成了我的专属作者。

于是,我申请回湖南组稿。

在常德中院,我与杨名夏一见如故。他说,这些年,除了写长篇小说的原因,还有就是在《知音》发稿困难了,写了几个都没发,就没了兴趣。他是民事庭副庭长,手头案源多。应我要求,他找出一堆判决书,要我自己找,看中哪个案子,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都可以写。

在一大堆的案卷材中,我找出了一个不错的案子。我帮他分析角度,给他拟定写作提纲,和他一起联系采访当事人。很快,那个稿子就顺利见刊了。

此后,只要一有好案子,他就会主动给我打电话。那一年,他在知音发稿三个。按知音规定,一年发稿三个的作者,可以免费参加知音的海外笔会。接到笔会通知的时候,杨名夏高兴坏了。而我在这口差点废弃的矿井里又挖出了宝藏,也受到了老总们的表扬。

在杨名夏的带动下,我又培养了周瑜、亦清、寒露等铁杆作者。一时间,常德的故事纷纷被写上了《知音》。老家的根据地算是建立起来了。

然而,要抢占北上广那些制高点却并非易事。北上广是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那里线索源多而有分量,大案要案多出于此。知音在北京有一个记者站,有部队常驻于此,一有要案发生,除驻京部队外,在武汉的各路高手也各显神通,谁能掌握一手资料,谁就掌握了主动权。

在北京,我打的是亲情牌。

我有三个表妹在北京,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能干。我出差北京将她们三姐妹召集在一起,苦着脸对她们说:“哥现在干了这苦差事,你们得帮我……”

大表妹当时也就二十多岁,刚大学毕业在国家某重要部门工作。两个小表妹还在京读书。大表妹性格外向,也曾是“文艺女青年”,她说:“说吧,我们能怎么帮你,只要不强迫我们牺牲色相就行!”

呵呵,那倒不至于。我给她们安排的任务是,大表妹负责在北京的公检法各找一名线人,最好是负责外宣的工作人员。上学的两表妹则负责北京各高校的八卦新闻,一有大学生、教授跳楼自杀、被杀或杀人的负面消息,不分白天黑夜,第一时间报料给我。

在家族中,我这当表哥的是一个传奇,表妹们对我很是崇拜。能为表哥当“地下工作者”,大家都很兴奋很乐意。何况,这还是一个名利双收的事。我承诺她们,拿到材料和提供线索,只要上了刊,就给一半稿费,还给署名,如果达到上稿量,出国笔会的机会都给她们。

一时间,三个漂亮表妹如打了鸡血。

大表妹果然不负众望,很快帮我找好了线人。公安和检察院的直接是宣教处的工作人员,外宣是他们的工作,他们表示,只要不泄密,不侵犯他人隐私的案件,经领导批准后,都可合作。法院的则直接是办案人员。办案人员表示,经单位宣教部门审批后,他可以提供案卷材料,并配合采访。

两个小表妹也不负我望。虽然她们报来的料大部分都是废料,但我总能从废料中扒拉一两条好线索出来。不久,三个表妹的名字先后出现在知音杂志上。大表妹一年内上稿超过三篇。当然,那些稿件都是我亲自采写后署了她们名字发表的,三个表妹,实际上就是我最忠实的情报员。“哇噻,我可以欧洲游啦……表哥……你真是我的亲表哥……”接到笔会通知的时候,大表妹高兴得手舞足蹈。

上海,我采取的是“强攻”战略。

为了攻下上海,我那次在那整整待了十天。

我几次人给上海某法院宣传处长打电话,她一听说是《知音》编辑就挂断。于是,我直接去她办公室找,好几次都不见人。终于有一次把她堵在了办公室,她不太友好地说:“你们下面这些人呀……怎就这样难缠的呀?《知音》是什么呀?尽是些八卦……”

有人说,上海人看谁都是乡巴佬,我算是领略了。但我并死心。我恭恭敬敬地送上一套《知音》杂志,不卑不亢地向她讲起了《知音》“人情美,人性美”的定位,并将我所编发的北京检察机关办理的一个案件稿指给她看,告诉她,北京检察院的合作者是谁。她的表情有些缓和,说:“哦,那个同志,我认识的呀,一起开过会……”

“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们写这些故事呀?我天天开会!”见处长有些动心了,我赶紧说:“这个不是问题,只要您同意我们采写,提供采访方便就行了,我保证稿子写好后请您把关,不给您的工作带来任何麻烦……”

处长终于被我说动了。她还请我去机关食堂吃了午餐。吃饭时她说:“不停地有知音的编辑打电话,烦都烦死了。我担心的是知音编辑把稿子乱写,给工作带来麻烦,只要你遵守事实原则,写完后送我们审定,还是可以合作的……”

此后,我又以同样的方式把上海某区检察院宣教科的负责人给说服了。

广州,我走的是“文学路线”。

成为《知音》编辑后,我几乎不再进行文学创作,但,文学情结仍在内心野蛮生长。广州有我的文友,我出差广州时就将他们召集在一起喝酒。文学创作如果写不成名家,要想赚钱养家那是很难的。我将我在《知音》,靠一个稿子赚了四万多元的神话讲给他们听,大伙的情绪很快就被我煽动起来了。有家属在公检法机关任职的文友,就成了我重点鼓动的对象。我频频给他们敬酒,把《知音》特稿写作吹成了一夜暴富的最佳选项。

文友们爱文学,当然也爱钱。于是,当即就有两人被我“拉”下了水。

广州那地方不差钱,因而,公检法机关很少和《知音》合作。当我把广州的一个个独家法制故事移到《知音》上发表时,连那些元老级的编辑也对我这发稿“暴发户”另眼相看了。

诚实、守信,不违背法律工作原则,是和公检法机关合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案件稿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