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们是怎样徒劳地善变!我,这个已经决心保持自己独立于社会交往的人,感谢我的运气,最终落到了一个差不多不通行的地方——我,这个不中用的可怜虫,一直在情绪低落和孤独中挣扎到黄昏,最后不得不坚持我本来的面目。在迪安太太送来晚饭时,我想要她坐下陪着我吃,就借口要打听有关我房屋必要的信息,真心希望她会是个正经的八卦之人,她的话要么能激得我生气勃勃,要么能哄我入睡。

“你已经在这儿住了很久了,”我开口说,“你不是说待了十六年了吗?”

“十八年,先生,我来这儿,是这儿的女主人结婚时,我陪嫁过来服侍她的。她死了以后,主人留下我给他当管家。”

“真的哦。”

接着停顿了一下。我怕她不是一个爱讲闲话的人,除非是有关她自己的事情,可那些事我又不可能有兴趣。

可是,她仔细想了一会儿,拳头放在膝盖上,发红的脸上抹上了一层默想的阴影,脱口说道——

“噢,从那儿以后,时光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呀!”

“是的,”我说,“我想,你看见过好多的变化吧?”

“我是见过好多,也见过不少麻烦。”她说。

“噢,我要把话头转到我房东家了!”我心想,“一个好话题开始了——还有那个漂亮的小寡妇,我现在倒很想知道她的历史,她是这儿土生土长的呢,或者,更可能是一个外来的,所以这些并不友好的本地人就不会认同她。”

有了这动机,我就问迪安太太,为什么希斯克利夫会出租画眉田庄,而他选择住在位置和住房都差很多的地方。

“是他没有足够的钱来保养好他的房产吗?”我打听道。

“他有钱,先生!”她答道,“他有,没人知道他有多少钱,而且每年还会增多。是的,是的,他有足够的钱住在一所比这儿更好的房子,可他差不多就是——手紧,而且,即使他已经打算搬进画眉田庄,但只要听说有个好房客,他就不能忍受错过机会多赚几百磅。这是个很奇怪的人,一个孤身在世的人还会这么贪心!”

“他好像原来有个儿子?”

“是的,他是有一个——可他死了。”

“那,那个年轻的女士,希斯克利夫太太,是他的遗孀?”

“是的。”

“她到底从哪儿来的?”

“哟,先生,她是我过世的主人的女儿,闺名是凯瑟琳·林顿。是我带大的她,可怜的人儿!我真希望希斯克利夫先生能搬到这儿来,那样的话,我们就又在一块儿了。”

“什么!凯瑟琳·林顿?”我惊叫道。但是转念一想,就让我相信这不是我梦里的鬼魂凯瑟琳。“那,”我接着问,“我的前房主姓林顿?”

“是的。”

“那,那个恩萧是谁,哈里顿·恩萧?那个和希斯克利夫先生住在一起的,他们是亲戚吗?”

“不是的,他是过世的林顿夫人的侄儿。”

“那么,是那年轻太太的表兄了?”

“是的,她的丈夫也是她的表兄弟,一个是母亲这边的,另一个是父亲那边的,希斯克利夫娶了林顿先生的妹妹。”

“我看到呼啸山庄房屋的前门上刻有‘恩萧’的字样,他们是古老的家族吗?”

“非常古老,先生,而且哈里顿是他们的最后一人了,就像我们凯茜小姐是我们这边的最后一人——我的意思是,是林顿家的最后一人。你已经去过呼啸山庄了吗?请原谅我问一下,我很想听听她怎么样了。”

“希斯克利夫太太?她看起来很好,而且很漂亮,可是我觉得,她不是很高兴。”

“哎呀,我一点儿也不奇怪!你对那位主人感觉如何?”

“一个很粗野的家伙,迪安太太。他的性格不就那样吗?”

“糙得像锯齿,硬得又像岩石!你越少跟他掺和越好。”

“他准是生活中有一些起起落落,才把他变成了这样一个粗暴的人。你多多少少知道他的经历吗?”

“这是一只布谷鸟的故事,先生——除了他在哪儿出生的,他的双亲是谁,还有他起先是如何搞到钱的,这些我不知道以外,我知道他的所有事情。而且,哈里顿就像羽毛还没丰满的鸟雀似的被赶走了!这个不幸的孩子是这个教区中唯一一个猜不到他是怎么被欺骗的人。”

“那么,迪安太太,行行好告诉我一些我邻居的事情,我觉得我就是上床睡觉,也不得安宁,所以你最好再坐下跟我聊一小时吧。”

“噢,行,先生!我去拿一点儿针线活就来,然后你爱让我待多久就待多久。不过你已经感冒了,我看见你发抖呢,你必须喝点儿粥,好去去寒。”

这个可敬的女人赶忙走了出去,我蜷缩到更靠近炉火的地方。我觉得头发热,身上发冷,而且我当时很兴奋,我的神经和大脑从头到尾几乎到了愚蠢的境地。这让我觉得,不是不舒服,而是很害怕(现在还在害怕),担心今天和昨天的事情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她马上回来了,带来了冒着热气的一盆粥和一篮子的针线活。她把粥盆放到炉架上,把她的椅子拖过来,显然对发现我这么好相处很是高兴。

在我来这儿生活以前,她开口说道(也不再等我请她讲故事了),我几乎老待在呼啸山庄,因为我妈妈带过辛德雷·恩萧先生,就是哈里顿的父亲,我习惯了和孩子们一起玩儿。我也干一些跑腿的活儿,还帮忙晒干草,在农庄晃着,等着不管什么人支使我干点什么。

我记得在一个晴朗的夏天的早上,是刚开始夏收的时候,恩萧先生,那个老主人,走下楼梯,穿戴好了要出趟门。他先告诉约瑟夫白天要干些什么,然后转过来冲辛德雷、凯茜和我说话——因为我正坐着和他们一起喝粥呢,他对他儿子说:“喂,我的小漂亮人儿,我今天要去利物浦,给你带什么呢?你可以选你喜欢的,只是要小点儿,因为我要走着来回,单程九十多公里,要走上好长时间!”

辛德雷点名要一把小提琴。然后他转过来问凯茜小姐,她还没有六岁大,都能骑马厩里的任何一匹马了,她就选了一根鞭子。

他也没忘了我,因为他有一副好心肠,尽管他有时很严厉。他答应给我带满满一袋子苹果和梨,然后他吻别了他的孩子们,就出发了。

他不在的三天,我们都觉得是好长一段时间,经常是小凯茜问,他什么时候回家呀。到了第三天晚上,恩萧太太料想他会在晚饭时回来,就把晚饭一小时一小时地往后拖,可并没见他回来的迹象,到后来,孩子们都没劲儿跑到门口去看了。然后,天渐渐黑了,她本该让他们去睡觉的,可他们很难过地请求让他们再熬一会儿。然后,大约十一点的时候,那门闩悄然提起来了,主人走了进来。他倒在一把椅子上,连笑带咕哝的,说让孩子们别缠着他,他快要累死了——他绝不会再像这样行走英伦三岛了。

“到最后,就是往死里奔!”说着,他解开他的大衣,大衣被裹得严严实实的抱在他怀里,“看这儿,太太!我从来没有被耗得这么筋疲力尽的,可你一定要当作上帝的礼物来接受他,尽管他黑得简直像从魔鬼那儿来的。”

我们围上去,我从凯茜小姐的头顶上方瞥见一个脏兮兮的、衣着破烂的黑头发的孩子,足足有会说话会走路那么大了,真的,他的脸看上去比凯瑟琳还显得年龄大。可是,当他的脚一着地,就光到处盯着看,嘴里一遍一遍地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没人能听得懂。我被吓着了,而恩萧太太是打算把他丢到门外去,她当真跳起来,问他怎么想得出把那个流浪小鬼儿带进家里,他们已经有自己的孩子要养活和照顾了,他这么做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疯了。

主人试着跟她解释这件事,但是他真是累得半死了。在她的训斥中,我所有能听清的就是这么个故事:他说,在利物浦的街上,他看见这孩子饿坏了,而且无家可归,像哑巴一样,就捡了这个孩子,并打听他的人家。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家的。可是他的钱和时间都是有限的,他想着最好赶紧把他带回家,也比在那儿白耗着强,因为他已经下了决心,既然他看见了他,就不能抛下他。

嗯,最后是,我的女主人自己埋怨完了,就平静了。恩萧先生叫我给那孩子洗澡,给他干净衣服,让他和孩子们一起睡觉。

辛德雷和凯茜心安理得地看着这事儿,直到恢复了平静。然后两人开始翻他们父亲的口袋,找他答应带给他们的礼物。辛德雷已经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儿了,可当他从大衣里掏出压坏了的碎片——那本该是一把小提琴的,他就大哭起来。而凯茜,当听说主人为照顾这个生人,把她的鞭子给丢了,就露出了她的脾气,咧着嘴冲那小笨蛋呸了一口,却得了她父亲很响的一巴掌,教训她举止不成体统。

他们全都拒绝和那个孩子同床,就连在他们屋里睡觉也不干,我也没有更多的心思,就把他放在了楼梯口,指望他明天或许就走了。不知是无意之中还是主人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爬到了恩萧先生的门口,恩萧先生一出门就发现了他。他质问怎么会让他待在那里,我只得认错。我被打发出了那个家,作为对我的懦弱和不仁道的惩罚。

一开始希斯克利夫就是这么被带进这个家的。当几天后我回到这儿(我并不认为我是被永远赶出门了),我发现他们已经给他取名为“希斯克利夫”,这原来是他们一个早夭的儿子的名字,从此,这就既是他的教名,也是他的姓氏了。

凯茜小姐这会儿和他关系很密切,但辛德雷恨他,而且,说实话我也一样恨他,我们就折磨他,一直待他很坏,因为我那时还不怎么明白,不会觉得我待人不公,而且女主人看见他受了亏待,也从不为他说话。

他看上去是个能忍耐的闷闷不乐的孩子,也许是被虐待造成的,很强硬,他能眼都不眨地忍受辛德雷的拳头,一滴眼泪都不掉,我拧着提溜他,他也仅仅是倒抽一口气,睁大了眼睛,就像是他意外受到了伤害,怨不得别人。

当老恩萧发现他儿子虐待一个可怜的孤儿(就像他这么叫他的),他的这种坚忍就让主人愤怒。他出奇地喜欢希斯克利夫,相信他说的所有的话(说实在的,他很少说话,一般说的都是真话),对他的爱远远超过对凯茜的爱——凯茜太调皮,太任性,而不讨人喜欢。

所以,从一开头,他就在家里引起了反感,而且没两年的工夫,恩萧太太就死去了。那小主人已经学会了把他父亲当作一个压迫者,而不是一个朋友,而把希斯克利夫当作一个霸占了他父亲的感情和特权的人,他对这些伤害耿耿于怀,就越来越怨恨。

有一段时间,我是同情辛德雷的,可是当孩子们生病出麻疹,我得照看他们,一下子承担起一个女人的看护,我就改变了看法。希斯克利夫病得很危险,在他病得最严重的时候,他会要我时常在他的枕边待着,我想他是觉得我为他做了许多,还没精到猜得出我是不得不那么做的。但不管怎样,我得说,他是我看护过的最安静的孩子,他与其他孩子的不同,逼得我不再那么偏心。凯茜和她哥哥折磨死我了,他却像只没有怨言的小羊羔,尽管是坚韧的性格使得他不找麻烦,而不是他本性温顺。

他熬了过来,医生认定这很大程度上是归功于我的看护,表扬了我对他的照顾。医生的表扬让我得意,对他也变温和了,因为是他让我受到了这些称赞。于是,辛德雷就失去了他最后的盟友。我还是不太喜欢希斯克利夫,并且经常奇怪我的主人看上他什么了,怎么就那么喜欢这个阴沉沉的男孩?我记得,希斯克利夫从没有表示过任何感激来回报他的宠爱。他不是对他的恩人无礼,他只是麻木不仁的,尽管他完全知道,他已经拿住了他主人的心,清楚只要他说话,全家人都不得不屈从他的意思。

比如,我记得恩萧先生有一回在教区集市上买了一对儿小马驹,给两个男孩儿一人一匹,希斯克利夫挑走了最帅的那匹,可是它很快就瘸了,他发现了,就对辛德雷说——“你必须得和我换马,我不喜欢我的。要是你不干,我就告诉你父亲这星期你打了我三回,还会给他看我的胳膊,一直到肩膀都青了。”

辛德雷伸伸舌头,还扇他耳光。

“你最好赶紧跟我换,”他又追着说,一边往门廊逃(他们原先在马厩里),“你必须得换,要是我把这些打人的事说出来,你会再加倍吃到拳头。”

“滚开,狗东西!”辛德雷叫道,用一个称土豆和干草的铁秤砣威胁他。

“你扔,”他回应着,还站在那儿,“然后我就告诉他你是如何扬言,只要他一死,你就要把我赶出门外,看看他会不会直接把你赶出门。”

辛德雷扔了那个秤砣,砸到他的胸上,他倒在地上,又立即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喘不过气来,脸色苍白。要不是我挡着,他就会直接去主人那儿,向他说明他现在的情况,示意是谁造成的,希斯克利夫就能彻底报了仇。

“那么,吉卜赛人,把我的小马牵走!”小恩萧说,“我祈祷它会弄断你的脖子,带走它,该死的,你这个乞丐一样的入侵者!骗走我父亲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事后让他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撒旦的小恶魔——带走它,我希望小公马踢得你脑袋开花!”

希斯克利夫去松开马的缰绳,把它转到自己的马栏里。他正走过马的身后时,辛德雷住了口,把他打倒在马蹄脚下,而且都没有停下来看看是否如了愿,就飞快地跑走了。

我吃惊地目睹了这个孩子是怎样冷静地爬起来,继续按自己的打算行事。他换上马鞍和各种东西,又在一捆干草上坐下,恢复一下那猛烈的一击所引起的眩晕,然后才进了屋。

我很容易就说服了他,让我把他的瘀伤归到小马的身上。而他并不在乎这故事怎么讲,既然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真的,他很少抱怨,像搅和上这种事,我真的以为他不会报复——我完全被欺骗了,且听我往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