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据说我是在光天化日的下午一点钟,从两座枪塔间翻过前围墙逃出监狱的。事前的计划相当周密,在某种程度上可说完全照计划进行。但逃脱能成功,其实主要在于胆大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一旦着手逃狱,就得有心理准备,那就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因为一旦失手,惩戒队的警卫很有可能会把我们活活踢死。

一起逃狱的有两人。另一个是我二十五岁的狱友,他狂放不羁而慷慨,因杀人罪服无期徒刑。我们曾找上其他狱友,想说服他们一起逃狱。我们问了其中最凶狠的八个,这些人全因暴力犯罪被判至少十年徒刑。结果他们一个个都有借口,不肯参加。我不怪他们,我和我的伙伴都是年轻的初犯,没有前科。虽然我们都是重刑犯,但在监狱里,我们只是无名小卒。我们拟订的逃狱计划,是那种成功了会被称为英雄、失败了会被称为狗熊的计划。最后,只有我们两人参加。

当时,内部警卫队大楼正在大翻修,这给了我们逃脱的机会。那是栋两层楼的房子,供狱警办公和讯问犯人之用,位于前围墙大门附近。我们担任园圃维护员,在那里换班的警卫,每天都可以看到我们。逃狱那一天,我们去那里工作时,他们一如往常看了我们一会儿,随即转过头去。警卫队大楼空无一人,翻修工人正在吃午餐。因着警卫本身的百无聊赖和他们对我们的熟稔,制造出小小的空当。在这只有几秒钟,但于我们宛如数小时的空当中,我们成了隐形人。于是我们动手。

翻修工地外围用钢丝网围篱封住,我们割开围篱钻进去,破门进入那空****的房子,爬上楼梯。屋内因为翻修,清得空无一物。未抹灰泥的墙,露出柱子和承梁的骨架。楼梯光秃秃的木阶上布满灰尘,一片白色,砖头和灰泥的碎块散落其上。顶楼的天花板上有个维修孔,我站在我的伙伴粗壮的肩膀上,用力推开里面的木板活门爬出去。我事先已把延长线缠在连身工作服里。爬上阁楼之后,我解下延长线,一端绑在屋顶的横梁上,另一端传给我的伙伴,他就利用延长线爬上来跟我会合。

屋顶呈“之”字形延伸,我们爬向屋顶与监狱前围墙狭窄的夹缝。我选中某个凹槽的一点作为凿孔,希望两侧的突起能遮住那个洞,不致让枪塔上的守卫看到。阁楼上一片漆黑,但靠近墙面狭窄的楔形夹缝却比警棍更黑更暗。

我们与盖住屋顶的马口铁皮之间,隔着一堵双层的硬木板。在打火机的照明之下,我们开始在木板上钻洞。一把长螺丝起子、一根凿子、一把平头剪,是我们仅有的工具。我们对着木板又劈、又刮、又戳,忙了十五分钟,只挖出大概人眼大小的小洞。我们来回移动打火机的火焰,看见小洞后方闪亮的金属屋顶。但是木板太硬又太厚,用我们手头上的工具,得花好几个小时才能挖出人能钻过去的洞。

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估计只有三十分钟,或许再多一点,之后警卫就会来这里例行巡查。我们得在那之前凿穿木板,在马口铁皮上挖出洞,爬到屋顶上,用延长线当绳子,爬下屋顶,获取自由。时间如此紧迫,我们却困在警卫队大楼的阁楼中。我们知道警卫随时可能会发现围篱上的破洞,看见被打坏的门和维修孔。他们随时可能从维修孔上来,钻进这个又黑又闷热的洞穴,找到我们。

“我们得回去,”我的伙伴低声说,“我们绝对没办法凿穿这木板。我们得回去,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不能回去,”我断然地说,尽管那念头也在我脑海里翻滚,“他们会发现所有被破坏的东西,包括我们割开的围篱,然后他们会知道那是我们做的,因为可以在这地区活动的就只有我们。如果我们回去,会落在Slot手里一年。”

Slot是狱中黑话,用来指称惩戒队。在那个年代,那个监狱里的那个单位,是那国家最惨无人道的地方,是可以随意毒打犯人的地方。从警卫队大楼(他们的大楼,惩戒队的总部所在)屋顶脱逃不成,挨打肯定更名正言顺,更凄惨。

“好,那我们他妈的怎么办?”我的伙伴急切地问道,声音压低,但表情和动作都像是在大叫。汗水从他脸上滴落,他的双手因害怕而湿透,握不住打火机。

“我想有两个选择。”我说。

“哪两个?”

“第一个,用那把梯子,那个用链条拴在楼下墙壁的梯子。我们可以再下楼,打断梯子的锁链,把延长线绑在梯子顶端,再把梯子靠在墙上爬上去,接着把延长线甩到墙的另一头,然后就可以滑下去到马路上。”

“就这样?”

“那是第一个计划。”

“但……他们会看到我们。”我的伙伴反驳道。

“是,没错。”

“他们会向我们开枪。”

“说得没错。”

“他们会射中我们。”

“的确。”

“哇,耍我,”他极小声地说,“我想你真的是在耍我。这不成了活靶,不是吗?”

“我想我们之中或许会有一人过关,另一人会中枪。一半一半。”

我们思考成败概率,静默不语片刻。

“我不喜欢这计划。”我的伙伴颤抖道。

“我也是。”

“第二个计划呢?”

“上来这里时,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个在一楼的电动圆锯?”

“有……”

“如果我们把那圆锯拿来这里,可以用它锯开木板,然后用平头剪剪开马口铁皮,再来就照原计划进行。”

“但他们会听到声音,”我的伙伴咬牙切齿地小声说道,“我能听到他们讲他妈的电话的声音。我们离他们那么近,如果把锯子拖到这里来用,那声音会像他妈的直升机那么响。”

“我知道,但我想他们会认为那是工人在赶工。”

“但工人不在这里。”

“是,没错,但大门警卫正在换班,新警卫上来站岗。风险的确很大,但我想我们如果做了,他们会像以前一样只听声音,认为那是工人在干活。他们已经听了几星期的电钻、锤子和圆锯的声音,不可能会想到那是我们干的。他们绝对想不到犯人会有那么大的胆子,竟敢用电锯,而且就在大门旁用。我想这办法胜算最大。”

“我很不想当那个他妈的泼冷水先生,”他反驳道,“但这房子没电,他们把电源切断,好进行翻修,唯一的电源在外面。我想延长线是能拉到下面,但电源在这房子外面。”

“我知道,我知道。我们之中一人得下去,偷偷潜出我们撬开的门,把延长线插进外面的插座,只有这个办法。”

“谁下去?”

“我去。”我说。我很想说得有把握、坚定,身体却泄露了我的心虚,语气急促而尖锐。

我爬到维修孔旁,双腿因恐惧和紧张性**而不听使唤。我抓着延长线滑下,蹑手蹑脚地来到一楼,一路施放延长线。来到门口时,延长线还剩下很长一段。圆锯放在门附近。我把延长线系在圆锯把手上,跑回楼上。我的伙伴把圆锯拉上去,穿过维修孔,然后把延长线交给我。我再次蹑手蹑脚地来到门边,身体紧贴着墙壁。我喘得厉害,努力鼓起开门的勇气。最后,心一横,我推开门走出去,把延长线插进插座。

配备手枪的几名警卫正在聊天,离这门不到二十米。他们之中若有一人朝我这边看来,一切就完了。我抬头往上瞧,看见他们朝四面八方看,唯独没看向这边。他们在监狱大门那一带聊天、走来走去,因某人刚讲的笑话而大笑。没有人看到我。我悄悄溜回屋内,像狼一样四肢着地,爬上楼梯,抓着延长线使劲地爬上维修孔。

在“之”字形阁楼中的那个黑暗角落,我的伙伴正拿着打火机。我看到他已把电锯连上延长线,准备锯木板。我接过打火机,替他拿着。没有一秒迟疑,他提起重重的电锯,启动开关。电锯尖锐的声音,就像机场跑道上喷射客机引擎的运转声。我的伙伴望着我,嘴张得老大,露齿而笑,笑时紧咬着牙,双眼闪映火光。然后,他把电锯推进厚木板,上下左右锯了四道口子,在震耳欲聋的声音中,一下子就锯出一个洞,露出闪闪发光的四方形马口铁皮。

接下来寂静无声,我们静静等待,耳里响着愈来愈稀微的回声,心脏怦怦直跳。不一会儿,我们听到监狱大门附近传来电话铃声,心想完了。有人接起电话,是某个大门警卫。我们听到他大笑讲话,口气轻松闲散。没事,我们安全了。他们当然听到了电锯声,但正如我所预料的,他们把那当作是工人发出的声音,不以为意。

我信心大增,拿起螺丝起子在马口铁皮上打出一个洞。阳光从自由的天空照射进来,照在我们身上。我把洞挖大,然后用平头剪绕着马口铁皮的三个边剪开。我们用四只手合力把那块马口铁皮往外推,我把头伸出洞外,看见我们的确已打穿屋顶的某条凹槽,那个凿孔躲在那道“V”字形凹槽的最底部,没有人能看到。趴在那道窄缝里,我们看不见枪塔的守卫,他们也看不见我们。

接下来只剩下一件事要做。延长线还插在楼下屋外的插座上,我们需要那条延长线当绳索,用它垂挂到监狱围墙外,攀降到马路上。我们之中得有一人下楼,在监狱大门警卫的视线范围内,推开门走出去,拔下延长线,再爬上屋顶。我看着我的伙伴,他满是汗水的脸沐浴在从我们挖开的屋顶洞射进的明晃晃的阳光里,非常清楚。我知道我得再跑一趟。

我走到一楼,背紧贴着门边的墙壁,停下来,在心里跟自己的双手双脚说要争气,要勇敢走到毫无遮掩的门外。我的呼吸非常急促,觉得头晕想吐,心脏像是落入陷阱的鸟,猛撞我心坎的牢笼。经过似乎很漫长的几个片刻,我认定自己办不到。从审慎明智到盲目恐惧,我内心的每个角落都尖叫着要我别再出去。我没办法出去。

我得切断延长线,没别的办法。我从连身工作服的侧袋中拿出凿子。我们用这凿子凿穿了屋顶的木隔板,尽管如此,它仍旧很锐利。当我将凿尖对准门缝下方的延长线,举起手要击下时,突然间想到,我如果切断延长线,导致电线短路,可能会引发警铃,引来警卫入屋查看。但那不重要,我没别的选择,我知道自己无法再走到屋外。我使劲往凿子上一敲,切断延长线,嵌进木头地板。我扯出被切断的延长线,等警铃响起或有人从大门区域快步跑过来的声音。但没有动静,什么都没有,我平安无事。

我抓着断头的延长线迅速上楼,回到阁楼。在屋顶新挖的洞旁边,我们把延长线绑在粗大的木头横梁上。接着,我的伙伴开始爬出去,身体刚出马口铁皮屋顶的一半时卡住了,好一段时间上不去也下不来。他剧烈地扭动身体,使出吃奶的力气,却还是动弹不得,卡得非常紧。

他的身体堵住了我们所挖的洞,阁楼再度陷入黑暗。我双手在屋顶龙骨之间与灰尘里四处摸,摸到打火机。点燃打火机之后,我立刻看出他为何会卡住。原来是香烟袋搞的鬼,那是他在狱中休闲社团自己做的一个厚皮袋。我要他别动,然后拿起凿子,在他连身工作服后面的口袋割出“冂”字形的口子,把口袋扯掉,香烟袋随即落入我手中。我的伙伴顺利爬出洞,来到屋顶。

我跟着爬上屋顶。我们两人像毛毛虫一样在凹槽底部蠕动前进,来到监狱的城垛状前墙。我们跪着往墙外瞧。在那几秒钟里,我们的身躯暴露在外,但枪塔警卫没往我们这边瞧,那个地方是警卫的盲点。枪塔警卫认定不会有人离谱到光天化日之下翻越前围墙脱逃,因此忽略了这里。

我们大胆地往下方的马路迅速一瞥,看见监狱外排了一列车子。他们是送货员,等着进入监狱大门。每辆车都要仔细搜查,底盘也用镜子检查,因此车阵前进缓慢。我们两人在凹槽里蹲低身子,思量着该怎么办。

“下面一团乱。”

“现在就下去。”他说。

“等等。”我反驳。

“妈的,把延长线丢过去,走人。”

“不行,”我低声说,“下面人太多。”

“那又怎样?”

“他们会有人想当英雄,肯定会。”

“就让那家伙当英雄,我们会撂倒他。”

“他们人太多。”

“撂翻他们所有人。我们会大摇大摆地从他们中间穿过,他们不会知道是什么东西打的他们。豁出去了,老哥。”

“不行,”我态度坚决,“我们得等。等下面都没人了再翻墙下去,我们得等。”

我们最终还是等了,那是分秒难挨的二十分钟,其间我一次又一次地匍匐前进,往墙的另一头望去,每次都冒着暴露的危险。最后我往下方的马路瞧,终于空无一人。我向我的伙伴打信号。他往前爬,翻过墙下去,不见人影。我小心翼翼地爬到前面看看,心想会看到他抓着延长线往下降,没想到他已站在马路上。我看着他消失在监狱对面与这马路交会的小巷里,而我仍在监狱里的屋顶上。

我爬过蓝砂岩的矮墙,抓住延长线,双脚顶住墙壁,双手抓着线,背对着马路,我望向左边的枪塔。警卫正在讲电话,另一只手在空中舞动,自动步枪侧背在肩。我望向另一座枪塔。那里的警卫也配着步枪,正往下叫喊监狱内大门区里的同事。他一脸微笑,表情轻松。没有人看到我,我正站在这国家安全防护最严密的监狱前围墙上,没有人看到我。

我移动双脚,开始下降,延长线却因双手流汗、恐惧而滑脱。墙很高,我知道如果摔下去,必死无疑。在恐惧和绝望之中,我重新抓住延长线,紧抓不放。我靠着双手刹车,减缓下坠速度,感觉到手掌、手指上的表皮被扯掉而微微灼痛。速度已变慢,但仍足以让我落地受伤。我重重落地,再站起,跌跌撞撞地越过马路。我自由了。

我回头看了监狱一眼,延长线仍然吊在墙上,枪塔里的警卫仍在讲话。一辆汽车缓缓驶过,司机的手指配合歌声,敲打着方向盘。我转身走进小巷,走进被缉捕而失掉我一切所爱的人生。

持枪抢劫时,我把恐惧加诸他人,从那一刻起(甚至在我干下诸多罪行时)到牢狱生涯,再到逃亡生涯之际,命运把恐惧加诸我。每个夜晚我都在恐惧中度过,有时觉得体内的血液和气息仿佛因惧怕而凝结成块。我加诸别人的恐惧,转变成十倍、五十倍、上千倍的恐惧,让我在每个无比孤单的夜晚时时刻刻都胆战心惊。

在孟买的头几个月,白天时,周遭的世界缓慢而吃力地运转着,我把自己投入由职责、需求与小小欢乐构筑的繁忙踏实生活中。但到了夜晚,沉睡的贫民窟坠入梦乡,恐惧悄悄爬遍我的全身,我的心退入漆黑的回忆洞穴。当这个城市沉睡时,大部分的夜晚,我却在走动。我走着走着,强忍着不回头看那枪塔,以及吊在高墙上但其实已不存在的延长线。

至少,夜是沉静的。那些年,每到午夜时,警察即对孟买实施宵禁。晚上十一点半,警察的吉普车聚集在这大城的各主要街道,开始强迫餐厅、酒吧、商店,乃至人行道上贩卖香烟、帕安的小店打烊。尚未回家或躲藏的乞丐、瘾君子和妓女,全被驱离人行道。商店拉下铁门,盖住橱窗,市场里的商摊都盖上白棉布。安静和冷清降临。白天的孟买街头,人群熙来攘往、车水马龙,无法想象到了夜里竟如此冷清寂静。但每个夜晚都是如此:无声、美丽、令人不安。孟买成了鬼城。

午夜过后,数个小队的便衣警察执行名为搜捕的行动,为时两到三小时。他们在空****的街道上巡逻,搜寻罪犯、瘾君子、嫌疑犯、无家可归的失业男子。当然,这城市有一半以上的人无家可归,其中许多人吃、睡、住都在街头。到处都有席地而睡的人,他们躺在人行道上,只靠一条薄毯和棉质被单驱赶夜里的露水。因旱灾、水灾或饥荒逃难到城里的人,或单身一人,或一家大小,或一整村人,睡在石板人行道和民宅的大门口前,挤在一起,以防落单。

在孟买,依法不准睡在街头。然而警察执行取缔时,就像取缔万妓街上的妓女一样“务实”。他们的确在某种程度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不会”被他们以深夜不归罪逮捕的对象还是一大堆。例如,苦行僧和其他各种宗教修行者在豁免之列;老人家、截肢者、病患或伤者,得不到多少同情,有时还得被迫转移到别的街道,但不会被捕;精神病患、行为古怪的人,还有乐师、杂技演员、手技杂耍人、演员、弄蛇人等跑江湖卖艺者,偶尔会遭粗暴对待,但绝不在搜捕之列;碰上一家子人,特别是带着年幼小孩的家庭,警察通常只是严厉警告,勿在某地区逗留超过几晚,随即放过他们。但男子凡能证明自己有工作,例如拿出名片或手写的雇主地址作为证明,不管那工作多卑下,都会得到放行。一身干净、体面而能显露某种教育水平的独行男子,通常借由口头说明就能免遭逮捕,即使待业中亦然。当然,凡是能拿钱打点的,也都会没事。

最后只剩下非常穷、无家可归、失业、教育程度低、只身一人的年轻男子,成为最容易在午夜被逮捕的族群。每天晚上都有数十名年轻男子,因为没钱贿赂警察,又没有能力靠说说话就让自己脱身,而在市内各地被捕。其中有些人因为符合警方所描述的通缉犯相貌、特征而被捕,有些人被查获携毒或携赃而被捕,有些人恶名昭彰,警察基于犯罪嫌疑,决定将他们逮捕。但有许多人只是因为肮脏、贫穷、一脸绝望无助而被捕。

孟买市没有钱购置数千副金属手铐,即使有这笔经费,警察大概也不愿把手铐这个累赘带在身上。因此,他们携带以大麻纤维、椰子纤维捻制的粗糙长绳,用来将被捕者的右手一一绑在一块。这绳子虽细,却能绑住这些人,因为夜间搜捕的落网者大部分非常虚弱、营养不良、精神消沉,因而无力逃跑。他们乖乖地、安静地受捕。逮捕到十几二十名男子,并集体拴成一列后,即由搜捕队六或八名警察将他们押回拘留所。

就警察来说,印度警察的行事比我预想的还正派,而且不容否认地勇敢。他们配备的武器,只有名叫拉提(lathi)的细竹棍,没有警棍、瓦斯枪和枪,也没有对讲机。因此巡逻时一旦遇上麻烦,也没有办法求援。他们没有多余的车辆可供执行搜捕,因此,警察每出一趟任务都得走好几公里的路。他们常以细竹棍打人,但很少狠狠殴打,甚至毒打成重伤。比起澳大利亚的那个现代西方城市里的警察,他们更不常打人。

但遭到搜捕的年轻男子得在牢狱里蹲上数天、数周乃至数月,而牢狱生活的悲惨,和亚洲很多地方的牢狱一样。午夜后,绑成一列的男子拖着脚走在市区,那景象比大部分送葬行列还更让人难过、怜悯。

夜间搜捕结束后,我在孟买市区四处逛,而且总是一个人。我那些有钱朋友怕穷人,而我那些穷人朋友怕警察,而大部分外国人什么人都怕,待在饭店不敢出门。每当我走在街道上,搜寻夜街的凉爽寂静时,街道是属于我的。

那场大火过后约三个月,我有次出来夜游,不知不觉走上临海大道旁的海堤。海堤与大道间的宽阔人行道,冷清而干净。六车道临海大道的另一边,则是往内陆弯成半月形,而且放眼望去尽是富裕繁华的地区:俯瞰黑色大海的高级住宅、昂贵的公寓大楼、领事馆、高级餐厅与饭店。

那天晚上,临海大道上的车子很少,每隔十五或二十分钟才有一辆车缓缓驶过。在我身后,大马路的另一边,所有房间只亮着寥寥几盏灯。猛然刮起的阵阵海风,带来清净、飘着咸味的空气。四周一片寂静,海比城市更喧哗。

有些贫民窟友人对我独自在街上行走表示担心。别在夜里走,他们说,孟买夜里不安全。但我怕的不是这座城市。我在街头觉得很安全,我走过的人生乖戾又困顿,但这城市把我的人生包覆在其他数百万人的人生里,仿佛……仿佛我的人生天生就该归属这里,只归属这里。

而我做的工作,让这份归属感更为强烈。我兢兢业业地扮演贫民窟医生的角色。我找来诊断医疗方面的书,在小屋里就着灯光研读。我囤积了不少药物、药膏与绷带,是用我替游客做黑市买卖所赚的钱从本地药店买来的。即使已攒够离开的钱,我仍留在那里,留在那个污秽的地方。我已经有能力搬到舒适的公寓,但仍然待在那狭促的小屋里。我跟着那里的两万五千人,投入他们翻腾激**的生存搏斗之中。我舍不得普拉巴克、强尼·雪茄、卡西姆·阿里·胡赛因。我努力不去想卡拉,但爱意引我向虚空猛抓。当我孤单一人,我亲吻风,呼唤她的名字。

海堤上,凉爽的海风吹过我的脸庞和胸膛的肌肤,感觉就像有人拿起水罐,把水倒在我身上。四周寂静无声,只有我自己在风中的呼吸声,还有海堤下方三米处海水拍打岩石的浪涛声。水花四溅的海浪拉着我。放手,放手,让它结束,倒下来死掉就是。就这么简单。那不是我内心最响亮的声音,却是来自内心极深处,来自让我抬不起头的羞愧。羞愧之人懂得这样的声音:你让每个人失望,你没有资格活着,世界没有你会更好……我努力去获得归属,努力以医疗工作救治自己,努力以爱上卡拉这个愚蠢的念头拯救自己,但在羞愧之中,我终归是孤单一人,我感到迷惘。

海水奔腾,拍打下方的岩石。纵身一跳,就一了百了。我感觉到那坠落,感觉到身体撞上岩石的破裂声,感觉到溺死的冰冷下滑。就这么简单。

有只手搭上我的肩膀,出手很轻,但足以将我拦住。我迅速转身,一脸震惊。有个高大的年轻男子站在我身后。他的手仍然放在我肩上,仿佛在撑着我,仿佛他已看出我不久前的心思。

“我想,你是林先生。”他轻声说,“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是阿布杜拉。我们在站立巴巴的大麻窝见过。”

“记得,记得,”我结结巴巴地说,“你救了我们,救了我,我记得很清楚。我还没好好谢谢你,你就离开,消失不见了。”

他轻松微笑,抽回他的手,梳理他浓密的黑发。

“用不着谢,如果我在你的国家碰上这种事,你也会这么做,不是吗?来,有人想见你。”

他以手势示意我停在十米外、人行道旁的一辆车。那车早停在我身后,引擎仍在发动,我不知为什么一直没听见。那是“大使”,印度的平价高级车款。车里有两名男子:一名是司机;一名是乘客,坐在后座。

阿布杜拉打开后车门,我弯下腰往里面瞧。有位至少五十五岁的男人坐在里面,街灯照亮他的半边脸。那是清瘦、坚毅而聪明的脸,有着细长鼻子和高高的颧骨。我立即就被那双眼睛给震慑住,炯炯有神的琥珀色,带着惊喜、同情,还有别的特质——可能是冷酷,也或者是爱。他的胡子和头发都刮理得很短,但都已经花白。

“你是林先生?”他说,声音低沉、洪亮而有自信,“很高兴认识你,真的,非常高兴。我听说过一些你的好事。听到好事,总是叫人高兴,而在孟买这里,听到与外国人有关的好事,更让人开心。或许你也听说过我,我是阿布德尔·哈德汗。”

我当然听说过他。在孟买,他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人物。每隔几星期,报纸上就会出现他的名字。市集、夜总会、贫民窟都有人在谈他,富人敬佩他且害怕他;穷人尊敬他,奉他如神明。他在董里的纳比拉清真寺中庭讲述神学和伦理学,闻名全市,各宗教的许多学者和学生都慕名前往聆听。他与艺术家、企业家、政治人物交好之事,同样家喻户晓。他也是孟买黑社会的老大、联合会制度的创办人之一。这套制度将孟买划分成数个地盘,归不同的联合会治理,每个联合会由数个堂口老大组成。据说这套制度很好,很受欢迎,因为经过十年腥风血雨的地盘争夺,这个制度安定了孟买黑社会,少了许多打打杀杀。他有权势,危险且聪明。

“Yes, Sir.”我答,震惊于自己不知不觉用了“Sir”这个字。我痛恨这个字。在惩戒队时,只要未以“Sir”称呼警卫,就会招来毒打。“我当然知道你的名字,大家都叫你哈德拜。”

他名字末尾的“拜”,意为大哥,是亲切尊敬的字眼。我说出哈德拜时,他微笑,缓缓点头。

司机调整后视镜对准我,面无表情盯着镜中的我。后视镜上挂着新鲜的茉莉花环,花香令人陶醉,在吹过清爽海风之后,那香气几乎令我晕眩。俯身探入车内时,我凛然意识到自己和自己的处境:我弯腰的姿势;我抬起头看见他眼睛时皱起的眉头;我指尖下车顶边缘的沟槽边;贴在仪表板上,写着“神与我同行”的贴纸。街上没有其他人,没有车子经过,四周非常安静,只有车子引擎的怠转声与车窗外闷闷的海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