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的他

在我认识的所有男人当中,他是唯一一个我不记得名字的。我连他的姓都忘记了。因为我只叫他:叔叔。我是在十七岁的时候遇见他的,很巧的是,他刚好也长我十七岁。只有在这一年,他的年龄刚好是我的一倍。后来我想了一下,这个巧合也许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全部缘分。

这个被叫做叔叔的男人只能从近处回忆。一旦他走远一点,我可能就认不出来了。这不能怪我。他当时三十四岁,长相中规中矩,个头不高不低,喜欢穿蓝色夹克。且不说这世界上这样的男人有多少个,这世界就连蓝色都有很多种,让我怎么分辨得出?其实我也没有必要认出他来,因为我从来都不曾在什么地方等他。我不必兴高采烈地向他挥手,等他走近。我的回忆里没有这样的画面。

等这个男人到了近处,我便想得起他了。我甚至想得起来他的夹克是什么材质的,有几颗黑色的牛角扣子。我剥开这件夹克,里面是一件条纹衬衫,熨得非常平整。一双手解开衬衫的扣子,没有涂指甲油,也没有戴首饰,好像是我的手。我想做什么呢?我忘记了。因为等不到我做什么,就有一只手捉住我的手指,含进他的嘴里。舌头沉默、缓慢地舔舐着我的指腹,如海水舔舐沙滩一般。于是我身体的潮汐开始生发,每一处皮肤都从梦中惊醒并且回忆起某场深刻的涌动。然后他又轻轻地啃咬我、吮吸我,像是全世界的盐都消失了,只剩我指尖这一点咸。这个被叫做叔叔的男人,就是这样到了我的近处。

没想到吧,这个明目张胆到学校门口来接我的男人,居然是我的情人。他就站在教导主任旁边,等我慢吞吞地走过去,叫他一声叔叔。还是这个教导主任,每天早上都立在校门口检查仪容仪表。她会把我叫过去说,莫宝莉,你是不是画眼线了!我当然没有画,我的睫毛本来就长得比周末的培训班还要密集,在眼睑上连成一条黑线。但她还是坚持要我过去,用指甲在我眼皮上狠狠一划。我相信是因为她对年轻的女人抱有很深的恨意,觉得我们都是天生的婊子、贱人,迟早抢了她的生意。她尤其热爱挑我的毛病,不是校服太短,就是头发太乱,要不然就是身上的毛衣有太多镂空。我不知道这整个学校里除了她,还有谁会拉下我的校服拉链看我里面穿了什么。她一定在我身上隐约看到了一些端倪,嗅到了某种气息,却对学校门口站在自己身边这个高达一米七八的答案视而不见。这个男人,看起来彬彬有礼的男人,自然地接过我的书包,还问我考试考得怎么样。她怎么想得到,一旦我坐进他的车里,气氛就变得何等旖旎。

男人靠过来,停在我脸颊边五厘米的地方,像谈论天气一样随意地对我说:“不如现在就让她看到我吻你,怎么样?”然后我们就刻薄地笑起来。偶尔我会意识到,在这个男人面前,我和教导主任身份上的差别消失了,我们就是两个女人罢了。即使现在教导主任随着车子的行进变成远处的一个小黑点,这件事情也没有任何改变。如果你坚持举着一个勺子对鸡蛋布丁说“我迟早要吃掉你哦”,我想那个鸡蛋布丁也迟早会意识到自己是个鸡蛋布丁而忍不住颤抖起来。叔叔想对我做的,就是你对鸡蛋布丁做的事。无论在什么场合,无论在谈论什么话题,他都会突然在我耳边低声说:“我迟早会吻你,你不要忘了。”我想他说的其实是:“我是一个男人,你是一个女人,你不要忘了。”

我心中冷笑,面上还是用无辜的眼神闪躲着。男人们总是对他们一无所知的事情抱有空前的自信。比如看见一个十七岁的少女,便以为她是只有一条街的小镇,从头走到尾就是了,根本不可能在里面迷路。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陌生人的聚会,男男女女一大堆,玩着谁也不知道谁是谁的桌面游戏。游戏很没意思,但是这个男人很有意思,他尽量不着痕迹地一点一点挪过来了,最后坐在我斜对面。斜对面是很好的角度,就算女的在发呆、男的在搓茶杯,彼此看起对方来都是一幅肖像画。我们渐渐在人群中减少发言,直到别人的讲话声调笑声就此淡去成为背景音。在他说出第一句话之前,我们仿佛已经说了一万句。最后我看着他说,我要回家了。他果然也站起来说,我送你一程。

我们在马路上交换彼此信息,差不多是四五格方砖一句。由此你便知道我们走得有多慢。其实说得比走得更慢,每个字都吐得慵懒性感仿佛在演小成本文艺电影。第一次见面就能像情人一般散步的人,有什么理由不成为情人呢?

唯一的理由可能就是这句话实在太拗口了。

如果我说我对自己的吸引力毫无察觉,那才是真正的虚伪。但是比起征服,我更喜欢被征服。于是我向他甜蜜一笑,说谢谢叔叔。男人呆了两秒,这两秒里他可能在脑内回顾今晚到底做错了什么。我看到他的春风得意里掺进一丝尴尬,便心满意足地逃走。

后来,我们就开始约会了。这个“后来”出现得太突然,让这故事看起来好像漏讲了一大段。其实过程有什么好说呢?不过是我勤勤恳恳地叫着叔叔,他勤勤恳恳地撩拨我的情欲让我不要再当他是个叔叔。不过是一男一女欢天喜地、欲拒还迎地落入俗套罢了。

我穿着校服和叔叔约会,有时连书包也带在身边,还趴在**做几何题。其实我不急着做作业,只是完善角色。

他要一个高中生,我便给他呈现一个十足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这是我的义务。我当然也会翘起小腿来在空中晃来晃去,他当然也会顺势捉住,亲吻直至膝盖窝。这是他的义务。他的义务还包括穿西装裤、出差、开会、给属下打电话。

这样说就更明确了:我们在一起就像一场角色扮演。

我演一个典型的年轻女人,他演一个典型的成熟男人。

有时候我觉得很累,就拜托身体的某一部分替我演一下。让我的脖子、胸部、小腹和大腿去动情,让我的心可以松弛一下。还好我身上的一切都年轻得很典型。它们光滑、富有弹性,令人深信不疑。我想迟早有一天我会像教导主任一样怨恨这一切的消逝。但我就是这样的人,只要青春一天不消逝,我就要挥霍。何况青春这样东西,越是挥霍看起来反而越多。

你说这可以算是恋爱吗?好像更像一场目的明确的撩拨。

你问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他让我好快乐。我觉得我天生是一架手风琴,需要被人抱在怀里弹奏。最年轻敏感的身体,遇上最娴熟的撩拨,怎么会不快乐。

宝莉说到这里的时候,你才注意到她的手指一直在光裸的手臂上摩挲着,就好像那里有看不见的音阶。她说,只有好的演奏者才能让乐器发出最动听的声音不是吗?在不敢爱的人眼里,我就是一块木头,几个弹簧片,还有一个布满灰尘的风箱罢了。你忍不住换了一个坐姿,几乎无意识地点了点头。

但是你不要以为我只有欲望,没有心。宝莉压低声音说,我曾经爱过一个和他很像的男生。不过你不要告诉别人哦,太丢脸了。

你不明白,这有什么好丢脸的?宝莉近乎慈祥地看着你说,他不爱我咯。

不爱宝莉的人,都被宝莉从她的个人历史中抹去。

所以我们刚刚看到的故事,不过是女主角自说自话的剪辑版本。

宝莉是在十七岁爱上这个男生的。很巧的是,他也刚好十七岁。在这过去的十七年里,他们竟然做了整整十七年的同龄人。宝莉后来想了一想,这大概就是她和这个男生之间最深刻的缘分。

这个同龄的男生,只能从远处回忆。一旦他走近一点,宝莉就认不出他了。这不能怪宝莉。她没有轻轻抚过他脸上的绒毛,从未握过他的手,不知道他手指上的倒刺长在什么位置。她连他的眼睛都不曾仔细看过,因为每次撞上她的视线,他就把脸转开。其实她也没有必要认出他来,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机会站在什么地方等他。她没有机会兴高采烈地向他挥手,等他走近。她的回忆里没有这样的画面。

等这个男生到了远处,宝莉便想得起他了。他当时十七岁,长相中规中矩,个头不高不低,每天都穿校服。且不说世界上这样的男生有多少个,世界上的校服都差不多,但她能一眼就将他分辨出来。硬要讲他有什么特别,我们只好讲他做伸展运动时两条手臂的夹角总是固定在某个度数,他打喷嚏的时候可以什么声音也不发出,噢,还有,他不爱莫宝莉的心,居然比莫宝莉爱他的心更甚。因为宝莉这样活络、这样生猛、这样热烈,而他是那样平淡、那样平淡、那样……平淡的男孩。就是因为“这样”和“那样”

的区别,他不动声色地躲到了她的远处。宝莉看他,像看一幅角落里的画作。他这个人,倒不是那画作本身,也不是中心人物。他是这幅被遗忘在角落里的画上的又一个角落,是晨曦中的第二缕光线,是江上薄雾。他不相信有人为他驻足,将他从五光十色的世界上分辨出来投以凝视。

宝莉的爱意像一束聚光灯,让他移步至展厅中心位置,也把他的平淡无奇弄得人尽皆知。这个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的男孩,从来没有想过他平顺的高中生活居然会起这么个涟漪。他凭什么和莫宝莉这个名字连在一起?不对。是她凭什么,只因为一些虚无缥缈的所谓感觉就擅自让他的名字和她的连在一起?莫宝莉不是用她自己一个人的眼睛在看他。莫宝莉一看他,全班都在看莫宝莉看他。莫宝莉不是用她一个人的声音在叫他。莫宝莉和他说一句话,不知能产生多少段窃窃私语。是,他有千百个配不上她莫宝莉的理由。但他明明在自己的角落待得好好的,却突然被这样拉出来示众——她的理由居然是爱吗?还有什么比这更自私荒谬?况且像莫宝莉那样的女孩——八成是一时兴起罢了,或是对他的个人魅力有什么误会。要是自己真着了她的道,过程不知多麻烦,结局不知多悲惨。他的脑子里有个莫名其妙但是乍一看很有道理的看法:浓烈的东西,总不会太持久。

当然,宝莉对这一切并不知情。她心中苦恼的,不过是如何才能离他更近。她发过去的消息全部石沉大海,她在学校活动的路线全部被完美避开:真是绝了,她若是一下课就跑到走廊上,他就连厕所都能憋着不去。她只好大摇大摆地走到他桌子前面,再装模作样地问他的邻居们要不要“大家一起”去电影院。

“我还是回去看书吧。”他总是这么说。宝莉也不做什么表示,每次都如约和其他人一起出去玩,潇潇洒洒,漂漂亮亮,开开心心。突然有一天,他又说了,“我还是回去看书吧。”她沉默了一会儿,紧紧盯着他头顶,“既然这么爱看书,那我们去市图书馆吧,座位号票我来搞定。”

他没想到套路临时被打乱,登时一句反驳的话也想不出。

市图书馆是“自习圣地”,一到周末更是“朝圣者”无数。

座位有限,不可预定,一号难求,据说早晨七点半去门口排队也只能领到地下室的位置。

关于这件事的结局,我只有一句话想说:宝莉,天真的宝莉。你为什么不在得知他不会来的这一刻就死心?

但是宝莉的心居然非常坚硬。

它熬过了一夜,没有被伤心的泪水击穿。它熬过了第二天的数学课、物理课、语文考试、英语听写以及过于宁静的自习时间。它熬过了他每一个与她无关的微笑,每一副毫无歉意的冷漠的表情。

不过它到底是宝莉的心脏,怎么也拗不过宝莉本人。

漫长的一天过去了,教学楼里逐渐不见人影。我们见到宝莉低着头下了楼梯。我们又见到宝莉下了楼梯又偷偷走回来,在一片斑驳的白墙前面站定。她面前是一个没有门的门洞,进出十分方便,只是气味不那么好闻。人们忍不住的时候就习惯来这里解决一下。一个男生悠然自得地走了出来,显然是解决完了。他看见门口站着莫宝莉,情不自禁地转身看了看门框上方的“男厕所”三个字,又尽情打量了这个好似在发呆的女生几眼才走开。厕所里传来洗拖把的声音,随便听听感觉其实和海浪击打礁石的声音没有太大差别,为这个场景加入唯一的浪漫元素。

莫宝莉也是来解决的。她要来解决的,就是里面洗拖把的这个人,这个不爱她的人。她心中想了几句台词——“为什么不回我的信息”“为什么不来找我”,并且暗自比较哪句讲出来更加掷地有声。其实我们都能看出来她真正想问的是“为什么不爱我”,也看得出来她是来自讨苦吃、自取其辱。不要说你莫宝莉了,不管谁问出这句话,都是要死的。

男生旋转木棍,尽量将拖把拧干。每个动作都十分耐心细致,不过还是有水滴下来。他认真地看着水滴下来在地面画出的形状,像是丝毫没有察觉身后站了一个莫宝莉。

但他回过头来说出来的话却是——“你怎么还没走”。

那天晚上,她去了一个聚会。对对,这里的情节是你有些熟悉的了。宝莉坐下才发现认识的人都没来,偷偷喝酒然后大哭一场的计划就此落空。但是她觉得这样也好。

放眼望去都是陌生人的脸,它们暧昧地重叠在一起,像马赛克一样把他的样子抹掉了一点。其实有什么可惜的呢,她连这个人的爱是什么样子的都没见过,为什么要可惜得不到他的爱。真正让宝莉悲伤的是,她自己那份闪闪发亮的爱送不出去了。她态度够好了,精心装点,双手奉上。对方不但拒收,甚至连门都不开。现在她捧着她被退回的爱,也忍不住怀疑起来,是不是它根本就不美好、不值得、不够让人心动。

就在莫宝莉感觉自己的心像无人问津的广告传单一样被塞进垃圾箱的时候,她突然发现一个男人在看她。是给婴儿喂食一般的那种看,温度不高不低,正好入口。看一眼,确认她起了吸吮反应,再看一眼。那视线温柔又坚决,好似在说:吞下我,吸收我,你才能长大。宝莉忍不住拨了拨头发。这个男人不着痕迹地在靠近她,只有她注意到了,又要假装和其他人一样毫不在乎。宝莉的身体比她先紧张起来,交叠的双腿悄悄收紧,两只手也一下子有了意识般思考起“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去哪里”的问题。他越是看她,她越是觉得自己的身体在一部分一部分地鲜活起来。这种饶有兴致的观赏,把先前碎掉的那个莫宝莉又一块一块拼起来了。男人十分自然地和周围打招呼,最后在她斜对面坐下。宝莉终于明白为何总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挥之不去。

太像了。眉眼,嘴唇,肩膀线条,走路姿态。这个男人简直就是那个男生的沧桑版本。宝莉怀疑是自己突然老了十几年。她很想问他是不是有一个十七岁的私生子,在某某高中读书,又觉得太唐突了一些。男人的手指上没有戴婚戒,也有可能是刚刚取下了。他穿黑色毛衣、牛仔裤,客观来说其实不是个上年纪的人。要怪就怪宝莉太年轻了,才让他们的差距尤其显眼。不过宝莉此时上上下下地看他,主要在找他全身哪里能藏下一枚婚戒。她一时想不出这两个男人要不是父子还能是什么关系。果真如此的话,这故事洒的狗血倒也够把她的不甘和伤心覆盖得严严实实了。

男人轻轻笑着,一边与人闲聊,一边巧妙地透露自己仍然单身。宝莉知道这是说给她听的。就算不是说给她听,也是说给在场的女人们听的。他要她成为聆听他的女人们的其中一个。只不过这时候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字,莫宝莉。

莫宝莉怎么会甘心做个配角。她调整了一下姿态,表示正式接受了他之前散发的信号。之后又懒懒地和他搭话,意思是既然你起了头,这故事也由你来圆吧。没想到男人也慢下来,只是问了些和学校有关的问题,仿佛真的把她当个小高中生看了。宝莉又想起那个不爱她的人来,想起那个人居然不看她,去看拖把。眼前的这个男人,会不会也是这副德行?宝莉站起来,几乎带着恨意。至于到底是在恨谁,其实她自己也不是十分清楚。她看着他说“那我走了”,算是隔空回了少年的那句“你怎么还没走”。宝莉低下头来整理衣服,让散落的头发遮住大半张脸。她不敢心存期待。或者说,她期待的心十分颤抖。这时候头顶上方传来男人的声音:“我送你吧。”

后面的事情你大致听说了,也许还一边听一边暗自在心里想:啊呀,那样的女孩子,大概是落入了老男人的圈套还沾沾自喜吧。莫宝莉有时候也会想一下,她到底是不是注定要做“那样”的女孩,是不是真的“那样”,才满足人们对她的猜想和判断,才能让大家满意?宝莉再回到学校的时候,尤其是再看到那张年轻的她爱过的脸,不禁也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很想干脆就爱上叔叔算了,就当他是时空旅行者,旅行的意义就是寻找青春时代错过的她,给她一些偿还。

可是他总是离她那么近,让她看到他的舌头、眼睛、太阳穴,让她看到了他们之间的差别。如果她曾驻足欣赏的那张小画,当真变成了这样一幅野心勃勃的招贴画,她也会为他伤心的。

但是,如果我们假设,他们真的相似到了一定程度,几乎可以被认为是同一个人物的两个版本呢?

等等,既然是上帝视角,让我们也去看看那十七岁的男孩。那男孩偶尔也听说了一些传言,说那个宝莉啊,生活很复杂,好像和外面的老男人不清不楚的。他惆怅了两日,便也释然了——毕竟,她原本就是“那样”的女孩、那样的宝莉和这样的他,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嘛!

他坐在教室的角落,终于得以安然度过青春岁月。

宝莉偶尔向远处的他投去短促的目光:如果等他长大到三十六岁才会拥抱她,那么他们之间的距离很明确了。

是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