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阿杜日记
我叫杜笙,出生在河东的一个普通农户家庭里。
某一天,同村的小孩知道我名字后,竟然说我名字太像娘们,从此我让他们只喊我阿杜,不再喊我全名。
又是数年,河东郡贼匪群起,贼人势大,其实我也想过为了保住家里不多的田地,跟他们勾结。
只是家中的田地距离大门户太近了,要是别人田地被抢而自己相安无事,必是取死之道。
父母也老了,根本无法投入山林了此残生,我只好加入官府,成为一名军卒。
两年过去,没想到我碰巧杀了一名贼人头领,被官家看中,提拔到军中做什长。
不过也有不好的地方,这官家太不把儿郎们的命当命了,我这一什跟几百人全是前面的冲锋队,我这一什,只有我和两个高大强壮的新兵活了下来。
也算是因祸得福吧,自此我成为了百夫长,家里面的日子也好过了许多,毕竟每月的钱粮例份也多了不少。
又是一年,听说交州叛乱,朝廷又招募兵勇..那鸟地方远得很,老子才不去。
亏得老子没想着什么建功立业,跑去那遥远的荒蛮之地。这一年,娶了婆娘生了娃,虽然是个妹子,但那水灵模样,真讨人喜爱!
唉,就是不知道,以后会便宜了哪一家小子。
孩子她娘命苦啊..她也是附近县城佃户的女儿,小时候过得不好,搞得底子一直差。特别是生下女儿后,一直咳嗽。以后,就只有我们孤女寡父相依为命了...
这两年,我又学会了相马,谁让那新调来的鸟什子护匈奴中郎将看不起咱们郡里调来的士卒,让我这个千夫长一直负责看管战马,为了不被责罚慢慢就锻炼出这一本领了..
朝廷是要大力发展边境了吗?怎么突然要调集军伍屯戍五原..有一个老乡刚好在雁门落脚,不如我直接搬家到那边,也好例假时看着月儿,这样离得近点花的时间也少点...
啊?这才过去不到一年,这呆子怎么想的,联名其余两位将军上书陛下出兵漠北?这些大头兵,不知道多少人是吃空饷,欠操练,连血都没见过的!我一杀过贼匪的兵痞一只手都能撂倒几个,带这些人去打胡人..这不是找死?
没办法朝廷给的封赏太多了,为了女儿以后能有个好归宿,且这书呆子的副将老王待我不薄,只好搏一搏..要是出事,自己先跑就好了。
嘿,胡人也不过如此嘛,都是两条胳膊两条腿,有老王这厮带头,把他们带头的干掉,带着木盾躲避接住他们那轻飘飘的骑射,还不是一样割头就完事!
好吧,我们小看了这些胡人..根据俘虏所言,我们之前杀得不过是一些鲜卑小部族的百姓,他们连正规士兵,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勇士都说不上..听说田晏将军那边派出轻骑想要奇袭后军,却连人家的大营都没摸到,三千轻骑只剩数百人归来,兄弟们知道后气势都矮了一截,不复前几日的嚣张。
嗯?那田晏要带人来跟臧将军合兵一处?听老王说,那家伙竟然还愿意把指挥权全部交给臧旻,要是立功也愿意全部分给臧将军。
这货人有那么好?那为啥你们仨上书的时候不合兵一处,而是三路并进分散进攻啊...
特么的!就知道没有好事!这田晏是不是傻卵,虽然臧将军要开营门救夏育那边的溃卒极度危险,但你带人到前营捣乱怎么回事,这下鲜卑人趁机杀进来,兄弟们都死了,都特么死了,啊!!
呼..砍了很久,手臂都麻了,都不知道多久没这么疯狂地杀过人了,就像神经都在麻木,只要是看到骑马的,都有挥刀的冲动。
找到兄弟们了,有人只剩一口气,有人哭爹喊娘..弄得我也想念月儿,想念月儿娘了...还好老王和我那位同乡老任,还在奋战着。我们几人,肯定可以杀出一条血路..的吧?
妈的,要死了..嗯?那孩儿兵不是死了吗,怎么又能动了?别起来,别起来,老子没力气保护你们了啊...
那孩儿兵怎么回事,剑法耍得惟妙惟肖的,转手就是一个剑花,不仅把将弯刀架在我脖子上的胡人杀死了,还空中转身,一连杀死附近四个冲来的鲜卑骑兵。
但这娃娃受的伤也不轻啊,一身的刀疤,流出来的血怕都能填满一个大酒罐了..嗯?他怎么突然就脸不青唇不白了?
哈哈哈!爽,杀得痛快!老王带着我们大杀四方的感觉又回来了,这娃娃不简单,这些分散的胡人根本不是他一人的对手,加上有老王帮衬,我等在旁策应,三倍..不!五倍的骑兵都对付不了我们!
嗯,这娃娃看着还挺文武双全的,竟然真带着我们摸到鲜卑胡狗的头领大帐之中..啊?臧将军也被他救回来了?这小子是仙神吧....
嘿,就没打过这么痛快的仗,不仅胡人被我们杀了不少,还将一大群鲜卑贵胄俘虏了,活着回到汉土,不是梦!
这小子真损呐,拿马蜂窝来破敌,不过这运气算好的,有个泥潭让兄弟们不必遭受马蜂之害。就是这燕云咋比老王还虎,一个人就杀进人家大队里头..幸亏这次没有损伤,反而将敌人的一个小头领又成功俘虏,不然俺老杜这心过不去了。
终于跟老王他们汇合了,这一路真累啊..狂奔百余里,总算是见到雁门关的影子了!诶,这小家伙别倒下啊,咱们到家了...
进入雁门关,阴馆县丞出城相迎。果然啊..那些县老爷什么的,早就带着家小逃之夭夭了,只有一些心疼百姓,或者像燕小子一般尚存血性的人,才会留恋故土。
臧将军成功接管周边村县,且发出号召,召集漠北溃卒,坚壁清野,聚拢粮草,重组雁门防线,防范鲜卑人再度进逼,我是觉得这些都多此一举..算了,先回家看看那小子还有没有气。
天杀的,这小子那么重的伤,竟然还能醒过来,不会是回光返照吧?哎哎哎,大病初愈,这小子怎么要去打猎了?
还想着让他和我家姑娘好生认识一番呢,算了,先带着老兄弟们跟上,不然这家伙如此莽撞,没死在胡人的刀俎下,而丧命于凶兽之口,那也太不值得了。
嘿嘿,这一趟收获颇丰!但这小子怎么又像没事人一样了,还要跟老王他们留下看看还有什么野味?算了算了,都是犟种劝不动,先把这些野兔豺狼带回去,等他们回来再饱餐一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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