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彩虹迷案——对质
看完视频,刘熙杰才终于明白吕晴晴为何如此害羞,犹豫着不肯交出视频。
两个年龄相近的年轻人,都胀红着脸,屋子里的气氛说不出的尴尬。
好半天谁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两人都在努力寻找话题:
“你......”
“你......”
两个“你”字撞在了一起。
“你......你先说吧。”吕晴晴磕磕巴巴道。
刘熙杰道:“要不然......你把视频传给我,就先回去吧,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再联系你。”
吕晴晴低声道:“那好吧......怎么传?加你微信吗?......”
“好。”
二人互留微信,传了视频,吕晴晴转身离去。
走到门口的一刹那,刘熙杰忽然道:“喂,等一下。谢谢你昨天早上的矿泉水......”
吕晴晴转头愣了一秒钟,露出浅浅的小酒窝和洁白的虎牙,然后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
这条完整视频,的确记录到28日早上市政府聚集现场中,对警方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画面。
在周强鸣枪示警后,吕晴晴的视频记录到刘熙杰拨开暂时安静下来的人群,摸索到周强近前时,晃动画面远端一角,出现了隔着人群将手伸向周强腰间那个人的画面。
经过放大对比,虽然画面不是特别清晰,且戴着口罩。但从发型、体型、身高等方面综合分析,都与时八驰高度吻合。
后续的画面中虽然再没有摄录到那个人的身影,但视频中几次蛊惑人群的叫喊,的确来自于他之前出现过的方向,且声音也与时八驰极为相像。
刘熙杰一边播放视频,一边将摸排出的情况,汇报给了监听室里的专案组成员。
与之前专案组成员因为线索再次中断而展现出的沮丧相比,
周强的脸上展现出的却是安静、从容和冷静。
周强凝思片刻,喃喃自语道:“八成是这样了!”
他忽然把头转向张良:
“张良,你再辛苦一趟,去查一查时八驰的个人资料,重点看他是不是有过曾用名,有没有被治安处理过的案底。”
然后撂下不明所以的专案组成员,大步流星地出了监听室,重新进入审讯室。
周强坐到椅子上,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点燃了,然后递给时八驰。
时八驰笑眯眯地着接过烟,贪婪地吸了两大口,悠悠地吐出一大团烟雾。
周强道:“彩虹爷爷不是你杀的。”
时八驰有些诧异,他没想到周强的第二轮审讯,开场白竟然是这一句。
他把烟灰弹到纸杯子里,又猛吸了一大口,道:“当然不是,人人都知道他是被你逼死的,彩虹爷爷是为自证清白自杀的。”
周强根本不理会时八驰的回答,接着说:“但你却早就知道他会死于28日的凌晨。”
时八驰道:“笑话,天大的笑话。彩虹爷爷明明是27日中午上吊自杀的,想必刚才你出去已经查过贴吧了。”
周强还是不理会时八驰的答话,接着说:
“名叫苦海的发帖人,之所以能提前预知彩虹爷爷的死亡,并不是他拥有未卜先知的超能力。而是因为在你周密的计划中,早就精心设定了彩虹爷爷的死亡时间,也就是28日的凌晨12点”
时八驰道:“简直是无稽之谈,就算是彩虹爷爷真的是死于28日凌晨,而不是27日中午,那也与我无关,我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
周强道:“你当然有不在场的证据,因为这全都在你的计划之中!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就是苦海,苦海就是你!”
此话一出,无论是监听室内的褚旗、张良、温小岚,还是审讯室内的时八驰,全都惊呆了!
周强继续道:
“你故意用‘苦海’这个账号,提前发布了彩虹爷爷的死亡信息,目的就是为了迷惑警方视野。”
“同时,既能让你组织贴吧人员到市政府聚集和提前准备聚集所用条幅、口罩、遗像等物品变得合理化,又让你完全没有了作案时间,证据确凿地排除了你的杀人嫌疑,真可谓是一箭双雕!”
时八驰没有说话,干笑了两声。
“在你的计划之内,你和你的同伙,早就定好了10月28日凌晨动手,以极其隐匿的方式,不留痕迹地进入彩虹爷爷的家。”
“然后,以帮助或逼迫其自杀的方式,致使彩虹爷爷死亡。”
“你毫无作案时间,你的同伙又没留下任何进入现场的痕迹。若不是我发现了那个沉重到决不能被踢开的茶几,彩虹爷爷自杀身亡的结论恐怕早已成了事实。”
“这样一来,你和你的同伙,就可以高枕无忧的逍遥法外了。”
时八驰笑得更大声,像是在掩饰内心的紧张:“哈哈哈哈,不得不承认你的故事讲得很精彩,但你的证据呢?”
周强道:“证据暂时还没有。”
时八驰好像放松了一些,道:
“周所长,要是没有证据的话,我可要提醒您一句,别忘了你们羁押我的时间有限,与其跟我这个无辜群众在这长篇大论地推理,倒不如快把我放了,好好去查查案子,缉拿真凶吧。”
周强道:“1910年,法国警探艾德蒙罗卡就建立了一套黄金定律,那就是人类无论做过何种接触,出入过任何地方,一定会留下微迹证。简而言之就是那句‘凡走过必留下痕迹’的至理名言,它是现代刑事鉴识科学的基石。”
“虽然你的同伙在彩虹爷爷死亡的现场看似做得天衣无缝,但却完全背离了‘凡走过必留下痕迹’的黄金定律。”
“那么,你的同伙究竟留下了什么痕迹呢?找到这一点,就能再次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从一开始,我分析杀害彩虹爷爷的人,应该与组织人员到市政府去聚集示威,现场数次蛊惑人群引发多次混乱的偷枪人,是同一个人。”
“原本,我认为只要把这个人从未知的黑暗处揪出来,然后排查他28日凌晨的行动轨迹,就必然会找到其出入过彩虹爷爷家的证据。”
“但随着案件的侦查,我们把你揪了出来,却发现你早就留了后手。你用贴吧‘苦海’的账号,以提前发布彩虹爷爷死亡消息的方式,使自己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完全撇清自己的嫌疑。我们的刑警到你单位和租住的公寓调查出的结果也是一样的,你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不得不说,这一点你做得非常高明。”
“然而,正是排除了你的作案时间这一点,让我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既然不是你做的,那就一定另有其人。”
“可是,在我们的前期摸排过程中,从物业的视频监控中,已经完全排除了有人从电梯、步梯、地下车库,甚至窗户进入彩虹爷爷家的可能。”
“那么,所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之前被我们完全忽略的,彩虹爷爷家的对门,那套开发商还没有卖出去的毛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