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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君乐傍上了一个小款,是私立学校的一个女孩。他们是在一个酒吧认识的,君乐自从开始弹吉他以后,认识了许多玩音乐的人,他的技术也在突飞猛进,已经可以弹一些流行歌曲了。君乐的长相也发生了变化,以前的寸头变成了郑伊健似的长发,皮肤也渐渐变成了古铜色,一切都让君乐在向型男发展。因而他的身边围了一群姑娘,收到的情书可以出一本书了,而且保证质量。君乐的马子叫夏微微,很好听的名字,很不错的一个女孩。每天君乐长途跋涉地送夏微微去上学,然后再长途跋涉回到自己的学校接着上上午的第二节课。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再次回到家之后,一切还是老样子,没有自由,没有自己,什么都没有,我不知道自己像一个奴隶还是像什么东西,反正不像一个完整的人。由于上次我的父母去过一次学校,那帮混蛋添油加醋把我狠狠地贬了一顿,致使我的母亲对我非常失望,话语中也常常出现例如废物、好吃懒做、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些词汇。

我听到不少的父母这样说他们的孩子,他们无一例外地老拿别人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比,总是看到别人孩子的优点自己孩子的缺点,然后用尽所有的词汇来讽刺他们,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望子成龙。但我所能感到的是我讨厌他们,他们让我在今后的人生里充满了自卑。

没有人知道我在想什么,最好的朋友只能在我打架的时候帮我,可我大部分时间是不会打架的,说孤独可能有些牵强,但真的很空虚,这种空虚像是一种无形的气体一样罩在我的身旁,让我感到异常难过。我看过一本书,书上说我这种情况是很危险的,弄不好就要犯大错误,我实在想不通我能犯什么大错误。

星期天的时候我去书店买书,遇到了一个让我今生都难以忘怀的女孩,她叫林小雪。

认识她的时候我正在找一本《诸子百家》的书,我很想知道古代那帮老头都说过什么话,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当我失望地准备离开书店的时候,我看到一位穿白色衣服的女孩手里拿着那本《诸子百家》,说不上为什么,我就偷偷地跟着她,她在书店转悠了几圈之后,拿了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和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还有一本王小波的《青铜时代》,然后付款走出了书店。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跟着她。

走出书店后,林小雪好像感觉出我一直在跟着她,因为她一直在不停地回头看我,眼睛里充满了怀疑。她走到书店旁边4路车站的地方停了下来,好像是要坐这路车,我也跟了过去,说实话我这么一直跟着她大部分的因素是林小雪长得很漂亮。她果真坐上了4路车,然后在公主坟站下车,下来之后她向一个小区内走去。

我冲上去傻傻地问:“您的书在哪儿买的?”

谁知道她的回答却让我陷入了困境,她说:“你跟我这么长的时间不会就问这个问题吧。”

顿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不知说什么好,因而实话就冒了出来,“你长得很漂亮。”君乐说我只有这件事干得最有朋克精神。

林小雪说:“还有别的吗?”

我说:“还有就是你买的书我都看过,其中有一本是我想看却没买到的,就是那本《诸子百家》,我……我能借你那本书吗?”

“是吗,那你说说这几本书怎么样?说对了下次我把书借给你,当然我们的想法必须是一致的。”

“杜拉斯的《情人》是本很值得一看的书,我个人非常喜欢,书中的每一个词用得都很美。王小波的《青铜时代》很有睿智,当然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感受。至于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说实话我没有看懂,不过我觉得没有伍佰的歌好听。就这些。”

“哦,好吧,我看完后再决定借不借你,好了再见。”说完她冲我摆摆手走进了小区。

“我怎么才能见到你?”我大声地对她说。

“那就看你想不想借我的书了。”

当我再想起这个情节的时候,我已经不知道这是真实的还是只是我的幻想,因为我已经记不起来和林小雪初识的情景了,那些快乐的日子随着林小雪的离去在我脑海中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让我怀疑那是不是个梦境,一个没有做完的梦。

我回去之后将此事告诉了君乐,君乐听完我的事情说,这年头你丫怎么还用借书泡妞这古老的招啊,不过还行,敢跟着人家跑那么长的路,也不怕被人当成臭流氓,有种!君乐说完又问我打算怎么办,我对他说我要是知道怎么办还来废什么话呀。君乐问我都知道那个女孩什么资料,我摇了摇头说什么都不知道。

君乐说知道名字吗?不知道。

知道学校吗?不知道。

知道电话吗?不知道。

“你丫一问三不知还泡什么劲呢?”君乐无奈地说。

“我他妈不是告诉你了吗,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知道还用找你吗,你傻B吧!”

“那你是在什么地方和她分手的?”君乐问我。

“我是在她家小区的门口分手的,在公主坟的一个小区。”我努力地回忆。

“我说飞哥,你是真的想泡那姑娘吗?你可说实话。”

“真的,不过不是泡,而是喜欢。”我认真地回答君乐。

“你还记得那个小区吗?你要是真喜欢上她了,咱们就去那个小区的门口等她不就完了。”

“行啊,咱们现在就去吧,时间长了我记不住那个地方了。”我决定去那个小区,“你去不去?”

“去啊,我倒是看看有他妈多漂亮,让我的飞哥如此的眷恋。”

我们来到那个小区的门口等着林小雪的出现,事情并没有像我们想像的那样简单,一直等到天黑,林小雪都没有出现。看着没有希望了,我和君乐就坐车回家了。

刚到家我就发现气氛不对,父母都在客厅里坐着,没有人理我,好像还没有做饭。我打开冰箱拿了一点面包,然后回到自己屋里吃起来,刚刚咬了一口,我就听到我妈在客厅里说,回来那么晚还有脸吃饭,有本事在外面吃啊,还回来干嘛,整天不知道在干什么……

晚上我没有睡着,我想我能不能像别的学生一样,每天都呆在课堂上不说话不逃课不思考不厌倦不……我能不能做那些所谓的好学生,想来想去我觉得我还是做不到,有些人可以45分钟坐在那儿一动不动,有些人可以把《出师表》一字不差地默写下来,有些人可以做到对老师的话言听计从。可我不行,就像有人天生对湿气过敏,有人天生近视,而我的性格天生不爱循规蹈矩。所以我做不到他们所能做到的。

第二天来到学校,我找到君乐,问他下午还去不去,他却告诉我下午放学后荚孟来找我们,有事要说,我说那就等他吧。

上体育课的时候我和君乐在篮球场上玩球时,不小心把球扔到了体育老师的头上,这一下可把体育老师给惹恼了,他视我们这种行为是向他挑衅。上来就给了君乐一脚和我一嘴巴,打得我满眼金星。我毫无心理准备,当时他就把我们打蒙了。他打完之后把我们叫到他的办公室说:“我不信我还弄不了你们俩?别以为你们很牛B,跟我比你们还差远了,在这个学校还没有人敢像你们这样跟我挑衅的!”

我说:“我们不是故意的,没有别的意思,真的是不小心。”

“别跟我说这些,你杀了人也说不是故意的,谁相信?别说就你们几个了,上几届比你们混蛋的有的是,你问问谁敢把球砸在我头上。”体育老师指着我说。

“这怎么能和杀人比呢,你讲道理吗?”君乐气愤地说。

“怎么,还是我错了,该我向你们承认错误是吗?”体育老师挑衅地说。

“我们错了,但你也打我们了,这件事也就扯平了,你还想怎么样?”我问道。

“我想怎么样?看看你的态度,像是承认错误的吗?我也不废话了,你们要是还想上我的课,就在全班同学的面前给我承认错误,不想的话就别来。”他最后这样说道。

我们走出办公室,异口同声地说:“什么东西!”

“他要不是老师,我要不是这儿的学生,我非抽丫的。”君乐说。

“可这两个条件我们都不具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等我毕业了,我一定把刚才的那一脚找回来。”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非常正确的话。如果一个人一日三醒吾身,那么他还会有朋友吗?绝对不会的。古人们看来也经常打嘴架。我和君乐身上都有不同的毛病,但这不影响我们的友谊,至少不影响我们这一段时间的友谊。

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们等到了荚孟,他找我们是想让我们帮他揍他们学校的一个很有钱的家伙,据荚孟说那小子的一双耐克鞋就一千多块。这个社会有钱能使推鬼磨,君乐说鬼推磨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现在都可以磨推鬼了,由此可见钱的作用是多么大。

有一个记者采访几个玩摇滚的青年人,问他们对钱的态度,他们说在他们的心目中父母排第一位、音乐第二、女朋友第三。那么钱呢?记者好奇地问。钱比我们的父母都重要。他们异口同声地说。

就是那个比较有钱的小子整天嘲笑我们的荚孟,说他没有耐克鞋没有CD随声听没有手机没有……只要荚孟没有的他都会嘲笑,然而荚孟的父母并不会给他提供这些东西。至于他为什么要嘲笑荚孟是因为他们同时看上了一个女孩,追女孩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荚孟就没有钱所以他没有追上,可追上的那小子还时不时地在那个女孩面前同时也在荚孟面前处处显示自己的富有,不,应该是显示他父母的富有。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但跟这种人讲道理更是说不过去,那只有揍他了。那个女孩和大部分人一样,不会去想那些钱是谁的,他们只看到了所能看到的。

那个时候我们就知道钱的作用了,它可以让一坨大便变成一坨人人尊敬的大便,只是大便躲在一片金色的外表下而已。

荚孟的意思是让我们去揍那小子一顿,顺便告诉他不要那么臭显摆。我们义不容辞,决定明天就去教育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这次战役后,我想我是不应该参与的,我不应该去揍一堆大便,这是对我的一种侮辱。不过如果时光倒回到那个放学的傍晚,我想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出手的,因为荚孟是我的朋友。

第二天下午,我们逃掉了最后一节课,因为我们要在荚孟他们学校放学之前赶到那儿。我们坐车来到那所重点监狱,此监狱不愧是重点,大门修得气势磅礴金碧辉煌,还有一个醒目的牌子,看来没少侵吞了像荚孟父母这样的人的钱。从他们的校门口能看到校园。里面有一辆帕萨特和四个圈的奥迪,都是他们不应该拥有的车,学校的操场很小,只有三组篮球架,看来他们把用来建操场的钱都用来买车了。每个办公室窗户的外面都有一个空调,可没有看到教室外面有空调。现在流行这么一句话: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很有意思吧?

我们在学校等了一会,荚孟出来了,他出来跟我们说了一下那个有钱的小子的特征后,就躲到一边去了。我们就等着那小子出现,不一会儿他就出来了,等他走到离学校远一点的地方后,我和君乐走上去截住那小子说,我们找你有点事,听说你很有钱啊。听完我们的话,他还以为碰上劫钱的了,他说,“我今天没带多少钱,你们要钱的话我明天给你们送过去。”

我说:“你有多少钱?”

他说:“有两百。”

我说:“你觉得我们像是劫钱的吗?”

他不解地问:“那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君乐说:“不是为钱的事,你一定要记住,我们来的目的是为了告诉你,有钱可以,但不要到处臭牛B。”

说完君乐上去就是一脚,然后又是一拳,还没等我出手,那小子就趴在地上喊:“哥,我错了,以后不敢了。”我还是没有放过他,照着他的脸踢了一脚,让他记住今后不要那么不要脸。他又大声地咋呼了几声,这时围上来一些看热闹的市民和一些放学回家的学生,我们必须要走了,最后我对躺在地上的小子说:“记住,不要再显摆你有钱,这样你会很麻烦!”在我们转身要走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穿白衣的女孩,她就是林小雪。她也看到了我,可没有任何表情。我想这下完了,第二次竟然是以这样的方式见面,我本想过去跟她解释一下,可君乐拉住我说不要给她添麻烦。

我们跑到那个画满朋克主义画的大桥下面,等着荚孟来找我们。一会儿荚孟就到了。荚孟来了之后,我马上问他他们学校有没有一个常穿白色衣服的女孩,荚孟说穿白色衣服有很多,但经常穿的好像只有一个,叫林小雪,不和荚孟在一班。我问了一下他说的那个女孩的特征,基本上可以认定就是我喜欢的女孩。这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荚孟知道我喜欢林小雪后说,她不怎么好看啊,你怎么看上她呢?我卖弄地说了一句《庄子·齐物论》里的一句话:“妇嫱、西施,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君乐马上说,不就是看了几本破书嘛,臭显摆什么,这句话什么意思啊?我告诉他们这句话的意思是世上的万物都有自己的是非评断标准,不能强求一律。“我操,你他妈直说不就完了吗,真他妈累。”君乐不屑地说。“这样不就显示出我比你有文化了吗?”我开玩笑地说。“哎,你说那个叫林小雪的会不会把你当成流氓了?”君乐问我。“我也不知道,随缘吧!”

随后我们应君乐的邀请一起去接君乐的女朋友夏微微,小款夏微微果然大方,请我们吃了一顿麦当劳。在吃东西的过程中夏微微问我:“有没有女朋友,需要不需要我给介绍一个?”君乐代替我回答了,他说我正在抗战时期,但可以找一个替补的。我笑着说,还是给荚孟介绍一个吧,他正寂寞呢!说完我们都笑了起来。荚孟说还是等我有钱了再说吧。吃完饭后君乐送夏微微回家,我和荚孟各回各的家,在将要分开的时候荚孟跟我们说谢谢,我和君乐都有些不高兴了,教育他说再说这样的话以后就别来找我们,谁知荚孟马上转口一变说:“我随便说说的,你们还当真了……”

在我认识到金钱的作用的时候,我忽然对这个世界充满恐惧,我弄不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有真的感情吗?我曾经想努力地弄明白这个问题,可是没有人比我清楚,但他们依然活得很好,我还不想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因为这个世界还有一些东西可以让我留恋,于是我像他们一样活着,只是并不开心。我想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还在这个世界生存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