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一星期变成三星期,一个月变成五个月。在科拉巴街头跟我的游客客户做生意时,我偶尔会遇见狄迪耶或维克兰,或是利奥波德酒吧的其他人。有时也会见到卡拉,但从没跟她讲话。我不想在我穷困且住在贫民窟时与她四目相对。贫穷与自尊是歃血为盟的拜把兄弟,但最终总是有一方会杀死另一方。

在第五个月时,我完全没见到阿布杜拉,但陆续有陌生、偶尔有怪异的传信人来贫民窟告诉我他的消息。有一天早上,我独自坐在屋里的桌前写东西,贫民窟的狗突然狂吠,让我从书写中惊醒。我从未听过那种狂吠,里面含有愤怒和惊骇。我放下笔,但未开门,甚至未离开椅子。狗在夜里经常很凶狠,但大白天里这么狂吠,我还是第一次听到。那声音让人好奇,又让人惊恐。我察觉到狗群愈来愈近,慢慢接近我的小屋,紧张得心怦怦直跳。

一道道金色晨光穿过芦苇席上的孔隙,射进屋内。尘埃飞扬的光线,随着巷子里急速奔驰而过的人影,断续闪灭。除了狂吠声,又多了喊叫声与尖叫声。我环顾四周,小屋里唯一称得上武器的东西,只有一根粗竹棍。纷乱的吠叫声和人声似乎聚集在我的屋外,我拿起竹棍,锁定我的房门。

我拉开权充大门的薄胶合板,手中的棍子立即落地。眼前半米外,一只巨大的棕熊高高站在我面前,吓人、结实又毛茸茸的身躯塞住门口。它靠后腿轻松站立,巨掌举到我肩膀的高度。

大熊让贫民窟的狗发狂,它们不敢进入熊的攻击范围,转而龇牙咧嘴地互相攻击。熊不理会狗和兴奋的人群,朝大门弯下腰,盯着我的眼睛。那大而有灵性的眼睛,呈透明的浅黄褐色。熊咆哮着,那声音轰隆低沉,奇异地叫人心情平静,比我心里喃喃念着的祷词更打动人心,完全没有威胁性。我倾听那声音,恐惧悄然消失。隔着半米,我感觉到那吼声的声波阵阵打在我胸口。它弯下身来,靠得更近,最后它的脸离我的脸只有几厘米。它嘴边的白沫化为**,顺着它湿湿的黑下巴滴下。这熊没有要伤害我的意思。不知为何,我就是知道它不会伤害我,它的眼睛在诉说着别的东西。在心脏怦怦直跳、身体静止不动的当儿,我与熊四目对望。仅仅几秒,我就被它那未被理智冲淡而充满感情的哀伤打动,强烈而纯粹,让我不禁想这样一直对视下去。

狗群相互扑咬,在仇恨与害怕的极度痛苦中哀鸣、狂吠。它们恨不得咬下熊的肉,它们愤怒,但更感到害怕。孩子尖叫,众人狼狈避开发狂的疯狗。熊缓慢而笨拙地转身,突然猛冲出去,朝狗群甩下巨掌。狗群四散,一些年轻男子趁机用石头和棍子把它们赶得更远。

熊左右摇晃着身子,用它那忧伤的大眼扫视人群。这下我总算能把它看个清楚。我注意到它戴了皮项圈,上头凸着一根根短钉,系着两条长链。循着拖地的链子,会看到两名男子手持链头。我这时才看到这两个人,他们是驯熊师,身穿背心、头巾和长裤,全身上下都是令人目瞪口呆的蓝色,就连胸部和脸也都涂成蓝色,熊的铁链和项圈也是。熊转身再度站在我面前。冷不防地,拿着铁链的其中一人叫了我的名字。

“林先生?我想你是林先生吧?”他问。

熊歪着头,好似是它在发问。

“没错!”人群里有些人大声说,“没错!这就是林先生!这就是林巴巴!”

我仍然站在自己小屋的门里,惊讶得说不出话,也动不了。人群大笑、欢呼,一些胆子较大的小孩小心翼翼地往前移,几乎近到猛然伸出手指就可碰到熊的位置。他们的母亲厉声尖叫、大笑,把他们抓回自己的怀里。

“我们是你的朋友,”其中一个蓝面人用印地语说,他的牙齿在蓝色的衬托下,白得发亮,“我们替人传信息给你。”

另一名男子从背心口袋拿出一张皱巴巴的黄色信封,高高举起给我看。

“信息?”我勉强集中心思问道。

“没错,给你的重要信息,先生,”前一个男子说,“但首先你得做一件事。你得履行一个承诺,我们才能给你这封信。很郑重的承诺,你会很喜欢的承诺。”

他们用印地语讲,我不熟悉vachan这个表示“承诺”的词。我走出小屋,小心翼翼地绕过大熊。人比我预期的多,他们挤在一块,就在大熊巨掌刚好挥不到的地方。几个人重复讲着印地语vachan。几种不同语言的谈话声,加上喊叫声、狗吠声、丢石头的赶狗声,为这场小**制造了音效。

石头小路上沙土漫天飞扬,我们虽置身现代城市的中央,这个满是简陋竹屋和张口结舌的群众的地方,却像是位于遗世独立山谷里的村子。我终于看清楚那两位驯熊师,觉得他们简直是怪物。涂上蓝漆的手臂与胸膛下,布满结实的肌肉,长裤上装饰了银铃、银盘和红、黄色的丝质流苏。两人都是长发,头发编成雷鬼乐手那种长发绺,每一条都有两根手指那么粗,发梢则装饰着银线圈。

有只手搭上我的手臂,我吓得差点跳起来。是普拉巴克,他一贯的笑脸异常开心,黑色的眼睛里满是喜悦。

“我们真是有福气,能有你跟我们一起住,林。你总是带给我们那么多新鲜刺激的事!”

“这可不是我带来的,普拉布。他们到底在说什么?他们想干什么?”

“他们有信要给你,林。但把信交给你之前,得履行一个vachan,承诺。有个……你知道的……catches(有个条件)。”

“Catches?”

“对啊,当然。这是英文吧?Catches,那意思就像是因为和善对人而招来的小小报复。”普拉巴克开心地咧嘴而笑,抓住机会跟我解释英文。他习惯(或者是偶尔)在最让人火大的时候跟我讲这个。

“普拉布,我知道catch是什么意思,但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是谁?谁叫他们带信来?”

普拉巴克用印地语连珠炮似的哇啦哇啦讲个不停,很高兴自己成为这次交谈的焦点。驯熊师颇为详尽地回答他,说得跟他一样快。他们说的话有许多我听不懂,但群众里近得听得到的人猛然放声大笑。熊四肢着地,嗅我的脚。

“他们说什么?”

“林,他们不愿说是谁发的信。”普拉巴克说,勉强按捺住大笑,“这是个天大的秘密,他们不能说。他们接到指示,把信带给你,不做任何解释,还带了个难题给你,类似要你履行承诺。”

“什么难题?”

“哦,你得抱住那熊。”

“我得干吗?”

“抱住那熊。你得给它一个大大的拥抱,就像这样。”

他伸出手,紧紧抱住我,头紧贴我胸口。群众猛拍手叫好,两名驯熊师尖叫,声音尖得刺耳,就连熊都受气氛感染而站立,砰砰跺脚跳起吉格舞。我一脸迷惑,面有难色,引得众人再笑,笑得更大声。

“门儿都没有。”我摇头说。

“是真的啦!”普拉巴克大笑。

“别开玩笑!不行。”

“Takleef nahin!”一名驯熊师大喊,“没事!很安全,卡诺很友善,它是全印度最友善的熊。卡诺喜欢人。”

他更靠近熊,用印地语大声下令。卡诺站得直挺挺时,这名驯熊师往前一跨抱住它。熊双掌围住他前后摇,几秒钟后,它放掉驯熊师,驯熊师转身,接受群众的喝彩,满脸堆笑,像表演明星那样一鞠躬。

“不行啦。”我再次说。

“噢,别这样嘛,林,抱抱那只熊。”普拉巴克恳求,而且笑得更大声。

“我什么熊都不抱,普拉布。”

“别这样嘛,林。你不想知道那个信息吗?”

“不想。”

“说不定很重要。”

“我不在乎。”

“你说不定会喜欢那只抱人的熊,林?”

“才不会。”

“难说。”

“不会。”

“唉,那你希不希望我再给你几个大拥抱,当作练习?”

“不,还是免了。”

“那么,就抱抱那只熊,林。”

“恕难从命。”

“噢,拜……托啦。”普拉巴克哄道。

“不要。”

“哎呀,林,拜托抱抱那只熊嘛。”普拉巴克鼓励道,寻找群众支持。我屋子附近几条巷子挤了几百人。小孩爬上较坚固的几间小屋顶,居高临下地观看,让人捏把冷汗。

“抱抱!抱抱!抱抱!”他们哀求,大叫。

我环顾四周,看着一张张脸,大笑的脸,知道已别无选择。我跨出两步,大大张开双手,慢慢将自己贴上卡诺的粗毛。毛底下,它的身体出奇地柔软,几乎是肥嘟嘟的。但粗壮的前肢全是肌肉,它在我肩膀的高度抱住我,力气之大不是人类所能拥有的,此时我了解到什么叫作全然无助。

可怕的念头闪过我的脑海,卡诺能一把折断我的背脊,就像我折断铅笔那么容易。我耳朵紧贴着卡诺的胸膛,它的声音在它的胸膛里隆隆作响。我鼻孔里满是类似湿青苔的气味,还有股新皮鞋和小孩毛毯的味道。除此之外,还有股刺鼻的阿摩尼亚味,像是正被锯子锯开的骨头。群众喧闹渐渐平息。卡诺很温暖,它左右摇摆身子。我抓在手里的毛很柔软,如同狗颈背上的毛。我紧抓住毛,跟着它摇摆。在它强而有力的拥抱下,我觉得自己仿佛从某个无法形容的平和与应许的崇高之地飘浮起来,或者说落下来。

有人摇我的肩膀。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跪下来。卡诺已放开我,走到短巷的尽头,在它的驯熊师、大批群众及疯狗的陪伴下,迈着重重的步伐缓缓走开。

“林巴巴,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一定是……晕了还是怎样。”

“卡诺抱得你很舒服,是不是?喏,你的信。”

我走回小屋,坐在用条板箱制成的小桌前。皱巴巴的信封里,是成套的黄色信纸,纸上的字是英文,我想那大概是作家街上某个专业写信员所打的。寄信者是阿布杜拉。

亲爱的兄弟:

Salaam aleikum(祝你平安)。你跟我说你们会给人熊抱,我想那是你们国家的习俗。尽管我觉得那很奇怪,尽管我不懂,但我想你在这里一定会很寂寞,因为孟买没有熊。为此,我找来一只熊给你抱,请享用。希望它和你国家的抱抱熊差不多。我很忙,也很健康,感谢上帝。事情忙完了,我很快就回孟买,印沙阿拉。愿上帝保佑你和你的兄弟。

阿布杜拉·塔赫里

普拉巴克站在我左肩旁,把信的内容慢慢念出来。

“啊哈,是阿布杜拉。照理说,我不该告诉你他尽干些伤天害理的事,但其实他就是这样的人,即使在我没告诉你他就是这样的人的时候。”

“看别人的信很不礼貌,普拉布。”

“不礼貌,没错。不礼貌这个词的定义,就是即使别人说不要做,我们仍想要做,对不对?”

“那些带熊来的家伙是何方神圣?”我问他,“住哪里?”

“他们靠那只跳舞熊赚钱,来自北方邦,印度的发源地,但他们四处流浪。现在他们住在纳迦尔海军区的贫民窟,要我带你去吗?”

“不用。”我低声说,把信重看一遍,“不用,现在不用,以后再说。”

普拉巴克走到敞开的屋门前,停在那里,若有所思地盯着我,小圆头歪向一边。我把信放进口袋,抬头看他。我想他有话要说,因为他额头上有些许着力专注的迹象,但后来似乎改了主意。他耸耸肩,微笑。

“今天会有病人来吗?”

“我想待会儿会有一些。”

“那我们会在午餐会见,是不是?”

“当然。”

“你……你要不要我帮你做什么?”

“不,谢了。”

“你要不要我邻居的太太替你洗衬衫?”

“洗我的衬衫?”

“对,它有熊的味道,你身上有熊的味道,林巴巴。”

“没关系,”我大笑,“我还有点喜欢这味道。”

“好吧,那我走了。我要去开我堂兄襄图的出租车了。”

“好。”

“那好,我走了。”

他走出去,我再度孤身一人,贫民窟的声音充塞于我周遭:小贩叫卖声、小孩玩耍声、女人大笑声、从收音机传出极尽失真的情歌,还有几百只动物的声音。再过几天就会下大雨,许多流动散工和表演艺人,比如那两位驯熊师,已在全市各地的贫民窟觅得栖身之所。我们的贫民窟就来了三群弄蛇人、一队耍猴人、许多饲养鹦鹉等鸣禽的人落脚。通常将马儿拴在海军营区附近空旷地的人,将他们的坐骑牵到我们的临时马厩。山羊、绵羊、猪、鸡、小公牛、水牛各有好几只,甚至还有一只骆驼和一只大象!贫民窟简直成了超大型的挪亚方舟,在洪水即将到来时,为各种动物提供避难所。

贫民窟的居民欢迎动物,没有人质疑它们的居留权,但它们的到来的确带来了新麻烦。它们居留的第一晚,大家都在睡觉时,耍猴人的猴子跑掉一只。这只调皮鬼在几间小屋的顶上窜来窜去,然后头一低,溜进某群弄蛇人住的小屋。弄蛇人把眼镜蛇放在有盖的柳条篮里,篮子以竹质的伸缩门闩锁住,每个盖子上面各压一块石头。那只猴子拿掉其中一块石头,打开有三条眼镜蛇的一个柳条篮。猴子爬上安全的屋顶高处尖叫,吵醒弄蛇人,弄蛇人大叫示警。

“Saap alla!Saap alla!Saap!”有蛇!蛇!

贫民窟顿时一片混乱,睡眼惺忪的居民拿着煤油灯、提着火把跑来跑去,朝每个暗处照,还拿出棍子和竿子互打脚和胫部,有些较脆弱的小屋则被杂沓的人群撞倒。最后,卡西姆·阿里出面恢复了秩序,将弄蛇人组成两支搜索队。经过彻底的搜索,他们终于找到了眼镜蛇,将它们放回篮子。

这些经人**过的猴子懂得十八般武艺,包括一流的偷窃本领。一如孟买境内大部分的贫民窟,我们这里治安良好,完全没有偷窃的事。家家户户门不上锁,没有密室藏东西,猴子到了这里正可横行无阻、大显身手。每天都有一脸不好意思的耍猴人,不得不在屋前摆张桌子,把自家猴子所偷的东西全摆出来供失主认领。猴子显然偏爱小女孩的玻璃手镯、铜质手环与脚环。即使耍猴人已替它们买了花哨的小东西系在它们毛茸茸的手臂和腿上,它们仍按捺不住偷这类饰品的冲动。

卡西姆·阿里最后决定,让所有猴子在待在贫民窟期间一律系上铃铛,结果这些猴子精得很,硬是有办法脱掉铃铛或让铃铛不出声。有一天,快天黑的时候,我看到两只猴子大摇大摆走在我屋外不见一人的小巷里,双眼圆睁,带着猿猴的内疚和调皮。其中一只猴子已拿掉脖子上的铃铛,它靠双腿直立行走,与另一只猴子一前一后,同时用双手固定住同伴身上的铃铛,让它不致发出声音。尽管心灵手巧,但铃铛声的确使它们通常悄无声息的蹦跳变得较易被人察觉,从而减少它们偷窃的次数,让它们的主人在贫民窟比较抬得起头。

许多原本住在我们贫民窟附近街头的游民,连同那些流动散工,迁入我们相对较安全的小屋。他们是所谓的人行道住民,栖身在任何可觅得的无人土地上,栖身在足以搭起他们脆弱的处所,同时还有空间让人行走的任何人行道上。在孟买数百万游民中,他们的居住环境最恶劣,房子最简陋。雨季来临时,他们的处境向来岌岌可危,有时根本保不住家园,因此许多人来到贫民窟避难。

他们来自印度各地,有阿萨姆人和泰米尔人,有卡纳塔克人和古吉拉特人,有来自特里凡得琅、比卡内尔和戈纳勒格的人。雨季期间,原已过度拥挤的贫民窟又多挤进五千人。扣除兽栏、商店、仓库区、街道、小巷、茅厕占去的空间,我们每个人只拥有约两平方米的生活空间。

超乎寻常的拥挤,带来紧张和新难题,但大体上新来者都能得到宽容的对待。我没听到有人说不该帮他们或不欢迎他们。事实上,真正严重的难题来自贫民窟之外。这多出来的五千人,还有随着雨季逼近而挤进其他贫民窟的数万人,原以街头为家,原本都在所在地区的店铺采买日常必需品。每个人买的东西都不多,主要是鸡蛋、牛奶、茶、面包、香烟、蔬菜、煤油、童装等,但整体加起来,却是当地店铺重要的财源、生意的大宗。但这些新来者迁入贫民窟后,往往转而在贫民窟内的数十家小店消费。在老购物区的合法商店买得到的东西,在这些非法的小店里几乎样样不缺。食物、衣服、油、豆子、煤油、酒、大麻,乃至电器用品,都有贩卖。这贫民窟大体上自给自足,而贫民窟商界的财经、税务顾问强尼·雪茄估计,贫民窟居民在这里的消费金额,应该是外头的二十倍之多。

各地的店家和小生意人都痛恨生意兴隆的贫民窟小店瓜分他们的生意。即将来临的大雨把人行道住民都给逼到贫民窟里,这让那些店家和小生意人由痛恨升级为怒不可遏,于是和当地地主、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其他害怕、反对贫民窟扩张的人联手,从科拉巴以外几个地区招来两帮流氓,出钱要他们破坏贫民窟店家的补给线。从大市场采购蔬菜、鱼或干货装在手推车上,准备运回贫民窟店家的人遭到骚扰,除了货品损坏,有时甚至遭到人身攻击。

我就替几名遭这些恶棍攻击的小孩和年轻男子治过伤。恶棍扬言要泼硫酸。贫民窟居民得不到警方协助(因为他们已经打点过警察,让警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只好团结起来共御外敌。卡西姆·阿里将小孩组成数个小队,巡逻贫民窟周边,留意敌人的动静,并把年轻壮汉组成几队,护送到市场采购的人。

我们的年轻男子和那些受雇的恶棍已爆发过几场冲突。我们每个人都知道,雨季一旦来临,冲突会更多,敌人下手会更狠。紧张情势升高,但店家之间的战争可没让贫民窟的居民意志消沉。贫民窟里的店铺反倒人气大增,店家成为平民英雄:有感于居民的情义相挺,他们回报以大甩卖、降价、嘉年华似的购物气氛。贫民窟是个有机体,为对抗外来威胁,它以勇气、团结、孤注一掷的大爱(我们通常称为生存本能)等抗体相应。贫民窟如果守不住,其中的居民就一无所有,也无处可容身。

有次我们的补给线遭攻击,几名年轻男子受伤,其中一位是贫民窟旁建筑工地的工人。他是十九岁的纳雷什。朋友和邻居跟着卡诺与驯熊师离去,而我陷入短暂、寂静的孤独时,就是他的说话声和他在我未掩屋门上的自信叩门声,替我驱散了那份孤独。纳雷什未等我应门,就进屋跟我打招呼。

“哈罗,林巴巴,”他用英语跟我打招呼,“每个人都在说你抱了熊。”

“哈罗,纳雷什。手臂怎么样?要不要我看看?”

“如果你还有时间的话,当然好。”他答,改用他的母语马拉地语,“现在刚好是休息空当,我大约在二十分钟内就得回去。如果你忙,我可以改天再来。”

“不忙,现在可以。来,坐下,我看看。”

纳雷什的上臂被人用理发师的折叠式剃刀划了一道,伤口不深,我先前已替他绑上绷带,照理说应该已经愈合。但他工作环境潮湿不干净,加重了感染的风险。两天前我替他上的绷带脏了,被汗水浸透。我拆下绷带,把脏掉的敷料放进塑料袋,之后要丢进公共火堆烧掉。

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但仍是一片猩红带着些许淡黄色的炎肿。哈德拜的麻风病人先前给了我一罐十升装的手术消毒液。我用它洗了双手,然后清理伤口,大体上用擦的方式洗净,直到毫无白色感染痕迹为止。那想必很痛,但纳雷什忍住,脸上毫无疼痛的表情。干了之后,我把抗生素药粉撒进伤口,盖上干净的纱布,缠上绷带。

“纳雷什,普拉巴克跟我说,前几天晚上你差点被警察逮到。”我一边处理伤口,一边用我的蹩脚马拉地语结结巴巴地说。

“普拉巴克就是有这讨厌的习惯,喜欢到处宣传事情。”纳雷什皱起眉头。

“还用你说。”我立即回答,两人大笑。

一如大部分的马哈拉施特拉人,纳雷什很高兴我有心学他的语言,他也和大部分的马哈拉施特拉人一样讲得慢而标准,好让我听懂。在我眼中,马拉地语和英语完全不同:其他语言,例如,德语或意大利语,和英语有类似之处,有共享的字,但在马拉地语中完全找不到。但马拉地语学来容易,因为马哈拉施特拉人知道我想学后非常兴奋,非常热心地教我。

“你如果继续跟阿席夫那帮人去偷东西,”我说,口气较严肃,“你总有一天会被逮到。”

“我知道,但我希望不会,我希望佛陀站在我这边,我是为了妹妹才这样做。我祈求平安无事,因为我不是为自己而偷,而是为我的妹妹。她再过不久就要嫁人了,但是答应要付的嫁妆钱仍然不够。那是我的责任,我是长子。”

纳雷什勇敢、聪明、工作勤奋、对小孩子很有爱心。他的小屋比我的大不了多少,却还住了他的父母和六个弟妹。他睡在外面的地上,好腾出空间让弟妹睡在里面。我去过他的屋子几次,我知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东西,全放在一只塑料购物袋里。里面有一套供换洗的粗布衣、正式场合和去庙里时所穿的一条好质料长裤、一件衬衫、一本佛经、几张照片、一些盥洗用品。除此之外,他孑然一身。他工作所赚的钱或用偷来的小东西换来的钱,全交给母亲,需要时才跟母亲要点小零用钱。他不喝酒、不抽烟、不赌博。人穷,眼前又看不出光明的未来,所以他没有女朋友,也很难讨到老婆。他的日常消遣之一,就是跟同事去最便宜的戏院看电影,一星期一次。但他是个开朗、乐观的年轻人。有时,我深夜回家,走在贫民窟里,看他缩着身子,睡在屋外的小路上,瘦削的年轻脸庞上带着沉睡的疲倦笑容,一派安详。

“那你呢,纳雷什?”我问,用安全别针固定绷带,“什么时候讨老婆?”

他站起身,弯曲手臂以放松紧缠的绷带。

“普娜姆嫁人后,还有两个妹妹要嫁人,”他解释说,面带微笑,摇摇头,“得先替她们找到婆家。在我们孟买,穷男人得先替姐妹找到丈夫,自己再讨老婆。很奇怪,是不是?Amchi Mumbai, Mumbai amchi!(这是我们的孟买,孟买是我们的!)”

他走出门,未向我致谢,到小屋让我治病的人通常都这样。我知道不久后的某天,他会邀我到他家吃饭,或送我水果和特殊的焚香做回报。这里的人以行动而非语言表达感谢,而我已接受这习惯。纳雷什缠着干净的绷带走出小屋,几个看见他的人走上前来要我治疗。我一一治了他们的病痛,包括鼠咬、发烧、感染起疹、癣,也跟他们每个人聊天,了解最新的八卦。八卦消息就像无所不在的尘暴,沸沸扬扬,不断扫过小巷和水沟。

最后一位病人是个老妇人,由侄女陪同前来。她说胸口左侧痛,但印度人男女授受不亲的规定,使得检查病情变得很复杂。我请那女孩叫人来帮忙,她找了两个年轻友人到我小屋。两名友人在老妇与我之间高举一张厚布,让我完全看不到她。那女孩站在她婶婶旁边,视线可越过厚布,看到坐在另一边的我。然后,我摸自己的胸部各处,那年轻侄女照我所摸的位置,摸她婶婶的胸部。

“这里会痛吗?”我问,摸着自己**上方的位置。

帘子后面,那侄女摸她婶婶的胸部,询问同样的问题。

“不会。”

“这里呢?”

“不会,不是那里。”

“这里呢?”

“对,那里会痛。”她答。

“这里,或这里呢?”

“不会,那里不会。这里有一点。”

就这么比手画脚,透过她侄女那双看不见的手,我终于判定这老妇胸部有两个发疼的肿块。我还得知她深呼吸、举重物时胸部会痛。我写了封短笺给哈米德医生,详述我的二手观察结果和结论。我要那女孩立刻带她婶婶去给哈米德医生看,把我的短笺拿给哈米德。话刚说完,就听到身后有人说话。

“你知道吗,你这穷日子看起来过得挺惬意的。人即使真的穷困潦倒,也有可能散发出叫人难以抗拒的魅力。”

我惊讶地转身,见到卡拉双手环抱胸前,倚在门边。嘴角露出要笑不笑的挖苦表情。她一身绿,宽松丝质绿长裤和长袖绿上衣,加上更绿的披巾。黑发自然放下,太阳下闪着铜色光泽。双眼也闪耀着绿色,是梦幻潟湖里温暖、清浅的水。她实在是太美了,美得像横跨天际的夏日红霞。

“来多久了?”我问,大笑。

“够久了,久到可以看你如何用这古怪的信仰疗法治病。你现在都是用隔空感应替人治病?”

“印度女人很固执,就是不让陌生人摸她的**。”病人和她的亲人鱼贯走过卡拉身旁、走出小屋时,我回答。

“没有人是完美的,就像狄迪耶常说的。”她拉长声调说,脸上露出毫无笑意的得意之笑,“对了,他很想念你,要我替他问候你。其实,他们全都想念你。从你开始这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后,我们就很少在利奥波德见到你。”

我很高兴狄迪耶和其他人没忘记我,但我没有正视她的眼睛。孤身一人时,我觉得在贫民窟里很安全,忙得很满足。每次看到贫民窟以外的朋友,内心的某个角落就会因羞愧而黯淡下来。哈德拜曾跟我说,恐惧和内疚是时时缠扰有钱人的黑天使。我不确定是否真是如此,不确定他是否只是希望如此。但生活经验告诉我,绝望和屈辱时时缠扰穷人。

“进来吧,真是让我不敢相信,坐……坐这里,我刚刚……稍微打扫过。”

她走过来,坐在木凳上。我拿起装有废弃纱布和绷带的塑料袋,把剩下的垃圾扫进袋子。我再度用酒精洗过双手,把药装进小架子。

她扫视小屋四处,用挑剔的眼神检视每样东西。我跟着她的视线转,觉得我的小屋真是破旧脏乱得可以。我一人住在这小屋里,觉得它相对于无处不拥挤的周遭,实在是宽敞得奢侈。如今,有她在身边,我却觉得它寒碜而狭促。

**的泥土地板龟裂而高低不平,每面墙上都有我拳头般大的洞,使我的生活时时暴露在外面热闹小巷的争吵和活动中。孩童透过墙洞窥看卡拉和我,说明了我如何没有隐私可言。屋顶的芦苇席下陷,某些地方甚至已经塌掉。我的厨房只有一只煤油炉、两个杯子、两个金属盘、一把小刀、一把叉子、一个汤匙和一些香料罐,这些用具全塞在一个摆在角落的纸箱里。我习惯一次只买一餐吃的东西,所以屋里没有食物。水装在马特卡陶罐里。那是贫民窟的水,我不能拿给她喝,因为我知道卡拉不能喝这种水。我仅有的家具是一张小桌子、一张椅子、一只木凳、一面用来处理药物的卡纸板。我还记得收到这几件家具时我有多高兴。在贫民窟里,它们很稀有。跟着她的视线,我看到木头上的裂缝、霉菌斑,还有用铁丝和细绳尽力修补的痕迹。

我回头望向她所在的地方,她在木凳上点起烟,从一边嘴角吐出烟。一股非理性的厌恶涌上心头,我几乎生起气来,因为她让我看见这屋子不体面的真相。

“这里……这里不怎么好,我……”

“没关系,”她说,看出了我的心思,“我在果阿的时候,在这样的小屋住过一年。那时我过得很快乐,每一天我都欢欢喜喜地回到那里。我有时在想,人的快乐和所住屋子的大小正好成反比。”

她说这话时,左边眉毛高高扬起,要激我回应她的眼神,直视她的眼睛。因为这动作,我和她之间的阻隔冰消瓦解。我不再厌恶。我知道,不知为什么就是确定,是我自己心里在希望我的小屋更大些、更明亮些,或更豪华些,她根本没这念头。她不是在评头论足。她纯粹是四处看,看每样东西,甚至看我的感受。

邻居的十二岁儿子萨提什背着他两岁大的小堂妹进我的屋子,他站在卡拉身旁盯着看,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她也盯着萨提什,盯得同样专注。我突然觉得他们两个人,印度男孩和欧洲女人,在那一刻,何其相似。两人都有饱满的嘴唇、富于表情的嘴巴、乌黑的头发。卡拉的眼睛是海绿色的,那男孩的是深古铜色的,但两双眼睛都带着严肃的表情,散发兴致昂扬、诙谐的味道。

“Chai bono(去泡杯茶),萨提什。”我对他说。

他匆匆对我一笑,快步走出门。就我所知,卡拉是他在这贫民窟里见到的第一个外国女士。他很兴奋能为她端茶送水。我知道接下来几个星期,他会一再跟其他小孩谈起这件事。

“那么,说说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怎么有办法进来这里。”只剩我们俩时,我问她。

“进来?”她皱起眉头,“拜访你不犯法吧?”

“不犯法,”我笑,“但也不常有。我在这里很少有访客。”

“其实很容易。我走出街道,请人带我去找你,就这样。”

“然后他们带你来这里?”

“不完全是这样。他们很保护你,你知道吗,他们先带我去找你朋友普拉巴克,他再带我来你这里。”

“普拉巴克?”

“是,林,你找我?”普拉巴克说着,从门外他藏身偷听的柱子后面一蹦跳进门。

“我以为你要去开出租车。”我悄悄说道,露出我知道最能逗他开心的严肃表情。

“我堂兄襄图的出租车,”他说,咧嘴而笑,“是有人在开,但开的人是我另一个堂兄普拉卡什。现在是午餐休息时间,两个小时。那时我在强尼·雪茄的屋里,突然有人带着卡拉小姐去那里。她想见你,我就来了。很好,不是吗?”

“是很好,普拉布。”我叹了口气。

萨提什回来,捧着盘子,盘上有三杯热甜茶。他递上茶,撕开内有四块饼干的小袋子,以仪式般郑重其事的神情将饼干递给我们。我以为他会自己吃掉第四块,结果他把那饼干放在手掌心,用他脏兮兮的拇指指甲划出平分线,折成两半。他比了一下大小,拿起稍稍大一点的那一半递给卡拉,另一半给他的小堂妹。小家伙坐在门口,小口咬着饼干,非常开心。

我坐在直靠背椅上,萨提什上前蹲在我脚边的地板上,肩膀靠着我的膝盖。我深知,这罕见的亲昵动作对萨提什来说是一大突破。在这同时,我却不敢寄望卡拉注意到这点,并对此印象深刻。我们喝完茶,萨提什收拾空杯子,一句话都没说,走出屋门。在门口,他牵着小堂妹要离去时,给了卡拉一个久久的迷人微笑。

“他是个好孩子。”她说。

“没错,我隔壁邻居的儿子。你今天鼓舞了他,他平常很害羞的。对了,什么风把你吹来我这破房子?”

“噢,我只是碰巧来这个地区。”她平淡地说,眼睛望着我墙上的洞,十几张小脸正透过那些洞盯着我们。我听到其他小孩在讲话,问萨提什有关卡拉的事。她是谁,林巴巴的老婆?

“路过啊?该不会是想念我,有点想念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