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草原畸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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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长白山是一块巨大的翡翠,那哲里木大草原呢?是放大的绿茵场?还是一块硕大无比的绿色绒毯?也许都不准确。可草原的确有它另一番风韵。
在天地之间,那是绿、黄、褐的一片。绿色是主要的,它坦**无垠、**体贴紧附着大地。很容易让你产生一种欲望,一种强烈的要到哪里去奔跑,去驰骋的欲望。
黄、褐相间是它偶尔露出的土壤,是青草拥抱的道**。那道**无休无止,一直通向天地相接之间。
黄牛和白羊在草原上悠闲地散步,它们摇头摆尾,十分惬意。这就是它们的家。远远看去,它们星星点点缀在绿色的绒毯上,给人无限的美感和想象。
熊灿骑着一辆本田250,火红的车身,滴血一般。它的后座上就是得意洋洋的任建,他手持半自动步枪,在向天空中盘旋的一只老鹰瞄准。
本田_250,性能优越,绝不亚于一匹雄健的骏马。从某种意义上,对熊灿来说,它比骏马更听话,更好用。在踩下加速踏板的刹那,他手中的油门已经开到了极限。时速表的指针在向200冲刺,本田已经成了一道红色的轻烟。只要它出现在你的视野,它就会在刹那间来到你的眼前。你还没等看清车上人的眉眼,它已经消失在你的视野。
在这风驰电掣的行驶中,熊灿心中一种莫名的快感在升腾,一种欲望在发泄。也许,如果能走正道,他会对这个社会有用。会创造对于他,或者对于别人都会有用的价值。可他没有,他的心中只有邪恶的欲念。损害别人损害社会,制造一场又一场的事件,成了他生活中的全部课程。
逃脱参市警察的追捕,他逃回了王尾镇的家中。他的父亲是个七旬老翁,看到儿子回来,满是皱纹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他知道这是个浪**子,已经无可救药。这个自幼务农,一生和庄稼地为伍的农民,正直善良,脾气倔强。对于熊灿的狐朋狗友,鸡鸣狗盗,早就嗤之以鼻。就为这,老人将熊灿从家中赶了出去,让他自立门户。
他的妻子叫彩凤,是个地道的农村妇女。在他离家出走的这些日子里,她默默地照理孩子,操持家务。还要应对警察的询问和数次的访查。她老了,从外表看和熊灿已经有了一段距离。不知情的人,很难想象她是他的妻子。
熊灿不喜欢她,不喜欢这个家,甚至不喜欢这片土地。他虽然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但他对这里没有感情。 这里是东北大平原的腹部,坦**无羁的千里平原,挡不住任何风沙。一到春天,这里就成了风的世界。人的耳、鼻、嘴里,只要稍有不慎,就成了风沙肆虐的场所。
平原土地多,粮食产得多,但人们付出的劳动力就要相应地大得多。一条庄稼垄走到天边还看不到头。熊灿的 少年哪有什么机械化?父亲将他带到地里,他只要一看见那无尽的黑土,就愁得眼泪往下掉。
熊灿当过兵,得过奖,见过世面。那外面的世界多精彩?回到家里,两间土房,平屋顶、土火炕。一到夏天,燃着木秸火直往外冒,烟直往外滚,挺高的烟筒就是不冒烟。
媳妇更土,土得掉渣。她常年不洗澡、不刷牙。只要 熊灿不在家,牙膏就不会出现在他的家里。带个孩子,胸襟上全是奶溃。头发散乱,不梳不理。
熊灿只要一走进自己的家门,就感到一种无形的压抑。他总想发火,总想发泄。没出事之前,他带着任建,有时也叫上冷绍军,很少回家,总是在城里转。这家舞厅出事,他去给摆平。那家饭店被砸,他去消灾。自从他打败了“独眼老七”,在大岭市,他就是“名人”。
有人打架住了院、有人被车撞了住了院。只要事主给熊灿上点钱,请他到大岭市最豪华的“吉祥”大酒店摆上一桌,他就会亲自出面。他大摇大摆闯进病房,一屁股坐 在伤者床头,照着输液的吊瓶的瓶子上用食指弹上一弹。口中说道:“住啊,好好的给我住!”然后,他抬腿就走。 用不了几天,住院的即使不好,也乖乖地拿着药回家去了。
在大岭,许多人办不了的事,他熊灿能办到。许多通过正常渠道处理不了的,他熊灿能处理。
因此,在大岭,他熊灿饭馆里吃,窑子里睡。酒山肉海,花天酒地。这和他的两间平房,和他那不知牙膏为何物的女人,形成了多么巨大的反差。
他不喜欢他的家,他喜欢外边的精彩的世界。于是他闯向了大兴安岭,闯向了“钱丰”,又闯向了惊险的长龙谷。现在,他又来到了哲里木大草原。
他的身后是任建,他喜欢任建。这倒不仅是任建对他唯命是从,而是从任建心里散发出的那种味道。好像他们是天然的同类,有着第六感官的共同感应。他心中想要去抢劫,任建已给他准备好了单管猎枪。他想要去打架,任建已给他准备好了军刺。多少次他都没想到的事,任建已给他想好了。任建跟着他从来不知害怕,也从来没有畏惧。对于熊灿提出的胡作非为的计划,他从来没说过“不”字。而且,由于他的存在,使熊灿的每一次作恶都“更上一层楼”。
他离不开任建,任建是他的翼,他的狈。他不能没有任建。没有任建,他作恶时就少了一些胆气。没有任建,他就成不了熊灿。他就没有那么多血迹斑斑的罪恶记录。
他们今天的目标是谢尔苏,这是草原上的一个小镇。七天前,他们在这里准备作案时,遇见了一个人。
那是个夜深人静的晚上,他领着任建潜伏在小镇的一个角落里。他们的对面是一个个体食杂店,好久了,那里仍是灯火辉煌。而且,不时还传来搓麻将的“哗啦、哗啦”的响声。
他们对这个小店已经踏查了数次,这是谢尔苏小镇上的一个普通的卖店。门脸不大,却镶着铁制卷帘门。铝合金门窗,瓷砖罩面。后来,任建被公安抓获时,仍能记住那门楣上挂着一个白色的牌子。上面用红漆写着,兴隆食杂店。
门里营业场所不大,却琳琅满目塞满了各种商品。一道道绳子挂着、悬着,洗头膏、小吃、儿童食品。货架上,面包、饮料、香烟。货柜里,电池、笔记本、铅笔。简直是“五脏俱全”。一个小小的食杂店,囊括了整个商品世界。
店主是个年届花甲的老人,他须发苍然、面色红润。一只手上托着两个磨得发亮的铁球,在那里不时转动。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在那里忙忙碌碌,大概是他的孙儿。
任建和熊灿走进这家小店,要的是两瓶矿泉水、两盒香烟。在那小孩子打开柜台里那个木制匣子的时候,任建一眼就盯到那里有不少花花绿绿的钞票。而且,他们多次到这个商店来购物,再也没发现他家有其他什么人。这祖孙二人,熊灿岂不是一只手就将他们按倒在地。因此,他就像狼发现了羔羊一样,选择了这个小店作为他们行将下手的目标。
熊灿和任建躲在角落里,盯着兴隆食杂店。大约在近11点的时候,麻将声终于停止了,几个客人鱼贯而出。 随后,卷帘铁门被那孩子“哗哗”拉下。于是,这个小店,这条街道,这个小镇坠于了无边的沉寂之中。
机不可失,熊灿从他隐身的角落处一跃而起,狼一样迅捷地扑向小小的食杂店。突然,如此同时,一个格外脆亮的声音从另一个角落里传来:“大哥,好性急啊!”
声音不大,可在这寂静的夜晚、寂静的时刻、还是像惊雷一样震得熊灿和任建心头乱颤。熊灿立刻就在要接近小店铁栅门的刹那间,稳住身形,并努力缩了下来。同时,头颅迅速四下摆动。像一头受惊的野兽,想迅速找到声音的来源,以辨威胁来自何处。
只见没有月色,没有灯光的黑黝黝的小巷里,转出一个飘动的人影。那人影,熊灿只能看到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感觉到一个大概的轮廓。她轻盈、飘忽更像一个幽灵。
突然,那幽灵喉咙一张,一阵尖厉的歌声飘来:“今夜的星光似火,闪烁不定仿佛是你的温柔。一杯酒陪伴着我,夜风却轻轻嘲笑我的寂寞。”
歌声像玻璃摩擦的声音,颤抖着划破漆黑的夜空。熊灿和任建虽然多次作案,多次利用这午夜的时光。可是,仍然在这歌声的刺激下,毛骨悚然、头脑发胀。
任建抓住刀子的手心里,全是渗出的汗珠。他实在沉不住气了,他回头和熊灿说:“大哥!做了她。”
熊灿经过一阵突然的紧张后,似乎已看出了来者的**数。他害怕任建在过于紧张的情况下做错事,他伸手按了一下任建。悄声说道:“我来。”
熊灿在黑暗中涨大身躯,一个箭步窜向飘动的幽灵。 二话不说,拼指如剑指向她的上三**。
凄厉的歌声戛然而止,随之而起的竟是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大哥,好狠的一招。”原来是一个午夜女郎。
熊灿心中惊奇之余,手下并没放松。紧跟一步,一拳击向来者面门。
那女郎一点也不惊慌,她就和这午夜的轻风一样,开始在熊灿的拳隙中游动。熊灿急风暴雨般的进攻,都像打 在棉絮上一样。熊灿定睛看去,原来,女郎使用的是乾坤八卦掌。脚步移动轻盈飘浮,整个身躯如杨柳在摆动。熊灿知道遇上了同道,他急忙收拳定势,开口说道:“哪里人?这么好的身手?”
“滨城夜来香、草原史可兰!”那女郎游动中回答熊灿。
原来,这女人来自哈尔滨,曾在贼王黄庭荣手下做过事。是南下支队的成员。她自幼做贼,又在劳改队里拜江南大盗,神手兰花为师。学得一手窃技,又学过武功,是个身手颇佳的女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