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汴梁一梦

和上次与食梦貘的战斗一样,自己在进入梦境世界后,除了凌波妙步、灵异第六感和控梦术这三项技能外,其他的都暂时无法使用。

武器倒是没问题,不过自己刚才试了一下,貌似肚脐眼和异次元储物间之间的联系中断了,也就是说,无法从储物间里取出任何东西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暂时的。

走着走着,庄森突然觉得不对劲,问道:“这个梦是我做的?不太对劲啊,我怎么感觉这地方并不是我的梦境呢?”

“你的感觉对了。”小白直言道:“是我的梦境。”

庄森愕然道:“卧槽!你的梦境?不是说进入我的梦境吗?”

小白老脸一红:“其实刚才我没跟你说百分之百的老实话。”

庄森有种不好的预感,不过仍旧没有插嘴,而是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她说:“不好意思啊,之前抡锤子的时候下手重了些,导致你不是进入了梦乡,而是直接昏厥过去了,所以没有产生梦境。为了弥补这一失误,我就自己做了个梦,然后把你给拖进来了。”

“卧槽!你……”庄森气得浑身直哆嗦,果然眼前这猥琐萝莉信不过啊,“那我伤得怎么样了?头有没有破啊?需不需要上医院?会不会影响最佳治疗效果?”

在这一连串的灵魂拷问后,小白终于插得上话了:“别担心。既没有破皮也没有伤到骨头,顶多也就是一点轻微脑震**,等这场梦做完回去后,你就好了。”

庄森勉为其难地信了她六成,不过不信也没有办法,既然之则安之吧。

甬道很漫长,看来这座古堡的规模不小,也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建筑。

庄森一边走,一边对小白说道:“趁着这个大好机会,你不如跟我好好讲讲梦境世界的一些知识,权当帮我扫盲了。”

“真正的梦境世界是很一片很广袤的世界,就像宇宙空间一样,甚至比现在的人类通过科技手段所能观察到的宇宙范围更为广阔。要想真正进入这个广阔的世界,必须先突破自己的梦境。大部分人到死都没能突破自己的梦境,所以终其一生都无法窥得梦境世界的真正模样。”

庄森看了眼四周,问道:“你说这个梦是你做的,那么这里是?”

小白沉吟片刻后低声说道:“这里是皇宫,北宋末年的汴京城。是个噩梦,我常常做的。”

汴京城,也叫汴梁,就是现在的河南开封一带,是北宋时期的都城。

在北宋末年,发生了名闻古今的“靖康之变”。

本来北宋军队联合金兵一起攻打共同的敌人辽国,可没想到金兵在击败辽国主力大军后,发现北宋军队的战力竟然如此孱弱,于是中途撕毁盟约,挥军直奔汴京城下,并掳走了宋徽宗和宋钦宗这两代皇帝,以及成千上万的皇宫中人。

庄森也是熟读历史的人,知道在当时,徽、钦二宗和那些被掳走的皇宫中人遭受了什么样的痛苦磨难,而小白常常做关于这里的噩梦,难道说……

他忍不住回头看了小白一眼,脸上露出了震惊和怜惜的表情。

小白叹道:“你没有猜错,我本是北宋皇室的一名公主,生在这里,也死在这里。那时候的我因为年纪尚幼,直接死在金兵的乱刀之下,并没有受到更多的折磨,比起那些被掳走的皇室女眷和宫女们,我已经算是很幸运的了。”

庄森没想到在她这副开心到没心没肺的外表下,竟隐藏着这么深刻的痛苦,登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一声叹息。

小白低头抹了抹眼角,而后突然抬起头来,说道:“按照这个梦境的进度,金兵已经攻进城内。这里是皇宫外围的内城某处的地下室,我当时正在这里玩捉迷藏,所以被金兵发现得比较晚,不过他们很快就会找到这里。”

庄森缓缓抽出亚剑,沉声道:“你不用动手,就在边上看着,我去替你杀了他们。”

笔仙点了点头。

就在此时,一小队金兵从前方的拐角处突然出现,在见到庄森和小白后,突然狞笑着快步走来。

庄森不经意地回头一瞥,只见本来天不怕地不怕的笔仙小白,此时握紧了双拳,单薄瘦弱的身躯瑟瑟发抖,看在潜藏在她前世记忆中的这份恐惧没有那么容易消除,心中一叹,柔声道:“你乖乖待在这里,我去去就来。”

虽然庄森眼下穿戴着相当整齐的盔甲,手里还拿着一柄亚剑,但是此时的金兵早已看不起任何宋军将士,随便派了一个金国小兵,过来取二人的性命。

金国小兵手持弯刀盾牌,径直朝庄森冲了过来,满脸的不屑。

庄森跟宇宙级的古神都过过招了,还怵你一个小小的金兵蛋子?当时也是不慌不忙,眼瞅着对方手里的弯刀就要劈到自己的脑门前时,这才好整以暇地行动起来。

身子向后猛地一仰,任凭森亮的刀锋贴着鼻尖擦过。

电光火石间,原本垂落的亚剑自下向后向上抡出一个近似完美的弧度。

就在两人擦身而过的瞬间,亚剑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切入了那名金国小兵悬空的右腋下。

突然血光暴溅,一只带刀的胳膊飞上半空。

庄森剑势回转,一招刺穿了对方的身躯,然后像做了件微不足道的事情般甩去剑上的血渍,淡淡道:“还有谁不怕死的,尽管放马过来。”

如果纯论招数的话,这名金国小兵是在场众人中除了那头目以外的佼佼者,没想到只一个照面就被庄森给收拾了,那还是战场上不堪一击的宋兵么?

金兵头目傻眼了,小兵们也呆住了,纷纷心想,难道真像宋朝的那些说书人说的一样,眼前此人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所以武艺才这般高强?

“好!果然有些手段!”金兵头目回首左右道:“谁能宰了他,赏白银一百两。”

虽说东北一直有三宝,价格不菲,可古代两国间的物流和商贸跟现在可不能比,尤其是当时的金国,也就是女真部落一直被辽国压榨,就算挖到个千年野山参,顶多也就给俩买肉包子的钱。所以也都是一群从穷旮旯里出来的主儿,一百两白银对他们来说已经算是天价了。

俗话说的好,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很快又闪出两名金国小兵,一前一后夹击庄森,以极其**而又熟练的走位,瞬间来到他面前不到三米远的地方。

两柄直刃铁马刀分别刺向庄森的前胸和后背。

就在三人即将交错的瞬间,庄森突然施展凌波妙步,矮身一滚。

两个金国小兵惊觉眼前失去了目标,等反应过来时,庄森已从另一边站起,亚剑自下而上刺进其中一人的腹部。另一人正要转身回剑,没想到庄森的速度更快,反手一撩削上他的持刀手腕,疼得他将刀掉落在地上,随后脖子一凉,转瞬之间也嗝了。

“好手段!”

那金兵头目不知是缺心眼儿还是真心喜欢打架,见到庄森如此精妙的招法,登时一声喝彩,引得其余手下纷纷侧目,也不知道该不该跟着一起喝彩。

不过,那金兵头目依旧没有忘记正事,在喝完彩后又对手下们喝道:“两个人拿不下他,就来上四个!每人三百两银子!”

估计也是穷怕了,眼瞅着前方已经倒地嗝屁的三名同伴,余者就像没看见似的,接连又闪出四人。

不过这四人看起来可一般,因为手里拿着的不是寻常刀剑,而是一米来长的骨朵,类似铜锤。虽然棍头的骨朵不大,但毕竟是纯铁的,每只的重量至少有七、八斤,别说敲在脑袋上了,就是敲在金属头盔上,也能把它砸出一个深坑来。

四件骨朵交织成一张绵密的劲网,封死了庄森一切可能退却的路线,只余下拼死力斗一途。

不过,别看这些骨朵只有七八斤,听着不是很重,但其配重几乎都在棍子前端,根据杠杆原理,能轻松抡动当作武器的,至少也得是千里挑一的猛士了。

然而万物是公平的,力量特别突出的代价,往往是牺牲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