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北武林大会

一群人围在桌子旁,桌面上铺着地图,孙桐手指划过地图。

"团长,辫子兵已经出现了大批的伤亡,从火器营已经退到了北下关,宣武门那边的兵力已经增援到了北下关,还带来了几门九二式步兵炮,而且,我发现,有一些穿着辫子兵军装的,口音是咱们东北人。"

陆尔冷笑一声:"冯德麟的人?这个冯老三,一向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做事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这样的人要是能成功,那可真是老天没眼。"

"团长。"简又军想了想说道:"这徐树铮是怎么打算的,就这两天的进攻,他的讨逆军伤亡不下三千人,这不是添油战术吗?兵家大忌,他可是扶桑陆军士官学校的高材生,不会连这个都不懂吧?"

陆尔的拳头轻轻敲着地图,不屑的说道:"他不懂?他特么插上根尾巴比猴都精,当年收复外蒙,我曾经作为观察团看他指挥打过两仗,那可真是步步为营,精彩绝伦,不愧被称为诸葛卧龙,至于这次讨逆,哼,又军,你要知道,咱们打的是仗,是伤亡,他们这些政客,打的是政治,是利益,咱们每损失一个兄弟,都心疼的要命,可是士兵的伤亡,对他们来讲,只是人数而已!"

简又军怒骂一声:"操特么的!这帮犊子!跟他们一起合作就是憋屈,还是咱们东北军好,痛快!"

陆尔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这帮热血的汉子,只知道冲锋陷阵,哪里知道,不管是什么样的军队,最后都是为政治和利益服务的,东北军也不例外,大帅张雨亭也好,辅帅张作相也好,骨子里都是政客,要说心思最单纯的,还是自己那个彪乎乎的干哥哥张汉卿,近一个月了都没听到他的消息,这次回奉天,一直呆在军营,也没去大帅府,好久不见,真的有点儿想念。

孙桐打了简又军一拳:"闭嘴!满口的脏话,没看到夫人在吗?"

简又军嘿嘿笑了,挠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了。

一旁的连长排长也都笑了起来。

陆尔忍不住回头看了看,两个小丫头正在角落兴致勃勃地拆卸手枪,根本没注意这边的情况。

张勋复辟的闹剧快结束了,陆尔既然参与了进来,就不会让这份大功全落在段琪瑞和徐树铮的手里,自己毕竟是东北军的人,自然要为干爹争取最大的利益,至于自己,不图虚名,折现就好,手底下兄弟多,用钱的地方也多。

还有一件事,陆尔比较上火,就是两个小丫头以后的问题,据他所知,北平城接下来的几年可不平静,学生游行活动层出不穷,而干爹完全掌控北平还要六七年,陆尔不想两个未婚妻变成热血青年,卷入其中,这不是陆尔自私,是因为曾经失去,他怕了,如果再发生一次前世的事,陆尔不保证自己会疯,会毁掉这个世界,至于有没有这个能力,做为重活一次的人,陆尔知道,只要他想,就能!

不过这个问题他还是要和炫炫宝宝仔细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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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北平城,炎热异常,今年的雨水少,连树叶都枯黄了不少,知了躲在阴凉的地方,有气无力地鸣叫着,和这个天气配合起来,让人心烦气燥。

石狮子胡同,停着一辆马车,车厢宽大,能坐下十个人,这么大的车厢,辕马不能少,四匹阿拉伯进口的高头大马,刷洗的很干净,阿布正在检查套马的皮带,他是蒙古人,侍弄牲口最在行,不过他今天没有带枪,毕竟是武林聚会,带枪就不是那回事了,不过陆尔凡事都有算计,今天的大会不会平静,要多做准备。

车厢的四面小窗户都敞开着,天太热,必须保持通风,陆尔坐在里面,苦着脸,托着腮,他有点头疼,本来陆尔想着自己带着阿布去就好,结果刚一往外走,身上就多了两个人体挂件,两个小丫头两眼水汪汪的看着自己,一副求求你,带我去的模样,陆尔狠了狠心,又泄气了,他发现,自己现在拒绝不了未婚妻的任何请求,只能妥协!没有后退可言,没办法,只好把准备的人又添了一倍。

颜老太,秦九走了出来,谢雨晴不去,她要在盗门坐镇,不过,除了颜老太二人,也有一个小尾巴,甩都甩不掉的那种,颜筝。

陆尔一见颜老太出来了,急忙从车厢里钻了出来,今天的他穿了一件青色竹布长衫,袖口挽起,脚蹬一双布鞋,修长的身材,显得儒雅随和,穿着一换,气质马上不同,就连颜筝都多看了两眼,暗叫这货好帅。

陆尔将颜老太扶上马车,颜筝也跳了上去,陆尔撇撇嘴,翻了她一眼,这个姑娘有点彪。

陆尔上了车,车厢内放着一张小桌子,桌子底下是一块正方形的冰,车子一走起来,小风一吹,车厢里温度适宜,桌子上摆着切好的西瓜,还有葡萄,刚从井里湃过,冰凉爽口,秦九则是和阿布一起坐在了车辕上,这哥俩,平时争嘴是争嘴,感情其实好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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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大会,地址设在了精忠庙的梨园会馆里面,有场地,有舞台,只要稍微修缮一下,就是一个擂台,这北平城的会馆,起源于大明永乐年间,本来是各地的同乡到京城有一个落脚的地方,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个朋友间聚会喝茶吃饭聊天的场所,有一个说法,是说在大清乾隆爷以后,朝廷里四品以上的官员晋升调职,所走的门路都是这些会馆,而四品以下的官员想谋个好差事,那得去八大胡同。

梨园会馆,顾名思义,就是一些京剧名家和票友切蹉聚会的地方,偶尔也有唱河间大鼓书的落脚于此,而能捧角儿的,个个都是家财万贯,所以这梨园会馆修的是宽敞明亮又不失雅致。

宫宝森就是梨园会馆的金主之一,他平生两大爱好,一是京剧,二是青楼,所以每天他不是在戏院就是在青楼,如果有事,只要去这两个地方找,一找一个准。

外面的人都在传说宫宝森好色,其实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这是纯纯的造谣,好色是习武之人的大忌,练武之人最重元气,而女色是刮骨的钢刀,刮的就是男人的元气,至于上青楼,宫宝森去青楼,只是喜欢里面的那种氛围,青楼的女子,只有合心合意的,才能让他留宿,带着女儿到青楼喝花酒,的确不是一般的爹能干的出来的。

宫宝森今年五十岁,也算得上是少年得志,家传的八卦掌,他浸**了四十年,北方武林,能和他搭手的,不超出两手之数。

花厅之内,宫宝森端坐在椅子上,一只手轻轻转动着板指,今天和徒弟马三搭手,其实他的心里并不托底,马三三年前入了暗劲,在同龄人中算是不错,可在老辈人眼中,还不够看,可是宫宝森也没办法,南方武林已经放出风来,要给北方武林一个教训,让北方武林知道一下,谁才是武林正宗,作为北方武林的魁首,无论是出于哪方面考虑,他必须应战,按老规矩,他要选出一个能够接班的人,拳脚无眼,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

其实宫宝森属意接替他的人选,是他的女儿宫若梅,宫若梅不是宫宝森唯一的孩子,宫若梅有个哥哥,十一岁时为了保护妹妹,被活活打死,所以宫若梅又叫宫二,自哥哥死后,宫若梅就没怎么笑过,每天都在埋头苦练,她也的确有天赋,现在已经一脚踏进了化境的门坎,老一辈的前辈中,能稳胜她的也没几个,可就是因为宫若梅是女人,而北方武林绝不会接受一个娘们来领导他们,宫宝森叹了口气,看了看坐在角落里的女儿,不禁摇了摇头:唉,如果儿子活着,哪来这么多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