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1:有哪些常见的研究方法
目前,世界上有不少科研机构在针对微表情或行为分析进行研究,“微表情”这个词也正在成为一种时尚。他们的研究方法大体可以分为四种。
研究方法一:在实验室里做实验
基本实验过程是招募一些被试,让被试观看电脑中播放的图像或视频。在不会引起被试注意的地方,架设一个摄像头,甚至是高清摄像机,记录被试观看刺激源素材时的表情变化。
电脑中播放的素材,是可能引起被试情绪反应的内容。例如,幼小的生命被残忍杀害或无奈死亡,等等。
在实验之前,组织实验的人员要提前告知被试,无论看到什么,都尽量不要流露任何表情。在被试表示知情并接受之后,实验就开始了。被试观看刺激源素材,摄像机记录被试的表情变化。当实验结束后,开始分析被试的录像,或者直接对实验过程中面孔识别/表情识别软件所记录的数据——什么时间出现了微表情,出现的频率和次数,每次表情变化的持续时间,以及是何种情绪表情——进行统计处理,撰写论文发表。
这一类实验具有比较明显的不足,那就是被试在实验室里怎么才能出现真实的情绪,进而产生外显性的情绪表情。
在人类的六种基础情绪中,悲伤是有可能被实验素材共情激发的;如果实验素材非常突然且意外,惊讶也可以出现;特别恶心或者为人所不齿的刺激源素材,可能会引发被试产生厌恶情绪。但是,另外三种情绪,即愤怒、恐惧和愉悦,却很难真的让被试产生。
在高校和研究机构中,大多数都是招募志愿者(比如大学生)来参与实验,并给予一定的酬劳或其他收益,作为参与实验的报酬。那么如何才能真的激怒被试呢?需不需要考虑实验伦理的限制?如何才能让被试感到真正恐惧呢?看恐怖片能行得通吗?即使不讨论这两种负面的情绪,那么就连真的让被试产生愉悦情绪所需要的收益感或优越感,在实验室中都很难实现。
再者,即使被试招募到的都是特别容易情绪化的人,真的通过前述实验方法产生了各种情绪,又会出现第二个问题:如何才能让被试自行压制住情绪和他们所激发的反应,产生微反应?例如,被试已经被成功地激怒了,是真的很愤怒,那么要怎么才能让被试自愿压制住怒火来继续配合实验呢?
要知道,微表情产生的基本原理是,当事人已经产生了情绪和外显反应,但限于种种规则,他自己做出了自我抑制或伪装的行为进行掩饰,在这种情况下,微反应才能作为去伪存真的分析依据,才能实现其研究目的。
刚刚那些非常容易情绪化的被试已经被激怒了、被惊吓了、被取悦了,他们是出于什么动机而进行掩饰的呢?仅仅是为了符合实验组织者的要求?如果是这样,在上一个步骤中就不会真的让自己产生情绪。
没有充分的掩饰动机,就不会有好的抑制或伪装行为,所流露出来的微小反应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情绪的“蛛丝马迹”,而很有可能是被试为了配合实验所做的“表演”。要真是这样,那么其研究成果的生态效度就极其堪忧了。
研究方法二:研究媒体中的视频或图像
在电视台或互联网里找寻人们的公开演讲、现场表现等“非戏剧”的纪实素材,是另外一种主流研究方法。
案例一:
美国阿肯色大学的学者和英国朴次茅斯大学的学者们2009年在期刊《动机与情感》(Motivation and Emotion)上联合发表了一篇文章,研究美国总统小布什在演讲时面部微小表情带来的影响。(10)当时,研究对象是小布什发表的一段12分钟左右的电视公开演说,内容是关于美军对于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响应行动。研究人员把这段演说中的表情分析了一遍,去掉了7个长度小于1秒的主要表情。按照面部行为编码系统(FACS)的标准,这些表情都包括了笑容所必需的嘴角上扬(AU12)。然后,研究人员组织了206个在校的本科生作为被试,将他们分为两组,一组人看完整版的录像;另一组人看剪辑过的录像。
实验的结果是,看过完整版录像的被试给出的反馈评价更好,因为他们感觉到的威胁和愤怒更少。而看过笑容被剪辑掉版本的那组被试反馈,自己感受到的威胁和愤怒比较明显。由此,研究人员得出的结论是,微表情对于总统的演讲感染力具有比较明显的影响。
这个研究看似非常严谨和规范,但其实不然。
总统在全国甚至全球的关注下,在公众媒体上出镜,其一言一行是否能够代表他本人的真实认知和感受?分析这些微表情是否能够探知总统先生内心的真实想法?
遇到这样的研究素材,我们必须假设,总统先生的每一个细节都有可能经过培训和修正,用来特意表达某些情绪与意图,进而达到更加可靠的传播效果。因此,这项关于“微表情”的研究,其实恰恰说明了“潜在表演”的误导性。
这项研究违背了我们所强调的“单向表达不分析”的原则。
研究素材是美国总统在媒体中的公开讲话,无论如何,总统先生也不会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临时被拉来发言吧?也许,在这次发表讲话之前,总统的幕僚们邀请了很多智囊专家,反复推敲观点和词句,让总统背熟,再邀请多位行为专家培训演讲姿态、表情和动作,以防露出不必要的破绽,减弱演讲的影响力。12分钟只是大家看到的最终结果,之前经过了多少具有针对性的训练,是外人所不可能知道的。
案例二:
普林斯顿大学心理学系希勒尔·阿维泽尔(Hillel Aviezer)等人,在2012年11月30日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发表在期刊《科学》(Science)上。此文的观点是,如果缺乏相应的身体语言,人们其实无法单纯通过“察言观色”来准确地判别他人的心情。
此文一出,引起一番轰动。因为是发表在顶级科学刊物上的研究成果,被很多人认为“理所当然”是正确的。更有甚者,一些科研机构开始利用此文吹捧自己、打压对手。一篇供学术同行进行评议的“一家之言”,成了权威和武器,很是热闹。
这项研究通过Google选取了专业网球运动员在赛场上**时刻的照片作为实验素材,探究被试在辨识真实而强烈的人类表情时所能达到的准确程度,因为在顶级职业网球赛事中,运动员在关键赛点上的表情往往会由于强烈的情绪而扭曲。
介绍到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此文和案例一中提到的论文一样,其本质是一篇关于表情识别的研究,而非针对微反应的分析和推导研究。二者都占了“表情”的字样,但其研究内核和研究方法却千差万别。
该文通过实验发现,观看一张张完整的运动员手抓球拍站在赛场上的照片,被试可以轻易辨别出他们的情绪,但若隐去运动员的身体,只留一张张纠结的面孔,参与实验的被试却无法确定他们的情绪究竟是高昂还是沮丧。若仅仅隐去运动员的脸部,保留其身体部分,人们还是能够准确地判断他们此时是得分还是丢球。更有趣的是,研究者移花接木,将照片中的胜利者进行头身分离,与其他失败者、胜利者及性**者等不同状态的人互换面孔,结果发现,同一张面孔的表情被识别为积极还是消极,完全取决于它安在哪个身体上。
由此,文章得出结论,人们错误地认为关于情绪的信息来源于面部,而事实上身体的表达才更容易让人准确把握行为人的情绪。
这项研究其实和微表情没有任何关系,即使是表情识别,也是针对最剧烈的表情的识别研究。但因为它的“杀伤力”略大,所以我们明确指出了这篇否定表情判断情绪效力的文章存在如下谬误:
1.单向表达不应作为研究素材。如何能保证赛场上的运动员所流露出的“强烈的表情”没有表演成分?越是商业化的赛事,运动员们需要表现的东西就越多,因为牵扯到很多商业利益。无论表现得高傲还是谦卑,无论是艰难还是轻松,理论上都存在“表演给观众和赞助商看”的可能性,不应作为识别和分析真实情绪的研究素材。当然,用体育比赛中的画面来进行研究,比用公开演讲更加靠谱一些,因为激烈比赛的时候,人的确会减少对社交行为的控制,但绝不意味着其都是真情实感的流露,你完全没有办法证明这种表情与情绪的对应关系。
2.能够在性**的时候拍摄录像或照片的人,在出现性**的时候是什么心态?完全自然地投入和享受吗?会不会夸张或者抑制?这样的素材怎么能够用来作为替换比对的研究对象?针对这种比对的识别数据完全没有说服力。
3.作者认为他们所比对的几类表情——兴奋、痛苦、性**等——使得被试很难准确识别和区分,进而推导认为,连如此饱满的表情都难以识别,更何况是那些普通的表情呢?但其实作者仅仅是研究范式符合规则而已,而对自己所研究的对象却没有基础了解。
人类的表情可以分为三类:社交表情、情绪表情和生理表情。
社交表情千差万别,且都是行为人刻意为之,不能作为分析真实情绪的依据;
情绪表情中的每一种都有着独特的器官形态组合特征,微表情也符合这些特征,只是形态幅度和持续时间上存在差别而已;
生理表情则只有三种:享受、痛苦和性**,性**是对前两者的整合表现。由生理状况所引发的表情,形态幅度一定是极其饱满的。非常爽的享受、非常吃力的痛苦、非常疼痛的痛苦,以及非常纠结的性**,具有相同的表情形态——眼睑闭合、眼轮匝肌收缩,劲阔肌收缩导致嘴角向两侧水平方向拉伸,降口角肌收缩导致嘴角向下拉伸,降下唇肌收缩导致下嘴唇下移。
所以,该文作者所用的看似差别很大的样本,其实是具备相同形态特征的生理表情,被试识别度低也是很正常的结果。据此认为表情不能有效传递情绪,则是“无知者无谓”的表现了。
真正研究情绪和表情的机构,应该对这篇Science上的论文加以批评,因为它连最基本的表情类别都无法分清楚就贸然下结论。可惜,更多的机构和学者个人还是以引用和供奉为主,这一怪现象值得深思。
上述两个案例都是选用媒体素材进行研究的典型个案,可惜其研究成果都经不起推敲。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以媒体素材进行研究,更适合于进行“识别性”研究,而无法涉及“推导真实认知和感受”这个逻辑范式。识别的数据是很容易取得的,识别的质量却很难控制,因为基本不存在可靠的证据证明其识别结果是正确的。二是,媒体上的素材,其加工制作过程是不可知的,干扰因素非常之多,即使是直播这种最“真实”的呈现,也有很多手法可以让当事人作假。如果所研究的素材是假的,那后续的所有研究就都失去了意义。
研究方法三:用真人真事进行实验研究
以美国学者保罗·埃克曼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在他们早期从事的微表情研究过程中,会邀请不同群体的被试,例如,学生、警察、家庭主妇、推销人员等,参与实验。在实验过程中,这些被试被要求通过行为人的表情和动作来判断他们是否在说谎。
这样的实验方法较之前述的研究方法,在实验设计方面有实质性的提升。至少,行为人是否在说谎,是有证据可以证明的。被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方法来判断,所得结果可以得到事实上的验证,证明他们的判断是否正确。
但是,此类研究存在硬伤。
它们旨在总结一些公式化的“辨谎”微表情,正如互联网上流传的很多所谓“微表情”准则一样,大家都希望找到类似于“嘴角微微向下撇时,他就在说谎,因为撇嘴代表尴尬和不自信”这样的规律。然而,使用这种简单等式性的准则进行判断,准确率会非常低。
很多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表明,人们通过观察行为对谎言的识别准确率主要在45%~60%的范围内,而平均准确率是56.6%。观察者在识别实话方面,准确率可以达到67%,但识别谎言方面则只有44%的正确率,还不如瞎猜的50%概率。(11)
那么,这种研究方法的问题出在哪里呢?
问题在于,他们试图寻找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式。
死板的公式没有逻辑,而谎言的辨识必须找到内在的逻辑才可行。说谎行为是“认知与表达不同”的简称。要想确定一个表达是谎言,必须找到和证明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与其表达内容不同,这就是辨谎的内在逻辑,“认知”和“表达”两个要素缺一不可,并且必须存在矛盾。
公式化的辨识,没有逻辑,把一项标准运用到所有人的身上,忽略了大样本人类个体的多样化和差异性,所以才会出现这么难看的结论数据。即使到今天,刚刚接触微表情的很多人,还是会提出一个根本性的质疑:每个人的行为特征都一样吗?是否能用同一套标准对不同的人进行分析?
研究方法四:刑事案件侦查研究
综合整理上述三类研究方法的利和弊可知,微反应的研究必须解决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研究对象的情绪行为和社交行为都必须出现,而且社交行为一定要对情绪行为有抑制或掩饰作用。
那么,什么人会呈现出这样的状态,还能够被研究呢?
其实,日常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会在特定情境下呈现出上述“自相矛盾”的状态。但是很可惜,这些肉眼可见的鲜活状态却无法成为研究素材。一是因为没有办法记录,二是因为没有办法证明。
没有办法记录,是指他们的复杂表现可以被看到,却没有条件拍摄照片或者录制视频,一旦架设了机器,绝大多数行为人都会受机器的影响,调整自己的行为。俗话说,“镜头面前,人人都会演三分戏”。只有一种情况可能尽量保证行为的原汁原味,那就是偷拍。
没有办法证明,是包括偷拍在内的所有原生态素材的共同短板。我们做出理想化的假设,所有拍摄都没有影响行为人的反应,他的生理行为、情绪行为和社交行为,我们都拍得非常理想,也能够根据每一处细微的表情和动作反应,来推导出行为人的“真实”认知和感受,逻辑完整而自洽。但是,怎么证明这样的素材中,那些推导出来的结论真的与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和感受吻合呢?推导的结论可能100%吻合,但用什么证据来证明呢?总不能靠行为人的自述或者实验人员的解释吧?
研究具有应用级意义的微反应规律,要求被研究的行为人要产生真情绪,要自我抑制和掩饰,而且无法完全控制住,最后还要有证据证明,通过微反应分析推导出来的结论与行为人主观认知和感受一致。
那么,什么样的人具备上述所有特征呢?
答案是,刑事犯罪侦查对象——嫌疑人。
嫌疑人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一定会产生真实的情绪。不论是事实上无辜的嫌疑人,还是实施了犯罪的嫌疑人,都会在调查过程中产生惊讶、厌恶、愤怒、恐惧、悲伤或者愉悦类的情绪。
嫌疑人一定会采取自我压抑和掩饰的社交行为,对自己的情绪行为进行控制。无辜的人怕被冤枉但又必须表现得堂堂正正,明明不耐烦也要按捺住性子配合调查,明明尊严受到了挑衅但又得礼貌有加,等等;犯罪的人更是要努力伪装,才不会让自己的真实情绪在侦查员的压力之下有所流露,害怕了要显得不在乎,生气了要显得很客气,惊讶了要显得无所谓,高兴了必须深深藏好,等等。一旦这些真实的情绪被侦查人员轻易发觉和解读,会瞬间改变两边心理状态的强弱对比。
但是他们能完全控制住自己的行为吗?不能,因为嫌疑人面对的不是街头上发生口角的普通人,而是一支专业分工、密切配合的团队。在这支团队的手里,有科学鉴定、有法律法规、有正当权利、有专门的时间和空间,他们会手握一部分证据,采用严谨而周全的逻辑链条,彼此配合着从各个角度对嫌疑人进行调查。所以,刺激源的多样性和持续性可以保证,没有任何嫌疑人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
最关键的是,不论是判断嫌疑人说谎与否,还是判断各种涉案的细节信息,侦查团队最终都会以完备的物证链作为判断依据,判断嫌疑人是清白无辜的还是涉嫌犯罪的。最终法庭的审判,也是依照证据链的齐全与否来进行判定的,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础规则。相对而言,尽管司法体系链还存在些许不足,但这已经是最为公允和具有说服力的判断体系了。
恰好,这些判断依据可以为我们的研究所用。我们在研究嫌疑人的异常反应时,会做出各种各样的判断,从说没说谎到涉案信息描述,再到嫌疑人的动机和主观态度,这些推导结论都能被证明是对是错。
只有在如此严格的条件下,才可能采集到有效的微反应研究素材,也正因为如此,关于微反应的研究成果才具备强大的生命力和生态效力。
接下来,我们会把人在受到有效刺激之后,躯干姿态和肢体动作所产生的常见反应介绍给读者。这些反应都具备明显的意义指向,可以用来参考解读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和感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下文中所有的反应都是指应激反应,而非行为人所保持的稳定姿态。虽然很多时候稳定姿态也能说明问题,但我们仅仅把讨论的焦点放在应激反应上,后文中不再赘述。
(1) 最著名的代表学者当属美国心理学家保罗·埃克曼教授,该词始见于其著作,如《情绪的解析》《说谎》等。
(2) 逻辑思维意志是指人类有目的的行为决策和指令,如“因为我热了,所以要脱掉外衣”。
(3) 横膈膜(Thoracic diaphragm)是一层骨骼肌薄膜,延展及肋骨底部。横膈膜将胸腔与腹腔相分隔,并对呼吸执行重要功能。
(4) 当血液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升高时,颈动脉和主动脉的外周化学感受器以及骨髓的中枢化学感受器会感受到升高的信号,进而提升呼吸频率。运动也会随着肌肉运动知觉的动作、体温的升高、肾上腺素的释放和来自大脑的运动冲动使得呼吸频率得到提高。——Respiration. Harvey Project.[27 July 2012].
(5) Fox, Elaine. Emotion Science: An Integration of Cognitive and Neuroscientific Approaches[M].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8: 16–17.
(6) Steven J. C. Gaulin, Donald H. McBurney. Evolutionary Psychology[M]. Prentice Hall, 2003, Chapter 6: 121-142.
(7) 边缘系统的构成结构包括:杏仁体:涉及指令刺激性的重要皮质刺激,例如关于报仇及恐惧,另外还有社交功能,例如**。海马体:形成长期记忆的必要部分。旁海马回:以形成空间记忆为主,并为海马体的一部分。扣带回:调整心跳、血压,以及处理认知及注意力的自律功能。穹隆:把信号由海马体传至**状体及中隔内核。下视丘:经由激素的产生及释放,使自律神经系统变得规律。影响及调整心跳、血压、饥饿、口渴、性刺激以及睡眠节律。丘脑:大脑皮质的“中转站”。此外,这些结构也在部分文献中被视为边缘系统的一部分。**状体:对于记忆的形成甚为重要。脑下垂体:分泌荷尔蒙并调整体内平衡。齿状回:被认为是建设新记忆及调整快乐的因素。内鼻皮质及梨状皮质:在嗅觉系统中接收气味投入。Fornicate gyrus:包围着扣带回、海马体及海马旁回的范围。嗅球:负责嗅觉感觉的输入。伏隔核:负责报酬、快乐及上瘾的功能。前额脑区底部:对决策甚为必要。
(8) 这10对脑神经包括:动眼神经、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旋(外展)神经、面神经、听(前庭蜗)神经、舌咽神经、迷走神经、副神经及舌下神经。
(9) 这两条程序语言完全是编造的,不一定符合任何一种程序语法,只是为了表达刻板的判断准则。
(10) 是指美国阿肯色大学的帕特里克·斯图尔特和英国朴次茅斯大学的布丽奇特·沃勒合著的《总统演讲风格:面部微表情的情绪反应》,该文发表在《动机与情感》2009年6月刊第33卷第2期第125—135页。
(11) [英]阿尔德特·弗瑞.说谎心理学[M].郑红丽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年.P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