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兄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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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鲲眼里宫文诚永远是那么和蔼,可他今天的脸上却布满阴云。他坐在办公桌的后面,双眼凝注程鲲,眉毛几乎挤在了一起。

到省城开会回来,宫文诚听说了程鲲的事,凭他对自己这个学生的了解,他心中有所判断。程鲲走上工作岗位,这是他第一次抓人,应该是他心里的犹豫丧失了机会。否则,程鲲是不会失手的。

“警察和其他职业不同,除了敏锐的反应、敏锐的判断之外,它要不得儿女情长。在现实生活中,情与法常常相互交织,你作为法律的使者你只能选择一个。不是普通的人需要铁血,而是警察的职业需要铁血。这就是你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宫文诚说这话时,在普通的人和警察的职业两个词上用了重音。然后,他想了想又说道:“警察也是普通人,但成为警察那天起你就和普通人具有一点不同,那就是你的职业使命感。尤其是作为刑警,面临的情况瞬息万变,你的敌人可能在你的面前也可能在你的身后,甚至是你的亲戚和朋友。因此,你必须牢记你的职业使命,发扬你的职业精神,遵守你的职业道德,你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刑警。”

宫文诚的话,程鲲是永远牢记在心的。可这三个“职业”的提法,他并不是当时就有所理解,而是在以后十年的时光中用他一个刑警的实践去慢慢品味、吸收和消融的。那是消融在他的血液里,使他铸就一生的品味和吸收。也是使他无怨、无悔的十年好时光!

代霞又给他打来电话。告诉他,她们在省城侦破了一起特大抢劫案。案子破得很精彩,唯一的遗憾是有个外号叫“大傻”的人,在抓捕他的时候逃走。而另一个叫邹得的案犯是她亲手抓获,队里正准备给她请功。

隔着电话听筒,程鲲能感受到代霞高兴的心情。说起来,这个小姐姐让程鲲很敬重,她没有欧阳的艳丽也没有她的刁蛮,更多的是沉稳和热情。同样在一座城市,同样在一片蓝天之下,代霞好像更让程鲲牵挂。

他相信代霞的身手,她的散打十分出色,一般的流氓肯定不是对手。相比于代霞的成功,程鲲更加沮丧,勉强向代霞道过贺,那台内线电话又响了:“喂、我找程鲲!”

声音指名道姓毫不客气,程鲲马上知道这一定是欧阳秋雪,他心头一紧立刻回答道:“欧阳、是我!”

听到是程鲲,欧阳马上语气温柔下来:“怎么样了?我听饭桶说了,你受了点伤!”

欧阳始终管樊明高叫饭桶,她凭着在省厅电话总机值班的机会,高兴了一个电话就打到了青山。因此,她掌握着她所有同学的情况。

“没什么,好了!也是我一时大意。”欧阳的问候还是让程鲲的心头射进了一绺阳光一样,温暖而愉快。

“以后可不行了,咱们这一行大意不得。人无伤虎心,虎有伤人意。他们都知道进了监狱意味着什么,他们能不和你玩命吗?”欧阳说起正事来,也是有板有眼,这让程鲲第一次感受到欧阳的可爱之处。

“放心吧,欧阳!人不能吃一百个豆不知腥吧?我肯定要把握自己,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了。”程鲲回答的很坚决。

“哈哈、好孩子!”那里想到,这个欧阳秋雪语气一变,一个玩笑没等程鲲反应就扔下了电话。

程鲲放下电话摇摇头,他正在心中回味两个女孩子的电话,想象着代霞抓获罪犯的威风凛凛的样子。想象着欧阳在交换台前,接听电话的神态。他腰间的手机响了。那是程鹏送给他的,一个菲利普。他看了一下电话号码,是程鹏,他按下接听健。

程鹏在电话中告诉他:搞了点野味,中午彩虹宾馆吃饭。

程鹏来到青山多时了,哥俩也经常在一起吃饭。程鹏的“事业”搞得轰轰烈烈,让程鲲眼花缭乱,他怎么也想不通,以小弟的能量?竟然包下了机场建设的采伐工程。有时候,他真有些崇拜这个比他小几分钟的弟弟了。

到了宾馆,程鹏高兴地说:“昨天晚上就找你,你的电话也不通,只好放到今天。再不吃,别的没什么,鱼可就要坏了。”

彩虹宾馆是个普通的宾馆,在青山县也算不上是多么高档的场所,可它的厨师确实有点本事。程鹏打的树鸡也叫“飞龙”,在河里捕的鱼,叫“细鳞”,这都是在青山也难得一见的珍品。厨师并没用传统的做法,而是按照当地的家常烹饪方法,大多是炖菜。这种做法保持了山珍的味道,使其汁美肉鲜,滋味纯正。一端上桌子,散发的气味就引发了所有人的食欲,黑哥率先喊道:“好!”

今天参加这个聚会的有黑哥和于老四,还有林野、吴绍雄。唯一缺席的是吕贵,是吕贵自己向程鹏讲了过去,程鹏决定让他回避。毕竟是一个保镖,上不上桌的算不了什么,不能为了吕贵让他们兄弟之间有什么不好的感觉。

程鹏让服务员打开两瓶“江苏洋河大曲”,倒上了满满的酒杯。所有的人也不用介绍,他们同桌吃饭也不是一次两次。程鹏的那个好朋友,那个叫黑哥的对着程鲲总愿意说一句话:“我们做生意的就愿意和公安的交朋友,没有公安的保驾护航,我们的生意没法做。我们就喜欢一个安定的**,这是做生意的保障。”

可程鲲从心里觉得他不像做生意的,他的一举一动都带有一种印痕,什么印痕呢?

自从成为正式警察后,他在这个岗位上几乎每天都要接触一些形形色色的人,这个黑哥算个什么类型的人呢?

那个于老四对他是带理不睬,毕竟是老警。这就像部队一样,新兵和老兵是有差距的,他是具备老兵资格的警察。

林野对他很恭维,他知道那是因为程鹏的缘故。

吴绍雄岁数大一点,他倒是不卑不亢,举着杯说:“程鲲老弟,你们哥俩是真像!欢迎你到经营公司去,给大哥一次机会,让大哥也坐一把东。”

碰杯的声音很脆,喝酒的姿势很爽,头一扬,一杯酒全数入肚。程鲲对他的印象倒不错,留着一个大背头,衬衫雪白,西服笔挺。大肚圆圆,脑袋肥大,喝酒很多,吃菜很少。那天在酒席宴上,还有一个人是程鲲第一次见。程鹏没给他介绍,程鲲也没法问,因为那是一个女人,洋娃娃似的女人。

那个女人紧挨着吴绍雄,不时地会将她的头靠向吴绍雄的肩。那头上是染黄的头发,烫着卷,散开来像棵黄色的蒲公英。

程鹏不劝酒,场上的酒是随便喝,随便拿的。他的酒当然是喝的不少,只要有人和他喝,他肯定是一饮而尽。气氛很随意,也很轻松,随便的聊,随便的喝。

程鹏让程鲲坐在他的身边,那是这桌席的正座。程鹏私下里和他说:“今天就是咱们兄弟相聚,他们都是作陪。”

也是,程鹏没怎么招呼他们,倒是频频和程鲲举杯。

兄弟俩是亲兄弟,却不同于其他的亲兄弟。他们比普通的亲兄弟还要近,因为他们来到这个世上的时间太近。可他们比普通的亲兄弟还要远,因为,在人生**上他们各自不同。程鹏似乎要弥补这个缺憾,经常地要送给他这个小哥一点什么,这让程鲲能感到一股暖暖的亲情。他也挺喜欢这个小弟,他觉得程鹏是最聪明的一个,而且,他身上有一种霸气,男人的霸气。看在座的人,哪一个人似乎都有一种“绝技”,一种谋生的“绝技”。可程鹏稳坐其中,他的每一个眼神似乎都牵动着他们的神经,他们仿佛是仰其鼻息而生存。

小弟程鹏竟然是他们之中的“王”者!

慢慢地喝,慢慢地聊,一种感觉在他们的心中慢慢地散开。他们渐渐地感觉相互间很近,彼此失去了陌生感,增加了亲近感。也许,这就是酒的魅力吧?怪不得,从古到今许多事是在酒场上解决的呢?人们失去了彼此的身份,感觉上把对方当成久违的朋友。

黑哥突然说道:“程鲲老弟,我是大鹏的哥就是你的哥。有件事,你一定要帮忙。宝子要死了,我一定要去看看宝子。”

他说的很轻松,很随意,也很深情。可这让程鲲悚然一惊,脊梁渗出冷汗,大脑立刻**。果然不出所料,这个黑哥是个什么类型的人顷刻间有了答案。

鸟儿在空中飞,鱼儿在水里游,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这是人们生活的总结。叫黑哥的人要去看宝子?他是宝子的哥们?程鲲乜斜了他一眼,黑哥长发齐耳,脸黑如墨,眼角处有一个条状伤疤。仔细看去,那是刀伤的结局。如果再偏一点,他的一个眼睛就会报废。

程鲲突然觉得不好说话,拒绝吗?他是大鹏的朋友,尤其是酒酣耳热之际。不拒绝吗?他感觉到了面部的隐隐作痛,宝子的一拳绝对的不轻。这时,他体会到,宫文诚的话说起来容易,要是做起来是多么艰难?人的情感无时不在考验他职业道德的底线!

正在他为难之际,程鹏用他的肘部拐了一下黑哥说:“大哥,这事有我!我来安排。”

黑哥不说话了,他低着头用手去玩弄酒杯,样子挺伤感。那边的于老四,脸是越喝越白。他说:“看他做什么?这个年头还有**犯罪的?纯粹是渣子!这样的人就得统统枪毙,一个不要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