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当然不会,”他的身体向前倾,两手握在一起,“很快她就回来了,相信我。”

他的表情很诚恳,让人不愿意相信事情的真相。这个时候,我希望事实被改变,他替换了菲利普,成为知道实情的那个人。

“每个人都这么说。”我笑着说。

“还有人知道这件事?”

“这也是我来这儿的原因之一,我们学校的副校长——我相信你一定认识他——菲利普也知道弗吉尼亚不见了。”

我看见他的嘴微微翘起,脸上的沟壑堆积出一副被难题困扰的表情。

“这事好像有点复杂,怎么跟他又扯上关系了?我认识菲利普,但只限于工作上的来往,他有段时间常常应邀到公司里来办讲座。”

把坐姿调整到能让我长时间讲话而不感觉僵硬,我说:“我是在开会时昏倒的,然后被送去了医院,菲利普当然知道了。他负责我的治疗事宜。有件事我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想要我呆在医院,他能有什么好处?我差点被他们关在医院,最后还是我自己跑出来的。”

“那你现在身处险境?”

“说不定正在满大街找我。”

“菲利普告诉了弗吉尼亚你的情况?”

“他给我听了他和她通话的录音,她的情绪有点激动,我最开始也以为她需要时间静一静。”

“难道不是吗?”

“后来我明白,完全不是这回事。道理很简单,菲利普把我关在医院,让我和外界断绝一切联系,然后再找上弗吉尼亚——在我出院之前,他就见了她。至于为什么要见弗吉尼亚,我也不知道。”

“你的意思是,这是个阴谋?”

“利用我患病必须住院,他们用某种手段让弗吉尼亚离开我,让我误以为是她自愿离开的,继而放弃,最后在医院里某个没人知道的房间里死去。这就是他们的打算。”

“我懂你的意思,你有些什么想法,都告诉我吧。”

“我觉得主谋是菲利普,你觉得他爱弗吉尼亚吗?我实在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这么干。我只是想问问,以你和他的接触,有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

“我要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他用手在脸上轻抚,做出沉思状,“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因为布莱克先生还没有表明他的立场,我挠挠头,犹豫地说:“一下很难说得清,我所有东西都落在他们手里,驾照、银行卡,还有钥匙。”

“如果方便,不妨先留在这儿,避避风头。”

我向他的好意表示了感谢:“谢谢,不过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得找到弗吉尼亚,这是我的错。

“还有什么线索?”他突然转移话题,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至少,他现在脸上认真的表情还有些要帮助我的意思,思考了片刻,我说:“有个线索我隐瞒了。我在弗吉尼亚的Facebook主页里发现出事前几天有个叫罗斯的陌生人给她留了言,意思大概是能不能找个地方谈谈,后来就没了音讯。因为除了这一点没有其他后续线索,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所以我还是坚持了最初的想法。”

“罗斯?”他问。

“不是玫瑰的那个罗斯,就是一个平常的人名。”我突然意识到我那带了点中国口音的发音,便及时做出了纠正。

他又陷入了沉思,只不过这次更像是在脑海里寻找恰当的词语和句子来回应我,而不是大脑在积极运转。他的目光游离,时而飘在空中,时而又落在地面,完全没有思考时的聚精会神。

有一段时间他没有说话,因为不习惯这种尴尬的沉默,时光流逝的速度好像突然慢了下来。也许他觉得我的做法是不对的,这是个不能忽略掉的线索,书里的大侦探有时都像他这样不顾他人的感受突然缄默。为了转移注意力,让自己放松下来,我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除了布莱克先生以外的东西上,于是我又看到了之前曾注意到的摆在布莱克先生一旁的那本书。淡蓝色的封底很惬意,大海的色调让平淡的装帧增色不少,封面也肯定是同样的颜色。因为书的底部朝上,我看不到封面是什么样的,也无从知道书名叫什么、作者是谁,但是看整本书的成色、样式——我几年前卖旧书的经验派上了用场——这书出版有几年了,而且经常被人阅读,否则书页不会有褶皱,边角的颜色也不会发黄。对于布莱克先生来说,书的背景有两种情况,一是布莱克先生最喜欢这本书,二是布莱克先生喜欢这位作家,作家的书他都喜欢,我不过是碰巧看见他在看这本。我只知道布莱克先生对公司职员在知识上的要求很高,但不知道他本人的文化程度怎么样,也从不知道他还有看书这个爱好。我借用大脑发达的联想能力想得越来越广阔,这是转移注意力的手段之一。只是,在我想到布莱克先生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书和喜欢哪个作家时,我卡了壳,因为除了整体的装帧,我看不清书的细节。

“也就是说,菲利普和罗斯是仅有的嫌疑人?才两个嫌疑人,事情就好办多了。以前公司里发生过盗窃案,损失的数目不小,光是那栋楼里就有几百个人,每个人都有嫌疑,那才是真的麻烦。”他的语调不慌不忙,好像在传授某种经验。

“对,菲利普和罗斯。”

我这才发现已经开裂的书脊是斜对着我的,书脊的顶端还露出了发旧的纸屑。我不动声色地又瞧了一眼封底,有两块字号很小的字,通常都是报纸杂志对书的赞美之词,没有实质性的信息。视线离开封底,沿着书脊往上滑去,上面书名和作者应该都有。强烈的好奇心刺激着我的行动,我眯着眼,身子向前探,尽量不引起布莱克先生的注意,还好我做到了这一切。和封底的那些评论一样,作者名的字号依然很小,在我这里看去就是一团模糊得快要消失的灰色,书名要大上两倍,但还不至于看得很清晰。为此,我特意朝边上靠去,然后我看清楚了那串字,书名叫《凡人》(Everyman)。对我来说,只要作者不是太生僻,知道了书名,作者就不再是问题,况且这个作家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除了诺贝尔奖——我觉得这也是迟早的事——所有的奖好像都被他拿遍了,当然我不是说荣誉是肯定作家的唯一标准,而是我们现在缺乏标准,大多数人没有判断力,图书界能做的就是引导读者群到一个正确的方向上去。得奖的不一定是伟大的作家,但一定是正确的作家。

《凡人》我也看过,但现在我没有闲心来一番小说的评论,我只有一股冲动,那就是告诉你书的作者是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我无心介绍这个名字在美国文学界是多么举足轻重,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能说明些什么,但是却倒不出来,就像留在水壶底部的水渍一样,如果没人留意,它将永远留在那里。

“罗斯是谁?和弗吉尼亚认识吗?”布莱克先生问。

“我调查过,表面上看他只是个陌生人,不是朋友,不是同学,甚至有可能连面都没见过。所以他和弗吉尼亚完全不认识,就像网上那些经常搭讪的家伙。”

“表面上看?”他注意到了我措辞的重点。

“对,没有前奏,也没有后续,就这么无缘无故闯入一个陌生人,虽然是在事情发生前。罗斯可能根本不存在,他主页上的照片是某个普通人,跟我们毫无瓜葛。”

“只在虚拟世界中存在?”

“谁知道他是不是真人呢?网络上只有数据,网上的每个人都是一个个账号。我可以扮演年轻人,扮演老人,或者本色出演;我能变成女人,试着去吸引网上的男人,这很有意思。我可以充当所有角色。当然,我也有虚构人物的权利,随便弄张照片,再挑个名字安在上面,这个人就可能是罗斯。”

“我明白了,有人虚构了罗斯来把你引入歧途,做这事的人就是菲利普。”他满意地点点头。

强装出来的语气掩饰不住我的虚弱,我只好默默地点头,感觉轻松了一点。

“我现在想知道你的看法,布莱克先生。”我郑重地问。

“我很佩服你的猜测,很完美,”佩服的神色穿破他眼睛里那道不清晰的屏障,流泻了出来,“我想我也摸清楚了主谋的想法,菲利普?罗斯,名字就是谜底。”

说完他拿起身旁的那本书,把封面朝向我,淡蓝色突然成了视线里最活跃的一块区域。果然是菲利普?罗斯的《凡人》,大大的书名一旁还印着一面钟,让我想到了前几年在办公室里阅读这本书的情景。当时我不停地抬头看和封面上这面钟差不多的挂钟,因为好像快下班了。过去很久了,如今我也不是很肯定当时的情形。

我顿时恍然大悟:“菲利普?罗斯。是菲利普取的罗斯这个名。”

“我没理由不相信你的猜测了,看来菲利普也喜欢菲利普?罗斯,所以才没经过思考取了这个名字。我怎么没发现他还喜欢罗斯?我们的话题应该会很多。”布莱克先生笑了。

“你喜欢菲利普?罗斯?”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